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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古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虚词研究,在这方面首先作出成绩的也是杨树达。杨树达将《高等国文法》中的虚词抽出,另行编排后写成《词诠》(商务印书馆,1928)。
《词诠》成功地将训诂学和语法学结合了起来,全书共收虚词(包括部分代词)四百七十二个,不收复音词。例证多取自先秦两汉的典籍。体例是先注音,次注明词类,然后释义,说明用法,援引书证,有的还加按语。该书给每个虚词都确定了词性,分类细致;对虚词的解释全面而精当,一般地说能取前人之长而舍其短,而且多有发明。全书材料丰富,例证充分,内容系统而全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裴学海(1899—1970)的《古书虚字集释》是另一部虚词著作,在国内外也有一定的影响。
《古书虚字集释》(商务印书馆,1932)十卷,共收虚字二百九十个。本书汇集自王引之《经传释词》以后的主要虚词著作中的解释,并加以补充,较全面地概括了虚词的各种用法。
(三)语法专著研究
《马氏文通》出版不久后,就有研究该书的著作。如《马氏文通易览》(邵成萱,瑞安仿古印书局,1914),《马氏文通要例启蒙》(陶奎,北京华新印刷局,1916)等。而本期杨树达的《马氏文通刊误》(商务印书馆,1931)对《文通》在校订工作上做得很好,在例句、字类方面纠正了《文通》中的不少失误。
(四)专题研究
本期古汉语语法方面的专题论文近二十篇。其中不乏颇具创见的论文,例如:何定生《汉以前的文法研究》(1928)和容庚《周金文中所见代名词释例》(1929)开断代研究之先河;何定生《尚书的文法及其年代》(1928)和黎锦熙《三百篇之‘之’》(1929)最早作了专书研究。而陈承泽《国文和国语的解剖》(1923)、《文章论大要》(1925)则对句型做了深入的分析。
三、比较时期(三十年代前期——三十年代后期)
古汉语语法研究的进展建立在一代又一代的不懈努力之上,每一时期都有不同程度的推进,而这进展又是建立在对前期继承的基础之上。本期继承了前期从语义开始研究语法的思想,进展则表现在三个方面。1)句本位研究。对于词本位而言,句本位研究是研究程序的变化。当以语义为标准来研究语法时,存在两种不同的程序:词本位和句本位。词本位是从区分词类开始,进而到句的研究,《文通》就是这样一种研究程序。句本位则主要是从句法开始,进而考虑词的不同用法,即“依句辨品”。对于缺乏形态的汉语来说,“依句辨品”是对的,体现了古汉语语法民族性特点的一面。而在推进时期的后期,古汉语语法研究几乎成了词类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句本位的出现就更是个进步。另一方面,与“依句辨品”相关的思想是“离句无品”。“离句无品”实际导致词无定类,这种思想妨碍了词类研究,尤其是实词词类研究的进一步深化。2)比较的研究,这是研究语料的变化,是在与白话的比较中研究古汉语语法。3)贯通的研究,这是历时研究的另一种形式。本期的代表性著作是《比较文法》和《中国文法语文通解》。
(一)比较研究
1比较研究的先驱是刘复。
刘复在《中国文法讲话》(北新书局,1932)中放弃了《中国文法通论》中的新体系,采取当时比较通行的说法,最先把文言语法和白话语法结合起来比较研究。书中“所”“其”等词的用法讲得很精细,对深入思考古汉语的代词颇有启发。
2比较文法的首创之作是黎锦熙(1890—1978)的《比较文法》。
《比较文法》(北平著者书店,1933;1976年又加有副标题:“文言语法举要”)原是作者的教学讲义。全书依据《新著国语文法》中“实体词的七位”这一体系来研究《马氏文通》中的语料,审查它的例句,批判它的一些说法。主要是把古汉语和现代汉语加以比较,也兼及英语、日语等外语。
