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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稍稍低下头,对那士兵道了声抱歉。随之转身面向傅青衡,耸了耸肩眼中闪着挑衅之色。
傅青衡蹙起眉,虽是不怎么高兴,但却不得不感叹。且不说陛下花了多少时间,就单单拿他来说,驯服这些雪狼,最快也花了将近一月有余。可眼前这小丫头,就过去摸了摸它,在它耳朵嘀嘀咕咕说了几句,那只雪狼就乖顺无比了。这也真是奇了怪了!
“怎么样傅将军,我可有资格随你们一起上路了?”
傅青衡冷哼一声不作回答,实则已经算是默认。苏莫邪这时开怀大笑总算出了声,他拍了拍手眼中满是赞许之色。
“好!很好!我从不知道忘忧居然还有如此本领,早知如此,我该早些让你来这练兵场参观的。若是有你的训练,这些雪狼势必会更加勇猛无比。”
忘忧颔首一笑,“陛下谬赞了,我只是比寻常人多了几份幸运罢了。可能上辈子是某个兽族的女大王,所以这辈子投胎为人,也与野兽特别投缘罢了。”
忘忧自我调侃,一边庆幸苏莫邪没有问她为何要随大军出征。一边则疑惑,为什么苏莫邪没有问?
她从苏醒后不久,就从不少人口中得知,当初她之所以能活下来能来到雪国,其实是因为雪国的圣女大祭司。她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人是苏莫邪,就以为是苏莫邪救了她。实则却不然,后来麟儿和小白也告诉过她,是那白塔之上的圣女祭司找到了她,让那紫殊风华开了花,所以麟儿才放心的和她走。下山后才遇见了苏莫邪,那个怎么看怎么透着妖气的邪魅男子。
她知道苏莫邪救她回来必有所图,但时至今日,她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图什么?雪灵鸟带来各方八卦的消息里,也听到了什么“命定之人”“转机之人”诸如此类关于她的话题。但苏莫邪却从未与她提及过。偶尔她好奇问起,苏莫邪也只是一语带过,总是有意无意的转移了话题。忘忧便知道,他这是不想说。
早些日子就听说了要打仗的消息,但是若非今日来到这练兵场,若非亲眼见到此等阵势,她还处于迷茫状态不做多想。但今日见到了,便才真真感受到了一触即发的战争之势。
几乎就是鬼使神差般的,她脱口而出要随军一起出征。因为她知道要劝苏莫邪放弃战争,跟让这雪国皑皑白雪全部融化了一般困难。何况她只是一个过客,根本就没有立场去劝。而那妖孽般的男子何等深不可测,她不信他留下她,只是放在宫里养着做一方摆设。
总有利用到她的时候,就算此刻她不请求,日后也势必会让她跟着他一起走。她不像那些雪狼,不知人类要是残忍起来,比什么都可怕。所以即便有着锋利的獠牙,依然会被制服住,弄的遍体鳞伤。
她说了,她只是区区一介女子,除了比寻常姑娘多养了几只神兽外,几乎就是一无是处。而且起死回生大病初愈,身子越发不如从前。她只是照着心之所向的路在走,因为不管如何,她能确定这条路只要一直往前走,一定会重遇某个人。
她想在看看那一双眼,如果依然冷漠如昔,那便杀了。如果有半分错愕温柔,那便释怀了。从此与君陌路,离开这纷纷扰扰的漩涡中,独自隐居,快活逍遥。
第三十三章:离别之曲
大军出发那日,忘忧终于见到了雪国人口中争相称颂的圣女祭司,墨云溪。那个说起来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却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女子。
确切的说,用美丽两字已不足以形容她的容貌。说是倾国倾城之色,也还是觉得差了些。忘忧自己的容貌,已经算是姣好。明媚动人,生的十分出挑。可墨云溪这样的女子一出现,她这般不攀比的人,都有些自行惭愧了。
忘忧觉得,任何华丽的语言都无法去形容墨云溪那样的女子。就像是洁白的冰,纯净的令人见上一眼,就能忘了所有的痛楚。此等形容或许有些夸张,但这就是忘忧心里最直接的想法。
墨云溪身着白色长裙站在楼台之上,乌黑长发披散而下,肤如凝脂,温婉如玉,一双玉足就这么踩在地上竟丝毫不觉得冷。她就像是雪地里的精灵,灵动美好,染不得一点尘埃。
苏莫邪依然是一身红袍,那鲜血的颜色,站在纯白的墨云溪身边显得格外刺眼。此刻他悠然含笑,完全看不出是即将率军出征的人,倒像是要去哪游山玩水似的,
记得夏小公主曾经听宫女们说过,苏莫邪原本是爱穿白衣的。虽是细眉凤眼,长的妖魅,却也有说不出的绝代风华。后来自从墨云溪的出现,他便换上了红衣。一般男子穿如此颜色艳丽的衣服,总是会让人觉得有些不伦不类。可这种颜色穿在苏莫邪的身上,竟越发衬的他邪魅俊美。
忘忧曾在书里读过,神仙眷侣,天作之合。她一直想象不出那样的画面,现在看见那一红一白两个并肩而站的身影,她恍然间就明白了。不仅如此,她甚至有些明白,为什么苏莫邪会换成了红衣。
这个原因,可能是本性使然。不过她觉得,更大的原因,估计是眼里有了某个人。因为那个人身穿白衣的样子太过美好,使得他这般随性的人,宁愿甘心返回自身本性,也不忍去亵渎那份纯白。
不过,只可惜那抹纯白的眼里可能并没有他。如苏莫邪那般聪明的人,怕是早就知道,但即便如此,也不会轻易放弃吧?
