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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 by阿彻-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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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因而发现,原来不知不觉间,他的个头已经比她高,肩膀也比她宽了。以前总觉得很高大、几乎遮蔽他所有天空的身影,现在变得既娇小,又柔弱。 
            有时候,她还会用很温柔的眼神看着他,用细白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大概是那手有点冰冷的关系,每次被碰触,他都会忍不住全身发抖,想动又不敢动。 

            于是,那手就逐渐由脸,脖子,锁骨,一路滑进了他的制服领口里。 
            「妈,我不是爸爸……」 
            终于有一天,他脱口这样跟她说。 
            温柔的笑容定格住了,原本在他胸前游移的手也立刻转向,狠狠掴了他一巴掌。他知道她一定非常生气,因为她很少打巴掌的,要打,她通常都会打在衣服遮得住的地方。 

            从那天后,她又开始打他,而且变本加厉。 
            小时候还不太能分辨美丑,就已经觉得好好看的男人的脸,这一年来,他也逐渐可以在镜子里看到。不管怎么切割,血缘都是斩不断的……他因此明白了这一点。 

            国二那年,他一下子长高二十公分。向他告白的女生,则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他没打算交女朋友,所以一个都没答应,只跟其中一位同班同学有些许往来,因为他们有关于音乐的共同嗜好。 

            仅此而已。 
            但当他和那位女同学某天放学后去逛乐器行,无意间在街上碰见出门购物的「她」时,他却莫名心虚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眼神都不敢交会。 
            当做没看见她,他拉过女孩的手,头也不回的往马路另一端走去。 
            那天寒流正好来袭,温度很低,连呼出的气都是白的。马路两旁林立的各式商店,每一间都装饰得花花绿绿,提醒他有个特别的日子即将到来。在这个国家它有另一个名称叫「行宪纪念日」,当时还是国定假日,可以放假一天。 

            「干嘛急着回家?反正明天放假,就玩晚一点嘛!我带你去听Band……」 
            也许是女孩的提议太诱人,不过几句游说,他就答应了,跟着她到Pub吃东西,听了一整晚的地下乐团演奏。等回到家,都快十二点了。 
            他从没这么晚回家过,也从未不报备一声就晚归。 
            战战兢兢推开大门,本以为里头的人应该睡了,不意午夜的大厅却是一片灯火通明。盛装打扮的女人就坐在沙发上,静静等候。 
            桌前摆了蛋糕,插好了蜡烛,蛋糕旁还有两只盛了酒的玻璃杯。 
            「十五岁,已经算半个大人了。好象从你爸爸离开后,妈就没帮你庆生过,真是对不起啊……小璇。」 
            温婉的笑容,和蔼的声音,歉疚的眼神,都让他恍惚了很久。再回神,她已点起蜡烛,拍着掌唱完了生日快乐歌,拉着他手臂要他许愿望。 
            他中规中矩的许了第一个关于健康的,第二个关于课业的,第三个藏在心里面,格外认真的许完。 
            希望爸爸和妈妈…… 
            「第三个愿望,跟下午那个女孩子有关吗?」女人切着蛋糕,忽然问道。 
            「不……」他一凛,连忙否认。「完全没关系,我许的是……」 
            「别紧张,妈又没要你说出来。」女人弯着眼笑了。 
            「一说出来就失效了,不是吗?」 
            「……嗯。」 
            「小璇也到了会交女友的年纪了。真快,我刚认识你爸爸时,他也正好是十五岁呢。」 
            「妈,她真的不是──」他亟欲辩解,却被端至唇边的玻璃杯缘阻住。 
            「喝一点就好。有点苦涩的味道配上鲜奶油蛋糕,非常可口喔。」 
            他无奈,只得闭口接过。 
            虽仍未成年,但他自小便跟着父亲品酒,酒量还算不错,这点薄酒算不了什么。与女人手中另一只轻轻对撞后,他便直接仰头喝下。 
            「……」 
            酒杯无声息的掉落在地毯上,他皱眉,按住了胸腹之间。 
            也许是在冰凉空气中放太久的缘故吧!滑过食道流入胃里的液体好冷,好冷…… 
            就跟抚上他脖子的女人手指一样。 
            ***** 
            注:未成年而夭折称为殇。 
            ─完— 
             
            后记 阿彻 
            《纠缠》这个坑从二○○三年八月开挖至今,转眼已近三年,当初动念头写它的契机我已经忘了,中途一再卡文的原因倒是记得很清楚……不用说,就定卡在那位以某星宿命名的男主角,实在太难搞。 

            三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包括爱拖坑作者写一篇文的风格和想法。 
            当年(?)有在追文的读者,也许会察觉这本书里的易璇,和旧网文里的易璇性格略有不同。而我在重填这坑时,甚至只能凭一个难以捉摸的模糊意象去描绘这男人,像在走钢索一样,连作者自己都搞不清楚这角色到底在想什么。一直写到第九章他和小雅在楼顶相会那段,才终于确定他的性格全貌,并藉此回头重修前面几聿的旧文。 

            小雅倒定一直都定那样,没有改变。他也许会是我的儿子们里头最完美的一个,我觉得比方柏樵还要完美。易璇遇到他,算是他的福气。由于我最近比较偏好写性格有缺陷的角色,像小雅这样的完人,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了。 

            「我不习惯让人看见我的忧伤」,是我一位同学的签名挡,简短几个字,当时曾在BBS版上引起不少共鸣。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也意外发现它非常适合用来代表易璇的形象,只定很可惜,碍于篇幅和时间关系,没机会让它变成一首比较完整的歌了。 

            (根本是你自己懒得想还敢讲==) 
            《星殇》这篇小番外的出现有点不负责任……(总之一言难尽)。对易小璇的过去有些兴趣的读友不妨看看,不看也没关系(啥啊?),我已经尽量把一些太灰暗的部分都掩饰掉了……(真的?」 

            最后谢谢大家阅读这个故事,看完后有任何意见想法或指教,都欢迎来我的会客室一叙喔。(在考虑要不要去买雨衣和头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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