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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病也要谈恋爱-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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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闹!”莫筝彼时和秦风还不熟,一听这调侃觉得挺不好意思。不过她脸皮挺厚,所以也没人瞧出她不好意思。莫筝现在关心的可不是这种少女情怀啊苹果味初恋什么的,要知道可是有个人想要她的命呢,而且那个人还成功了一次。从自己当时醒来的状况,这个人指不定还是个变态。以虐待自己为己任,以伤害自己为宗旨什么的,NND,想起来就吓人。
  
  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不抛也得抛。
  
  “不过还算你这混蛋够良心,还知道帮我把衣服收回来。嘿嘿,居然还打扫了卫生,值得表扬,值得表扬!”张昕一把搂过莫筝:“哎哎蒋凝,作为宿舍长,不得表扬一下我们的家政小能手吗?”
  
  打扫卫生?莫筝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突然一脸严肃地问向张昕和蒋凝:“你们俩回来的时候,宿舍里是干净的?”
  
  “那是,干净的吓人哟!真是没想到我们宿舍还能这么干净,我都差点没敢进!”张昕喜笑颜开地戳戳莫筝的肚子,瞅着莫筝大惊小怪的样子深觉很好玩,忍不住又戳了几下。只是莫筝出门的样子怎么看都严肃过头了。怎么回事?这年头居然还有人因为打扫得太过干净而伤心吗?这是多么玻璃心的骚年哟。
  
  莫筝躲开张昕戳来戳去的手,借口要送秦风出来,暂别张昕和蒋凝。走在走廊的时候两个人都很沉默,莫筝在想事情;秦风,嗯,秦风什么都没想,也许。
  
  走到宿舍楼大门的时候,秋天的阳光洒在莫筝身上,和那一天不同,今天的世界是暖洋洋的。她没有被人盯上,也不是一个人,甚至也没有狗血地飘雨丝。而默不作声的秦风,正是把这一切重新呈现在自己面前的人。
  
  莫筝咬咬嘴唇,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告诉秦风一些事,虽然连她自己都没有探清这来龙去脉,但是多个人多个商量,而且最好是知情人士。自己被杀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毕竟自己已经是个不人不鬼的东西,即使大家都说不介意,心里肯定还是介意的。那会是一种怜悯混杂着鄙夷的眼神,从每个人的眼睛里躲闪,却还是会刺疼自己。
  
  莫筝走在秦风前方,看起来漫不经心地像是在讨论天气:“那个人后来绝对回来过。”莫筝一边走一边开口,目不斜视地看着眼前的道路:“我醒来的时候周围一大滩黑血,我的血。我当时没有清理就跑出去了,可是张昕却说宿舍里是干净的。我很确定,那个人绝对回来过。”
  
  学校这条小路上没什么人,狭窄而悠长,只有她和秦风两个人。莫筝突然觉得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醒过来呢?这样躲躲闪闪每天担惊受怕,还不如一死了之就烂在宿舍里的好。她不敢去相信别人了,每一张陌生的或者相识的脸,都似乎拿着一把锋利的柳叶刀随时准备割烂自己的脖子。这个世界上好像都是自己的敌人,而她孤立无援,甚至连死都做不到。
  
  为什么她要活下来呢?莫筝插在口袋里的手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
  
  “我没有帮张昕收衣服。不,我压根就没收到电话。”
  
  “张昕说那天下午就联系不上我了,可是那天我整天都在宿舍,没有接到过电话。这才是最让我害怕的地方。”
  
  “那个人肯定很了解我们,知道我不常和别人来往,知道张昕和蒋凝那天会出去,而且三天不会回来。那个人甚至还能断绝我和外界的联系。待在宿舍的我就像个囚笼里任人宰割的畜牲,因为那个凶手很清楚我绝对会死,而且永远不会有人找到案犯。”
  
  莫筝漠然开口,仿佛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不是她企图逃避,事实上如果承认胆小或者再死一次就能解决所有事情,她很乐意这么做。只是她不能,她还有父母。爸妈辛苦将她送来大学,不是为了让她被人杀着玩的。如果自己真的死了,她不敢想象爸妈会受到多大的打击。
  
  “我知道这样可能会显得厚颜无耻,”莫筝停下脚步,在秦风面前深深低下了自己的头。她的姿态放得极低,甚至带上点卑微的意味。莫筝弓着腰,视线里只能看见秦风那双暗色皮鞋:“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什么都没弄懂。所以能不能,拜托你,一次就好,帮帮我。”
  
