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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扬天下-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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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秦大官人虽然没能跃马驰骋,却在别样的享受下,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

    第二天一早,司马安等人一齐来相送,秦牧带着司马凯、徐永顺等人别过赣州的官员,匆匆返回湖广。

    这时燕高飞带来了李自成在陕西立国,并开始派兵东渡黄河,进攻山西的消息。

    再有就是张献忠击败秦良玉之后,一路势如破竹,连下重庆、广安等地。兵锋直指四川腹地。

    河南方面,年前左良玉率军北上,准备与金声桓里应外合,将袁宗第围歼于南阳城下。袁宗第也不傻,他猛攻南阳数日不下,士气受挫,见左良玉率军增援,便主动向西撤退到田关,依险而守,一面重整旗鼓。一边联络河南各地的大顺军余部,同时派人回陕西向李自成求援,一场反攻眼看又要拉开。

    有鉴于各方的变局,秦牧加快了行程,让两千骑兵走大道,而他则带着两百亲卫选择小路走遂川县经井冈山一线向西穿插往湖南。

    他身边除了牛万山、李式、燕高飞、司马凯、徐永顺外,还有率两千骑兵一路护卫的将领李九,两千骑兵由副将率领着大道了,而秦牧却还让李九跟在身边。

    李九是甘肃人。三十四岁,从小长于马背上,典型有的西北大汉,在奔腾的马背上依然能做到百步穿杨。在秦牧军中。是不可多得的骑兵战将,这次秦牧回赣州,特意点名让他带兵护卫,有加深感情。以便进一步提拔重用之意。

    一路上他时常就天下局势询问一下李九。听完燕高飞的并报,秦牧又问道:“李自成刚刚扫平陕西,立即派兵东渡黄河进攻山西。老九,这事你怎么看?”

    李九没有立即作答,开始思索起来,徐永顺却急声道:“秦大哥,你说李自成会不会立即向京师进军?”

    他老子定国公还在京师呢,徐永顺能不急吗,秦牧对天下大势的判断一向很准,因此他才如此追问,结果秦牧却反问道:“你说呢?”

    “大哥,内阁那些人是什么货色小弟清楚,这些人没一个知兵,这次得知李自成立国恐怕又会自乱阵脚,小弟猜想李自成极有可能乘机攻打京师”

    “小顺子,你既然这么确定,干嘛还来问我呢?该干嘛干嘛去。”

    “大哥,您也认为嘶!大哥先行,小弟突然有事随后就来”徐小顺火烧屁股一股,打马向他的一队亲兵奔去。

    秦牧看了忍不住哈哈一笑。

    这时李九说道:“大人,照我看来,李自成立即挥军东取京师,有利有弊。有利的一方是,一但成功拿下京师,去除首脑,大明将陷入群龙无首的乱局,李自成便可取而代之,赢得天下人望,长江以北很可能传檄而定。”

    “嗯,是有这种可能,那不利的一方面呢?”秦牧微微颔首以示鼓励。

    李九立即接着说道:“不利的一面是,李自成刚刚扫平关中,根基未稳,人心未固。这个时候若是全力东进攻打京师,一但遭受挫败,很在可能连关中都难以保住。”

    秦牧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而问其他人道:“你们呢,持什么看法?”

    司马凯正急于在秦牧面前表现一二,便抢先道:“大人,我认为李自成若是立即挥军东进,是弊大于利。纵观秦汉隋唐,无不是先固关中,使中关成为自己牢固的后勤补给以及兵源输送之地,才兴师中原,如此一来,进战退守方可自如。李自成进占关中未作任何经营,立即发兵攻打山西,大有倾力夺取京师之意,这分明是流寇习气未脱,朝廷在辽东尚有强兵可与之一战,李自成此时东取京师未必就能稳操胜券。”

    牛万山此时插口道:“也不尽然,关中残破,连年灾荒,李自成就算有心经营,也难有汉唐时期的繁盛,因此,与其守着残破的关中,倒不如一鼓作气,乘胜攻取燕京,就算攻不下京师,以朝廷现在的情况,李自成再退守陕西还是不成问题的。”。

    (未完待续……)

第210章 井冈山遇匪

    ***

    井冈山辖属吉安府,位于湘赣边界、罗霄山脉中段,山势雄伟,地形复杂。特别是黄洋界一带,十里横排,高山迭影,雄伟险峻,一望无际。

    此刻,井冈山上没有红旗飘飘,却来了一面黑底的“秦”字大旗。秦牧率两百亲卫沿着山间小道,穿林涉水,旗帜在山林间时隐时现;

    秦牧本意是让董小宛跟着两千骑兵走大道,她却坚持不肯。

    董小宛说现在又不是行军打仗,杨芷正是担心他一路没人照应,再三叮嘱她照顾好秦牧的生活起居,自己岂能因为道路难走些便放弃自己的“职责”?

