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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5),不悔鳏寡,故祖甲飨国三十三年。”《多士》称曰:“自汤至于帝乙,无不率祀明德(16),帝无不配天者(17)。在今后嗣王纣,诞淫厥佚(18),不顾天及民之从也。其民皆可诛。”(周多士)“文王日中昃不暇食(19),飨国五十年。”作此以诫成王。
①淫佚:荒淫放荡。 ②《多士》:今存于《尚书》中,是周公代替成王向殷遗民中的奴隶主阶级发表的诰令。《多士》并非告诫周成王之作,此句及后边的“《多士》称曰”一句当是衍文。 ③《毋逸》:今存《尚书》中,作《无逸》。是周公告诫成王的讲话。 ④严:同“俨”,庄重的样子。恭:恭敬的意思。 ⑤自度:以法度自律。⑥震惧:小心谨慎常怀恐惧之心(害怕治理不好国家)。荒宁:荒废事业,自图逸乐。 ⑦飨:通“享”,享有。飨国:拥有国家。 ⑧小人:地位低下的劳动者。 ⑨作:始。 ⑩亮:指帝王居丧。 (11)言乃欢:指他一旦说话就很贤明,臣民非常喜悦。(12)密:安。靖:定。(13)不义惟王:以自己做天子为不义。惟,为、是。《集解》引马融的话说:“祖甲有兄祖庚,而祖甲贤,武丁(祖甲之父)欲立之,祖甲以王废长立少不义,逃亡民间,故曰‘不义惟王’。”(14)小人之依:小民所依靠的,指仁政。(15)保:安。施:惠。 (16)率:遵循(礼制)。明:勉。 (17)配天:指其德形能与上天的要求相符合。 (18)诞:大。厥:其。 (19)昃(zè,仄):太阳偏西。
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①,于是周公作《周官》②,官别其宜③。作《立政》④,便百姓。百姓说⑤。
①官政:官职制度。未次序:还未安排得系统、合理。 ②《周官》:已亡佚。今存《伪尚书》中之《周官》乃假托周公之作。 ③官别其宜:划分出每种官职合理的职责范围。 ④《立政》:今存《尚书》中。主要向成王讲述天下安定以后,用人和理政方针。 ⑤百姓:西周时对贵族阶级的总称。说:“同“悦”。
周公在丰,病,将没①,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②,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③。
①没:同“殁”,死。 ②周文王墓也在毕,所以说陪从文王。 ③予小子:天子自己的谦称,此处是成王口气。
周公卒后,秋未获①,暴风雷(雨),禾尽偃,大木尽拔。周国大恐②。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王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乃问史百执事,史百执事曰:“信有,昔周公命我勿敢言。”成王执书以泣,曰:“自今后其无穆卜乎!昔周公勤劳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③,我国家礼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尽起。二公命国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④。岁则大孰⑤。于是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⑥。鲁有天子礼乐者⑦,以褒周公之德也⑧。
①获:收割庄稼。 ②周国:周王都,此处指周都之人。 ③朕小子:成王自己的谦称。 ④筑:培土并坚实。⑤孰:同“熟”,丰收。 ⑥郊、祭文王:祭祀天帝的仪式在郊外举行,故称“郊”。只有天子才能祭天。这里周成王允许鲁国进行郊祭,是一种特殊的奖赏和荣誉。祭文王:指庙祭文王。鲁国得以庙祭文王,也是一种天子赐予的特殊荣誉。 ⑦本句意为:鲁国国君可以使用天子所使用的礼仪和乐舞。天子之礼乐,据《礼记· 明堂位》称:“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 ⑧:褒:嘉奖。
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①。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②,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及后闻伯禽报政迟,乃叹曰:“呜呼,鲁后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①报政:汇报施政效果。 ②革:变革。
