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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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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放歌又说了一句让我生气的话,他说再坚贞的爱情顶不住真金白银的轰炸。我自然不服气,和他大吵,结果他又不温不火地说:“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不够,女人无所谓忠贞,忠贞是因为价码不高。”真不知道他年纪轻轻的,哪里来的这么多的歪理。我也是喝多了酒,当时就把他赶出去了。大家虽然也跟着劝,可我了邪火,又把何建和陆参谋也赶跑了,那小子也想走,被我捉了回来,对他说:“你不是想看女人吗?我给你看了就是了。”我一边说,一边**服,他慌了,我这边脱,他那边忙不迭地帮我穿,不过最终他还是弄不过我,后来我的上面都**了,可再往下我也不敢了。然后他就抱着我的腿哭了,说是这次参加突击队不准备活着回来了,看见小鬼子有一个杀一个,不然就对不起我。我也哭了,也说不清当时的心情,是委屈,是羞愧还是其他什么,反正我们抱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的,后来他还想亲我,我没让,他就像孩子一样的吃我的奶,我没熬住几分钟就把他推开了,再这么下去我不出事才怪呢。
    女人呐,其实都需要男人爱抚的,可是被自己不爱的人爱抚总是有一种莫名的负罪感,同情和爱真的不是一回事呀。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
    就写到这里吧,我现在心情很乱,写不下去了。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卫艳即日。
    第四封信珍珍你好。
    我现在的心情越的难以平静了,其实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因为我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回不去我以前的那种生活了。
    上次的浴室偷窥事件好像已经平息了,我也当做什么都没有生过一样,可事实上不是如此。自从我上次给那家伙看了我的身体之后,不知怎么的,我开始不敢见放歌了,就好像……说了你可能会笑话我,就好像妻子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情一样,我不敢见他,不敢看他的眼睛。
    珍珍,我对你没有什么秘密,你也知道,我一直对放歌有好感,也常说要是有这么个弟弟就好了。可我现在明白了,没有血缘的异性男女之间,什么哥哥妹妹啊,姐姐弟弟啊,其实不过是一种掩饰的借口,给自己一个向对方疏远或者亲近的理由罢了。我想,我喜欢上他了。其实我早看出来了,你也喜欢他,不过既然你已经被你现在的那个男人占了先机,应该不会吃我的醋吧。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卫艳即日。
    第五封信珍珍你好见字如唔。
    我要离开小前指了,去战区野战救护所。
    我想说的是,我又一次选择的逃避。和你们看见的不同,我不是个坚强的女人,我的一生都在逃避着。为了逃避继父的**,我来到军队;为了逃避负心的丈夫,我逃偶倒到了小前指;现在为了逃避我的情郎,我要逃到夜战救护所去。
    可能你猜出来了,尽管我一直逃避着,可是放歌还是成了我的情郎,其实我也没有想把事情展到这一步,真的没有想过。可是你想象不出我现在是多么的爱他啊。我和以前的丈夫是恋爱结婚的,可自从和放歌在一起,我才现以前的恋爱不叫恋爱,不过是两个孤身男女试图在一起过日子而进行的一种交往而已,可和放歌在一起的感觉真的不同,那才是真正的恋爱。
    你还记得上次信中我给你说的事情吗?我就像个做了亏心事的妻子一样不敢见放歌了,其实那事很矛盾的,我是又怕见他,又想见他啊。我整天就想找个借口见见他,哪怕只是见见他也好啊。机会终于来了,上头为小前指各部划拨了一步战备急救用品,我就特地要了放歌的公差,他带了一班新兵来帮忙。放歌真是的好人,他的原则是自己做不到的事,绝对不让别人做,所以那些新兵都很尊重他。干活儿的时候他总是做的最多,比其他那些手下有了新兵就当甩手掌柜的人强多了。可这么一来,我和他说话的机会就少了啊。我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完事后就对放歌说:还有点事没做完,你先让你的兵回去。他照做了。
