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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青年文摘精编版-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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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秦小南说:“要不,我送一只荷兰猪给你吧。”那份准备送给他的礼物我一直保养得好好的。但是,秦小南却丢给我一眼“少来了”的表情,“告诉你,苏小小,我好讨厌荷兰猪,真的非常讨厌它。”  
  他简直是在吼。  
  我悄然阖紧了嘴巴,我知道秦小南并不是讨厌荷兰猪,他只是讨厌和陈明美的记忆罢了。那种记忆的碎片把他的心刮得好疼,我的心也好疼。  
  秦小南还在生气吗?我认为是的,要不然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听到我的招呼也不会装作没听见的呀。“秦小南,你知道吗?陈明美转学走了。”我追上去跟他说。我不能再让他逃避这个名字的主人。  
  “陈明美转学就转学呗,关我什么事?”他不屑地扯动嘴唇,好象真的不在意这个人似的。可我知道,他的心还是会痛。唉,这个男孩呀……  
  秋天到了,日历上这么说。于是,天气也开始调皮起来,变冷了。在这种天气里,有很多人都会生病,更何况动物?这么一想,我便打电话给秦小南,“喂,我的荷兰猪生病了,怎么办?”我竟然卑鄙到利用这种可爱的小动物。  
  “我又不懂怎么治,你问我干吗呀?”秦小南不耐烦地回答道。可我才不管他会不会医呢,我提高音调喊:“你快点来吧,它就要死了喔!”刚说完我就挂了电话,我不让他有拒绝的机会。  
  我坐在房间里忐忑不安地玩着“来,不来,来……”的游戏。当最后一瓣花瓣被我摘掉的时候,它竟然显示不来!哦,看来平时我的无神论是惹怒了上帝,他不肯让秦小南来呀。  
  我决定关灯睡觉,这时,门砰地一声打开了。“苏小小,荷兰猪怎么样了?”秦小南满头大汗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看着他,忍了好久的泪珠蓦然滑出眼眶。我说:“对不起,秦小南,我又骗了你,荷兰猪没有事。”秦小南疑惑地看着我,不知道我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我……其实我想跟你说,这只荷兰猪叫苏小小,那只叫秦小南。”我眼睁摺闪地看着秦小南,细若蚊蝇地问:“秦小南,你愿意让它们在一起吗?”  
  时间变得好慢。我看着秦小南,他看着我,谁都没有说话。最后,“恩,可以呀。”秦小南嘴角浮着一抹秘而不宣的笑。可以呀?!我松了一口气。然而他又迸出一句来:“那我们喂它们吃什么呀。”唉,我没好气了,这个笨小子,他不是知道老鼠吃什么的吗?  
  但是,“就让它们吃大米吧,因为老鼠爱大米嘛。”我看着秦小南笑了,他也笑了。对,老鼠就是爱吃大米。  
   

 


黑板上的爱情留言。txt

大学的时候,学校里人流最密集的地方应数第三教学楼,因为很多公共课都在那里上,人来人往的。在第三教学楼一楼的入口处,有一块公用的黑板,大家可以用粉笔在上面写留言、发布寻物启事或者失物招领等等。有一天,黑板的右下角忽然多了一行字,很多人都在围着看热闹,原来那上面写的是:“文文,请于明天晚上9时在校门口的雷锋像下面等我,如果你我之间心有灵犀的话,你当然知道我是谁,如果你连我是谁都猜不出来,那我们就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第二天,原来那行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娟秀的字体:“亲爱的,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为了方便起见,请于今晚8时45分来女生楼下接我,请手捧999朵玫瑰并高呼我的名字,这样我就会很快来到你身边,不见不散。” 
   那天晚上,很多满怀好奇心的男男女女在女生楼下望眼欲穿地等待着,都想看看故事的男女主角到底是谁,可是等了大半个晚上却没有任何令人激动的场面出现,于是大家纷纷咒骂是谁搞的恶作剧,恨不得抓出来打一顿云云。 
   谁知道次日清晨黑板上又多了一句话,显然是那个男生写的:“亲爱的,如果我只剩下一块钱了,我该给你买一朵玫瑰花呢,还是给自己买一个面包?” 
   于是,大家的好奇心又被激起来了,不知道那个叫“文文”的女孩会选择浪漫,还是先照顾那个可怜的男生的肚子。然而,第二天,还是那种娟秀得令人心动的字体,但她的答案却让所有的人拍案叫绝:“亲爱的,你应该先去买一盒粉笔,不然我们怎么联系呢?” 