“雪国建国百年,起初与溟国夜国是平分天下。后来溟国势力扩张,一方坐大。我雪国年年进贡,献上貌美女子求亲,才得以保全独立一国。名义上虽然有自己的帝王,但实际早已成了溟国的附属小国。”
寒风猎猎,吹的苏莫邪红色衣袍飒飒翻飞。他站在楼台之上,声音不大不小,却足以让所有的将士听的真切。
“苏家祖辈们或许有反抗之心,无奈能力有限。被打压几次怕了,便不敢在挑衅。安分守己到今时今日,也算过的安稳。可我登上帝王之位的那一日,就早已对自己发过誓。委曲求全的安稳,我不要。三国并存的帝王之位,我也不屑。”
在场的将士们听的认真,可苏莫邪说到此却突然勾唇笑了笑。
“我知道很多人都在心里骂我,以为我是疯了。无妨,你们尽管怒骂,尽管抱怨。因为战争将起,因为我的决定,谁都难免受到牵连。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们,这天下只需要一个帝王。为此,我在所不惜!”
此时,傅青衡拔出腰间佩剑高举,大声道:“你们怕不怕死?”
“不怕!”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所有将士一起大声回应。
“面对强敌,你们会不会退缩?”
“不会!”
也不知是谁说的激动,手中的长矛敲击在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紧接着一个两个三个,所有手拿兵器的士兵都开始不约而同的敲击着地面。从起初的陌生到越来越协调,众人齐声高喊“雪国”二字,声声入耳,振奋人心。
苏莫邪笑容更盛,一抬手,所有声音顿时戛然而止。只见他扭头望向墨云溪,眉眼一弯,开口道:“大军即将出发,大祭司可还有什么话要嘱托的吗?”
墨云溪摇了摇头,竟有意无意的瞥了眼忘忧那边。眼波流转间,最终只道了四个字。
“陛下保重。”
她本想说,天命所归,毕竟不是她这等凡人所能窥见的。冰壁并没有预测出最后的结果,但那名为忘忧的女子,必然是最为关键所在。陛下若能掌握利用,定当可以操控全局。
可是她瞧见那忘忧,从当初浑身是血奄奄一息,到如今恬静安好眼中无半点怨恨。不由心中感叹,不忍再去伤害。女子何辜,男人要争名夺利,何必非要拿她们去利用?既然给取了忘忧这个名,那便不要再去给她增添烦恼吧。
“呵~~”
苏莫邪忽的失笑,稍稍往前一步低头靠近墨云溪的耳畔。不顾在场这么多人的眼,也装作没看见墨云溪那微微蹙起的眉。
“同样的四个字,你若是换成‘等你回来’,那该有多好。”
墨云溪不卑不亢,淡然对之。“云溪不必等,陛下要是在前方遇上了什么困难或者阻碍,自然就会派人召云溪过去。同样的,云溪若在冰壁里又看见了什么重要的讯息,也会及时传达到陛下的耳里。”
苏莫邪挑眉,不禁调侃,“我这一去,有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生离死别的一刻,你怎还能这般无情?”