伯禽即位之后,有管、祭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①。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②,曰:“陈尔甲胄③,无敢不善。无敢伤牿④。马牛其风⑤,臣妾逋逃⑥,勿敢越逐⑦,敬复之⑧,无敢寇攘⑨,逾墙恒⑩。鲁人三郊三隧⑾,歭而刍茭、糗粮、桢幹⑿,无敢不逮(13)。我甲戌筑而征徐戎,无敢不及(14),有大刑(15)。”作此《肸誓》,遂平徐戎,定鲁。
①徐戎:古东夷部族之一,西周时居住在今淮河中下游,曾联合淮夷等抗周。又称“徐夷”。兴反:造反。 ②《肸誓》:今存于《尚书》中,作《费(bì,必)誓》。③胄:头盔。 ④牿:关牛马的圈栏。无敢伤牿:深意是保护好牛马以备作战时使用。⑤风:走失。 ⑥臣妾:男女奴隶。逋逃:逃跑。 ⑦越:远离。逐:追赶。 ⑧复:归还。 ⑨寇攘:劫掠侵扰。 ⑩逾墙恒:跳墙,指偷窃物品。 (11)三郊三隧:古以城外为郊,郊外为隧。三郊三隧,此指鲁国西、南、北三方的近郊远郊之人。因东方面临徐戎,需要防守敌人。所以只向三郊三隧之人征发军用物资。 (12)歭:准备,备办。刍茭:牲口吃的草。糗粮:干粮。桢幹:筑土墙之工具,夹土之板叫“幹”,支持幹之木桩叫“桢”。 (13)逮:达到,此处指达到要求的物资数量。 (14)及:到来 。 (15)大刑:指死刑。
鲁公伯禽卒,子考公酋立。考公四年卒,立弟熙,是谓炀公。炀公筑茅阙门①。六年卒,子幽公宰立。幽公十四年,幽公弟杀幽公而自立,是为魏公。魏公五十年卒,子厉公擢立。厉公三十七年卒,鲁人立其弟具,是为献公。献公三十二年卒②,子真公濞立。
①茅阙门:简称“茅门”,实际应为“雉门”。《说文·隹部》:“雉古文作。”或省为“弟”,与茅形近,而误为“茅”。诸侯有三门:库门、雉门、路门。外朝在雉门之外。因雉门两旁有高台,称作“阙”,故又名“茅阙门”。 ②本段所记之鲁国各君谥号及年代,因在我国历史记载正式纪年以前,故与他书多分歧,今择其要一并录于下:考公酋,《世本》作“考公就”、“考公遒”。炀公熙六年卒,《汉书· 律历志》作“六十年”。幽公宰,《世本》作“幽公圉”。魏公,《世本》作“微公弗”。献公三十二年卒,《汉书· 律历志》作“五十年”。
真公十四年,周厉王无道,出奔彘①,共和行政②。二十九年,周宣王即位。
三十年,真公卒,弟敖立,是为武公。
①奔:逃亡。 ②共和行政:周厉王因国人暴动逃亡后,周公与召公共同执政,史称“ 共和行政”。
武公九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谏宣王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①,犯王命,必诛之②: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③;行而不顺,民将弃上④。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今天子诸侯⑤,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⑥;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宣王弗听,卒立戏为鲁太子。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
①犯王命:干犯了周先王制定的嫡长子继承制。 ②诛:诛灭。 ③政之不立:政令不能具有权威。 ④弃上:不服从其统治者。 ⑤建:立。 ⑥壅:阻塞不能通行。
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弑懿公,而立伯御为君。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鲁,杀其君伯御,而问鲁公子能道顺诸侯者①,以为鲁后②。樊穆仲曰:“鲁懿公弟称,肃恭明神③,敬事耆老④;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固实⑤,不干所问⑥,不犯所(知)〔咨〕⑦。宣王曰:“然,能训治其民矣。”乃立称于夷宫⑧,是为孝公。自是后,诸侯多畔王命。