黑色红房子。txt

编辑语:这篇稿子,仿佛是石头垒成的,冷硬而真实。可是,不容回避,这也是一部分青年的生存状态,就像花上的刺,白后的黑。了解是改进的第一步,所以全文照发……



我以前也爱爬格子,发一两篇就喜不自禁。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又结婚生子,靠工资和稿费生活入不敷出,还怎么安心写文章?

老公与我一合计,决定出去打工,当时我父亲已经是某地区的一个小官了,一听就冒火:“你们好坏读了几年大学!老子今天借你俩10万块钱,去寻个合适的行道做事!”

10万元做啥?饭馆多如牛毛,搞建材本钱不够,跑车不懂技术……恰好一位高中同学从深圳回来,劝我说:“现在什么生意都不好做,只有开赌场或色情场所,赚钱又多又快又轻闲!但上面得有人罩着。”她建议找我爸商量,请他到市里打点。当我忐忑不安地把想法小心翼翼地告诉父亲,并请他出面帮忙时,他竟一口答应:“这就对了嘛!你们两个笨蛋娃儿的脑壳总算开了窍;能赚钱,老子跑跑腿算个啥?”

做这种生意必须有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的默契配合,跑了近一个月,花了不少银子,终于全部搞定。我们承租经营了原市政府招待所娱乐室,就位于繁华的市政府附近,重新装修后就挂了牌:“红房子”,上下三层,底楼餐厅,二楼舞厅,三楼改装成“KTV包厢”,极尽情色浪漫之能事。

“小姐”从哪儿来呢?我那位高中同学熟悉门道,负责物色人选,很快“红房子”就招到十几位“小姐”,每个人都用化名,也不知道家境出处……不过也无须知道,只要年轻漂亮能招徕客人就行了。我们为她们做的,也就仅仅是提供一个场所,让她们放心地出卖色相,并且保障她们的人身安全,不受地痞流氓的纠缠敲诈和执法机关的干扰,以此来达到共同求财的目的。 

“小姐”们大多模样清纯,有的举手投足都很高雅,那只是一面。她们在应付客人时,故作矜持或者放浪形骸,手段老练着呢。为了赚钱,她们的确绞尽脑汁,自嘲地说:“这是充分地开发利用青春资源!”

后来我隐约知道,红房子有两位“小姐”是在校大学生,其中一位的父母都是山民,她的学费让家里负债累累,要强的女孩就边学习边打工,成天疲于奔命累个半死,仍然收入寥寥。有次在餐馆打工端错了菜,老板劈头就骂:“女大学生有啥了不起?穷就得看人脸色!”她当时无地自容。回到学校心力交瘁,学业也落下了,两边不讨好,她心一横就来了红房子。另一位女生情场失意,走了极端,再不相信爱情,反正就这么回事——干一次跟一千次有什么分别?陪一个男人和陪一万个男人又有啥不同?还不如趁早捞钱,为将来打下经济基础……于是这两位姑娘先是陪歌舞,后来耳濡目染也就“彻底开放”了。

有才有貌的女孩就比较红,收入丰厚,有时没心没肺地笑闹,有时却又独自淌眼泪。其实“小姐”们走上这条路,有各种理由,都曾经挣扎过,但最终还是屈服于生活。于是,吃喝玩乐成了惟一的追求,虚情假意成了生意的通行证。只有她们知道,内心有多少永远无法弥补的黑洞。从前是为了把钱给山里的弟妹寄回去,或者让爸妈住上新楼房,还有的是为亲人筹集医药款,后来就是为了貂皮大衣名牌首饰,一个攀比耗掉大几千。久而久之,她们就像吸毒上瘾,再也离不开这种好逸恶劳收入不菲的生活了。晚上的小姐花枝招展挺好看,可一卸装,20多岁的女孩都青白着脸,黑眼圈,衰老得特别快。

“小姐”的存在,无疑会满足某些人的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所以一直“扫黄打非”,而她们总能生生不息,就是因为有“市场需要”。很多“先生”都以“玩小姐”为荣,还说什么“笑贫不笑娼”,都不过是怂恿猎物尽快入行。

红房子的“先生”就是嫖客,还大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非官即商:有的手握实权,有的腰缠万贯,一般公费报销,最差劲是自己掏腰包玩的。遇到有权有势的,小姐情愿免费服务,以求保障。可是,只要有这样的七情六欲,就难免有一些痛痒和把柄捏在他人手中!

