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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轩卫生总微论方-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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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x又方x 以黑豆三十粒。于牛粪火内烧令烟尽。细研。入麝香少许。再研匀细。用针挑不生齿处。令血出。以药 
末揩上。不得见风。忌醋。多年不生者。用之极效。 
x又方x 以尿坑中竹木。正旦刮屑涂之。即生。 

卷二
乳母论
属性:儿生自乳养者。一切不论。若令乳母乳养者。必择其人。若有宿疾。狐臭瘿 。上气喘嗽。疥癣头疮。龟胸驼背。 
鼻紧唇。痴聋喑哑。颠狂惊痫。痈疽等疾。并不可令乳儿也。 
凡乳母乃血气化为乳汁。则吾性善恶。悉由血气所生。应喜怒饮食。一切禁忌并宜戒慎。若纵性恣意。因而乳儿。 
则令儿感生疾病也。若房劳乳儿。则令儿瘦瘁。交胫不能行。若醉以乳儿。则令儿身热腹满。若蓄热乳儿。则令儿变黄。 
不能食。若怒作乳儿。则令儿惊狂上气。若吐下乳儿。则令儿虚羸气弱。是皆所忌也。 
凡每乳儿。乳母当先以手按散其热。然后与儿吮之。若乳汁涌。恐儿咽乳不及。虑防呛噎。则辄夺之。令儿少息。 
又复与之。如是数反则可也。又当视儿饥饱节度。一日之中,知几乳而足量以为常。每于早晨。若有宿乳。须当捻去。 
若夏月不去热乳。令儿吐 。冬月不去寒乳。令儿咳痢。又若儿大喜之后。不可便乳。令儿惊痫。若儿大哭之后。不可 
便与乳。令儿吐泻。又乳儿不可太饱。恐停滞不化。若太饱。则以空乳令吮则消。 
凡每乳儿。乳母当以臂枕儿头。令儿口与乳齐。乃乳之。不可用膊。即太高。令儿饮乳不快。多致儿噎。又乳母欲 
寐。则夺去其乳。恐睡着不觉。被乳填沃口鼻。别生其他事。又且不知儿饥饱也。 
凡儿生六十日。目瞳子成。能识人。百日。任脉反复。一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日。掌骨成。能匍匐。 
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移步。乳母常须根据时按节。续续教引。使 
儿能会。此是定法也。即不得常常抱持。过时都不教引。致令儿筋骨弛堕。又恐成腰脚之疾也。 

卷二
慎护论
属性:凡乳母慎护养儿。乳哺欲其有节。襁褓欲其有宜。达其饥饱。察其强弱。适其 薄。循其寒燠。盖自有道。不可不 
知也。 
凡儿自初生至盈月。宜常常时取猪乳汁滴儿口中。令咽。最为佳妙。又以珍珠末一大豆许。用蜜一蚬壳和之。分三 
次或四次。每十日内外与一次。涂儿口中。安心神。镇魂魄。 
凡儿生肌肉未成。不可与暖浓新绵之衣。当与故絮帛薄衣。若与新绵浓暖,则蒸燠生热。筋骨缓弱。故圣济经云。 
襁褓者衣欲旧帛。绵欲故絮。非乃恶于新燠。亦资父母之余气。以致养焉。 
凡乳母。若遇天和无风之时。当抱儿在日中嬉戏。使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若藏帏帐之内。 
重衣温暖。譬如阴地草木。不见风日。则脆软不任。易为伤损。故圣济经言。重衣温浓。帏帐周密。宜与减损。甚则伤 
皮肤。害血脉。是生多疾也。 
凡儿常令薄衣,虽冬月。但令着两夹衣。及衲衣之类,若极寒。即渐加旧絮衣。人家多务爱惜。乃以新绵浓衣。温 
养过宜。适以为害。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若至来春稍暖。须渐减其衣。不可便行卒减,恐令儿伤中风寒。 
凡儿于冬月。须着帽项之衣。夏月须着背褡。及于当脊。更衬缀一重。以防风寒所干。谓诸脏之俞。皆在于背故也。 
又常令乳母。每日三时。摸儿项后筋两辕之间。名曰风池。若热。即须熨之。令微汗则愈。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 
者是也。 
凡儿于春时。不可覆头裹足。致阳气不得出泄。则发热矣。 
凡儿常当看觑消息。无令身体有汗。若汗出则致腠理虚。而以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慎之。须审天气冷暖。衣服 
浓薄。 
凡儿于暑月。时常令在凉处。勿禁水浆。但少少与之。唯是不宜多与。 
凡儿不可抱于檐下洗浴。又不可当风解脱。恐为寒干。又啼哭未断。不可与乳。冒冷冲寒。不可哺饲。恐为食伤。 
又不可近神佛之前。驴马之畔。又不可令儿见怪异之物。及各门异户不相识之人。恐为客忤。 
凡儿生三日之外。当与少哺。姚和众云。以粟米煮粥。饮研如乳汁。每日与半蚬壳许。以助谷神。导达肠胃。孙真 
人云。以粳米饮。七日外与三大豆许。慎不可杂与药吃。巢氏云。儿生满三十日后。当哺少物。如二枣核许。至五十日。 
如樱桃许。至百日。如大枣许。若乳少。当以意增之。不可多与。恐不能胜。别生病矣。若乳多。不消哺食者。亦须少 
少与之。以壮肠胃。儿大。稍稍增之。当有常剂。圣济经亦云。儿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以赖壳气也。哺之多 
少。量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养。而胃气壮矣。今之养小儿者。多务爱惜过当。往往至二三岁。尚未与食。致脾胃虚弱。 
体力怯软。平生多病。若在半年之后。宜煮陈米稀粥与之。十月以后。渐与稠粥烂饭。以助中气。则自然易养少病。惟 
忌生冷油腻荤茹甜物。 
凡小儿乳哺。既有常剂。若忽尔却乳哺少者。此是腹中少有不和也。盒饭与微微下之。若都不肯食。但饮少乳者。 
此伤重。要下之。不可不下也。若不与下。则生寒热。或为吐痢。及为癖积。脉大者发痫。皆不早治之由也。孙真人亦 
曰。小儿寒热。亦当下之。乃瘥。又小儿乳哺。不能无痰癖也。常当节适之。若稍不进乳食。便以微药克化。紫圆最妙。 
(方在后)不得行 药转痢。又不得为无事而迁延。致病大即难治尔。小儿微患。便与微下。则损不甚而易愈矣。若于 
春夏之时有疾。(千金云。立夏后)切不可妄行吐下。及微疾亦不可乱行针灸。盖针灸伤经络。吐下损腑脏故也。若误行 
转泻。则使下焦虚而上焦热。变成大病也。故巢氏有言。小儿春夏。自非甚病。决定不可吐下者是也。 

