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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第8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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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看姑娘眸色及这一身骑射功夫,应该是塞外之人吧。据我所知,塞外民族围猎之中有个规矩,在场众人谁的身份最尊贵,大家所猎猎物,就应选其最珍贵者,敬献与最尊贵的人!

    呵呵,这只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是归姑娘所有,姑娘若亲手把它奉献于王爷,王爷一定会很开心的,说不定还会对你有所赏赐。”

    小樱哪里情愿,便把目光投向夏浔,夏浔咳嗽一声道:“射猎之美,在于狩猎的过程,正如钓鱼之乐,在于鱼儿上钩那一刹那的欢喜。至于之后,是剥皮为裘,还是烹鱼为羹,倒不算甚么了,你若喜欢,回头我陪你去买几条上佳的皮子就是。”

    朱高燧当然也不在乎一条狐皮,他想看的只是夏浔的态度而已,眼见夏浔这么说,心中欢喜,暗道:“我就说嘛,他也不是圣人,太子如此寡情薄义,他怎能不生怨尤?此人智勇双全,虽被逐出中枢,在朝中潜势力依旧庞大无比,我若将此人招揽门下,与我便是一绝大助力。”

    一念及此,朱高燧便怡然微笑,抚须抬头,等着受礼。一条白狐,自然不放在他的眼中,但是夏浔若肯以此示之友好,自然要接受下来。

    小樱听了,心中却不禁浮起一抹酸溜溜的味道,小妮子吃醋了。

    小樱在杨府住了多事,身边又有个活泼可爱的弦雅小丫头,天天跟小喇叭似的给她广播,当年夏浔在北平城里为了两条狐皮子气哭茗儿小郡主,强拒道衍大师的故事,她早就听说了,而夏浔以一介百姓平民之身,为了向自己的妻子表达情意,不为厚利所动,不为强权所迫,叫她每每思及,都心仪不已。

    如今夏浔已贵为国公,就算偏袒她一把,谅那王爷也不敢怎样,他却劝自己交出白狐,两相对比,原来自己在他心中当真没有一点份量。(《》)一念及此,小樱心中气苦无比。

    其实这倒是小樱着相了,两件事粗略看来似乎相仿,其实大不相同。夏浔当年拒绝卖出狐皮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那狐皮子本来就是他的,那火狐皮子十分难得,以郡主之尊,尚且不易寻觅,他若卖出一条,剩下一条送给谁才好?如此一来,对两位爱妻不免便有厚此薄彼的感觉,同时,也有些少年气盛的味道。

    如今却不然,这白狐是赵王追逐出来的,他们顺手捡了个便宜而已,占了这白狐本就有些理亏,赵王身份摆在那儿,不好斤斤计较,以夏浔今日的地位、眼界,同样不会执着于一条狐皮子。

    在夏浔想来,小樱所喜,只是射猎的乐趣,这只白狐也不是什么十分难寻的宝物,这些年来,谢传忠每年向辅国公府敬献礼物,光是比这只白狐的皮色更上品的皮子就有数百条了,她若喜欢,回头挑几条送与她不就行了么?

    他却不知,小樱一棵芳心既然系在他的身上,对他的一举一动都敏感的很,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他当年为了梓祺和谢谢,敢于在打杀了他就跟辗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的燕王府面前据理力争,现在却不向着她,心中泛酸,妒火攻心。

    吃醋的女人什么疯狂的事情干不出来?小樱心念急急一转,突然把薄唇一咬,翻身下了骏马,将那刚刚咽气、还带着温热的白狐托在手上,她瞟一眼赵王,大步走向夏浔,将白狐似哈达般举起,说道:“这是我亲手猎的白狐,我送给你!”

    此言一出,朱高燧故作超然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夏浔也呆住了,陈浩宇大怒道:“大胆!在你眼中,辅国公比赵王殿下还要尊贵么?”

    小樱挑衅地瞟了他一眼,根本不屑回答。

    “呵,呵呵……”

    朱高燧脸上掠过一丝恚怒,强做从容地笑道:“国公位居中枢,天子驾前,乃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本王区区一小藩,远离庙堂近十年,天下人心中只知有辅国公,而不知赵王,有什么稀罕的。”

    这一说,夏浔不由暗暗叫苦:“这丫头,诚心给我添乱呐,我不护着你,赵王便叫人当场打杀了你也是白死,我若护着你,赵王便有了理由,回头授意别人一本奏上去,这就是我失仪的大罪过。

    国人重礼,以前朝中有位一品大员巡抚地方,就因为没去藩王府拜谒,被人奏了一本,就此致仕还乡了。皇上利用东宫失仪案抓了大批的官员,若是赵王奏我这一本,就算皇上不想办我,也不好显得厚此薄彼,定要拿我治罪的,这个丫头,怎么不知轻重呢?”