全书除“绪论”外,以下七章从句本位的思想出发,分述古汉语语法中的主位、呼位、宾位、副位、补位、领位、同位等问题,实例丰富、多有创见,是一部重要著作。作者在1963年的后序中说:该书主要是从“词位和句式”的角度,突出古汉语语法中的八个重点,而其中的虚词同时是八个重点中的四个难点:
1)疑问、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时,有几种倒装的规律。2)介宾短语可以用作“副位”(状语和非受事宾语);即使没有介词,相关的词语仍可以用在副位。3)判断句不用系词,这是古今巨变。4)使动、意动是实词活用。5)定语的标志“所”。6)主语性领位的标志“之”。作者指出:“之”是主语性定语的标志,无论谓语是动词、形容词,还是短语,当前面有“之”字时,该词语即已名词化。7)联接代词“者”。8)领位代词“其”。作者提出的八个重点可以归结为两类问题。一类是句法问题,1)、2)、4)三点主要是与动词和宾语有关的句式,3)是与判断句有关的句式。另一类是虚词问题,作者在5)、6)、7)、8)中提出的“所”、“之”、“者”、“其”,的确是古汉语中很常用而又特殊的四个虚词。
(二)贯通研究
历时研究既可以从分析性的断代研究入手,也可以取另一种综合的研究方式:贯通研究。贯通研究是把历史上各个时代的语料贯通在一起,并不注重汉语的历史分期,但注意不同时代的语法特点。首创贯通研究的是杨伯峻。
杨伯峻长期从事古汉语教学、研究和普及工作,继承并发展了杨树达的研究思想,于虚词研究的成绩突出。
《中国文法语文通解》(商务印书馆,1936)是一部在语料上富于开创性的专著,为古汉语语法的历史研究开了先河。全书共十二章,第一章为“词类总论”,第三章到第十一章,分别讲名词、代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
全书的重点是从历史比较方面研究虚词,分析详尽细密,材料翔实丰富。既有上古、中古语料,也有近代、现代语料;既研究书面语,又研究口语。在句法方面也有所说明,如首次论述了几种形容词同时使用时的顺序等。
(三)专题研究
本期时间短,论文数量不多,几年间约有十篇左右。其中丁声树的《释否定词‘弗’‘不’》(1935)最为出色。此文一改从训诂的角度研究虚词的方法,而是从句法的角度研究虚词,从而也就得出了引人注目的结论。此文是从比较期向深化期过渡的代表性论文,并开创了虚词研究的一代新风。此外还有吴世昌《诗三百篇‘言’字新解》(1933)等。
四、深化时期(三十年代后期——四十年代末)
这是中国语法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在研究语料和程序上,本期大体沿续了前期的方法,这就是注重比较的和历史的研究,也注重句法的研究。本期的重大变化出现在研究标准上,这种进展应归功于三位语言学大师的辛勤劳动,他们是王力、吕叔湘、高名凯。
王、吕、高三位与前三期的诸位一样,都是在归纳丰富语言材料的基础来总结语法规律,但却又有很大的不同。以往大多是从西方语法,主要是西方的语法意义出发来思考汉语语法;这三位先生则是从西方语言学理论出发来思考汉语语法,出发点的不同导致研究标准的变化。本期研究方法上的特点是:1)在语法研究中,不再全然以语义作标准,而是把语义和语法形式区分为两种不同的概念,同时又常把这二者结合起来作标准来分析归纳语法事实。以语义作标准,实质是以西方的语法框架为依托来思考古汉语语法;而研究标准的变化,使更进一步揭示古汉语语法的民族特点成为现实。2)清楚地认识到虚词和词序是汉语的重要语法手段,从语法上对广义的虚词(即虚词及数词、代词等多种封闭的词类)和词序研究充分,并提出许多精辟的见解。对名词、动词和形容词等实词,三位先生取了三种不同的解决方法,有一定成绩;但以后的研究证明,这三种解决方法都不十分理想。3)重视比较研究,尤其重视文白的比较研究,古汉语语法的研究往往与白话文,乃至与语法理论混合在一起。与现代汉语研究相比,独立的古汉语研究显得相对薄弱。而在独立的古汉语语法研究方面则有傅子东,他的研究思想很有独到之处。
(一)《中国文法学初探》的发表
1936年1月,王力发表了《中国文法初探》一文,从而开始了古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期。