墨云溪不再作声,心想,若论无情,谁能比得过陛下你?柳飞絮跟了你那么久,也不过就是你手中的一颗棋子罢了。女人呐,动了情的都是傻子。痴心如柳飞絮那般,甘愿牺牲一切,到头来却得不到任何的回报。
她忽然想起前些日子一时好奇,去冰壁试试看测了柳飞絮的安危。她能力有限,以为不会测出。但好在冰壁有所反应,虽显示不出任何东西,但有反应,至少就代表人还活着。
只可惜苏莫邪不闻不问,怕是再过些日子,皇城里的人,都已经不再记得曾经还有个小丫头,一直陪在苏莫邪的身边。乖巧可人,甚是讨人喜欢。
第三十四章:是非黑白
那个时候的苏莫邪,还没有如此妖魅。穿着上好的锦缎白袍,一身贵族之气。小丫头就跟在他的身后,喜欢喊他公子。他脸上总是扬着笑,不是虚伪敷衍,而是出自真心。他一笑,小丫头也跟着笑。他便揉着她的小脑袋笑她傻,随手帮她拍掉了肩上的落雪。
这,便是墨云溪第一次见到苏莫邪和柳飞絮时的情景。
那时候她还不知自己的能力,还不知道苏莫邪的身份,只以为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带着丫鬟迷了路。等后来知晓时,也一直认为就算苏莫邪日后娶妻,怕是也会收了柳飞絮做侧妃或者是侍妾。可却万万没料到,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她没料到自己会离开雪山跟着苏莫邪进了皇城,也没料到柳飞絮会被苏莫邪派去溟国当细作。
“哎,既然我们的大祭司无话可说,那就请我们的琴师出来弹奏一曲祝我们凯旋而归吧。”
苏莫邪见墨云溪一直不说话,便也不在闹。他退开身子耸了耸肩,说了这么一句。
话音一落,就见墨云溪神色变了变。动作虽小,却没能逃过他的眼。他不由眯起眸子,压下了那一闪而逝的肃杀之气。
呵,果然还是没放下吧?
祭司墨云溪,琴师墨云卿。白城的百姓当初听见这两人名字的时候,以为是亲兄妹。可事实上,他们确实是兄妹,只不过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已。
墨云卿是被其师傅捡到的,墨云溪则是被墨云卿捡到的。
云卿的师傅并不是什么隐世的高人,他出身在雪国的一座小城,在当地也算是名门望族。年轻时对占卜算卦痴迷,一心钻研,家中大小事物全部交由妻子处理,甚少关心,竟未注意妻子何时惹的一身病。待到他知晓时,彼此都明了无望。
他与其妻实则伉俪情深,无奈悔时已晚。在一起的几年间,他从来没有仔细咀嚼过妻子的话语,不明白期间含着怎样的玲珑心思。他像是入了魔,对那一格格命盘一串串符号痴迷不已。之后想起妻子喜爱看庭院的落花,他便扶着她去看,此生唯一的一次,放下手中书籍,陪着她站在亭廊上。却不料妻子垂眸闭目,只道倦了,竟无心再赏。
缠绵病榻几年后,在最后的时光,其妻对他轻声说:“人们只能想得起对自己好的人。所以,不管今后我去哪里,决计不会记起你。”
他怵然而惊,从此心灰意冷。处理好妻子的丧事后,便一把火烧了屋子,只身来到了一处雪山中。本是一心求死,却不料在半途中捡到了一个被丢弃的孩子。他想起其妻身前总说想要个孩子,若是男孩就叫云卿,女孩则叫云溪。于是思索再三,觉着这是上天给他赎罪的机会。便带上孩子,一起在雪山中住了下来。
他虽放下了占卜之事,但多年来的习性没法忘却。所以当墨云卿抱回一个婴孩时,他几乎一眼瞧去,就知道这孩子留不得。
雪山里天寒地冻,想他当年捡到墨云卿时,那小子冻得嘴唇发紫,全身痉挛,他费了好大功夫才把他救活养大。可这个女娃娃,也不知是谁家扔的,就用一块布包着。想他一个成年男人穿着两件厚厚的棉袄,依然觉得冷。这女娃娃光着身子竟不哭不闹,肤白胜雪,漂亮的大眼睛盯着墨云卿,手舞足蹈还乐呵的笑。这事任谁见着,估计都觉得邪门。
他不愿收留她,云卿却不舍。孩子单纯,看不出那女娃娃的不妥。脱下了衣服包裹住她,就这么抱着她跪在了门前苦苦哀求。最后他不忍心,这才答应了下来。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