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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连女生-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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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也许,文章里的“他”是一个我没有见到的实体,也许,只是一个幻想中的男孩。爱,还可以是这样的。真是梦一样的女孩。

毕业离校之前,我和莫怀慈又喝了几场酒,有一次是在我家里喝的。父亲也在场,父亲说莫怀慈一定会有出息的,不一定是在学业上,莫怀慈的头脑适合经商,这正合莫怀慈的本意,他就向我父亲求教,我父亲从来没有从过商,当然也就无从教起,不过,父亲说他原来在北大荒的时候结识了一些人,莫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找他,也许可能帮上点小忙什么的。

后来,莫的进的那批木材就是父亲出面说的话。所以莫也一直当我是兄弟。一年后,他提着一袋子现金到过我家,我父亲留他喝了一顿酒,又让他把钱提走,说他做生意周转用得着,父亲说他什么都不需要,钱到他的手里就成死钱了。莫只好把钱提回去。父亲单独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跟我说,莫怀慈很讲义气,以后我有困难了可以找他,他一定不会拒绝的。我真是对父亲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做的每一步都给我们留有自由发挥的余地,他像一位象棋大师,走一步可以看到后面的许多步。

我读硕士的时候,莫开始学做生意。他做得比较顺。但是没有再听说他谈恋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后来,他还是结婚了,据说是家里介绍的。他结婚之前,还把他的那位带到我的家里,让我父亲看看,我父亲还能说什么呢?只有祝福。那个女孩子比我还小,可是莫比我大,我只好叫她嫂子,别扭,滑稽。那个时候,觉得她很温和,生了孩子之后,性情才有了大的变化。莫说以后要用发展的眼光看人,我说,你已经机会了。事实也这样,莫从此以后真的很老实,还从没有拈花惹草的不良记录。我想我也才能归功夫小嫂子的火辣脾气。莫说,其实嫂子也不总是那么火辣,只不过时时提防着他越轨,见到不正常的事情就旁敲侧击。后来,莫的生意越做越大,终于进军大海,成为上海无数的浙商当中普通的一员。

硕士毕业之后,我去了上海,在一所大学里教书。还读了在职的博士。王教授跟我父亲的老师一起去过英国的同一所大学学习,凭着这层关系,我顺利地成为王教授的博士生,当然我也是凭自己的成绩的。我的成绩是考生当中第一名。所以,做了王教授的学生之后,并没有因为我有关系而歧视我。后来他也跟我说,他并不是因为关系才录取我的,实在是因为我的成绩真的不错,他看重的是人才。

造化弄人,我到了上海,燕子又出国,是公费。机会难得,她跟我商量过,我们也征询过父亲的意见,父亲说还是学问要紧。从发展来看,洋博士会比本土的博士更容易就业,薪水也会更高,关键是在外国能够得到国内所没有的特殊的教育。

我觉得这是宿命。后来我分析了很久,觉得这是因为我们的名字不好。我的名字里面两个字都是树。“树挪死,人挪活。”树,轻意是不移动的,而燕子长着翅膀,从不会在哪一棵树上永久地停留。它的巢也是在屋梁上或岩壁上,而不是树上。燕子认为,树是不稳定的,来了大风就会摇摆。

因为不那么热烈,所以才会这样持久,我和燕子一直都没有隔断关系,燕子出国之前的那些时间,我们经常来往,交通发达,快车几个小时就到了。你知道为什么要修沪宁高速吗?你可千万别说是为了我和燕子,别人听了要笑掉大牙的。事实上,我们坐火车多一些,因为火车票便宜。如果说小别胜似新婚,我和燕子每月总有一两次新婚——“距离产生美”从此有了事实依据。爱情的力量表现为毫不心疼地把钱花在路上。牛郎和织女见一次面的代价是很高的,据说那天世间的喜鹊都要去搭桥。那么多的喜鹊需要多少的工钱,有人算过吗?