王力(1900—1986)在语言学方面的专著和论文共约1000余万字,大多富有开创性,为中国语言学各个领域的发展和语言学教学作出了重大贡献,有以他命名的“北京大学王力语言学奖”。
《中国文法学初探》是一篇富于创见的划时代的论文,在理论方法和一些具体问题上,对古汉语语法研究有巨大影响。这篇论文的宗旨并不在于建立古汉语的语法系统,而是要探讨古汉语语法的若干特性,以此确定研究方法。为此,文中谈了十个问题,这十个问题大体可以归结为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文中重申或深化了陈承泽等前贤的某些研究思想。如:汉语中主语不是必需的,要区分死文法及活文法,词有定类,但又有变性(活用)等。其次,文中提出了一些为后世长期遵循的研究思想,比如:1)代名词、介词、连词、助词等虚词是文法成分,它们是语法的主要研究对象。2)词序固定是汉语的特点,是汉语语法必谈的内容。3)印欧语法组织偏重于“法”,汉语语法组织偏重于“理”,所以有很大的弹性。4)汉语应按时代分为若干期,进行语法史的研究,远期的成果是写出《中国文法史》。第三,文中还讨论了一些具体问题。比如:1)讨论了与单句、复句有关的多种句法、语义问题。2)论述了“其”“之”“于”等的用法及词类的活用(变性)。3)句尾助词“也”等可以形成语句的性质,等等。1937年,王力又发表了《中国文法中的系词》。文章考察了系词的历史演变,说明了与“是”、“非”、“为”及“乃”、“系”、“曰”、“谓”等有关的问题。该文除了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上给人以启发外,还表现了作者鲜明的历史性和民族性的观点。
1938年至1943年,在江南出现了关于文法革新的讨论,参加讨论的主要有陈望道、方光焘、傅东华、张世禄诸先生。这次讨论为改变直接学习西方语法的研究方法进一步作了理论上的准备。讨论中的三十多篇论文,后来收在陈望道编的《中国文法革新论丛》(重庆文聿出版社,1943)中。本次讨论中所涉及的词类划分、文言和白话语法、语法研究的对象及对《马氏文通》的评价等问题,对后来的古汉语语法研究都很有启发和帮助。
(二)比较研究
从三十年代开始,由于现实的需要,文白语法的比较研究已是一个突出课题。到了本期,从表面上看这种研究方法延续了下来,但是从实质上看,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表现在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商务印书馆,1942)中。
《要略》是作者依据在云南大学讲授中国文法课的讲义修改扩充而成,目的是供中学教师参考,所用语料大多取自抗战时期通用的中学语文课本。在此前的几个时期,都是把语义作为研究语法的标准,自此书开始,研究标准是语义和语法形式并重。由于对语法形式和语义已有较清楚的认识,全书采取了两种方向不同的写法。上卷“词句论”从句法谈到语义,在论述词的组合时采用叶斯柏森的“三品说”。下卷“表达论”从语义谈到句法及虚词。全书例句丰赡,条理分明,见解精深,极富启发,有长远的巨大影响。从古汉语的角度看,它的成就主要不是在建立一个体系上,而是在于它所用的研究方法和所揭示的文言中的一些规律。具体地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在划分词类和分析句子时,都是语义与句法并重。
此书根据意义和作用,而不是只根据意义,把词分为两大类七个类:A)实义词,其中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B)辅助词(即广义虚词),其中包括限制词(副词)、指称词(称代词)、关系词、语气词。书中还把实义词的关系分为三类:A)联合关系,B)组合关系(即附加关系),C)结合关系(即主谓关系)。作者根据谓语的意义和词类性质,把句子分为四类。叙事句:叙述事情,谓语的中心是动词;表态句:记叙事物的性质或状态,形容词作谓语;判断句:解释事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