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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娇妻-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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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吴伯达自己是骑车来的,可他孙子却是被他系了根绳子溜过来的,气喘吁吁地跟在自行车后面,跑得直吐舌头,看着特别像某种动物。

    男孩个子比沈娇高半个头,黑黝黝的皮肤,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精壮的身子,从头到脚都透着少年闰土的味道。

    “爷爷,咱能不能商量个事儿?回去时别系绳子了成不?”

    男孩喘着粗气同吴伯达商量,再这么跑一圈,他小命可真要玩完了!

    吴伯达牛眼一瞪,喝道:“年轻人就是不能吃苦,想当年老子我扛着几十斤的东西,光着脚都要跑……”

    “跑三百里地是吧?爷爷,您这话我背都会背了,您就不能换个新鲜点的说法?”

    男孩飞了个白眼,将腰上的绳子解开系在自行车后座上,咬牙切齿地瞪了几眼。

    沈娇捂嘴偷笑,这样的话她也听得起茧子了呢!

    在新泉村的时候,隔几天就要听韩青野念叨几句,动不动就是想当年,和吴伯达现在一个德性。

    男孩注意到了一旁的沈娇,眼睛不由一亮,小跑着凑了上来,热情洋溢地伸出一只黑爪子:“你就是娇娇妹妹吧?我叫吴刚强,十五岁,你可以叫我强哥,也可以叫我刚强哥。”

    沈娇看着扬在半空的黑爪子愣了好一会儿,方才想起这是此时的握手礼,只得羞涩地伸出了白嫩小手,在吴刚强的爪子上轻轻碰了下,很快地缩了回来。

    吴刚强感受到手心里的软绵,全身的血刷地一下就往头上涌了,那黝黑的脸蛋愣是给挤出了一抹红,可见涌了多少血啊!

    “强哥好!”沈娇小声地问了好。

    “哎,娇娇妹妹好,娇娇妹妹是在哪里上学啊?上几年级?我是是海市六中的,初二。”

    吴刚强应该是属于话唠型的,一张嘴从进门就没停过,噼里啪啦地说个不停,不过这家伙虽然长得乡土了点,可却十分讨喜,口才也很好,并不让人觉得厌烦。

    沈娇微笑道:“我没有上学,在家里自己看书。”

    吴刚强意味深长地哦了声,并没有在追问下去,转而说起了他学校里发生的新鲜事,这家伙不光嘴皮子溜,神态动作也特别滑稽,逗得沈娇咯咯笑个不停,肚子都笑痛了。

    吴伯达笑眯眯地看着自家手舞足蹈的孙子,臭小子,在家里连个屁都不同老子放,看见漂亮丫头就来精神了!

    韩齐修听见沈娇开心的笑声,忍不住走了出来,一眼便看见在沈娇面前卖力献殷勤的刚强兄,脸一下子就沉了!

    敢趁他韩少爷不在时撬他墙角?

    胆肥了啊!

    “娇娇,这位是……?”韩齐修不动声色地问道。

    沈娇强忍笑意,介绍道:“他是吴爷爷的孙子,叫吴刚强,比我大两岁,正同我说他学校里的趣事,可逗了!”

    吴刚强冲韩齐修伸出黑爪子,笑道:“你好,我是吴刚强,十五岁。”

    韩齐修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吴刚强顿时打了个激灵,哎哟妈呀,这家伙是哪疙瘩钻出来的,吃棒冰了?

    冻死他了!

    “韩齐修,十九岁!”韩齐修伸手握住刚强兄的黑爪子,稍稍用上了点力。

    “哎…啊,韩大哥你就是那个g军区大名鼎鼎的军王吗?韩大哥,你可是我最崇拜的人了,韩大哥,小弟正式介绍一下,姓吴,名刚强,十五岁零七个月,我的终生目标就是成为像韩大哥一样厉害的兵王!”

    吴刚强强忍着手上的剧痛,一脸崇敬地看着韩齐修,拍得沈娇全身起鸡皮疙瘩。

    韩齐修轻轻瞥了他一眼,放开了他的黑爪子,冲沈娇软声道:“娇娇来指导下红烧肉,我烧的没有娇娇的好吃!”

    尽管他对自己有着强大的自信,可也绝不能容许小臭虫在娇娇面前蹦哒!

    一毛钱的机会都不能留给别人!

    吴刚强痛苦地甩着手,妈妈呀,这韩齐修的手怕是精钢做的吧,可怜他的小嫩手啊!

    幸好他反应快,马屁先拍好,否则粉碎性骨折那是肯定的呀!

    往厨房里瞅了眼,吴刚强捧了捧胸口,失落地叹了口气!

