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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妆行-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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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他们仨把宝来公公的香车征用走了。”说话人明显觉得南烛这个行为无比解恨,答复时的语调都带着幸灾乐祸的得意。素日骄横的宝来公公绝对不会想到自己的车会给伙头军用,想想都大快人心。
  秦子敬捂头。
  此时此刻的南烛正躺在大香车里。
  鲁冰花很惬意地躺在一张华丽的贵妃榻上,刚失恋的杜若资格寻了个软塌闷着睡觉。
  “怪不得你非要这个车,比一般人家的闺阁还好看。”南烛惊讶地左看右看,感叹说。
  “我十五岁时就有十二辆比这更好的车。”鲁冰花说,信手就拈过来一碟茶果。看他歪在枕头上怡然自得的模样,倒真是跟这豪车十分相搭。鲁冰花这种人,似乎天生就是该过好日子的。
  这香车分前后。前端休息起卧,后面竟然可以烧火做饭洗漱,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房间。各处都设着暗格收纳小巧机关,丝毫不觉得拥挤。一应水火容具乃至香炉镜框都用机关固定在墙壁桌板上,任凭车子颠簸不会倾倒。最妙的是香车车顶有机关可以打开,一边行走一边看满天星斗,一点都不会觉得闷。
  “这个算起来也算好的了,但比郡主用的还小上足一半。”鲁冰花说,“小南南,你要是喜欢,等我回去了。给你弄个郡主那样的。”
  “有的用就好,我不贪心。”南烛属于得过且过心比天大的类型。
  鲁冰花只好假装咬牙切齿地念叨南烛不懂人生的意义。
  南烛已经类极。打了个哈欠。在鲁冰花的嘀咕声中懒懒地躺下,不得不说,床褥真的比硬地板舒服百倍。她仰天躺下,睁眼看到星空时,莫名地安心。“安若晨星。”白及带来的消息是这么说的。
  二哥犹喜晚上。夜间的二哥和星空一样静谧。
  南烛喜欢看二哥披着斗篷抚琴的模样。
  二哥说:“世事变化无常,人心明暗难测。只有这星空明月,看过沧海,看过桑田,见过金戈铁马王朝更替,见过海誓山盟镜花水月。它们驻足空中相依相伴,看人间空自花开花谢青丝白发,弹指须臾刹那芳华。这世上最坚韧的东西也抵不过指尖的流年,最美的会老去,烟尘殆尽,不留一丝痕迹。秦皇汉武尧舜成汤,不论是宫墙城瓦还是才子佳人,灰飞烟灭后,连记忆里的痕迹都被磨灭,就像没有出现过。不若这灿烂星汉,永守银汉苍穹,不离不弃。”
  “那是不是花开了还不如不开得好?”南烛不解。
  二哥停了手中琴音,嘴角微勾,闭上眼道:“花之一生好似人之一生,既然已经来到这世上,与其不开,倒不如开得绚烂夺目淋漓尽致。”
  只可叹,二哥没有施展抱负的机会。
  二哥说这句话时,已被大夫判了“死刑”。这样温和的二哥,眼看着要不久于世。大夫说二哥熬不过开春,早点准备后事的好。爹爹又一次喝了很多酒,大醉的爹爹说了很多对不起啊他还是做不到啊之类的怪话。
  “繁花落后,空有余香,终究散去随流水。明年烛儿就会出阁了吧。也不知我看不看得到。要是我走了。烛儿会不会忘记我。”二哥含笑问。他笑得温和,眼里似乎收容了全天下的柔和月光,穿过月光,却是深不见底的悲伤。
  二哥很少问这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让南烛很惶恐,因为她突然觉得淡淡地笑着二哥似乎真的要随风飘散。再也摸不到碰不着。
  南烛道:“不,不会,在烛儿心里。二哥不是花,是晨星。”
  二哥道:“傻瓜。”又难过地碰了碰南烛的头道:“还是忘了好。我本不应该出生,既然走了,便该青烟散去不留痕。留下你一个,却是看着你掉泪,我……”
  “不许说,你不会死!我讨厌你说这样的话!要是我死了,你会忘记我吗?要是我以后离你很远呢?难道你就假装我不存在过吗?难道我们就不能像头顶的星星,不管世事怎么变化,都在原来的位置!”南烛在眼泪掉下前生气地吼道,甩手走人。她一转背,不争气地眼泪就哗啦啦地掉下来。这是南烛唯一一次跟二哥吵架。