    我当时的心砰砰直跳,带他到了仓库的深处,当他看着我问我:还有什么事儿?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接下来我做了一件既后悔又不后悔的事,我强吻了他。是的,是我强吻了他。然后我们都愣住了,几秒钟后,我哭了,也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接下来他很温柔的抱住了我,接着又很强势地吻了我,我当时都感觉到我要融化了。他就像风一样,时而温柔,时而狂暴,而我,就像是暴风中航行在海面上的帆船,不能控制自己的方向,就让他引领着我,时而冲上天空,和云雾一起舞蹈,时而冲向大海,让海水把我打个浑身湿透。珍珍,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在放歌那里知道了作为一个女人的幸福。要不是我清楚自己差不多要大他七八岁,我恨不得马上就嫁给他,在他的身边,永远做一个温温柔柔的女人。可我又害怕,怕我和他之间的这种关系会给他带来麻烦,前车之鉴啊。
    放歌是个平和的人,他最大的理想就是熬完这几个月的服役期回到他的家乡去,然后找回他前世的妻子,叫林婷。怎么样?他这话说的很怪吧,他还对我说他是重生的人呢,在另一个时空里他有着另一样的生活。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一点也不像开玩笑,说的我也半信半疑的。但是我看得出来,在和我有亲热关系之前,他确实有很矛盾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的表现,所以我想他在他的家乡应该是有爱人的。这让我当时非常的生气,或者说是妒忌吧,然后我赶走了他。
    可赶走了他的人,却赶不走对他的思念,他走时闯入我的梦中,在梦中爱抚着我,醒来后的那种失落是别人无法想象的痛,我哭了好几次,也怨了无数次,但最终我明白了,爱一个人是应该让他幸福的,不是吗?我开始反省自己,不错,我爱他,希望能和他长相厮守,可现在我如果这么做就是害了他,他是一个好人,却时常被命运捉弄,而我不能成为他追寻幸福路上的阻碍……其实呢,想来想去我觉我还是离开的好。所以我选择了逃离,或许这样,对我对他都好。
    珍珍,如果你也喜欢他,你会恨我吗?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卫艳即日。
    第六封信珍珍你好!
    我太高兴了,说不定再过一年或者更短的时间,我就能结婚了!放歌说:他这次会去省城或者上海为我找最漂亮的婚纱。婚纱,以前我可只在电影电视上见过哦。对此我非常非常的期待的。
    不过我也挺后悔的,我懦弱的性格差一点就让到手的幸福飞走了。
    我现在还在野战救护所。军人嘛,总有些身不由己的事,不过我在想办法尽量早点调离这里,不过也不用太着急,放歌的服役期还有好几个月,我就算等他退伍了再回去也来得及。
    你肯定会奇怪我为什么会生这么大的转变吧,其实我也很奇怪哦。前几天侦察营拉练,放歌也带着新兵来了,然后特地请假来看我。我对他非常的冷淡,看得出他很伤心,我硬着心肠对自己说:不怕不怕,他的爱人还在家乡等他呢,和我在一起只会给他找来麻烦。可是我的心呐,开始莫名的绞痛,最后痛的居然都站不稳了,只得回我自己的帐篷去休息。我的身体一向很好,心脏也没什么疾病,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爱之痛吧。我想,放歌此时会不会也像我一样的痛呢?于是我下决心,一定要找个时间好好的补偿他,爱他。
    这个机会不久就来了,或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缘分吧。我们又见面了,在县城的招待所我们不期而遇,颤抖的嘴唇说出的居然都是一样的三个字“对不起”,然后我们就又都笑了。随后我们回到我的房间,这一次他比上一次更加柔情似火,勇猛善战,我在他的肩头上留下深深的牙印,又后悔这么做,他会疼的啊,我又撕咬枕头,用枕巾堵住自己的嘴巴,我害怕我会情不自禁的叫喊出来,说起来我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的女人呢?不过我当时一点也不害羞,只要在他的面前,我是什么样的女人都无所谓,只要能让他快乐。
    他很快乐,我看得出来,我也快乐,以后一定要找一个不会被人现的地方,我要痛痛快快的喊一次。
    漏*点过后,我的心情好了很多,对放歌的愧疚感也减少了。但我还是有点担心,我就问他:“你还会去找你以前的爱人吗?”