卷二
食忌论
属性:凡小儿有不可食之物。不可不知。今具于后。 
小儿不可多食栗子。令儿气弱行迟。热食则气壅。 
小儿不可食蕨菜。令儿立则无力。久不能行。小儿不可食芡。令儿不能行。 
小儿不可食黍米鸡肉胡瓜。令儿腹中生虫。经验方云。小儿未断乳。食鸡肉。令小儿腹中生蛔虫。 
小儿不可食越瓜。令儿发痼疾。 
小儿不可食麦。令儿发落。(麦是荞麦也) 
小儿不可食凫茨。令儿脐下痛。 
小儿不可食鲟鱼。令儿生症癖。 
小儿不可食炒豆猪肉。令生气壅致死。 

卷二
大小论
属性:经言六岁以上者为小儿。十八以上者为少年。据此之言。则十八以下者。皆为小儿也。此乃古之所论尔。以 
今时校之。则时世相异。理或未当。且礼云。男子三十曰壮有室。又曰。男子三十而娶。是古之男子。皆三十以 
上方娶。故十八以下。得为小儿之称。今之时则不然。男不过十五而娶。至十八已有生一二子者。岂得为小儿 
也。以今时言之。当以十四以下为小儿治。其十五以上者。天癸已行。婚冠既就。则为大人治耳。 

卷二
诸般色泽纹证论
属性:经云。小儿六岁已还者。经所不载。有病难治。无承据之事也。详之。此谓婴儿未能 
言者。有病则无由问其所苦。故无承据也。若能言者。必能问之。小儿岂有六岁尚不能言者哉。其不能言者。唯 
一二岁儿也。故先贤言婴儿未能言者。最为幼小。有病则肌肤未全。寸关不辨。变蒸交互。气血细微。若凭诊 
切。实难明晓。惟在观其形色。参其证候。乃知病之所在者矣。其观视之法。须要安神定志。勿令情意惑乱。不 
得于儿哭断之时。睡起之际。则色不正矣。须于辰时之后。巳时之前。夏即未热。冬即未温。外色不杂。内气闲 
雅。乃可向明而观察之也。圣济经曰。通识之士。必察刚柔勇怯。视其盛衰虚实。适以寒温。平以阴阳。病之轻 
重缓急。随证以治之。不必蔽于难治也。诸所论繁紊。难以执据。今采其当者。 
叙而次之。 