    秦牧便雇了几个当地的壮汉,一来是作为向导,二来轮流用竹辇抬着董小宛前行,这些山民打着赤脚,两人抬着董小宛在山间健步如飞,甚至比秦牧他们骑马还快,令人叹为观止。

    坐着舒适的竹辇,虽是翻山越岭,董小宛倒也还受得了,精神状态挺好,停下来歇息时还能给秦牧端茶倒水,拿捏筋骨。

    山上的林木茂盛无比,郁郁葱葱,红豆杉、白豆杉、伯栎树、银杏、香果树、半枫荷、楠竹、方竹、淡竹、观音竹、寒竹、苦竹、凤尾竹、实心竹等等,大多数树木不因寒冬尚未过去而凋零,如同一个个顽强的生命耸立在山间,给人生机勃勃的感觉。

    “巡抚大人,还有二十里便是汪洋界了。”一个作为向导的山民向秦牧并报着。

    “汪洋界?”

    “是的大人,也有人叫他黄洋界。这里是井冈山最险峻的地方,山高林密,时常弥漫着茫茫的云雾,望上去好像汪洋大海一般,所以我们都叫它汪洋界。大人,汪洋界是井冈山最难走的一段路。”

    “难走?哈哈,风雷动,旌旗奋。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司马凯等人听了齐声叫好起来。徐永顺更是不失时机的大拍马屁:“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好诗,绝妙的好诗啊!小弟早就听说秦大哥斗酒诗百篇。金陵市上眠。姑娘唤来不上床。自道吾是酒中仙。只是自跟随大哥以来,大哥一直惜字如金,今日小弟总算是见识了。出口成章,果然是出口成章啊”

    “啊个屁,什么乱七八糟的,小顺子你瞎扯什么,你不说我还忘了,在金陵的时候,你带着一帮家奴鼻孔朝天,趾高气扬的纵马而过,呛了我一脸的尘土,今天我要一并找你算账。”

    “不是吧,大哥,当时小弟可不认识得你”

    “可我认得你,定国公家的小公爷,在金陵那叫一个飞扬跋扈,谁不认得?”

    “可小弟到长沙的时候,大哥您明明是不认得我的。”

    “所以刚才我说‘你不说我还忘了’,所以,我到现在才找你算账。”

    “大哥,您这分明是欲加其罪,何患者无词。”徐永顺哭丧着脸,要说嘛,在金陵时他还真那么嚣张过,可这

    “少废话,等下再找你算账。”秦牧这才发现那带路的山民似乎还有话要说,于是问道:“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那山民连忙说道:“巡抚大人,小人说汪洋界最难走,这其中除了山高路险之外,还有就是这里时常有山贼出没,劫掠过往行人。”

    “噢?”秦牧一听,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太祖是不是带着那几十个人上山开张了,罪过,罪过,虽然老蒋一直把太祖称之为匪,但太祖应该没有劫过道。

    秦牧之所以听到汪洋界有土匪还有闲情胡思乱想,那是因为他身边的两百亲卫不但装备精良,士气高涨,而且个个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悍卒,所以听说山上有土匪,他没太当回事,但还是问道:“这伙土匪有多少人,头目叫什么,你清楚吗?”

    “回巡抚大人,到底有多少人小的不清楚,但应该不会少于一百人,甚至可能有两三百人。头目叫什么小的也不知道。”

    “嗯,多谢你了,司马凯,赏一两银子。”秦牧吩咐完这边,立即对牛万山下令道:“牛大哥,你挑些人先行去斥探一下,大意不得。”

    “大人放心,属下这就去探个究竟。”牛万山虽然已经年过四十,但功夫了得,精气神十足,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只是自跟随秦牧以来,除了平时教一下秦牧,陪秦牧喂一下招。他还没有机会表现过,这回算是个不错的机会,心道若是有机会,自己就先把土匪窝给端了。他带上二三十个人,迅速消失在前方的山道上。

