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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矿工也拔刀-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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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都听的明白,想的清楚,说这话的人当然是个疯子,却是个可怕的疯子!

“你不可能杀光的。”天无悔叹气:“不要做了!”

“我可以!”白愁飞笑笑:“真的,我可以。三万头猪也许我真的杀不了,不过三万个人我却能杀得了。”

“不是三万,而是九万,都是可以复活的玩家的。”

“那你要再多活点时间了。不过也不是那么急的去死,不是吗?”白愁飞轻笑,他的手中已经多出了一把刀,红色的刀。

他在行走。

场中的人,已经有一半拿出了兵器,一半开始往外跑,白愁飞没有拦着他们。也懒得去拦着他们。

他就那样静静的走着,对着冲上来的人静静的挥刀,将一个一个的玩家,连武器带人一刀斩断,四十五个玩家,他挥了四十五次刀,身上留下了十五道伤口。场中已经除了几个不动的人,都是死尸了。

“你看,很简单不是吗?跟我说的一点都没区别。一秒一刀,一刀一人。”白愁飞回过头朝天无悔笑着说着。他的身上已经满是鲜血,苍白的脸上却没半点血沾上。

天无悔静静的看着他,看着这个已经几乎疯了的男人:“你何苦,又何必?”

“战王,智王,法王。”天无悔忽然朝着场中依旧不动的几人开口:“带上你们的团队,把这个要毁了天王众的男人杀掉!”

他的命令本该不折不扣的被完成。可他叫的这三人却忽然沉默。

“你们想干什么?”天无悔看着这些人的眼中已经满是震惊和失望。

“你已经把天王众交给了这位兄弟,这位兄弟既然想要让天王众给你陪葬,那我们做为天王众的一员,自然有遵守老大的安排了。”战王坐在那里笑着开口,他看着天无悔笑的几乎眼泪都流了出来:“大哥,死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我只恨我只能陪大哥死上三次!”战王起身,朝天无悔跪拜:“一路走好,兄弟们有人去的早有人去的迟,大哥在那边要早早建立起一个地方,让大家过去后再在一起,可以吗?”

第三百二十九章  酒鬼

江湖记事……

天下第一恶人白愁飞,与游戏二十三年,杀人数万,将自己结拜大哥天无悔人头斩下,杀尽天无悔门下三万人,一身白衣尽染红。

自此白愁飞成就天下第一恶人之名。

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着拿走这个天下第一恶人的人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去搞清楚,他一个人,怎么能杀得了三万多个人,可是却没人能找到他。

因为没人能想得到。一个所谓的天下第一恶人,会在一个破败的酒馆里,喝着一两银子五百斤的酒,醉的象只狗一样……

秋,木叶萧萧。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已到了将近凋落的时候。

那两扇朱漆大门,几乎已有一年多未曾打开过了,门上的朱漆早已剥落,铜环也已生了锈。

高墙内久已听不到人声,只有在秋初夏末,才偶然会传出秋虫低诉,鸟语啾啁,却更衬出了这宅院的寂寞与萧素。

江湖间就有了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现在,这里白天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

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地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

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虽然明知这弄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他当然是寂寞的。

有时他也会遥望那巨宅小楼上的孤灯,自嘲地默想:“小楼上的人,纵然锦衣玉食,但他的日子也许比我过得还要痛苦寂寞!”

一年多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

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

但孙驼子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许多与众不同之处。

他对孙驼子的残废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同情的神色。

这种怜悯同情有时比嘲笑还要令人受不了。

他对于酒食既不挑剔,也不言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

最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小店,就没有走出去过。

第一次来的时候,他选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坐下,要了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

七壶酒喝完了,他就叫孙驼子再加满,然后就到最后面的一间屋子里歇下,直到第二天黄昏时才走出来。

等他出来时,这七壶酒也已喝光了。

现在,已过了一年多,每天晚上他还是坐在角落里那桌子上,还是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

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他就带着另七壶酒回到最后面那间屋子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才露面。

孙驼子也是个酒徒,对这人的酒量他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能喝十四壶酒而不醉的人,他一生中还未见到过。

有时他也忍不住想问问这人的姓名来历,却还是忍住了,因为他知道即使问了,也不会得到答复。

孙驼子并不是个多嘴的人。

只要客人不拖欠酒钱,他也不愿意开口。

这么样过了好几个月,有一阵天气特别寒冷,接连下了十几天雨,晚上孙驼子到后面去,发现那间屋子的门是开着的,这奇怪的客人已咳倒在地上,脸色红得可怕,简直红得像血。

孙驼子扶起了他,半夜三更去替他抓药,煎药,看顾了他三天,三天后他刚起床,就又开始要酒。

那时孙驼子才知道这人是在自己找死了,忍不住劝他:“像这样喝下去,任何人都活不长的。”

这人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反问他:“你以为我不喝酒就能活得很长么?活的很长又能怎么?”

孙驼子不说话了。

但自从那天之后,两人就似已变成了朋友。

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会找孙驼子陪他喝酒,东扯西拉地闲聊着,孙驼子发现这人懂得的可真不少。

他只有一件事不肯说,那就是他的姓名来历。

有一次孙驼子忍不住问他:“我们已是朋友,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他迟疑了半晌,才笑着回答:“我是个酒鬼,不折不扣的酒鬼,你为什么不叫我酒鬼呢?”

