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早知道,大小姐睡觉去后再进来了,省得回答大小姐的追问。
这下好了,大小姐似是不问出什么来势不罢休的样子。
“易凌,你是本小姐的跟班,有这个权利知道你的一行一动。”
这时,袁念荞郑重其事地说道:“要是你在外面出什么事儿,比如被车撞什么的,你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可是本小姐就麻烦了,本小姐麻烦也就算了,可你究竟是老爸雇来的,你要是出事儿,最后还不得连累老爸呀!”
“……”易凌有些不知道怎么地好了,看样子,这大小姐还真跟自己扛上了。
而且,这大小姐也不想想,自己是修真者,岂是能被车撞死的,要真这样,易凌还不如改行当个普通人算了。
不过,这些话是不能跟袁念荞说的。而且,说了,大小姐也未必会相信。
这个时候,柳贝贝贼兮兮地看着易凌,说道:“表姐,这事儿就包在贝贝的身上,待间谍贝007帮你查个水落石出!”
柳贝贝说着,就在易凌的身上一边闻一边看,搞得易凌有些难堪。
“锁定目标!”
不一会儿,柳贝贝从易凌的身上搜出一根长头发来,喜道:“表姐,证据在此。”
我擦,莫不是林湘儿的头发?易凌在心中暗骂一声。
这会儿,易凌实在沉默不住了,说道:“贝贝,这……一根头发说明不了什么吧?”
柳贝贝伸出指头,左右动了动,道:“NO!表姐夫,这可不是一般的头发哟。”
“有……有什么不一样么?”易凌脸色有些难看。
“当然不一样啦。”
说着,柳贝贝又拿着那根头发和易凌的头发对比了一下,然后贼里贼气地说道:“表姐夫,你的头发没这么长吧?如果贝贝猜的没错,这应该是女孩子的头发吧?”
“……”易凌再次哑口无言,刚才自己没注意,他现在都有些怀疑这头发是不是柳贝贝从她自己的头上拔下来的。
刚开始,袁念荞还以为柳贝贝这是要直接揭穿易凌呢,但是现在看来,柳贝贝还是很聪明,这让袁念荞露出了一脸的赞赏之色。
随即,袁念荞看向易凌,不好气地说道:“易凌,你不是出去办事儿了么,身上怎么会有女孩子的头发?这你何解释?”
“冤枉啊,大小姐,这头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易凌心下一滞,难道这头发真是林湘儿的?
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之前自己背过林湘儿,她的头发掉到自己身上也不是不可能。
不得不说,这柳贝贝还真有做侦探的潜质,这么细小的头发都能找到,易凌真是服了她了。
“还不说实话。”袁念荞撇了撇嘴,道:“间谍贝007,你继续说。”
“得嘞。”柳贝贝看着易凌,笑了笑,然后说道:“根据贝贝灵敏的嗅觉,我在你的身上还闻到了女孩特有的味道……”
易凌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柳贝贝特么属狗啊,怎么竟然连女孩子的味道都能闻得出来?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可说!”袁念荞瞪着易凌,道:“易凌,你居然敢骗本小姐,信不信本小姐扣你工资?”
袁念荞想不明白,自己哪里比林湘儿差了,说到身材虽然除了胸小点外,也算是前凸后翘,而且,自己的家世都比林湘儿好。
更何况,自己的表妹柳贝贝算是极品一样的存在了,易凌他不是喜欢胸大的女孩子么,不追自己也就算了,居然也不追柳贝贝,而是去追一个外人。
袁念荞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易凌和林湘儿是这种关系,她就很反感。
“大小姐,我真的只是出去办了点事儿……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了。”
易凌一听大小姐要扣自己工资,心中不由得一紧。
然而,这事他还真不能说。
袁念荞面向柳贝贝,问道:“间谍贝007,你分析出易凌出去干什么了?”
柳贝贝道:“表姐,据我观察,表姐夫应该是去约会去了……”
易凌面色一僵,你妈个冬旱菜,这小妞儿到底什么逻辑,一根头发就断定自己去约会?这也太能想了吧?