  第二天,南烛看见二哥的书案上堆着许多字稿。“安若晨星。”
  这是二哥的承诺。这些字稿,二哥怕是写了一夜。
  南烛便提笔在每张纸上加上四字“莫失莫忘。”
  “笨死你算了。”二哥看着南烛的孩子气无奈地说。
  但自那之后,二哥绝口不提死字。
  老槐树旁。月华如水,琴声如诉。
  “烛儿,你知道吗?我知道老天对我向来不公,却只恨他一件事,没有给我比子敬更长的命。我只盼能活着看你穿上嫁衣,点上眉红,将你交到他手里。爹爹的谎言,娘亲对我的爱恨,我都可以假装不知道不明白。这是一场梦,因为有你,我宁可不醒。我心甘情愿把这些统统带进我的坟墓里去,只愿此生你的眉间,不要有一丝忧愁哀思。”
作者有话要说:  

☆、43

  南烛醒时,已经到了榆林。马车的车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盖上。杜若跟鲁冰花两人正靠着车窗看风景。晨风送朝霞,金河绕碧叶,薄雾重重,轻纱裹路。再加上飞鸟掠空,北雁南飞。秋意正浓。
  肥猫靠在南烛身边,一副有南烛万事足的模样。很多时候做一只猫比做人更简单幸福。
  “窗外怎么了?”南烛问,她发现鲁冰花一边看一边还跟杜若指指点点,很是起劲。
  “维郡王爷大寿。驿道上不少车。车子太多,堵了。”杜若简单地解释。
  南烛爬起来一看,可不是么,晨雾缭绕中,大小车辆若隐若现。大大小小的车,纷纷扰扰的人,有的着急有的平静,有涂脂抹粉头束高冠的世家子弟,有不怕露面的骑马少女。有等得不耐烦的马夫镖师,有闲看林花的书生文人。有衣裳单薄的随轿小厮,有披着皮裘斗篷的公子小姐。好一副榆林浮世绘。
  “喂喂喂,你们,臭当兵的。有没有眼力见啊,快给我们大小姐让路。”车旁突然响起声音。
  南烛循声看去。只见一队蓝袍黑裤的家丁正在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带领下来要高程一队人“让路”。 原来南烛带着高程一队人虽然穿着军装,却并未打出沐王的旗号,这是南烛的交待。“不想惹麻烦的,看见戎装自然走开。打着旗号除了平白招惹不怀好意的人外没别的用。不若进城后再打。”南烛是这么说的。
  “让……”那管家的话别憋回肚子里。因为高程等人一起回头看他。历经沙场的将士,那种带着血腥寒意的肃杀之意,立刻要管家脊梁骨一寒,生生地把话吞了回去。
  乖乖,没旗号,这是哪个小节度使家的亲兵吗,好重的杀气!
  对于高程这些将士而言,根本不会把一个圆圆肥肥像戴眼镜的土拨鼠似的小管家放在眼里。他们在执行军令,除非现任管事的南烛下令,否则他们不懂什么是让路。
  杜若眼睛好,道:“马灯上写着‘林’。”
  鲁冰花眼睛一转道:“林?怕是节度使林家的林大小姐。她的姑妈就是当今皇后。小南南,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风使舵是鲁冰花的专长。
  原来如此。
  南烛打开车窗,给了高程一个眼睛。高程会意,一扬手。左边的黑红袍子沐王军立刻整齐划一地朝内一并,让出一条小路来。规整地像是一个人。
  土拨鼠似的胖管家又吓了一跳。到处混吃使蛮的军爷常见,这样训练有素的军队可不常见。再仔细看这些人,虽然没打旗号,却穿着可怕的红黑袍子。在这一片边境,这样的服色并不算少见,但是用在军队里代表的就是一个以无情铁血著称的人。
  这莫非是沐王的兵。如果是,这个煞神真的像民间传说一般可怕呢。
  “傻大个,摆什么谱,还一起跺脚。不就几个送礼的小喽喽么?你们知道我们是谁吗?你们这种货色,连给林家提鞋都不配。”这世上总不是不缺乏真正没眼力见的人。隔着纱雾,有笨蛋看不见高程等人的眼神,肆意地叫嚣。
  南烛向来懒得计较这些,何况就这么几步路。只可怜高程等人会觉得憋屈。
  “你们都是死人吗?慢死了,让开!”一个女声道,很是张扬。晨雾里走出一个黄衫白衫的女孩。平心而论,这个女孩长得有几分姿色。
  这个女孩带着几个丫鬟径自从高程等人让出的小道上走过,自有一种养尊处优目无旁人的傲气。“好大的脾性。”鲁冰花点评道,他慵懒地坐在花格纱窗的一侧,漫不经心地吹吹指甲。他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女子,就像看惯了他曾近小院一墙之隔的繁花,美则美矣,无心守护。再看那气势汹汹的林大小姐一个谢字不说,径自超过这一行人。追上香车前方不远的一辆青油皮小轿。二话不说从小轿里拉下一个人来。紧接着,连南烛等人隔着老远都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啪!”竟然是动了手。
