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本说好了李逸风也要跟他们一起前往燕云楼吃饭,可李逸风接连吐了几次,这会儿虚弱得连走路的力量都没有了,更别提去吃饭。多数人都以为李逸风是突然生了急病,这其中的隐情只有胡小天一个人明白。
刚刚走出易元堂的大门,胡小天的八名家丁就围了上来,胡小天摆了摆手,示意这帮人赶紧散开,毕竟人太多了,走哪儿都像是聚众闹事的。他清了清嗓子道:“我和袁先生、诸葛捕头去燕云楼吃饭,你们自己随便吃点吧。”
袁士卿笑道:“我已经跟那边的宋老板打过招呼,在一楼给各位开了一桌。”袁士卿毕竟是易元堂的二号人物,出手相当的大方,做事也非常周到。
胡小天将李逸风送给自己的那个锦盒交给梁大壮,叮嘱他们道:“别跟前跟后的,有慕容捕头贴身保护我,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这帮家丁基本上都见识过慕容飞烟的手段,知道就算是他们联起手来也不可能是慕容飞烟的对手,有她和胡小天一起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慕容飞烟对胡小天的这句话却极为不满,这小子把自己当成他的保镖了,狠狠瞪了胡小天一眼,趁着无人注意时,低声向胡小天道:“再有人刺杀你,我才不管呢,一定让你这种无耻之人自生自灭!”
胡小天笑道:“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你的责任,慕容捕头,你这么敬业,怎么可能对我的事情坐视不理呢?”
慕容飞烟看到这厮一副吃定自己的样子,不由得恨得牙根痒痒。
他们刚刚走了两步,迎面走来一位健壮的青年,那青年二三十岁年纪,穿着朴素,身材不高,皮肤黧黑,人虽然长得瘦削了一些,可是丝毫没有孱弱的感觉,一双眼睛锐利如鹰,整个人显得精明强悍,手中拎着两只大雁,大雁的脖子上还插着一根箭,乍看没什么特别,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是一支箭射中了两只大雁的脖子,如果这支箭不是后来插上去的,那就是一箭双雕,胡小天只是在传说中听到过这样的故事,亲眼见到还是第一次。
看到陌生人迎面而来,八名家丁马上将胡小天护住,自从长街刺杀事件之后,这帮家丁明显有些警惕过度,遇到风吹草动都会严阵以待。
其实胡小天也算认清了这帮家丁的真正实力,全都是纸老虎般的存在,一个个看着人高马大,可全都是银样蜡枪头的样子货,真正遇到了危险,这些人根本帮不上忙。那天在驮街遭遇的那场险情就是明证,如果不是慕容飞烟出手,只怕自己早就小命不保。
袁士卿已经笑道:“没事,自己人!”原来那青年他是认识的,作为一个旁观者袁士卿也觉得胡小天的这帮家丁有些反应过度了。户部尚书的公子出行有几人贴身护卫本不算什么,可八人的阵容还是隆重了一些,走在这大街上也实在太显眼了。知道的是尚书公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哪位皇子出行呢。
那青年人恭敬道:“袁先生,我刚刚射了两只大雁,特地送来给先生打打牙祭。”
袁士卿笑道:“展鹏,我给你介绍,这位就是胡公子,那天就是他仗义出手救了你的父亲。”原来这位年轻人居然是那天被胡小天救下老者的儿子。
展鹏听说真正的恩人在此,慌忙上前深深一揖,神情极尽恭敬:“胡公子,在下展鹏,多谢胡公子仗义解救家父,展鹏这厢有礼了!”他对胡小天的感谢发自内心,这一揖几乎要拜服到了地上。
胡小天赶紧上前搀住他的手臂道:“展兄,你太客气了,区区小事又何必介怀呢?”
梁大壮打量了一下展鹏,总觉得这人有些熟悉,仔细一想,方才记起展鹏曾经到尚书府来过,上次好像是带着一头野鹿过来的,说是要给少爷送礼,只不过被看门的家丁给挡了回去。梁大壮道:“我好像见过你啊!”
