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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斯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卖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他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的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上啊。主人的热情越来越高。
狼狗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象喷泉一样冲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留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灰色的大海,和天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海水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到了他的脖子,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在了水中,就象是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他见到的是灰色的海水,咸涩地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黑暗中,忽然闪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一封家书
一封家书——
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地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颠的明月却特别地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他的战友们扛着尖叫着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他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象现在这样强烈。但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乃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危危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象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他都翻过去了,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老头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砰,砰”地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象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老头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大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象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蹬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象泥巴一样烂了。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的慢慢的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