于是孙驼子又发现这人必定有段极伤心的往事,所以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愿提起,情愿将一生埋葬在酒壶里。

除了喝酒外,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

那就是发呆。

他总是喝酒喝着就开始发呆,发呆发的老久老久,送驼子曾见过,他发呆发过整整一天,坐在那里动也不动。

这实在是个奇怪的客人,怪得可怕。

但有时孙驼子却希望他永远也不要走。

这天早上,孙驼子起床时就发觉天气已越来越凉了,特别从箱子里找出件老棉袄穿上,才走到前面。

这天早上也和别的早上没什么两样,生意还是清淡得很,几个赶大车的走了后,孙驼子就搬了张竹椅坐到门口去磨豆腐。

他刚坐下就看到有两个人骑着马从前面绕过来。

弄堂里骑马的人并不多,孙驼子也不禁多瞧了两眼。

只见这两人都穿着杏黄色的长衫,前面一人浓眉大眼,后面一人鹰鼻如钩,两人颔下却留着短髭,看来都只有三十多岁。

这两人相貌并不出众,但身上穿的杏黄色长衫却极耀眼,两人都没有留意孙驼子,却不时仰起头向高墙内探望。

孙驼子继续磨他的豆腐。

他知道这两人绝不会是他的主顾。

只见两人走过弄堂,果然又绕到前面去了,可是,还没过多久,两人又从另一头绕了回来。

这次两人竟在小店前下了马。

孙驼子脾气虽古怪,毕竟是做生意的人,立刻停下手问道:“两位可要吃喝点什么?”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道:“咱们什么都不要,只想问你两句话。”

孙驼子又开始磨豆腐,他对说话并不感兴趣。

鹰鼻如钩的黄衫人忽然笑了笑,道:“咱们就要买你的话,一句话一钱银子如何?”

孙驼子的兴趣又来了,点头道:“好。”

他嘴里说着话,已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失笑道:“这也算一句话么?你做生意的门槛倒真精。”

孙驼子道:“这当然算一句话。”

他伸出了两根指头。

鹰鼻人道:“你在这里已住了多久?”

孙驼子道:“二三十年了。”

鹰鼻人道:“你对面这座宅院是谁的?你知不知道?”

孙驼子道:“是李家的。”

鹰鼻人道:“后来的主人呢?”

孙驼子道:“姓龙,叫龙啸云。”

鹰鼻人道:“你见过他?”

孙驼子道:“没有。”

鹰鼻人道:“他的人呢?”

孙驼子道:“出门了。”

鹰鼻人道:“什么时候出门的?”

孙驼子道:“一年多以前。”

鹰鼻人道:“以后有没有回来过?”

孙驼子道:“没有。”

鹰鼻人道:“你既未见过他,怎会对他知道得如此详细?”

孙驼子道:“他们家的厨子常在这买酒。”

鹰鼻人沉吟了半晌,道:“这两天有没有陌生人来问过你的话?”

孙驼子道:“没有……若是有,我只怕早已发财了。”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笑道:“今天就让你发个小财吧。”

他抛了锭银子出来,两人再也不问别的,一齐上马而去,在路上还是不住探首向高墙内窥望。

孙驼子看着手里的银子,喃喃道:“原来有时候赚钱也容易得很……”

他转过头,忽然发现那“酒鬼”不知何时已出来,正站在那里向黄衫人的去路凝视着,面上带着种深思的表情,也不知在想什么。

孙驼子笑了笑道:“你今天倒早。”

那“酒鬼”也笑了笑,道:“昨天晚上我喝得快,今天一早就断粮了。”

他低下头,咳嗽了一阵,忽然又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孙驼子道:“九月十四。”

那“酒鬼”苍白的脸上忽又起了一阵异样的红晕,目光茫然凝视着远方,沉默了许久,才慢慢地问道:“明天就是九月十五了么?”

这句话实在问得很多余,孙驼子不禁笑道:“过了十四,自然是十五。”

那“酒鬼”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一面咳嗽,一面指着桌子的空酒壶。

孙驼子叹了口气,摇摇头道:“若是人人都像你这么样喝酒,卖酒的也早就都发财了。”

黄昏时后园的小楼上就有了灯光。

只是孙驼子等了许久,也没等到那个酒鬼。

他知道,也许那个酒鬼,再也不会来了。

酒鬼当然是白愁飞。白愁飞以前从不喝酒。现在却喝多少酒都不会醉。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一年前的今天,他走出了天王镇,背上一世恶名。他并不后悔,却也没有半分高兴。若没有路过的这两个人,也许他还会醉下去,也只会醉下去。

可是看到了这两个人后,他就醉不下去了,他并不认识这两个人,只是认识这两个人骑着的马。那是李园的马,那样的马本来绝不该骑在他们身下!

白愁飞想都没想,就跟了上去。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恶人,天下再没有比他更恶的人。可在看到朋友有事的时候,他依然是那个会想都不想赶去的白愁飞……

两匹马到的地方离这并不远。

可等白愁飞赶到的时候,马还在,人却已经不在了。

这一条很小的巷子,比沟渠也宽不了多少,也许这根本不是条巷子,只不过是一条沟渠。

沿着沟走,走到尽头,就是一道很窄的门,也不知是谁家的后门,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路。

这本是条死巷。

后门是虚掩着的,在推门的地方赫然有个暗赤色的掌印。

用血染成的掌印。

仿佛连阳光都不愿照耀沟渠,巷子里暗得就像是黄昏。

门后面更暗。

推开门,就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扑鼻而来。

是血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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