展鹏笑道:“我曾经去过尚书府,本想当面向胡公子致谢,只是看门的家丁怀疑我的身份,所以没让我进去。”
胡小天转身瞪了梁大壮一眼,梁大壮暗骂自己多嘴,其实这事儿跟自己没关系,自己又不是看门的,可多了一句嘴,显然让胡小天误会了。
展鹏将那两只大雁递给袁士卿道:“袁先生,这两只大雁你们拿去炖了吧,等以后打到好的猎物,我再给胡公子送到府上去。”
胡小天不知为何对这个展鹏有着异乎寻常的好感,他笑道:“尊父的腿伤怎样了?”
展鹏道:“承蒙公子及时相救,这两天好多了,目前在我大哥家里休养,袁先生说恢复的情况不错。”
袁士卿微笑道:“胡公子接骨准确及时,我们将展老爷子带回易元堂,为他敷上易元堂秘制的续骨膏,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三个月后就可以下地行走。”
胡小天点了点头:“太好了!”
慕容飞烟一旁听着,心中越发感到不解了,这个无恶不作的纨绔子居然还会做好事,如果之前他帮助自己可以理解为报恩还情的话,他救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又是为了什么?总不能简单地用一时性起头脑发热来解释。
展鹏是专程送猎物过来,凑巧遇到了解救父亲的恩公,刚好当面致谢,也算补偿了多日以来的心愿。他本想告辞,可胡小天盛情相邀他一起前往燕云楼吃饭,胡小天这叫顺水人情,这顿饭反正不用他花钱,他这位户部尚书的公子当然不会在乎这点钱,主要的原因还是看到展鹏一箭双雕的射术,心中吃惊之余又暗自欣赏,不觉产生了攀交之意。
有能力的人在任何社会都有市场,也都会受到别人的另眼相看。展鹏本是一个普通的猎户,他过去很少跟上层人物打交道,其实他在心底深处对于官宦人家的公子是抱有方案态度的,可胡小天是救了他父亲的恩人,有恩于他们展家,胡小天的邀请他自然却之不恭,心中却暗暗抱定决心,回头一定要先把这顿酒钱给结了。
人穷志不短,古人对于颜面和道义的理解远胜于现代。**************************************************************刚看到作品满十万字加入了梦想杯比赛,大家手头应该都有免费票的,章鱼开坑一来还没怎么求过票,诸君如果手头恰巧有一票,又刚好没投的话,请投给医统江山,投票位置就在内容提要下方,先谢谢了!
第十五章【知恩图报】(中)
袁士卿邀请胡小天、慕容飞烟、展鹏一起来到燕云楼三层雅间坐下,至于胡小天的那八名跟班是没资格跟胡小天同桌的,被袁士卿安排在一楼落座,一样是好酒好菜招待。
易元堂和燕云楼相邻,两家一直都很熟悉,平日里袁士卿没少来这里吃饭,胡小天发现古代的医生地位也是相当崇高的,比起现代社会更受人尊敬,他们所到之处,袁士卿但凡遇到了熟人,那些人纷纷起身行礼作揖,目光中满满的都是感激和尊敬,医患关系那是相当的融洽,想起自己上辈子当医生的时候,患者多是对医生的敬畏,少有这种发自内心的尊敬,更有甚者,甚至将医生当成仇人看待,却不知医患关系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最终怎么会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境地。施救者和被救者之间怎么会存在这么多的误解?到底是社会改变了人,还是人的本性就是如此?胡小天暗自嗟叹,看来文明的发展和善良的人性并不是一个完全正比的关系。
不过还是有很多地方还是相同的,比如说吃请,送礼,只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送红包的习惯,即使在过去,胡小天对收受红包这种行为也是看不起的,但是他认为吃请送礼之类的事情倒是无关紧要。尤其是在帮助别人解决了病痛之苦的前提下,吃点喝点哪怕是拿点儿也无伤大雅,当然必须要是人家诚心诚意地感谢你才行。
袁士卿将展鹏送来的两只大雁交给了燕云楼的宋老板,大家是近邻,长久以来易元堂对燕云楼的生意照顾不少。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燕云楼有一多半的生意都是易元堂给他们带来的,在这一层面上又可以说易元堂等同于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宋老板对袁士卿是相当的恭敬客气。
宋老板拎着大雁离去的时候,慕容飞烟也盯住大雁脖子上的羽箭多看了一眼,在武功方面她可是个行家,一个普通的猎户只怕没有一箭双雕的本事。
胡小天道:“展英雄!”
展鹏道:“恩公,我可算不上什么英雄,您直接叫我名字就是!”