  当她在漫天的雨水中逐渐绝望的时候,当这个世界完全不肯回应她的时候,突然出现在眼前的秦风就像她唯一的那根稻草。她脖子上深深的伤口,刚醒来僵硬的肢体和泛青的脸色,如果秦风看清了这些还是向自己伸出手的话,说不定他真的能让自己远离这场噩梦。那把素色的格子伞,好像能够隔绝所有不幸一般,像一个救赎。
  
  莫筝咬咬牙,觉得眼睛模糊地有些看不清:“如果你不会帮我的话,请你帮我保守这个秘密。请你不要说出去,我也不会再来烦你,这是我最后的请求。你救了我,我记得,我会报答你的。只要我能活下去,只要你需要。”
  
  秦风垂着眼看她,面上瞧不出什么表情。
  
  那天秦风到底对莫筝说了什么,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倒是王清文从此知道了老板家住着一位总是戴围巾的小姑娘;吴言惊悚地发现秦风每次吃完饭都会打包另一份,加辣加醋不要香菜;而办公室的来访者会在秦先生的办公桌上发现一个丑丑的马克杯,每次都是干干净净地被握在主人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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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筝叹口气,今天回忆地太多了,是不是年纪大了所以才这么悠闲?然而环顾一周,发现自己确实挺悠闲,没自己什么事儿。清文姐买完牛奶回来就去整理资料,秦风还在办公室里没有出来。突然之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手里的茶也就早就凉透。
  
  放下手里的杯子,莫筝站起身从王清文手里接过一本厚厚的文件夹:“需要帮忙吗?”
  
  “当然。”王清文紧接着又摞上来几打文件:“老板说要整理前几年的资料,你去对照一下,把同样名称的分类出来。我这边腾不开手,就交给你了小筝!”
  
  “行,清文姐你忙吧,这些给我就行。”莫筝点点头,坐在桌子旁埋首开始整理。那上头每一页都是秦风的字迹,不算很好看,却流畅,每一笔都重重地结尾,还微微向左斜。莫筝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字,不自觉微笑起来。
  
  她感到很幸运,真的。即使她只能远远地离开家人和朋友,她也毫无怨言。这是为了自己在乎的人,也是为了自己。秦风给了她一条路,所以她义无反顾地跟了上来。她后悔过,颓唐过,可是现在她还能坐在这里去读他写的字,偶尔还能从电话里听到父母朋友的声音,不会有人比她更不幸,也不会有人比她更幸运了。
  
  午后四点的秋天,秦风从办公室出来,看到的就是坐在窗边认真工作的莫筝。柔和的光洒满了整间屋子,似乎也在莫筝嘴角印刻上微微的笑意。
  
  秦风送走了张阿姨,坐在莫筝对面的椅子上。莫筝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他也就耸耸肩:“坐在这里休息一下,累了。”莫筝撇撇嘴:“那你不会回办公室休息啊?在这里懒懒散散地像什么样子?”秦风歪着头用行动拒绝了这个建议,莫筝也不再理他,继续专心工作。
  
  秦风微眯着眼,也不说话。直到王清文下班和他打个招呼,才站起身手臂越过桌子去摸莫筝的头:“回家吧。”
  

☆、钟情妄想(4)

  “回家吧。”秦风这么说着,莫筝也顺从地开始收拾东西。这些东西可以带回家做,没必要在办公室里待到半夜。
  
  两个人出来的时候天还很亮,却微微有点凉气。莫筝扣好毛衣外套的扣子,对秋天的印象又减了几分。没记错的话,当年她被杀也是个秋天,怪不得有个成语叫做“多事之秋”,古人诚不欺我!
  
  虽然“多事之秋”不是这样理解的。但是莫筝尽职尽责地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正常一点,她一点都不想被秦风知道自己今天下午又想起了那件事,那样会给他添麻烦。虽说脾气不好,但秦风总归还是个好人。初时她每次被梦靥缠住,都是秦风陪着自己坐到天亮的。
  
  莫筝打眼去瞅正在按电梯的秦风,这个男人四年来没怎么变,还和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样子。只是自己那是还不知道这个看起来严肃绅士的人性格居然可以糟糕成这个地步,要是当时知道……
  
  “又想什么呢?”秦风把她拉进电梯,对她的神游略有不满,又突然恍然大悟地叹了一声:“你饿了?我记得你之前就说饿,现在是不是更饿了?”莫筝诚实地点点头,抛开那些烦人的想法,一脸期待地盯着秦风:“饿了!我们晚上吃什么?”
  
