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珍妮小姐轻松地点点头,说:“不管怎么说,我也要感谢你。现在——我可以提走我的钱了吗?”
雷马克说:“不谈投资吧,携带那么多现金,这很危险,你知道,我们这里最近发生了很多抢劫案。”
“我并不担心,我只留在家里,晚上比尔下班后就从城里开车来”她站起身。“雷马克先生,再次感谢你的关心。”
雷马克不再争论,陪着珍妮小姐到哈维的柜台提钱。回到办公室,他觉得这事非常荒唐,深信她是把钱扔进水里了,五千元就这样——突然,他坐起来,指头猛敲桌面。等等!
怎么没有想到——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珍妮小姐单身一人住在镇郊一栋白色的平房里,那儿只发展了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天黑后被人看见的机会很校天黑之前,雷马克便把车停在一棵枫树下,距那栋平房一条街。
他深信,天黑前,珍妮小姐的侄子不会出现,理由很明显,珍妮小姐曾说他“今晚”开车来,而不是说黄昏,她还说他是下班后,那表明比尔现在有工作,那样的话,不可能提前从城里赶来。
雷马克坐在车里,很不舒服,不停地扭来扭去,身体和良心在进行搏斗。真该死,有生以来,他还没有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可是,又不能坐失良机。怎么就这么巧,比尔要的现金跟他“借”的数目相同,这笔钱能救他的命。至于珍妮小姐,这事对她也没有什么伤害,她自己说过,她并不靠这笔钱活。
雷马克眼望着夕阳,手摸着大腿上的袜子,再过半小时,天就要黑了……突然,他看到一辆黄色小汽车开过来,拐进小路。他轻轻地咒骂着,不!
是他!雷马克已经好久没见比尔了,他现在留着长发,相当时髦。他拎着手提箱,自信地大步向珍妮小姐的屋里走去。
雷马克气愤地想:比尔在他姑妈给他钱后,不会逗留多久。天还没有黑就下手,这太冒险了。即使用袜子蒙着面,也可能被邻居看见,那样一来,就会引起麻烦……雷马克只希望比尔和他姑妈多说一会儿话。
十五分钟不到,比尔就出来了。他满脸笑容地走到车前,放好箱子,开走汽车。
雷马克心凉了半截,无精打采地跟在比尔车后。他曾想跟到郊外,把比尔逼到路边,然后再下手……荒唐!整个计划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要这样幻想呢?
这时,奇迹出现了。因为比尔突然拐进一家小酒吧的停车常雷马克大喜,跟了进去。比尔显然想喝点酒,会在这儿耽搁很长时间。他拎着手提箱,下了车……三十分钟后,比尔从酒吧出来,天已经很黑了,冷不防,他的左太阳穴挨了一棒,手中的提箱被枪走,人则昏倒在地。
第二天上午,雷马克精神抖擞,穿衣服时还哼着歌,早饭胃口特别好,比平常早半个小时离家上班。他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把钱放回金库。
他没有达到目的,因为银行外面有位不速之客在等候,他就是加德警长。当雷马克走近时,警长抱歉地笑笑说:“早晨好,雷马克,我知道我来早了,不过,我是打算在你忙碌之前见到你。”
雷马克感到一阵担心,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警长态度悠闲,又一脸笑容,再说,这人也不太聪明。
他们进入银行时,雷马克勉强一笑,把他领进自己的办公室,请他坐下,不经意地把手提箱放在文件柜上。
“什么事,警长?”他问,在办公桌后面坐下。
警长翘起二郎腿,说:“是关于比尔的事。你知道,他是珍妮小姐的侄子。”
雷马克皱起眉头。“你是说他回镇上来了?”
“不只那样,昨晚他缠了我好几个小时,说他在酒吧停车场被打昏,身边的五千元被抢走。”
雷马克眉头皱得更紧了。“五千元!”
“是的,”警长说。“比尔发誓说是他姑妈给的,要做什么特别生意,只要现金,她也证实了他的话。”他停了一下,“雷马克,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一有了什么困难,就骗人,用苦肉计,也许他姑妈觉得应该帮助他。所以我想来和你谈谈,你知不知道,珍妮小姐最近取了一大笔款,或者借了一大笔款?”