胡小天笑眯眯道:“一箭就射下两只大雁,不是英雄是什么?”
展鹏这才知道他称呼自己为英雄的原因,他笑道:“只是凑巧罢了!我瞄准了其中一只大雁,没想到箭射出去居然命中了两只,我从十三岁打猎,至今已经有十二个年头了,一箭双雕的事情还是头一次遇到。”展鹏才二十五岁,不过看他一脸风霜的样子,长得实在是有点着急,说他三十五岁胡小天都能相信。
慕容飞烟道:“我练习射箭也有十多年了,可是这样的事情却一次都没遇到过。”言外之意她并不相信展鹏只是凑巧,如果说是凑巧,为什么我没有遇到?
胡小天道:“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运气这种东西不可能落在每一个人的头上,这跟人品也有点关系。”
慕容飞烟当然能够听出这厮在暗讽自己人品不行,气得悄悄抬起脚来,趁着众人没注意狠狠踩在胡小天的左脚上,胡小天痛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咦!”
众人都被他的反应弄得一惊,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却见房门打开了,宋老板带着一对父女走了进来,长者五十多岁,矮小瘦弱,笑眯眯颇为和善,牵着少女的手,那少女虽然布衣荆钗,可是容颜也省得颇为清秀,只是一双美眸虽然很大却黯淡无光。
胡小天从这少女的目光判断出她是个盲人。
宋老板笑道:“各位贵客,我请他爷俩儿给各位唱歌曲儿助兴。”趁着上菜的功夫,让客人喝喝茶听听曲儿,这可是贵宾才有的待遇。
袁士卿笑道:“好啊!”这对父女姓方,父亲叫方知堂,女儿叫方芳,平日里就在这附近的酒楼唱歌卖艺为生,说起来和袁士卿还是有些渊源的,之前这父女两人并不是本地人,他们是西川人氏,这方芳小时候也不是瞎子,只是在十二岁的时候突然视线变得模糊,家里四处求医,钱也花了无数,药也不只吃了多少,几乎什么偏方都试过了,可惜非但没有效果,反而这视力是越来越差,两年前,即便是人站在面前一尺远的地方都已经看不清了,方知堂不甘心女儿就此目盲,于是变卖田产带着女儿辗转来到了京城,认为京城名医云集,圣手辈出,或许能够找到高人治好女儿的眼睛。
只可惜命运多舛,来京的途中又遇到劫匪,虽然侥幸保全了性命,可是盘缠被抢了个一干二净,父女两人沿途卖唱来到京城。他们先去找的青牛堂,青牛堂看过之后就断定方芳的眼睛无药可医,带着侥幸的心理,他们来到了易元堂,袁士卿宅心仁厚,不但免去了他们的诊金还亲自为他们诊断,试了几付药之后,仍然没有好转,袁士卿也没有了办法。京城三大医馆之中,只有玄天馆这父女两人没有去看过,可玄天馆门槛极高,诊金不菲,想要请玄天馆馆主亲自为方芳诊病,若非地位超然的王公贵胄,就要付出五两黄金的不菲诊金,对方家父女而言这笔钱显然是天文数字。
其实袁士卿也已经告诉他们,即便是去了玄天馆也未必能够治好方芳的眼睛,可这方知堂性情极其倔强,颇有点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念头,于是他就在京城中留了下来,一边卖唱,一边积攒诊金。
袁士卿可怜他父女二人的遭遇,于是就介绍他们来燕云楼卖唱,几乎每次过来都会点他们父女来唱曲。因为方芳长得清秀周正,歌喉美妙,所以很受客人们的欢迎,宋老板也怜惜他们父女的遭遇,免费让他们在酒楼内卖艺,分文不取,这一年多以来,父女两人也积攒了不少的银子,眼看距离他们的目标已经越来越近。
袁士卿道:“唱个一剪梅吧!”
胡小天闻言一怔,我曰,不会吧!这时候已经有了一剪梅?这传唱度也太牛叉了吧,难不成真有那么一首歌曲拥有可以穿越时空的力量?
方芳浅浅到了一个万福,父女两人坐下,方知堂拨动琵琶,乐曲回旋动人,方芳轻启朱唇唱道:“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歌喉婉转低柔,如泣如诉,一时间将众人听得都呆在那里。
胡小天望着这盲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