    夏浔眼珠子乱转,正想找个诸如这女子塞外野人,未蒙教化,不曾读过诗书,不知上下尊卑一类杂七杂八的理由搪塞过去,小樱已然道:“小樱是塞外女子,你说的规矩,我自然知道。不过,在塞外还有一条规矩,不知你听没听过?”

    陈侍卫弄巧成拙,心中正自忐忑,闻言忙问:“什么规矩?”

    小樱脸蛋红了红,垂下双眸,声音却放得极大:“女儿家若猎到极珍贵的猎物,可以把它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

    小樱霍地抬起头,俏脸爬满红晕,却勇敢地道:“什么头领、台吉、可汗、皇帝,那是对男人来说的,女人眼中,最大的就是自己的男人,男人是天,女人是地!我把白狐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哪儿不对了?”

    夏浔傻掉了,朱高燧傻掉了,在场的所有男人都傻掉了,这妞儿……太剽悍了!居然敢如此公开示爱。虽然说在草原上,这或许不算什么,可这是在中原啊,礼教之下,哪还有这样率性的女子,实在是惊世骇俗!

    众人傻了半天,朱高燧突然大笑:“对对对,当然对!哈哈哈,辅国公,有如此奇女子倾心于你,实在是羡煞人呐!”

    他又深深盯了夏浔一眼,带着笑音儿道:“我方才对你说过的话,还望国公三思,本王游猎,尚须五日方才回归,五天之后,咱们北京城里见吧!驾!”

    朱高燧双腿一磕马腹,拨长而去,百余侍卫立即风卷残云一般随之涌去。

    小樱捧着白狐,脸红脖子粗地瞪着夏浔,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凶巴巴地道:“你收不收?再叫我下不来台,我阉了你!”

    吃醋的女人实在可怕,小樱的眼神非常认真,夏浔瞄了眼小樱腰畔挂着的弯刀,赶紧一把抢过白狐,往马背上一搭,正挡在自己胯间,小樱“噗哧”一笑,掠一掠鬓边发丝,对左右侍卫们讪讪地道:“咳!我瞧那王爷面目可憎,不想把白狐送他,所以随便找个由头……”

    夏浔忙配合道:“姑娘反应机敏,这个理由找得好,赵王纵然不悦,也不好发作了,哈哈、哈哈……”

    众侍卫一瞧这两位糗糗的模样,赶紧东张西望,却一无所知状。

    不远处,辛雷和费贺炜并肩而立,费贺炜拐拐辛雷的胳膊,小声道:“头儿,你看出来没有,貌似赵王殿下对国公比对小樱姑娘还感兴趣!”

    辛雷“唔”了一声道:“这意味着什么?”

    费贺炜摸着鼻子含糊地道:“志在天下!”

    辛雷不动声色地道:“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

    “断袖分桃!没准赵王喜欢兔子!”

    “头儿,你真风骚……”

    夏浔脸上**辣的,装模作样咳嗽一声,大声吩咐道:“天色将晚,咱们就在这儿扎下寝帐,歇息一晚吧!辛雷,小费!你们两个嘀咕什么呢,快把猎物拾掇一下,咱们今晚烤兔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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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夜色如墨,毡帐里烛火跳动。

    夜风呼啸,如狼之嗥。

    毡帐里却十分的静谧,有肉香、有酒香,还有女人香。

    帷幄中影影绰绰的,一双男女纠缠在一起,男人粗重急促的喘息声和女人娇媚**的呻吟声,此起彼伏地交织成一篇动人的乐章。

    女人一双丰腻柔软的玉臂紧紧地扣牢了男人的背,在他结实的背肌上抓出一道道红色的痕迹,那张春意荡漾,如玉莹润的妩媚俏脸潮红一片,鬓发蓬乱中更增添了几分撩人的媚意,那**蚀骨的呻吟声就是从她红艳艳的小嘴里发出来的。

    她紧紧地闭着眼睛,似乎已无法忍受男人的伐挞,可那堆玉耸雪的身子却像一根柔韧的藤,死死地缠住了身上的男人,一双修长丰腴的大腿紧紧地夹住了他的腰,不让他离开片刻。

    女的正值虎狼之年,男的却是此道高手,两个人这一番缠绵,直到那矮几上堆满烛泪,一条牛油红烛燃去大半,才算是云收雨歇。

    女人侧卧在男人怀里,滑嫩的脊背和丰润的圆臀挤在他的怀里,合丝契缝,男人的大手在她堆玉**上轻轻摩挲着,感受着那滑腻、柔软到极致的美好触感,女人慵懒如小猫似的时而还轻吟两声,却只温驯地任由男人爱抚,丝毫不做反抗。