    秦牧看看天色,也快中午了,于是下令在一处山谷中暂作休整,等牛万山打探清楚再说,还是太祖那句话,战略上可以藐视敌人,但战术上一定要重视敌人,才不至于在阴沟里翻船。

    一停下来,士卒们立即分工合作,警戒的警戒,生火的生火,架锅的架锅,开始忙碌地准备着午餐。

    董小宛发髻上插宝簇珠白玉钗,紫色裘皮小袄,月白绣桃花长裙。翩若轻云出岫,腰肢袅娜似弱柳。

    她以白色的轻纱遮面,更增添了几分朦胧的感觉,那种美态风娇水媚淡雅如仙。

    秦牧卸下马鞍置于一株香果树下,顺手把巨阙剑往枝头一挂,回头静静地看了董小宛几眼,然后微笑着说道:“小宛累了吧?想必你以前都没受过这样的苦,来,快坐下歇一会儿。”

    秦牧的笑容仿佛和煦的阳光,遇上后董小宛感觉心里暖暖的,她撩起面纱温柔地答道:“奴奴一路坐着竹辇。没受什么累,这山路崎岖,老爷骑马才是辛苦,您坐下,奴奴帮你拿捏一下。”

    以前因为心中存有芥蒂,董小宛没给秦牧什么好脸色,现在虽然打心里接纳他了,但因为以前的事,她在秦牧面前还总是有些不自然,很少一次说这么多话。

    不过她越是不好意思。秦牧闲下来的时候就越喜欢逗她:“前面的汪洋界有土匪。若是瞧见了你般天仙般的美人儿,只怕土匪头子拼了命也要把你抢回去做压寨夫人,唉,看来一翻苦战是免不了了。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

    “老爷!”董小宛自然知道秦牧是故意逗她。不禁娇嗔一声。

    “哈哈哈”秦牧往马鞍上一坐。拿美人儿逗乐一下后,翻山越岭产生的疲惫感可以减轻不少呢。

    董小宛娴熟地打开包袱,选出两样精致的点心递给秦牧:“老爷先吃些点心垫一下肚子吧。”

    秦牧就着她的手。将一小块红薯角咬住,这种点心的做法是先将红薯煮熟,然后打烂与面粉和成面团,中间包以肉末、香菇、葱白、虾仁等食材做的馅,做成饺子大小的三角形状,最后放到油锅里炸,就成了外酥里嫩,香甜美味的红薯角。

    秦牧离开赣南时,杨芷除了千叮万嘱外,更少不得为他准备不少路上的吃食,象这些油炸过的红薯角在冬天里,就算留十来天也依然美味。秦牧自己吃了一个,再拿过一块喂给董小宛。

    “你也快吃。”

    “老爷,奴奴可当不起,让奴奴自己来吧。”

    “没事,下次你还我就是了。”

    “还你?”

    “没错,据说喝酒的时候不用杯子,而用香唇相度呃,本老爷只是听说很享受,还没机会如此**过,嗯,这人呀,老是活得正儿八经的太累,得**,至少也得**几回这才叫人生,你说对吧?”

    董小婉那如花美靥刹时就红了,呡着小嘴儿不敢作答,就象含娇带雨的春芍药。

    对秦牧,她算是摸清他的脾性了,他这人在军政上兢兢业业,忙忙碌碌。但闲暇之时,也绝不做道貌岸然的君子,甚至有点蔫儿坏,但却又绝不会玩物丧志。

    “老爷,刚才你吟的那几句,似乎是《水调歌头》的词牌,但却断断续续,老爷何不把它补完整?”董小宛显然是故意把话题岔开。

    秦牧含笑摇头道:“你应该知道,我志不在此,而且也没那份诗情了,勉强补全也成不了佳作。来,到老爷身边来。”

    董小宛移步到他身边,盈盈蹲下帮他拿捏起大腿来,神情柔婉自然,那纤纤十指如春葱白儿般美好。螓首微微垂着,娥眉如春山,明眸澹如水。

    “小宛,告诉老爷,你有什么梦想吗?”

    董小宛眼睑一抬,如水的眸光流淌到他身上。

    秦牧这样的问题让她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她从来没细究过自己有什么梦想,一个青楼女子,谈什么梦想,若真有,也只是那种才子佳人的梦想,嫁个才子作妾,过着琴瑟和谐的生活。

    现在这个梦想算不算实现了呢,秦牧是名动江南的才子,对自己也很好,身为主母的杨芷待自己更是情同姐妹,从来不摆主母的架子。以前自己所求的,不就是这样的归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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