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李慎显然是高兴得太早了,秦牧不抢老百姓,并不等于不要后勤补给;他这两千人马进军速度之所以如此之快,主要是不带后勤,每个士卒只带几天干粮。
在城外,秦牧还算客气,与李慎等人热情寒暄,结果一不留神,霍胜就带人把南门给占了,然后大军不由分说开进城去,立即要吃要喝。
李慎刚刚推托两句,霍胜等人懒得废话,立即兵围府库,给不给?不给老子就自力更生,爷们大老远从赣州来帮你们阻击叛军,难不成还要爷们从赣州运粮草过来,这还有天理吗?
“秦大人,你这是干什么?有事不能好好商量吗?”李慎气急败坏地来找秦牧理论。
秦牧握着巨阙剑的剑柄,站在府库前的空地上,望着李慎淡淡地答道:“李大人,常言道皇帝不差饿兵,我也总不能让手下的人马饿着肚子去与叛军作战吧?张献忠叛军席卷湖广,如今又欲图我江西,李大人试想,倾巢之下焉有完卵,这个时候,各府各州之间正需同心协力,共度时难,我赣州兵马主动来援吉安,抗击叛军,难道吉安府提供些补给不是应该的吗?”
“秦大人说的这些本府岂能不知,本府也没说不给贵军提供补给,但你们也总得给些时间,让本府筹措一下,岂能一言不合意就兵围府库?”
“李大人,咱们没有时间了,我刚刚接着消息,叛军的前锋离袁州已经不足百里,袁州是江右门户,失去袁州,则江西全省皆坏,而吉安是首当其冲,为了迅速赶往袁州,下官只好得罪了,李大人,下官可都是为李大人好啊。”
李慎见秦牧态度坚决,而且理直气壮,心中满是引狼入室的无奈,事到如今,与其让人强抢,还不如干脆爽快些,好歹还能落得个人情,于是李慎匆匆差人开仓放粮。
秦牧的人马在吉安休整一夜,苏谨的骑兵则被秦牧连夜派出,临敌在即,光靠道听途说的消息当然不行,必须先把敌情侦察清楚,才好制定详细的作战方案。
第二天一早,秦牧两千人马五更便开拔出城,从吉安往北是临江府(新余),秦牧决定走西北方向的小道,经安福县直插袁州府;
袁州也称宜春,是湖广进入江西的门户,现在叛军的前逢已经抵近袁州,而秦牧的首战,也决定选在袁州,保住了袁州这道门户,才能防止叛军在江西扩散,也才能防止吕大器南下赣州,最好能反攻一下,把吕大器引入湖广去。
从吉安赶往袁州的路上,无数的百姓拖家带口,正纷纷向南逃难,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污面,凄凄惶惶,哭声不绝于途,在这种无序的逃亡路上,弱者被抢劫杀害是常事,路边不时能看见暴露于野的尸体。
逃难的百姓遇到秦牧的官兵,绝对没有一个人有那种喜不自胜、欢欣鼓舞的情形;相反,所遇到的难民对他们这支官兵同样是畏之如虎,远远瞧见,无不惊慌失措地逃避,有的连仅剩的家当也顾不得要了,锅碗瓢盆扔了一地,只顾亡命逃离路面。
秦牧见了心里禁不住有些发酸,军队是用来保护国家、保护百姓,结果官兵不但没能给百姓带来丝毫安全感,反而让百姓视之如虎,由此可见,大明的军队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已经败坏了什么地步,光论这一点,大明就亡得不冤。
秦牧心头郁气难消,只恨不得杀尽所有叛贼,也杀尽所有兵匪,“我志未酬人犹苦,江山处处有啼痕。”秦牧忍不住拔出巨阙剑,遥遥北指大吼道:“将令,加快行军速度,快,要更快!”
在他的号令下,两千士卒开始小跑出来,带着漫漫黄尘滚滚向北。
大军离袁州还有一百五十里,前方突然有侦骑飞驰而回,冲到秦字大旗下大声并报:“大人,不好了,叛军两万前锋在叛将张其在率领下,于昨日对袁州发起进攻,袁州守军一触即溃,守将钟卫国弃师而逃,使得袁州守军大部降敌。”
“什么,袁州失守了?”
