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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异史 作者:呱呱叫-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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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井道:“对了,将军有无向清朝派遣使者?”

  野田道:“派遣了,是和我一起出海的,现在恐怕也该到北京了。”

  向井道:“那就行了,若是联盟成功,将军就会下定决心出兵,那么长江以南就是我们的了。想想吧,野田君!当清朝大军南下攻明的时候,大日本帝国的十多万军队渡海前来,从长江口登陆,直接攻打南京,那么支那就会在这种致命的夹击下土崩瓦解,迅速在帝国的铁蹄下臣服。

  文弱的支那人在失去首都后,一定会投降的,经过十几年的治理,等到南方稳定下来,那么帝国再出兵进攻清朝,那时候,整个的支那就在帝国的掌握之中了!”

  野田道:“那时候,我就会在支那的最富裕的地区抓上几百个美女,然后好好的享受,同时也让支那人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向井道:“我现在有些担心江北的叛军,看样子他们也在拉拢郑芝龙,要是郑芝龙加入他们一边,那么叛军就可能迅速的渡江南下,这样一来,就会打乱我们的全盘计划,所以我们现在必须鼓动潞王尽快渡江,进攻叛军,让他们互相撕杀,以便实现我们的计划。

  为了削弱叛军的实力,我已经向潞王进言,让他派人去刺杀叛军中的灵魂人物,就是昨天我讲的那个叫林清华的支那人。他的经历非常的传奇,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响马,成为威震一方的将军,实在是让人咋舌。我虽然对支那的历史了解的不多,但我还是知道一些现在的大概情况的,奇怪的是,我读到的历史书上并没有提到林清华这个人,难道是我读的支那历史书太少了?还是因为我们的到来打乱了历史的正常进程,使一个小土匪成为一个将军?

  我派去了三十名黑龙忍者,让他们协助潞王的人消灭林清华,同时也搜集一下叛军的情报,看看他们传说中的武器有多厉害。按照时间来计算,现在他们也应该动身返回了。”

  野田道:“北海道黑龙忍者的训练已经接近完成,但为了防止走漏风声,引起幕府注意,所以我并未将他们带来。”

  向井道:“他们能力怎么样,可靠吗?”

  野田道:“他们都是一些对幕府不满的秽多、贱民,我答应给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平民的身份,所以他们对我们都很忠心,这一点就请向井君放心。他们的柔道是我亲自教授的,剑道则是伊贺流的一位忍者所教,能力方面也没什么问题。只要我们一声令下,他们就会以死相拼。”

  向井点点头,他走到窗户边,伸手推开紧闭着的窗户,窗户外已是漆黑一片,只有那天上的明月还挂在树梢,将冷冷的月光照在向井苍白的脸上,使他看起来很诡异。他望着不远处的秦淮河,趁着酒意,开口唱起了《军舰进行曲》,他身后站着的野田也走到他的身边,与他一起唱了起来。

  寂静的黑夜被这两个倭人的怪叫打破,鬼哭狼嚎的声音飘向四面八方,将几只流浪的野狗惊得叫了起来,顿时秦淮河两岸犬吠声响成一片,南京城里的气氛也跟着紧张起来。

   

 


正文 第三章 烈火凤凰 第三十一节
(更新时间:2005…2…26 0:20:00  本章字数:5373)


  尘土飞扬的官道上,一支一眼望不到头的骑兵部队正以长蛇队形快速行进,看着天色渐黑,部队的指挥官命令部队停下休整。
  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就是镇虏军的骑兵师长马满原,他于昨天接到林清华的命令,率领所部三千骑兵日夜兼程,赶往安庆,准备实施下一步的行动。他待部队聚拢以后,找来了六名亲信,交给他们一封信,并叮嘱道:“此信事关重大,一定要非常小心。前面再走几十里就是刘良佐的地盘了,你们要多加小心,万一有什么意外,你们立刻将此信烧毁,绝对不能留给别人。现在你们就出发吧,记住!绝对不能耽误时间,要日夜兼程,一定要在十天内将此信送到西平寨,并亲手交到秦侃将军的手上。威毅侯准备把骑兵继续扩充,若是你们完成了任务,我就把你们全部提升为团长,若是失败了,那么你们就自己看着办吧!”