    身后的男人突然啜住了女人的耳珠,吸得怀中女人一声娇吟,娇嗔地拱了一下屁股以示抗议,这才嘿嘿笑道:“豁阿,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才成。”

    怀中的女人翻过身来,在他汗津津的胸口“啵”地亲了一口,甜腻腻地道:“大汗,人家连身子都给了你,怎么会不肯帮你,可是……自从瓦剌自立一国,失去可汗之后,‘大忽力革台’(即大聚会,那达慕大会的前身)已经很久没有开过了,即便以前开‘大忽力革台’也是在七八月间。如今马上就要入冬,贸然召开‘大忽力革台’, 没有个由头怎么成?咱们等到明年七八月间不好么?”

    将这草原第一尤物拥在怀里的,赫然是化身脱脱不花的千门高手万松岭,万松岭听了豁阿夫人的话,故作沉痛地一叹,说道:“豁阿,我等得,我的心等不得啊,想想脱脱不花,堂堂皇者后裔,却沦落成一个任人摆布的傀儡,到如今,也不过才拥有一支区区三百人的卫队,如此下去,壮志消磨,什么时候才能一统草原,恢复祖先的荣耀。”

    豁阿夫人听得动容,不禁抱紧了他,动情地道:“我就知道,大汗志在天下,绝非池中之物!可是,召开一次‘大忽力革台’,固然与提高大汗的声望有所帮助,却并不能增加大汗的实际力量啊。”

    万松岭心想:“欲成大事,必得借助这个女人的力量,可要是一点也不透露,她就不会把此事放在心上。”

    心念电闪,万松岭便巧舌如簧地道:“豁阿,我有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一旦败露,我将死无葬身之地,不过,如果这世上只剩下一个人叫我信得过,那也只有你!我告诉你,我的计划是……”

    ※※※※※※※※※※※※※※※※※※※※※※

    残阳如血,烧红了半边天,云彩被镀上了一层金边,深秋的黄昏,有一种厚重的美丽。

    山间搭起了几座帐蓬,溪水边几处篝火,侍卫们割生炙熟,幕天席地举行野餐。吃的东西当然不能只有猎来的野兔,他们来时已经带了些面食和酒水,除了野兔,在进入山谷后,他们还打了一只狍子,一只山雉,扎营的时候又意外地逮到一只穿山甲。

    这些食物或烹或炙,煮的就蘸食盐、葱末儿吃,炙的就在烧烤过程中洒上各种佐料,大部分肉食是用烧烤的,架在篝火上面,滋滋的油脂滴落在篝火上,浓郁的肉香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国公,肉都烤好啦!”

    辛雷眼见食物烤好,馋涎欲滴,可夏浔未到,不好动手,便火烧屁股般去找夏浔,夏浔来到篝火旁游目四顾,不见小樱,便道:“小樱姑娘呢,去找她过来一块用餐。”

    辛雷答应一声,对费贺炜粗声大气地道:“没听见国公吩咐么,去,找小樱姑娘来用餐。”

    费贺炜答应一声,扭头对一个侍卫骂道:“没点眼力见儿的,快去找小樱姑娘来用餐。”

    那侍卫答应一声,却不动地方,四下一张望,众侍卫“轰”地一下,仿佛躲瘟疫一般,躲得他好远。

    夏浔眉头一皱,对辛雷道:“我叫你去找人,推三阻四的干什么,快去!”

    费贺炜幸灾乐祸地看着辛雷,其他侍卫都有些忍笑的模样,夏浔看在眼里,开始意识到不对了,仔细想想,似乎打从扎营开始,就没看到过她了。

    夏浔问道:“小樱姑娘在哪?”

    辛雷赶紧道:“在她自己帐蓬里,我们先给小樱姑娘搭的帐蓬,喏,就在那儿!”

    辛雷拿手一指,夏浔扭头看去,就见一顶帐蓬的蓬尖儿从缓坡后面冒出来,这里地形中间有一道土脊,因为小樱是女人,侍卫们倒也知道避嫌,特意把她的帐蓬单**在山脊另一侧,相距着有十余丈远。这个地方根本没有可以伤人的大型动物,山坳之中也不虞有人,所以安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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