***********************************
PS:求推荐票喽!。
(未完待续……)
排雷中。。。。。。。。
这几天书评区电闪雷鸣的,一片讨伐之声,接下来的情节俺得重新考虑一下,今晚没得更了,向各位一直支持我的书友说声抱歉。(未完待续……)
第101章 斩尽杀绝
***
袁州南面二十里的刘家村三面环山,共有百来户人家,九成以上都是地主刘宝仁家的佃户。
前几天刘宝仁一家听说张献忠的叛军朝袁州来后,举家逃往吉安府去了,剩下些家徒四壁的佃户不愿离开家乡逃难,大部分选择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刘二一家;
刘二的想法很简单,反正家里穷得连下一顿也没有了,没有什么可让叛军抢的,与其过着随时可能饿死的日子,还不如等叛军来了,加入叛军呢,村里持刘二这种想法的人不少。
现在叛军真的来了,一千人马浩浩荡荡地开过来,带兵的将领骑着高头大马,四支粗壮,雁翎刀扛在肩上,睥睨四顾,满是桀骜不驯的神色。
留在村中的男人一齐到村头迎接,刘二的大伯刘佗代表大伙上去对领头的叛将说道:“谢天谢地,可把义军给盼来了,将军,我们村这些人都是打算留下来加入义军的,望将军收留,望将军收留”
领军的叛将叫余大能,听了刘佗的话,显得很高兴,一抖雁翎刀大声笑道:“好,很好,你们既然愿意归顺我家大王,那就是自己人了,本将这一千兄弟赶了半天路,你们赶紧准备些酒菜出来招待一下,快去。”
“这将军,小人等家中实在没有余粮了”
余大能听了勃然大怒:“你说什么?上山落草还得纳个投名状呢,你们要归顺我家大王,让你们提供一顿饮食,竟然推三阻四,简直是岂有此理,来啊,给我进村搜。”
余大能一声令下,一千叛军就象土匪一样。不由分说的冲进村去,刘佗还想劝阻一下,余大能霍然挥刀,“噗!”的一声,雁翎刀如闪电划过,刘佗的脑袋竟被砍下,滚到村民面前,几百村民吓得尖叫连连,有的起身想逃,立即被叛军放箭射杀。剩下的只得匍匐在地,不断磕头求饶。
大队叛军冲地村里搜了一会儿,便有人出来向余大能并报:“将军,村里除了藏着些娘们和小孩,就剩下少量粹米谷糠,什么好吃的也没有?”
余大能大骂了一声,骑着战马来到跪倒在地的村民面前,大喝道:“快说,你们把粮食藏哪儿去了?谁敢有半句虚言。他就是你们的榜样。”余大能一脸匪气,血淋淋的雁翎刀一指刘佗的尸体,就象一个噬人而食的恶魔,跪在地上的村民有的吓得小便都失禁了。一个个不断地磕头求饶。
“将军,饶命啊。”
“将军,饶了小的一命吧,我愿安前马后侍候将军”
对村民的求求饶。余大能无动于衷,类似场面他不知经历了多少,他喜欢这种生杀予夺的快感。大刀再次一指喝道:“你,快说,粮食藏在哪儿?”
“回回将军,小人等平日都吃不饱,真没有粮食藏”
噗!刘二旁边的村民还没说完,就被一刀砍死,那脑袋虽然没有被砍断,便颈骨断了,整个脑袋歪向一边,只留一些皮肉连着尸体,鲜血喷了刘二脸,吓得他把脸埋到泥土里,全身瑟瑟发抖着。
就在这时,一阵哭喊声传来,刘二抬头一看,只见躲在家里的娘子刚冲出大门,就被后面追出来的几个叛军按住,几个叛军淫笑着撕开他娘子身上的破衣裳,他娘子不住地哭喊挣扎,却又如何挣扎得过几个叛匪,很快就被剥得一丝不挂。
一个叛一扯裤头,扛起他娘子的两条白花花的大腿便压上去,刘二那五岁的儿子从家里哭着追出来,“放开我娘,放开我娘,娘”一个叛匪头也不回,反手一刀砍出,将刘二那五岁的儿子整个脑袋被劈开,瞬间不成人形。
刘二感觉那一刀就象劈在他脑袋上一般,脑子嗡的一下仿佛炸开了,“狗娘养的,我跟你们拼了,你们这些禽兽”
刘二一跃而起,大喊着冲向自己的娘子,余大能桀桀一笑,雁翎刀脱手飞出,噗的一声没入刘二的背后,刘二不甘地回过头来,怒目圆睁,艰难地骂道:“你们这些禽兽,必必定不得好死”
噗!噗!又是十多支劲箭射入刘二身体,刘二象刺猬一样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一大片黄土。
余大能拍马上去拔回自己的雁翎刀,回头对那些跪在地上发抖的村民喝道:“本将最后问你们一句,粮食藏到哪儿去了?”