  六名士兵指天盟誓一定完成任务,当下再也不敢停留,立刻换上便衣,带上干粮武器,辞别马满原,向着西北方向飞奔而去。

  马满原望着那六名士兵远去的背影,心里默默的祝福他们一路平安,虽然他并不知道信里的内容,但从林清华的神色看,此信一定事关重大,不能马虎。他安顿好部队,准备在此休息一夜,等第二天再直奔安庆。他心里想道:“不知那些先行出发的人行动是否顺利,是否已经得手?”

  安庆,位于长江北岸,不仅是长江边的重要城市,而且也是屏护南京上游的重要门户,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刘良佐的驻地原本在凤阳,但在清军夺取了徐州后,他见刘泽清从淮安夺路南逃,便也弃守凤阳,绕过庐州,向南狂奔,并在安庆驻扎下来,当清军被击退后,他的驻地凤阳落入黄得功的掌握之中,所以他就只好投靠潞王,以安庆为驻地。

  刘良佐在安庆附近囤积了七万重兵,其中还有一万水师,严重威胁着林清华等人的侧翼。江北的勤王军若想顺利的渡过长江,就只能从两个地方渡江,一为瓜洲,一为采石。但若不顾上游的刘良佐军而冒险渡江,则很可能遭到顺流而下的刘良佐军截击,从而陷于被动。所以,要想顺利的南渡长江,就必须先解决刘良佐。

  传说中的清军已不见了踪影,而那些流寇也被镇压下去,至于那些扬州的“叛军”,似乎并没有攻打安庆的意思,所以安庆城里又渐渐的热闹了起来,虽然比不上那扬州,但也算是乱世中的桃源了。

  在整个城里,最热闹的地方恐怕就要数西城门边的城隍庙了,虽然春节已过,城隍爷的生日还要等上半年,但城隍庙附近仍是人头攒动,熙熙攘攘,人们生活所需的各种东西都可以在这里买到,商贩与顾客的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将乱世中的惶恐心情一扫而光。

  小贩张石头挑着一个扁担走出城隍庙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在一个烧饼店边停下,放下肩膀上的扁担,伸手抹了把头上的汗,用舌头舔了舔干干的嘴唇,回头望了一眼那空了一半的扁担筐,心里寻思道:“还是媳妇有见识,兵荒马乱的,什么都不好卖,就是香烛好卖。还是神仙好啊,靠着神仙能吃碗饭。”他回头望了眼城隍庙的顶,恭恭敬敬的祈求城隍爷保佑,等吃完午饭,再去摆摊时,能在天黑前把筐里剩下的香烛卖完。

  烧饼店的小伙计看见张石头来了,马上从炉子里掏出两个热乎乎的烧饼,递给张石头,说道:“张叔,今天的生意好象还不错啊!”

  张石头接过烧饼,给了小伙计几个铜钱,边把烧饼塞进嘴里,边含糊的说道:“马马乎乎,也就巴望着能把嘴糊上。”可能是嘴太干,他咽了口烧饼就停下,向小伙计伸出手,道:“劳烦你,给我瓢凉水。”

  张石头把小伙计递过来的半瓢水一饮而尽,抹了抹嘴,说道:“还是凉水解渴。”

  小伙计把水瓢收回,说道:“张叔,你今天挣了那么多钱,为什么舍不得去茶馆喝口热茶呢?”

  张石头道:“你个小家伙懂个啥?过日子就是要精打细算,能省就省。”他将声音压低,说道:“再说了,前几天城里的刘将军又把税长了一倍,像我这样的小贩,进门就是十个铜钱,我哪还有多余的钱去喝茶?”

  小伙计点点头,道:“那倒也是,我们掌柜也整天抱怨,说生错了时候,赶上了乱世。对了,张叔,你听说了吗?前几天街上都在传说,说又有大仗要打了!”

  张石头猛的一惊,道:“真的?是不是鞑子又要起兵南下了?”

  小伙计道:“不是鞑子,而是叛军!据说刘将军也要带兵向东了呢!现在城里的百姓们都在忙着买米呢!”

  张石头听到这里,赶紧把褡裢张开,从里面取出铜钱,数了起来。等数完钱,他闭着眼睛盘算了一会儿,接着对小伙计说道:“‘疙瘩’,劳烦你帮我看着点扁担,我去去就回。”

  小伙计问道:“张叔,你去干嘛?”

  张石头边跑边回头道:“我去买些米,晚了怕又要涨价了!”

  张石头来到一个小米铺,却见外面人山人海,而那掌柜的却高声喊道:“现在米价每斤再加十五文,要买的赶快,晚了就没了!”