雷马克轻松起来。“她是取了,”他告诉警长,“昨天下午取的,五千元整。”
“你没有劝她?劝她不要取?”
“我当然劝了,”雷马克说。“我一听到她要取那么多现金,就劝她,”他摊开双手,“我有什么办法?她一定要取,我无能为力。”
警长表示理解。“那事可能是真的,”他沉思道,“我是说她侄子被抢的事,最近这里发生过好几起这种事。”
“是的,”雷马克说。
警长重新翘起二郎腿,手指托着下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雷马克觉得很焦急。办公室外面的响声,表明一天的工作已经开始了。他瞥了手提箱一眼,暗暗叹了一口气。重要的是把钱弄到办公室外,尽快送回金库,他不敢冒险留在文件柜上。一个大胆的主意涌上心头。
雷马克站起来,说:“对不起,我有点事。”他从手提箱取出现金,然后走到办公室门口。哈维立刻出现。“什么事,经理?”
“我决定多给各位出纳一点现金,以备万一,”雷马克说。“把这些金库里的钱平均分到各窗口。”
哈维离开后,雷马克注意到,警长仍然在沉思。他清清嗓子。
“怎么啦,警长?”
警长一愣,然后站起身,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只是没法抛开一个想法,就是说整个事情很奇怪,多少有点——”他打住话头,因为哈维又走进经理办公室,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手中仍拿着雷马克交给他的钞票。
雷马克皱起眉头。“什么事,哈维?”
“这些钞票有问题,经理,”出纳员说。“我不懂,这些钞票正是昨天下午我交给珍妮小姐的。”他停了一下。“我——我以为珍妮小姐会不理你的忠告,还是要提现款,所以我决定趁她在你办公室的时候,抄下一连串的号码,因为数目多,情况特殊。”他走过去,把钱放在经理办公桌上。“你知道,我什么事都尽量仔细而精确天哪,这一切雷马克是太清楚了。警长可能就没有弄明白。
但是,警长的眼睛突然一亮,表明他的理解力比雷马克想像得要高。
正在这时,笑容满面的秘书小姐把头探进办公室,说:“经理,查账员来了。”
拳击高手
我正要关体育馆门的时候,一个高大的陌生人向我走来。
他戴着黑帽子,穿着黑西装、黑皮鞋和黑外套,手里拎着一个手提袋。
他的眼睛也是黑的。“听说你为人安排拳击比赛?”他问。
我耸耸肩。“我当过几位好手的经纪人。”
不错,是当过几位好手的经纪人,但他们都不是一流高手。最好的就是斯通,他曾经上过拳击杂志,名列轻量级第十名,不过,只上过一次。后面,他遇见了纳诺,连输四场,于是我决定请他退休。
“我想请你当我的经纪人,”陌生人说。“我打算进入拳击界。”
我打量着他。他身材魁梧,体重估计有一百九十磅,身高可能是六尺一寸。但是,他脸色苍白,好像很久没有晒太阳了。还有他的年龄,很难猜测,但肯定不是小伙子了。
“你多大年纪?”我问。
他动了一下。“一位拳击手的最佳年龄是多少?”
“先生,”我说,“在本州,任何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参加拳击比赛,都是非法的。”
“我三十岁,”他赶紧说。“我会弄张出生证明给你的。”
我微微一笑。“嘿,朋友,拳击这一行,三十岁刚刚过了巅峰,而不是刚开始。”
他两眼闪动。“可是,我很强壮,强壮得令人难以置信。”
我咧嘴笑起来。“像诗人说的,你十岁得到神力,因为你心地纯洁?”