没人回答,留下来的村民都是些苦哈哈,三餐不继,哪里有粮食来藏,但又不能答没有,因为答没有就是死。
余大能怒火中烧,桀桀冷笑着:“好好好,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来啊,把这些刁民全砍了,扔锅里烹煮,就当是兄弟们的午餐吧,别忘了扔些野葱调味。”
吃人,这两个在承平之世说来就让人作呕的字眼,在明末这样的乱世却是屡见不鲜。
在饱经十多年战乱、早已是赤地千里的中原,不但叛军吃人,就是普通的百姓为了活下去,异子而食的也比比皆是。
刘家村的村民本想投靠叛军,却因拿不出一餐饭食,惨遭屠杀,男的被砍头分尸,开膛破腹之后扔到大锅里去烹煮;
那些藏在家中的妇女被从搜出来后,当场扒光衣服,按倒在地任叛军蹂躏,连五六十岁的老妇人、四五岁的童女也不能幸免。
惨叫声,哭喊声,在刘家村回荡,鲜血眼泪淌了一地,不但换不来一丝同情,反应让叛军多了一份生杀予夺的快意,作起孽来更是变本加利
***
秦牧带着两千人马奔赴袁州,为了赶时间。也为了掩饰行踪,抄小路而行,不想一头撞入了刘家村,得到前方探马回报刘家村的惨景后,秦牧满脸黑线游动,两千士卒也无不是气愤填膺。
抛开保护百姓这些空虚的大义,秦牧一支人马在会昌日以继夜的苦练,每天弄得满身的伤,有的同袍甚至在训练中重伤身亡,经历了如此艰苦的训练。流那么多血汗,为的是什么?
除了丰厚的饷银驱使外,谁又不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价值呢?
秦牧没有丝毫迟疑,在战马上直起身子,锵的一声,巨阙剑带着一道寒光脱鞘而出,他持剑摇指前方大声喝道:“兄弟们,一把宝剑磨得再锋利,若不出鞘。也永远没法展现它的锋芒。这几个月来,你们刻苦训练,流了无数血汗,为的就是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剑。现在,是你们出鞘时候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两千人马齐声怒吼,声摧山岳。
“好!现在随着我的战旗。冲上去,将前面敌人碾碎,用敌人的血肉淬炼你们的锋芒吧!让一切敌人在你们的锋芒下变成尸体吧!”
刘家村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相对开阔,十里稻田还没有抽蕙,绿油油一大片,中间一条可并行三匹战马的黄土路直通刘家村,一面秦字大旗猎猎翻卷,大旗之下一条黑色的游龙沿着黄土路直冲刘家村。
村里的叛军接到警哨的并报,也匆匆开出村头列阵,他们人数虽然少了一半,但并不害怕,因为自南昌开始,他们席卷湖广,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官兵降的降,逃的逃,早已让这些叛军变得飞扬跋扈,目无余子。
一脸桀骜的余大能将口中的人肉狠狠的吐,雁翎刀猛然一指,嚣张地大吼道:“兄弟们,废话我也懒得多说,给本将冲出去,砍他娘的,砍完这些不长眼的东西咱们回头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冲!”
一千叛军顿时嗷嗷直叫,随着余大能疾冲而出,双方就象两股洪流,顺着黄土路迅速接近,
叛军嚣张的反冲出来,这一点秦牧不奇怪,人家横行千里未尝一败,嚣张些是正常的;
只是在秦牧的想象中叛军都是些乱民,加上张献忠进军太快,肯定没时间训练军队,叛军作战肯定没什么章法可言;
可令他诧异的是,眼前这支叛军的队形竟是很严整,在如此狭窄的黄土路上,每排六七个人,在奔跑的过程中仍能保持队列不乱,前面几排持长枪,再稍后一点是弓箭手,再后面的就看不清了。
没有时间让他多想,两军很快接近,在这种狭窄的地方,弓箭手摆不开,无法形成强大的齐射,在进入射程之后,双方稀稀落落地放了几箭,终究是要硬碰硬才能分出胜负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杀!”秦牧持剑大吼一声。
他刚一拍战马,蒙轲和刘猛这些员悍将却闷不作声地抢先冲了出去,一个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