  人群中暴出一阵喧嚣,有人高喊:“怎么又涨了!我刚来的时候就已经涨了五文了!”

  掌柜的道:“嚷什么嚷?现在就这个价,要买就买,不买拉倒!你去打听打听,城里的米价还有比我的低的吗?我告诉你,这已经是今天第四次涨价了,要是你再等了话,恐怕又要涨了!”

  买米的人虽然不甘心,但毕竟还是买米重要,要是真的这么耗下去,恐怕真如那掌柜所言,那时候就更买不起了。

  张石头的脑子有些懵了,他没想到几天没进城来,米价就涨到这么高了。他摸了摸褡裢里那些铜钱,心里想道:“怪不得今天我看那些买香烛的人中很多都背着米袋子呢,原来是他们买完了米就赶紧去城隍庙进香,好让城隍爷保佑,使安庆城免于兵灾。”

  张石头看着那些挤来挤去的人,犹豫着,终于,他下定了决心,转身向城东的牲口市场走去,心里道:“米是买不起了,还是去买些糠吧,掺些野菜,做成窝窝头,兴许还能顶上些日子。”

  “哥俩好啊!五魁手啊!……”就在张石头在牲口市场与卖糠的人讨价还价时,安庆城里最豪华的酒楼“得意楼”传出一阵响亮的吆喝声,酒楼一楼靠近街面的西北角上,一桌丰盛的宴席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不过,由于楼中只有两桌酒席,所以酒楼的气氛并不热闹。东边的一桌只坐了两个人,他们的酒菜也很简单,两人自斟自饮,倒也自在。而西边的一桌却坐了十个人,而且菜肴丰盛,美酒飘香。

  豪华宴席的主角看样子是一个衣着豪华的年轻公子,因为酒桌上的其他人都围着他敬酒,并与他不分贵贱的划拳斗酒。“……你输了!喝酒!”公子哥指着一个家丁打扮的人说道。

  家丁苦着脸,说道:“公子,您就饶了我吧!这已经是小的喝的第十五碗酒了!”他打了个酒嗝,喷出大量酒气。公子醉醺醺的张开嘴,深深的吸了几口那家丁喷出的酒气,屏住呼吸,然后再深呼一口气,连声道:“好酒,好酒!不愧是陈年的‘女儿红’!西门掌柜,你可真会弄好酒啊!”

  一名长着酒糟鼻的中年人说道:“刘公子过奖了!小人何德何能?还不是仗着公子和将军的威名吗?只要您发句话,就是天上的嫦娥也得听您的!”

  家丁赶紧道:“是啊,是啊!公子最厉害!”

  公子斜眼望着家丁,道:“你还没有喝酒呢!怎么,想蒙过去?没门!小子们,把他给我摁在桌子上,给我灌!”

  剩下几人七手八脚将那家丁摁住,公子亲手端起酒碗,捏着那家丁的鼻子,将满满一碗“女儿红”灌进了他的嘴里。

  公子扔掉酒碗,看着那家丁直翻白眼的样子,与其他几人一起哈哈大笑。家丁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他双手摸着脖子,伸出舌头,说道:“果然是好酒,掌柜的眼光就是好!却不知这是哪一家的小娘子出嫁时的陪嫁?”

  中年人道:“不瞒几位,这是城南赵员外的闺女出阁时的陪嫁,一共十坛女儿红,在他家后院埋了整整十六年,确是好酒,我见到之后,立即出高价买,但赵员外却不卖,后来还是新郎官背着老泰山卖了我五坛,要不然,诸位还没法子喝到呢!”

  公子将半闭着的眼睛睁开,说道:“什么?赵员外?是那个教书的吗?他的女儿长得好看吗?”

  “好看,好看!”那被灌酒的家丁说道,“上次我陪四夫人去城隍庙进香,看到了一次,当时她与两个丫鬟也去进香,我站在门外瞥了一眼,果然是天仙似的人物。”

  公子站了起来,揪住那家丁的衣领,道:“有如此美的人儿,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家丁慌忙申辩道:“前段时间,公子正与老爷因为进青楼的事闹别扭,我怕惹火烧身,所以没敢说。”

  公子气哼哼的坐下,说道:“老头子管得也太宽了,不就是进几回青楼嘛,什么了不起事,竟然把我整整关了三天,可把我给闷坏了!”

  中年人忙道:“是啊,是啊!公子年纪也不小了,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小孩子了,将军确实管得严厉了一点,不过他老人家也是为了公子好啊!要知道,现在兵荒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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