他点点头。“我的确是十岁有这份力量的,不过不是因为心地纯洁。事实上,我明白自己拥有这份巨大的力量,才使我意识到,最好还是合法地运用它。”
他放下手提袋,走到放着杠铃的地方,像玩儿童玩具一样,玩起杠铃。
我不知道那个杠铃有多重,对于举重我是外行,可是我记得,两小时前,温尼举那个杠铃的时候,汗流浃背,嘴里不停地咒骂,温尼是个重量级拳击手,还得过州举重冠军呢。
陌生人给我留下印象,但我兴趣仍然不大。“这么说,你力气很大,也许我可以介绍你认识几位本地的举重人士,他们有自己的俱乐部。”
他两眼冒火。“举重不赚钱,我需要大笔的钱,”他叹了口气。
“以前我从来不操心钱的事,可是现在,当我最需要的时候,偏偏没有钱。那天晚上醒来,突然发现我身无分文。”
我又看看他,他的衣着看来很昂贵,但有点脏,还有点皱,好像穿了很长时间,可能还穿着睡觉。
“我看过好多报纸,”他说。“包括体育新闻,我知道,只要稍微努力一下,在拳击界就可以赚大钱。”他指指手提袋。“在我一贫如洗之前,我买了拳击用的短裤和鞋子,手套必须用借的。”
我扬起眉毛。“你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就上场和人比一比?”
“对。”
我看看体育馆,现在场地上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叫鲍比的小伙子还在打沙袋。
鲍比是个乖孩子,很上进,拳打得不错,很有前途。到目前为止,他赢过六场比赛,三场击昏对方,三场裁判判他胜利。但是,我认为他不可能成为顶尖高手。
我心想:好,那就让这位黑衣绅士试试,了结此事,我好上床睡觉——我的床,就是办公室的一张便床。
我把鲍比叫过来,对他说:“这位先生想上场和你比划两下。”
鲍比同意,于是陌生人进入更衣室,出来时身上穿着黑短裤。
我为他试戴手套后,他就和鲍比上场,各占一角。
我取出一支新雪茄,敲响铜锣,然后开始点烟。
鲍比像平常一样,主动进攻,在场中四分之三的地方与陌生人相逢。他一记右拳,接着一记左钩拳,陌生人很容易地闪过了。接着,陌生人挥出左拳,快得你根本看不清。那拳打在鲍比的下巴,他仰面摔倒在地,昏了过去。
我发现火柴烧到了我的手指,连忙吹灭它。然后,我爬进场中看鲍比,还好,他仍在呼吸,但要过一会儿才能醒过来。
如果你像我一样在拳击界混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只要看到那一记左钩拳,就会心跳加速。
我四处张望,想再找个人取代鲍比,可是我刚刚说过,体育馆里没有人。我舐舐嘴唇说:“好家伙,你的右拳怎么样?是不是和左钩拳一样好?”
“实际上,我的右拳比左拳更好。”
听了这话,我吓得流了汗。“天哪,我承认你打得非常出色,但是,拳击中,不仅是挥拳出击,你还要能挨拳,你行吗?”
他微微一笑。“当然,你打一下试试。”
这有什么不行呢?如果他能挨拳的话,最好现在就弄个明白。
我脱下鲍比右手上的手套,戴在自己手上。
三十年前,我在巅峰状态时,右拳是非常有威力的,现在也还不错,于是我用尽全力,猛击他的下颚。
然后,我含着眼泪跳到一边,我的手痛得像断裂了一样,而这位陌生人则面不改色,微笑着站在那里。
在我检查右手是否受伤时,鲍比醒了过来,我很高兴自己的手指没有断裂。
鲍比呻吟着站起来,准备再打。“他这是运气好。”鲍比很勇敢,但没有脑子。
“今晚不打了,鲍比,”我说,“改天吧。”我要他去淋浴,然后带陌生人到我的办公室。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加里。”
他说话带着口音,可能是外国来的。我说:“好吧,以后我就叫你加里,你叫我华伦。”我点着雪茄。“加里,我也许可以使你成功,但是,首先我们得使一切合法。明天一早,我们去律师那里,他会为我们草拟合同,使我们成为合作者。”
加里神色不安地说:“不巧的是,明天上午或下午都不行,事实上,任何一天的上午或下午都不行。”
我皱起眉头,不明白他的意思。“为什么不行?”
“我有所谓的畏光症。”
“畏光症是什么?”
“我不能忍受阳光。”
“会中暑是吗?”
“不只是中暑。”
我嚼嚼雪茄:“这畏光症妨碍你拳击吗?”
“不,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