卷二诸般色泽纹证论
诸色泽候
属性:x面上五脏部分色x 左颊主肝。右颊主肺。额上主心。鼻上主脾。(一云唇口)颐上主肾。色青为风。色赤为 
热。色黄为食。色白为气。色黑为寒也。 
x面上五脏四时色x 经言五脏之色。皆外荣于面。故死生疾病系焉。肝主春。其色青。心主夏。其色赤。脾主 
长夏。其色黄。肺主秋。其色白。肾主冬。其色黑。是谓五脏之色。随四时各荣于面也。其色不深不浅。应常光 
润者。为平和也。若色重深者。其脏实。浅淡者。其脏虚。 
x面上五脏生死色x 经曰。滋荣者。其色生。青如翠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乌羽。枯夭 
者。其色死。青如草兹。赤如 血。黄如枳实。白如枯骨。黑如炱煤。 
x面上五脏部分相乘色x 肝色青者本色也。赤者心乘肝也。黄者脾乘肝也。白者肺乘肝也。黑者肾乘肝也。 
心色赤者本色也。青者肝乘心也。黄者脾乘心也。白者肺乘心也。黑者肾乘心也。脾色黄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脾 
也。赤者心乘脾也。黑者肾乘脾也。白者肺乘脾也。肺色白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肺也。赤者心乘肺也。黄者脾乘 
肺也。黑者肾乘肺也。肾色黑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肾也。赤者心乘肾也。黄者脾乘肾也。白者肺乘肾也。 
x面上五脏四时相乘色x 经言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黄白见于长夏。白黑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是谓五脏 
之生。五行相继也。为病轻。若肝色见青白。心色见赤黑。脾色见黄青。肺色见白赤。肾色见黑黄。是谓真藏之 
色。五行相克也。为病重。 
x面目死生色x 内经曰。凡病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圣济经云。脾真为本。 
而面黄必生者。以真气外荣故也。若面青目赤。面青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者。皆死。谓无脾色 
外荣。而真气已绝故也。 
x鼻上色x 圣济经曰。鼻端青为腹冷。黑为水气。白为无血。黄为胸寒。赤为有风。鲜明为留饮。 
x目内色x 赤者心热。淡红者虚热。青者肝热。浅淡者肝虚。黄者脾热。无精色肾虚。 
x金匮死色x 凡小儿病者。有黑色满面。或绕口入口。或延眉绕目。或暗人中者。皆死。有青色延面。连目 
入耳者死。目无精光。眼中有物。如横红针者死。 
x外台死色x 凡小儿病者。面上有青黑色。如纱盖定。从发际至印堂者。不以疾状浅深。六十日死。至鼻柱者。 
一月死。至人中者。十日死。满面者。即日死。 

卷二诸般色泽纹证论
诸处纹状候
属性:耳后完骨上。有青脉如线三两路。卧不静者。此痫疾候。当刺。掐破令血出。以为小治。若目肿破者。死候也。 
手大指后。白肉鱼际之上,有筋络色青黑者。胃中有寒。赤黄者有热。赤青黑杂者寒热。若青而小短者少气。 
叉手处。手大指第二指之间虎口上。有筋脉如线。看其颜色曲直。以决其病。若纹直者是惊。曲者是伤。沉隐为风。 
曲外有冷。曲内为食。 
〔歌曰〕虎口青纹直。情知四足惊。黑色元因水。赤乃火飞禽。淡红人惊发。湾紫有伤寻。外冷内为食。沉隐定风 
生。长大疾须重。短小得安平。但看叉手处。病候验虚真。 
第一指上仄三节。名曰三关。小儿从男左女右看之。有八般筋脉纹状。以验其病。名曰八片锦。最下一节。名为气 
关。有纹过者。病才觉重。诸病既生。则气不调顺。故名气关也。第二节。名为风关。有纹过者。须发惊风。渐加困重。 
故名风关也。第三节。名为命关。有纹过者。则病极而命危殆。故名命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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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刺形。主初惊。在气关。主壮热吐泻。在风关。主初惊才发。在命关。惊极难治。 
〔歌曰〕形如鱼刺是初惊。遍体如汤面色青。吐泻躁烦如似此。通肠和气便惺惺。 
垂针形。主泻痢。在气关。主伤冷吐泻。在风关。泻传惊风。在命关。惊传慢惊风极候。 
〔歌曰〕形如悬针泻痢多。发惊身热定违和。此病若变惊风慢。命关已度是沉 。 
水字形。主肺惊。在气关。涎痰咳嗽虚积。在风关。发惊喘哽涎。在命关。困不治。 
〔歌曰〕形如水字肺家惊。虚积相传面色青。鬲上有涎须与治。命关若过更无宁。 
乙字形。又曰中曲。主食惊。在气关。主食伤吐痢。在风关。传变风。乙形属肝。肝刑于脾。在命关。传慢 
脾风。不治。 
〔歌曰〕形如乙曲病因肝。眼慢惊啼螈 偏。冷积为伤传变此。慢脾风已度三关。 
去蛇形。主内实外虚。来蛇形。主外实内虚。蛇中卷形。内外俱虚。此数样皆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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