正文 第三十八章 陷入爱里

第三十八章陷入爱里

读硕士的时候,我还担任了研究生会的副主席。是一个闲职。我把时间花在学习和等燕子上,每个周末,我都会习惯性地等燕子来,燕子不来会事先打个电话。日子平静如水。我尽量远离爱情事非,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沿着我和燕子走过的路慢慢地转悠。恋爱是本科生、专科生的专利,我觉得我们都老了,是大学生中的中老年。

研二的时候,叶倩菲到学校来过,她考上了东南大学的研究生。我一点都没有看得出来,这个学精细化工的小女孩还有这样的能力,真是人不可貌相。两年不见,她长越发可爱了,性格好像也有了变化,记得以前,她坐在我对面规规矩矩的,现在,在学生会的办公室,她坐没坐相,小腿跷起来晃晃悠悠的。我提到了当年她写的那篇文章,她说那是写着玩的。早忘了。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晚了,我请她在学校对面的餐厅吃了一顿饭。小女孩很能吃,很对我的性子,所以吃饭的时候我们聊得很开心,她给我讲她毕业以后的事,又讲进了学校之后的新鲜事,嘻嘻哈哈的,引得周围的人都看我们。我示意她注意,她一点都不在意。我觉得我喜欢这样的性格,后来,才想起来,她的许多动作、说话的语调,特别像我妹妹。

妹妹是一个让我们全家都操心女孩子,整天没个正形,高中毕业之后再也不想上大学。在全家人的威逼利诱之下才勉强上了个高职。我的妹妹要是像叶倩菲这样就好了,哪怕有一半也好啊,妈妈整天都愁死了,听说和一个开出租车的在一起,把我妈妈急得不行。可是没办法,女大不中留。况且她的脾气是给我父亲宠出来的,除了我,谁的话也不听。我也劝不住她,随她去吧。

所以我对这个叶倩菲就格外的维护。可是她毕竟不是我的妹妹。后来,她再也没有到学校来找过我。神秘的女孩子。

我的研究生生活无聊又枯燥,我在学校外面的小摊上买网卡,用电话线上网。聊天是最无聊的,其次是打游戏,我打了两次就再也不想打了。跟我住在一起的同学迷上了聊天,后来,电话线一般都是由他占着。我也不想跟他争。他姓施,镇江人。他一天到晚的跟他的那位男同学女同学联系,那个时候还没有语音聊天,下了网就和那些同学用电话聊天。可能他也觉得无聊了,就交一些网友,自己起个很俗气的名字,在各个网站的聊天室里吊女孩子。有一段时间,他跟我们吹牛,说他的网友遍天下,连西班牙的都有。我们不信,有一次他就把那个女人的照片给我们看,其实就是中国的女孩,她是到那上学的。我们鼓励他找一个纯粹的外国女人,经常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还真让他找到一个,美国一所大学的学生。还发过来照片,真是漂亮。再后来,他也感觉无趣了,开始约网友见面。第一个跟他见面的是重庆大学的大三学生。那天,我们把他彻底地收拾干净,还给他准备了一些紧急时候用的东西,然后我和别一位同学就躲出去了。他说他要跟那个女孩子做到死。我们是上午9点多离开的,下午3点,我们回宿舍准备给他收尸。可是我们看到他在宿舍里好好的,床铺仍然那么齐整,我们问他怎么回事,你猜怎么着?他说他9点半也躲出去了,他没敢见那个女孩子,让我们好失望。后来,他跟一个大海交大的女孩好上了,开始每个周末他们都见面,单周女孩过来,双周他过去。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段时间,他平均每个月的花费是1800元。他的父亲是做生意的,他也不在乎这个钱。

我一直躲在爱情的外面,做一个旁观者,我有了燕子感觉就像有了家室,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况且,我的家里人管得也很紧,他们一致认为我应该守身如玉等燕子回来。

燕子来的时候很少在我们的宿舍,我都是把她带回家里。家里人对她越来越好,把她当作自己的家里人了。那个时候,大学里对这些事虽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考虑到影响,我们还是格外的小心,不在校园里做出过火的动作。倒是那些大一大二的同学,无所顾忌,无法无天。我感觉时代真是变了,日新月异了,来我们认为的伤风败俗的事情也合理化了,至有的大学生已经在外面租房同居了,们还是固守着传统。

一年一年的过去,燕子的身材发生了变化,比以前更瘦了,她说这是流行的排骨美人,可是我并不喜欢,我说身上有点肉才好,摸起来舒服。燕子骂我不正经,说她没有守住我,让我变坏了。她说要告诉妈妈,我说你告诉吧,就说我说的,你太瘦了,摸起来不舒服,燕子使劲地拧我,拧得很疼。可是她也不是经常拧我。她的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温柔。引用妈妈的话说是燕子越来越像个贤妻良母了。我说是越来越像个家庭主妇了。我在妈妈面前说这种话是不讨好的,因为父亲就说妈妈是位优秀的家庭主妇,父亲的话是赞美,而我的话里名显含有讥讽,傻瓜都听得出来。