①道:同“导”,启发。顺:通“训”,教戒。 ②鲁后:鲁国君位的继承人。 ③明神:敬神。 ④耆老:此处泛指老人。 ⑤遗训:此处指先王之遗训。咨:询问。固实:固,通“故”。故实即已往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及其相应处理方法。 ⑥干:干犯。⑦犯:抵触。 ⑧夷宫:《集解》引韦昭注:“夷宫者,宣王祖父夷王之庙。古者爵命(任命爵位)必于祖庙。”
孝公二十五年,诸侯畔周,大戎杀幽王。秦始列为诸侯②。
①周幽王二十一年(前771),申侯引犬戎人宗周攻杀幽王。 ②幽王死后,平王继位,秦襄公护送平王东迁洛邑有功,被平王封为诸侯。二十七年,孝公卒,子弗湟立,是为惠公。
惠公三十年,晋人弑其君昭侯。四十五年,晋人又弑其君孝侯。
四十六年,惠公卒,长庶子息摄当国①,行君事,是为隐公。初,惠公適夫人无子②,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③,以允为太子。及惠公卒,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
①长庶子:古人称正妻所生为“嫡子”,妾所生为“庶子”。息虽为庶子,但在众嫡庶中年龄最大,称“长庶子”。因为他不是嫡子,所以按嫡长子继承制他不能为君,只能代理。 ②適:通“嫡”,正妻为嫡。 ③登:高升。
隐公五年,观渔于棠①。八年,与郑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及许田②,君子讥之③。
①渔:渔人捕鱼。这句是指让捕鱼之人陈设取鱼之备,观其取鱼以为戏乐。此举不合君礼。事详见《左传·隐公五年》。《谷梁传》亦谓“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也”。 ②易:交换。事详《左传· 隐公八年》:“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因郑桓公是周宣王的同母弟,所以赐给郑国祊(bēng,崩)邑,令其在天子祭泰山时,郑国助祭。又因周成王营建洛邑王城时,想迁都于洛邑,所以赐给周公洛邑附近的许田,以便鲁君朝见周王时住宿。后周天子泰山之祀废弃,故祊邑对郑国无用,又因祊远离郑国(祊在今山东费县附近),而许田(在今河南许昌附近)又远离鲁国,所以郑庄公想用郑之祊换鲁之许田。但天子所赐之邑不能随便交换,所以想出一个借口,说让鲁祭祀泰山,而郑祭祀周公(许田有周公庙)。此事至鲁桓公元年才交换完毕。 ③君子讥之:指作史者评论此事时讥贬鲁郑二国擅自交换天子赐邑。
十一年冬,公子挥谄谓隐公曰①:“百姓便君②,君其遂立③。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隐公曰:“有先君命。吾为允少,故摄代。今允长矣,吾方营菟裘之地而老焉④,以授子允政。”挥惧子允闻而反诛之,乃反谮隐公于子允曰⑤:“隐公欲遂立,去子,子其图之。请为子杀隐公。”子允许诺。十一月,隐公祭钟巫⑥,齐于社圃⑦,馆于氏⑧。挥使人弑隐公于氏,而立子允为君,是为桓公。
①谄:巴结献媚。 ②便君:以您当国君为合宜。 ③遂:终。隐公本为代理,公子挥功他最终还是自立为君,不再让位于太子允。 ④营:建造房屋。老:养老。 ⑤谮:说坏话诬陷。 ⑥钟巫:神名。鲁隐公祭钟巫的原因是,当鲁隐公还是公子时,在狐壤地方与郑国作战被俘。郑人把隐公囚禁在郑国大夫尹氏处。隐公买通尹氏,向尹氏家中所立钟巫之神的牌位祈祷,后与尹氏归鲁国,隐公就在鲁国也立起钟巫的神牌,经常祭祀,认为它有灵验。 ⑦齐:同“斋”,即斋戒,古人在祭祀前要整洁身心。《礼记·祭统》说:“及时将祭,君子乃斋。……及其将斋也防其邪物(指邪念),讫(禁绝)其嗜欲,耳不听乐。”社圃:园名。 ⑧馆:住宿。
桓公元年,郑以璧易天子之许田①。二年,以宋之赂鼎入于太庙②,君子讥之。
①隐公八年时,郑已将祊邑给鲁国。本年郑国因为祊邑比许田小,故又加赠玉璧来补偿。交换祊邑与许田之事正式完成。可参见《春秋》及《左传》桓公元年记载。②宋之赂鼎:鼎名“郜(gào,告)大鼎”。原为郜国所铸,宋灭郜,占有此鼎。鲁桓公二年时,宋国太宰华督杀其君殇公,立宋庄公,用郜大鼎贿赂鲁桓公,又给齐、陈、郑三国礼物,争取支持。鲁桓公将此鼎放入太庙,鲁大夫臧哀伯谏止,公不听。其事经过及臧哀伯谏辞详见《左传· 桓公二年》。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