来这里的男人30出头的多,常常是几杯酒下肚,他们就百无禁忌,临走时再把这笔费用算在差旅费中,心满意足。企业老板和常驻本市招待所的外地采购人员,都是“款爷”,出手大方,毫不拖泥带水,小姐们一般都“斩获甚丰”。我现在总明白为什么有的企业连年亏损,除开经营管理不善和有人中饱私囊之外,那些厂长经理和业务人员在外面玩一夜,其开销就是十来个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啊。

我现在有钱了,可是心里却常常憋屈得慌。这些男人都是什么货色啊,咱都得赔笑脸。 不知道哪天一个环节没打理好,咱就关门大吉,那也不是一件坏事。有部小说叫《红与黑》,讲一个爱慕权势的年轻人机关算尽的故事。每次来到红房子,我就会联想到“黑”,黑暗里的眼泪、笑声、票子、压榨和算计……

每当夜晚来临,看着身边灯红酒绿杯筹交错,又有一种恐慌涌上心头,真关门了,还能做回过去单纯的自己吗?还愿意从事其他的事情吗?我想,我应该尽快脱离这种生活,不能再害人害己了…… 


很爱很爱你。txt

 想为你做件事 让你更快乐的事 

  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 

  求时间趁着你 不注意的时候 

  悄悄的将这种子酿成果实 

  我想她的确是 更适合你的女子 

  我太不够温柔优雅成熟懂事 

  如果我可以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你也就不再需要为难成这样子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 只有让你拥有爱情 

  我才安心 

  看着她走向你 那幅画面多美丽 

  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 

  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看见他那天,天空很蓝;认识他的时候,天空没有闪电,没有乌云,依旧蓝的一塌糊涂。最直接的感受是视觉上的吸引HIP…HOP的衣服,很自在;很有型的头发,看起来很舒服;很黑,但笑起来像个孩子,很可爱;眼睛大大的,只是眼神是游离的,没有停留。 

  接下来的日子对他是一片空白,只是有一次上台发言的时,紧张的不能自己,站在讲台上看见他帅帅的笑,突然就放松下来,鬼话连篇。 

  那时头发长长的,拉直了,他每次路过我那儿时,总要拉拉它,当时很讨厌的一件事现在想来实在是很甜蜜。 

  后来烦了,懒的打理头发,便要剪掉。但最害怕的事就是去理发店,很恐怖。以前的朋友都不在身旁,一个人去发廊,不要!莫名的,就想让他陪我去剪头发,但是要怎么对他说呢?毕竟我们还不算熟。打电话给老友,她们鼓励我。鼓足勇气传条给他,脸像被姜抹一样,辣红辣红的。还好他答应了。紧张,真的。在此之前还没有过和男生单独出去的纪录。但他真的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一种叫做“甜蜜”的润滑剂滋润了紧张的空隙。中午去我最喜欢的牛排馆祭五脏庙。这一天过的好完美,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的。 

  他是一个很爱运动的男生,各种球类都玩的转。第一次足球赛我没去看,不知道他在绿茵场是否也很拽。但那次篮赛我却是故意留下来看,还叫了我老大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去的有些晚,进行有1/3了,他在场上好帅,球技也很好,就像JAY唱的那样“单手过人运球,篮下妙传出手,漂亮的假动作,帅呆了”。中场休息时,刚要介绍老大与他认识,而他却走向一个陌生的女孩。好酸,鼻子有点儿不受控制。不想再看下去了,心里难受的紧,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希望醒来的时候什么都忘了。能忘了吗?自欺欺人罢了。想一醉解千愁,几听beer之后才发现酒量大增,这几听只能让头疼而已。借酒装疯,晚上写条问他那女孩是谁?并问他是否女友?如果有,是否介意别的女孩追他?这张条可能是我们传过条中最认真的一张。他说那女孩只是他老乡,他现在没有女友,也不想找,因为他喜欢自由。如果有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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