    小美人名花有主了,他这后来者也没法居上呀!

    唉,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293都是美人

    钱文良随后不久也赶来了,分别骑了两辆自行车,钱文良带着他爱人,他儿子带上妹妹,一家人都长得斯斯文文眉清目秀的,且气质上佳,一看就是出身良好的人家。

    “娇娇,这是我爱人鲁萍,这是我儿子钱书涯,二十岁,这是我女儿钱书梦,比你大两岁,以后你们可以一起玩。”

    钱文良笑着替他们作介绍,他依然是一身笔挺的中山装,中分头,戴着黑边眼镜,精气神也好了许多,看起来回海市后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鲁萍身材娇小,齐耳短发,淡灰色的列宁装,连一点褶皱都没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可气质却非常好,一看就知道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

    后来沈娇知道,鲁萍和钱文良是同乡,也是同学,一同去y国留学,鲁萍学的是文学,自身是名十分优秀的学者,翻译了好几部外国名著。

    而且她还会写剧本,其中有一本写新女性的剧本,当年是十分火的,全国的高校都在排练这本剧本。

    钱书涯一看就是钱文良的年轻翻版,长得特别神似,不过钱书涯更为害羞一些,看着稍显木讷,不是善于言谈的人,娇娇暗自纳闷,二十岁为何还在海市呆着,不都说要去农村改造吗?

    钱书梦却长得特别漂亮,集中了父母各自的优点,鹅蛋脸,大眼睛,高鼻梁,就只是嘴唇略大了些,身材略矮了些,像了她妈妈的个子。

    “师母好,书涯哥好,书梦姐好!”

    沈娇甜笑着同他们打招呼,鲁萍看见沈娇先是一愣,可很快便欢喜地拽着沈娇的手,不住地夸赞:

    “哎哟,以前只当国色天香倾国倾城这些形容词是古人的夸大之辞,现在看来不是古人夸张,而是我孤陋寡闻呢!”

    鲁萍看来是个颇为健谈的女人,她的脾气十分爽利,比她丈夫钱文良可要爽利多了,很对沈娇的胃口。

    她就喜欢这种不别扭的女人,像沈秀齐华容那样的,她看着就头疼!

    “师母您可真是谦虚,要说到花容月貌,您和书梦姐自己就是呀!”沈娇笑着客套。

    旁边的钱书梦噗地笑了:“娇娇你这句话一说,我姆妈可是要浮一大白了,她最爱听别人夸她是美人了!”

    沈娇也笑了:“师母本身就是美人嘛,兰心蕙质秀外慧中说的就是师母了。”

    鲁萍听得心花怒放,眼睛都笑弯了,看来她是真喜欢别人夸她长得美。

    钱文良笑呵呵道:“个个都是大美人,快坐下来吃饭吧,虽说秀色可餐,可物质食粮也是要补充的呀!”

    众人哈哈大笑,鲁萍嗔怪地瞪了钱文良一眼,面上也是止不住的笑意,看得出来,他们一家的感情非常好。

    最让沈娇羡慕的是他们之间的相处之道,父母同子女之间就跟同龄朋友一样,不像有些人家,子女在父母面前都是战战兢兢的。

    沈家兴拿出了一瓶茅台,冲吴伯达晃了晃,勾得他眼睛贼亮贼亮的,扑上去就抱着不肯放手了。

    “哎哟,今天这顿来得不亏,咱们不醉不归啊!”

    钱文良也来了兴致,他本不是好酒之人,只是在农场的一年因为心情苦闷,再加上吴伯达和沈家兴的勾搭,也培养出了喝酒的爱好,回来后还常和吴伯达一道聚会喝个小酒。

    吴刚强同钱书梦兄妹却是认识的,不住地同钱书涯说话,同钱书梦却有些不大对付,两人暗搓搓地低着头不断斗嘴。

    “吴黑胖,一晚上不见你又黑了许多嘛,路上还有人骑车撞你不?”

    “钱大嘴,你的嘴又大了好多啊,呆会吃饭可别漏啊!”

    “吴黑胖,你给本小姐小心点,当心我让我哥揍你!”

    “哦哟,就你哥那种文弱书生,来一百个都不管用,还不如你自己上吧?强哥看你长得小有姿色的份上,让你十招!”

    ……

    “你去死吧!”钱书梦气得扭过头,懒得搭理某人。

    “嘿嘿,强哥是属狗滴,九条命呢!”

    吴刚强得意笑几声,夹了只鸭头有滋有味地啃了起来,深感今晚跟着来就对了,这么多好菜,还能够气气钱小妞!

    美啊!