袁念荞瞪着易凌,道:“ 本小姐心胸还是开阔的,不是不给你谈恋爱,而是你要分清孰轻孰重。 ”
“我明白……”
第104章反常的大小姐
次日是星期天,自然还是不用去上学。
一大早,正当易凌还处于修炼状态的时候,楚文拓的电话却是打了进来,他说他已经准备好了易凌想要的古玉,问易凌什么时候有空给他治天阉。
楚文拓的电话要是不打进来,易凌还差点忘了这事儿。
不过,经过昨天晚上和那个邪修的一战,让易凌更加意识到实力的重要性,也让他隐约感觉到这一趟的都市之行将不会像表面上这般轻松,唯有提升实力,才能保护好大小姐。
楚文拓能这么快的时间内找到古玉,易凌自然很高兴,毕竟,要是他所寻来的古玉中含有灵气,那么,这对提升自己的实力可是很有帮助的。
只是,易凌这次来到都市,也不知道会遇到治天阉,所以只带了一些自己在紧急情况下才会用到的草药,比如止痛的,消炎的等等。
不过,治天阉的药材很普通,东山市这么大一个大地方,应该是会有卖。
然而,昨天晚上大小姐就好似很反感自己一个人出去,易凌只能找个合适的时间去购买药材,再给楚文拓熬制出来。
是以,易凌让楚文拓先等两天,自己有时间就通知他。
易凌洗漱起床后,大小姐和柳贝贝还没有起床。想必昨天晚上折腾得太晚,两个此时应该还在睡梦中吧。
易凌也无事可做,只好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不一会儿,只听脚步声从楼上传下来。
自然,这个脚步声是大小姐的。
在这里住了这么久,易凌对大小姐和柳贝贝的脚步声还是分得清的,大小姐虽然傲娇,但她的行为举止却是很淑女,脚步声自然是很轻的,而柳贝贝这小妞性格如火,脚步声自然杂乱无章。
不过,现在还早,就是昨晚没有折腾那么晚,大小姐也不会在这个时间起床,今天倒是让易凌有些意外了。
易凌下意识地去楼梯的方向瞄了瞄,这一瞄可把易凌吓了一大跳,只见大小姐披散着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没有梳理过。
而她的眼眶也有些红肿,不似睡出来的,倒像是哭过一般…
虽然不知道大小姐今天这么反常,但是,易凌也没有深入的想。
因为昨天晚上的家宴上,袁念荞吃的很少,所以她这么早起来,其实是饿醒的。
袁念荞下了楼后,好似没有见到客厅的易凌一样,经直进了厨房。
在厨房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包泡面。
袁念荞是千金大小姐,这几年,建伯像保姆一样照顾她的衣食住行,她也就从来没有下过厨,自然只有泡泡面吃的份。
泡面袁念荞倒是泡过,只是,现在有个困难摆在她的眼前,饮水机无巧不巧地居然烧不了开水,袁念荞不会用电磁炉,这下可把她急坏了。
打电话给建伯吧,这个点可能有些不适合。而叫易凌吧,她又不能,毕竟昨天晚上自己可是想清楚了,自己以后绝不靠他。
他是人,本小姐也是人,我就不相信他能做的,本小姐就做不了!袁念荞在心里暗道了一声。
以前,建伯给袁念荞做过饭,当时,她就在旁边看着,现在还有些印象。
于是,袁念荞一边回忆一边开始小心翼翼地动起手来。
不一会儿的时间,袁念荞架好了锅,电磁炉上有按键提示,倒是在她琢磨了半天后,也鬼使神差地开始能烧水了。
也不难嘛,哼~
袁念荞很有成就感,好似“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句话很有道理,她觉得现在不靠易凌生活完全有可能。就像以前,没有易凌,自己还不是生活得好好的!
“大小姐,你这是在干什么?”
刚才,厨房里叮哩咚隆响个不停,所以易凌这才进来看一下,正好看到袁念荞烧水,易凌有些奇怪地问道。
“要你管啊!”
袁念荞撇了一眼易凌,怒道:“进来也不声不响的,你想吓死本小姐呀!”