  秦风看了看时间,潇洒地冲莫筝微笑:“去商场买点东西,回去给你做大餐。”
  
  以前秦风不会做饭,基本山每一餐都是在外面解决,偶尔在家里自己动手做点简单的东西,就觉得单身生活确实有点可悲。后来莫筝和他住在一起,秦风满心以为自己能结束单身汉的命运、每天回家都可以吃到热乎乎的晚饭了,毕竟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女性了嘛,做饭这种事情不是一手搞定?由此可见当年的秦老板确实太傻太天真,全把别人想得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所以上天对于太傻太天真的秦老板给出了残忍的回答。莫筝虽然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同时也是个忠诚的吃货,但是对于厨房里的瓶瓶罐罐苦手的很。
  
  秦老板的美好愿望在某一次回家发现厨房的惨状时无情地破灭了,从此做饭成为了两人之间的禁语,厨房更是被当成了杂物间一样的存在。
  
  两个人持之以恒地坚持用外卖喂饱自己的肚子,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外卖人员成为了莫筝交往联系单首号重要人物。这种生活连续过了挺长时间。终于当莫筝被外卖单淹没在家里、以及送外卖的小哥从一开始的沉默寡言到后来插科打诨时,秦风毅然决然地决定要开始学做饭。这是为了他们的健□□活,也是为了家庭和谐。然而有人不这么想,当然不这么想的人秦老板都觉得是因为客观原因(譬如没有家庭)但这不妨碍一向高高在上的秦老板被某人狠狠地嘲笑。
  
  “不是窝囊,也不是怕老婆,男人就是得会做饭!”秦风当时怒气冲冲地挥着拳头对吴言恶语相向:“我们家里有一个人会做饭就行了。莫筝那么笨手笨脚,学东西肯定没我快!你要是再笑,我就打断你的牙!”
  
  “哟哟,这么快就学会疼老婆了?”吴言咽下一大杯啤酒,贼兮兮地凑近:“怎么样?你们家里那位还听话吗?我告诉你啊,老婆不听话就得治!我看你也别去学做饭了,连着两三天不回家,让你的助理再给你发几条酸溜溜的短信,保管你们家那个捡回来的小家伙老老实实进厨房!女人嘛,还不就是耍小性子!等她学好了你再哄她两句,万事解决!再说了,你这么好的条件,虽然比我差一点哈,但是想要找个会做饭的热那不是妥妥儿的吗!要我说你干脆趁早换一个……”
  
  秦风鄙夷地和散发着酒臭的吴言拉开距离,不知道自己今天又是抽了哪门子风才出来一起喝酒。吴言,吴言,这名字真是名不副实。平常这家伙就是个话篓子,东家长西家短的,哪像个正经的咨询师?喝醉的时候就更糟糕了,MD,这货酒品一等一地差,一喝醉就出言不逊胡乱叨叨,说哭别人那是常有的事,就连秦风都有几次被他气得当场掀了桌子。
  
  按莫筝的话说:“吴言没喝酒的时候是个欠揍的体质,喝完酒一上头就是个战斗力破表的欠揍体质!老板你以后瞧见他喝醉了就离得远远地,或者干脆缝上他的嘴,这年头误伤可没有赔偿!”
  
  想起老婆的叮嘱后秦风又离远了一些:“说的好像你多有经验似的。当年你也这么说,把人家女生晾了两天,结果呢?人家转眼就把你甩了,连声招呼都没打。你以为那时候大半夜在女生宿舍楼下被泼水的谁啊?你那些半吊子的招数,还不都是从网上看来的。”
  
  而且你现在还没老婆呢,你有本事也晾你老婆两天试试?这句话秦风忍住了没说。一方面是觉得这么揭人家伤疤不太道德,另一方面也是怕吴言喝高了跟自己打起来。倒不是打不过,虽然吴言打起来也是个狠手,但秦风也不是个弱鸡。秦风只是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人动手,丢人,很丢人,到时候捂脸都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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