研二那年的暑假,附近的一个所高校又有一位女生为情而自杀了,听说是服食了过量的安眠药。我觉得爱情真是凶险。这此消息都是封锁的,不给媒体作报道。而学生之间口头相传也很广。这样,我更不敢接近女孩子,生怕哪天惹点事出来,害了人家的性命。我空闲的时候就回家。那段时间我看了一本法布尔写的书,叫《昆虫记》,觉得人的世界跟昆虫的世界有许多相似之处,雄蝎子求偶的时候根本就不在乎是谁跟自己在一起,到手的新娘被别的雌蝎子赶走也不无谓,可是雄蝎子和雌蝎子结婚后;雌蝎子会把雄蝎子吃掉。而在螳螂的世界也差不多,交配之后,新娘就变成了悍妇,毫不犹豫地吃掉雄螳螂。也许这是它们繁衍的需要,比较一下,人类也差不了多少,只不过谁吃谁没有定数罢了,有多少温柔少女结婚之后变成了悍妇?又有多少绅士结婚之后变成了恶狼?没有人统计过,但是总之结果不是全部美妙,不然怎么会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呢?还好,那个时候,父母不催促我们结婚,我们还在上学,结婚也不太方便,还怕别人笑我们等不及了。于是,婚期就推了下来。等到我们都读完了硕士,燕子又出国了。

站在大学的讲台上,我不敢跟学生提恋爱的话题。我一直在躲避。我知道只要我坚持,一定会等到燕子回来的那一天。

等到有一天,我知道我之所以这么做原来是传统的观念在作怪的时候,我暗笑自己的迂腐。其实我是一直在压抑着自己。可是我内心非常清楚,我的身边是需要一个女孩子的,所以,当桑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在短暂的猝不及防之后就不再招架,我无可挽回地陷入爱里。

有那些爱情故事做铺垫,我开始对爱产生怀疑,我总是怀疑爱的纯洁的程度,所以我在意跟桑交往的任何一位男生,真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等到我确信桑只爱一个人的时候,我又觉得她付出的太多,而我却难以为报,我在惭愧之中挣扎,我的爱也慢慢地转移,从燕子的身上转到桑的身上。直到有一天,我在乎桑的一切,她的一颦一笑都会左右我的视线,左右我的心情。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张俊

第三十九章 张俊

4日晚上8:30,我的手机响了,是桑的号码,我听到一个急促的声音:“柳杨,你快点来,我在同济大学,我的那个东北老乡不让回去,你过来带我。”我刚回答了一个“嗯”字,手机就挂掉了。又一定是遇到了紧急情况,她在同济大学,一定又是那个东北老乡在搞什么鬼。我一边下楼一边给莫怀慈打电话,让他带两个保安到同济大学门口等我。

离同济的大门还有50米的地方,我就看到了路灯下的桑,桑衣服穿得很少,挎个小包,旁边就是她的那个东北老乡,她挣着要走,她的老乡拉着她,这还了得!我赶紧让司机停车。

桑看见我来了,就喊我,我走上前把桑拉在我的旁边。我看得出来,小东北喝酒了,满嘴的酒气,但没有醉。我冷冷地说:“你干什么?”小东北说:“她是我姐,你别碰她。”我说:“她是你姑奶奶,你认错人了。”他横着眼睛看我,可能觉得我不像会打架的主,就急吼吼地过来要拉桑,被我推了回去,这下他恼怒了,张牙舞爪地向我扑过来。他离我快到1米的时候,我左脚向前踏了一小步,紧跟着踢出右脚,小东北哀号着坐到了地上,还好,地面上铺了地砖,还挺干净。小东北,真是对不起,我中学大学都是校足球队里踢左前锋的,罚对方的点球,一般还由我来开脚,我的右脚前内脚掌踢离地面15…18厘米的位置是最狠的,而且这次我出来时,穿的是宽头的皮鞋!

小东北很勇敢,挣扎着站了起来,我准备再次出脚,桑拦住了我,这时,我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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