“呃……”易凌也觉得自己确实是有些唐突了,随即看到碗里放着泡面,易凌不猜也知道大小姐在干什么。
想想也是,昨天晚上易凌就没见袁念荞吃多少饭,想必应该是饿了。
只是奇怪,袁念荞今天居然没有像往常一样招呼自己。
当然,这对自己来说是好事啊,毕竟自己是来当陪读的,袁念荞不供自己吃也就算了,还要自己亲自下厨照顾她,易凌还没有到做保姆的心。
然而,看着地上四处散落的水,易凌不由得想到了刚才的响声,猜也猜得出来大小姐应该没有下过厨,这不禁让他软了下来,心道:也不是一次两次照顾她,也就不差这一次了,于是道:“大小姐,要不我来给你做碗阳春面吧,吃泡面对身体不好……”
袁念荞却是撇了撇嘴,道:“本小姐就是要吃泡面,你管得着么!?我告诉你易凌,别以为没有你,本小姐就会饿死,哼——”
本小姐才不稀罕你的阳春面呢,要做,你做给你的林湘儿好了。袁念荞很想说这句话,但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来。
易凌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不过袁念荞既然这么说,他也自然不会坚强,转身便要离开。
“啊——”
一声惊叫让易凌不由得停住了脚步,只见袁念荞在拿碗的时候一个没拿稳掉了下去。
“咣铛”一声,碗重重地掉在地上,顿时砸得四分五裂,而巧不巧的,一个碗片刚好落到了袁念荞的脚上。
“呀!”袁念荞脚上突然传来一丝疼痛,于是看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的脚被碗片划出了一个小口子,鲜血正往外冒着。
袁念荞何曾受过这种伤,瞪时疼得直“嘶嘶”轻吟。
“怎么这么不小心,这可不行,会感染的,你等着,我去拿点草药帮你敷上。”
说完,易凌进了自己的房间,拿了一小根草药出来,递给袁念荞说道 :“大小姐,你用嘴把这根草药嚼碎,然后敷到你的脚上,很快就能止血的。”
“这……”袁念荞有些为难,她堂堂大小姐,哪里嚼过草药,再说了,女孩子本来就爱干净,将这根绿色的草药生生地嚼碎,她还真有些做不到。
易凌见袁念荞迟迟不接自己手里的草药,再看看袁念荞似乎有些为难的样子,于是放入了自己的嘴里咀嚼起来。
嚼了片刻,易凌觉得嚼得差不多了,便是蹲了下来,将嚼好的草药吐在了自己的手手,然后轻轻的敷在了袁念荞被划的伤口处。
“啊——”易凌的这个举动把袁念荞吓了一跳,脚对于女孩子来说也是很敏感的部位,那么易凌的这个举动可以说是要有多暧昧就有多暧昧了。
只是,作为当事人的易凌并不知道,当他看到袁念荞动了一下,而上面的草药差点掉落,所以直接用手抓住了袁念荞雪白的脚,说道:“你别动,刚开始会有一小点疼,你忍着一下,过一会儿后就会好了。”
本来,袁念荞想大骂易凌占她的便宜,但是易凌那关切的一言一行却是让她犹豫了,不由得又想起了那天易凌为自己挺身而出的一幕……
第105章药材坊市
其实,袁念荞做为千金大小姐,从小衣食无忧,所以对于自己的另一半来说,不需要要有多么的富有,只要能够保护自己,照顾好自己就足以。
显然,建伯和易凌都能做到,但是,建伯自然不能归为一类。至于易凌,确实是能够保护自己,也能照顾自己。
然而,易凌只是老爸雇来给自己的跟班,总有一天终究还是会离开,而且,他也好像不喜欢自己,不然,也就不会去追林湘儿了,而不是追自己…
大小姐突然又患得患失了。
“易凌,今天一天我和贝贝都要在家里复习功课,你要是有办的事儿就出去吧?”
终于,在易凌帮她敷好草药后,袁念荞说道。
袁念荞决定,从此以后,自己就只当易凌就是自己的跟班,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哦。”易凌应了一声,也不当回事儿,随即道:“你出去等着,我给你做面条。”
“嗯……”袁念荞还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来,便出去了。
易凌收拾了一下厨房,而后给大小姐做了一碗阳春面。
袁念荞好像真的是太饿了,居然喝得连汤都不剩,吃完一碗面后,袁念荞便上了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