  林大小姐站在那,神情倨傲。她对从小轿里拉出来的一个蓝衫女子道:“世子的眼光可高着呢,不是什么鸡啊鸭啊都能入眼的,有些人以为自己穿了一身好衣裳就成天仙了,也不想想一个庶出的女儿有没有资格。”
  蓝裙女子倒是不卑不亢:“诗会并未规定嫡庶,王爷令上说同好之人皆可参与,那么姐姐来得,妹妹我自然也来得。”
  南烛闻言便多看了蓝裙女子几眼。这个女孩长相并不出众,却给人一种恬淡舒服的感觉。
  “林烟岚,你最好给我记清楚你自己的身份!”林大小姐很有些恼怒。即使她长得有几分姿色,这吹胡子瞪眼的模样也并不好看。
  名叫林烟岚的女子淡淡一笑,转身进了青布小轿。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战争。”鲁冰花挑着指甲漫不经心地说,显然已经见惯。
  南烛内心不喜林大小姐,倒是喜欢那蓝衫女子林烟岚从容倔强的样子。若是仍在闺中,南烛定会与那蓝衫女儿结交。
  “世子已在适婚年龄。郡主也未明确指给秦小公爷。这诗会花灯会对有心人来说可不亚于一场博弈。鲁兄以战做比,却是最为恰当。”杜若道。
  “诗会?花灯会?”南烛好奇地问。她没出过门,这诗会花灯会都只从大哥的信笺上看过。究竟是怎样的情景从未见过。听鲁冰花一说,不好奇才怪。 
  鲁冰花解释道:“按往年例,维郡王会举办一场百老宴、一场诗词会、还有一场花灯会。百老宴请的是德高寿高的长者,诗会是才子才女的首选,花灯会雅俗共赏。不但维郡有这风俗,其它有封地的王爷们都有这风俗,只不过财力大小规模不同而已。维郡虽说是边郡,但维郡王颇有几分力量,诗会灯会都是举国有名的。若是有机会,为兄带你俩好好耍子一番!”
  “玩什么玩。把寿礼送到再说。还不定维郡世子给不给我们游玩的机会呢。”杜若最爱给鲁冰花泼冷水。见鲁冰花苦了脸,杜若就心满意足。
  话音落,就又听见车窗外响起奇怪声音。
  “可恶!来人,给我把这摊儿砸了!”说话者不是别人正是林大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44

  “可恶!来人,给我把这摊儿砸了!”说话者不是别人正是林大小姐。
  三人不由得往外看去,心中都道:这小妞的性子也太霸道了些。不知又惹了什么事。
  只见驿道旁的榆树下坐着一个长衫的中年儒士,手上一个酒葫芦,身前一张木架,脚边一排笔墨,竟斜靠着书箱卖起画来。堵车的人等得很是无聊,不知不觉就在他身边围起一圈看热闹的人来。
  就是这么个卖画的疯癫书生,也不知怎么就惹怒了林大小姐。
  “嘿嘿,莫非是借她的脸画了春宫?”鲁冰花坏笑,“她这谁都欠钱的样子,画了也下不去口啊!”
  林大小姐的家丁已经捞起袖子围过去。
  一个围观的镖师看不过去了,忍不住说:“这位小姐,只不过是不肯画你,为何要砸人摊子啊?”
  “就是,说不过去啊。”有人出头就有人帮腔。
  众人都忿忿不平,不少人在劝林大小姐算了。
  南烛三人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这个中年疯癫醉酒书生不肯给林大小姐画像。
  “你,为什么单画那林烟岚不画我!”林大小姐道,“还把她画得这么好看,简直岂有此理。”
  林大小姐将手中的画卷重重地摔在地上。
  这个林大小姐似乎容不得庶妹好上她半分。凡是庶妹有的,她都要有,而且要更好。她在家跋扈惯了,哪里容得一个醉酒书生对她“视而不见”。她比林烟岚美,凭什么不画她!
  醉酒书生微微一笑,仰头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以袖拭嘴,然后醉醺醺地道:“我从来只画我想画的东西。”
  声音不算太大,却任谁都听得出这书生骨子里的不羁与傲气。
  车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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