    他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或许和你在一起就是我这次的人生。”
    我听了之后,又哭了,真的,我不知道自从认识了他之后,我哪里有这么多的眼泪,但这是欢娱的泪水啊,我确定了他真的爱我。我又和他谈了很多很多,甚至谈到了结婚。我问他为什么想到要娶一个比他年纪大的女人,他说:他觉得我是他在这次人生旅途中最亲的人。
    珍珍,你知不知道,当我听到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是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啊。
    珍珍,写这封信的时候,他还在我的身边睡着,他最近很辛苦,很累,不过我马上就要叫醒他了,趁着天还没亮,我还想让他爱我一次,我是如此迷恋他啊,我的脸皮厚吗?嘻嘻。不过天一亮我们就要分别,各自返回各自的岗位,不过我相信,分别是暂时的,我们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珍珍,你能祝福我们吗?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卫艳即日。
    第六封信是最后的一封。两天后,卫艳牺牲。
    吴放歌完信,把那些信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胸口,蜷缩在沙的一角,他的心剧烈地绞痛,前情往事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哦……卫艳……你是我在这次人生旅途中第一个给了亲人般温暖的女人。
    珍珍的眼眶里也盈满了泪水,她抱过吴放歌的头,让他的头枕在自己柔软的**,用种特别的母性将他包容。
    “对不起……”她说“我让你难过了。”
    吴放歌享受着那种柔情温暖,轻声问道:“你介意我们去看看她吗?看看卫姐。”
    “嗯。”珍珍毫不迟疑地点头说“要去的,我们一起去。”
    “我们一起去……”吴放歌脆弱的一面完全显现了,他重复着珍珍的话。
    珍珍又柔声说:“放歌,我知道好多方面我都不如卫姐,可是我会好好的爱你,不光是我的,我会替卫姐把她的那一份爱也补给你。”
    “珍珍……”吴放歌仰起头,珍珍脸上又增加了圣洁的光芒。“你是永远的珍珍,没人能够替代你,而你,也替代不了别人。因为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珍。”
    珍珍呼吸再度变得急促,她闭上了眼睛,送上了自己的唇。
第七十九章 恋爱秘籍
    男女之间的那层关系就像是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了也就一目了然了。自从珍珍和吴放歌有了亲密关系,又有了他的承诺,就如同一朵已经盛开的花朵,经过雨露的滋润后,开放的越的娇艳了。只不过在九十年代初,虽说已有大量的恋爱男女同居,但也并不是说没有一点顾忌的,因为‘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一定的年龄段还是根深蒂固的,而偏偏这个年龄段和阶层是掌握了国家基层命运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身为国家干部的吴放歌和珍珍一类的人还不能明目张胆的同居,即便是他们真的相爱。
    不过珍珍的父亲是市长,她又自以为找到了真爱,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女孩子比男人要勇敢的多。她倒也几次提着简单的洗漱用具到老西楼来‘小住’,但仅限于此了。
    至于小林婷,自然还是常常跑到楼上来玩,和以前一样,在吴放歌这里待的时间倒比在自己家里的时间多。开始的时候珍珍还真的对这小丫头挺防备的,可后来又觉得自己好笑,什么重生呀,前世的小娇妻呀,虽然吴放歌说的有模有样的,可细细一想实在是太荒谬了,也许是他天性喜欢小孩子吧。珍珍这么一想,也就释然了。
    珍珍对小林婷态度的转变,让吴放歌有点意外,有天晚饭后佯醉问道:“你不是一直怕以后小林婷抢了你的位置吗?怎么突然一下又对她好了?”
    珍珍回答说:“我掐指一算呀,就算威胁道我,这之间还有十几年的好日子过呢,这能过的好日子不能让我自己给毁了。”
    吴放歌啧啧称赞,这个珍珍,几年不见,变的多会算账啊。谁知没过几分钟珍珍又说:“等以后我给你生个女儿,保证比林婷还可爱。”
    吴放歌笑着说:“你凭什么肯定你生的女儿会比林婷可爱啊。”
    珍珍说:“那是当然了,长的像我,脑子像你,怎么会不可爱?”
    吴放歌一听,就很达尔文地说:“那要是长的像我,脑子像你,那可就不好了。”说完塔拉着鞋,去厨房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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