    沈娇听得好笑,欢喜冤家还真是多啊,这不又碰上了一对!

    那边吴伯达在给沈家兴敬酒,可他坚决不喝:“不能喝,我已经戒酒三年了,吴老哥你可别逼我犯戒!”

    “戒什么酒啊?咱们老哥俩好不容易才见面,你不喝酒对得起我嘛?”

    吴伯达看着沈家兴闪烁的眼神,以及不住吸耸的鼻子,心里暗暗好笑,不住地将酒往他鼻子边凑,钱文良也跟着起哄,说沈家兴不喝酒太不地道。

    沈娇看沈家兴的模样就知道他老人家的酒瘾犯了,笑着劝道:“今天是个难得的好日子,爷爷您喝点吧,不会有事的,韩哥哥在呢!”

    沈家兴眼睛一亮,对啊,有韩齐修这个杀神在,他还有啥好担心的!

    “那我就喝这一回啊,以后我肯定不喝了!”

    沈家兴实在是馋坏了,憋了三年哪,肚子里的酒虫老早都在打滚喽!

    地一下干了杯里的酒,沈家兴满足地谓叹了声,可算是解馋喽!

    这头几人觥筹交错,喝得不亦乐乎,就连鲁萍也是个酒君子,喝起酒来巾帼不让须眉,竟比钱文良的酒量都还要好。

    吴刚强也喝了点儿,脸太黑,看不出他喝没喝高,眼神倒是有些迷离了。

    钱书涯却是不喝酒的,一直闷声不响地吃菜,同样不喝酒的还有韩齐修,一直耐心地给沈娇挑鱼刺,对其他人视若无睹。

    沈娇以前就问过韩齐修为什么不喝酒,是不是酒量很差?

    韩齐修当场就灌了二斤烧酒,眼神清明,面不红气不喘,就仿佛刚才喝的是白开水一般。

    这货还狂傲地说:“现有的酒度数都太低了,他喝酒就跟喝白开水一样,没啥感觉,懒得喝!”

    后来沈娇才知道,韩齐修之所以有如此好的酒量,那是因为他接受过这方面的特殊训练,练成了喝酒精都不会醉的本领。

    为此沈娇特别心疼韩齐修,别人十二三岁还在玩儿,可他却要接受这么残酷的训练,也难怪这家伙小小年纪爬起来就特别老成。

    怕是根本就没有经历过少年,直接长大成人了吧!

294应该去上学(寶呗娃娃i和氏璧+)

    钱文良问起了沈娇的学习情况,得知她并没有去学校上学,颇为不赞同。

    “沈叔,娇娇必须得去学校才行,虽然现在学校教的文化课少,可去学校不光是为了学习,还有集体生活,娇娇她得适应集体生活,人是群居动物,必须得学会集体生活。”

    沈娇嘟嘴道:“我听说学校里乱得很,还要去乡下劳动,根本就不是在上学嘛,我还不如在家里自己看书呢!”

    钱书梦极为赞同,抢着说道:“对,学校里就是这样,娇娇你看,我手上的茧子就是前两天下乡割草长出来的,还有这里也有,我怀疑再这么下去,我的手会彻底变成像吴黑胖那样的了!”

    吴刚强不满地冲她瞪眼,伸出爪子在她面前晃了晃,哼道:“我的手是劳动人民光荣的手,瞧你那点出息,才割一点草就叫苦了,你那些草大半还是我割的呢!”

    沈娇这才知道,这两个冤家还是同班同学,可真是应那句话来着!

    不是冤家不碰头啊!

    钱文良对女儿不满斥道:“劳动怎么苦了?我和你妈妈不也一样要劳动吗?你妈妈现在还在干校每天接受劳动呢,她有没有叫过一句苦?”

    沈娇没想到笑容满面的鲁萍居然还在改造,本是书香人家的小姐,写字画画的手却要去摸锄头镰刀,也亏得她心态好,要是换了想不开的,怕是会愁坏了吧!

    难怪刚才鲁萍拽她手时,手摸上去特别粗糙,一点也不像是读书人的手。

    鲁萍笑眯眯道:“娇娇不想上学也没关系,集体生活也不一定要现在过,我以前不也是上大学后才过集体生活的,可一点都没有被人孤立呢!”

    久未出声的钱书涯突然冒出来一句:“姆妈您没有被孤立的原因有两点。”

    大家不由大感兴趣,就连鲁萍自己也十分好奇,想听自己这个闷葫芦儿子有啥高论!

    被这么多人盯着,钱书涯羞涩地微垂下头,说道:“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姆妈您性格开朗大方,容易与人打成一片。”

    大家不禁点头,鲁萍的确是个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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