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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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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这些学员有相当一部分有专科以上学历,所以每人多多少少能能抵扣些学分,因此有了空闲时间。
    这样一来,余峰就成了闲人了。
    余峰上过党校,又大专文凭,本人又喜欢交际,用他的话说:“上课看的书就够多了,没必要回到宿舍来看。”
    可他宿舍里这两位啊,一个整天泡在图书管里,另一个虽然张弛有度,有时也会陪他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可那点儿时间对于余峰来说根本不够过瘾,时间一长了,他总算是为自己找了一个长年的消遣法子—恋爱。
    “呵呵呵,祖宗显灵是好事呀。”
    吴放歌笑着说。
    其实崔明丽受伤的时候最多。
    有一次在练习的时候她被人一个快手直拳打出了鼻血,正在水管子那儿拿冷水冲呢,正巧被吴放歌看见就笑着说:“我看你还是悠着点儿吧,本来鼻梁子就塌,这要是再给打扁了,那不是更嫁不出去了吗?”不过有时候余峰看见吴放歌给珍珍甜蜜蜜的打电话或者写信的时候,也会酸溜溜地说几句,当然是善意的:“唉……还是恋爱中的人好啊,不像我们,没漏*点咯。
    不过啊……我看还是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多换几棵试试,哈哈哈。”
    鮑杰也笑了几声又问:“我发现很奇怪呀,你和小丽来自一个城市,听说还是朋友,怎么她那么好斗,你……”鮑杰挺理解地拍拍吴放歌的肩膀说:“好了,我知道了。
    我以前有个战友去执行死刑,回来先是吐,然后又做噩梦。
    我开始还骂他没出息来着,后来一年一年的,也就明白点了。”
    他说着停顿了一下,缓了口气又说:“我那战友执行的那个死刑犯是个女的,挺漂亮的,听说是挪用了公款给男朋友做生意用,那男的捐款跑了,留下她一个人顶罪……可惜了,刚满十九岁……没办法,国有国法呀。”
    “没。”
    鮑杰摇头说“原来没当兵前,比武打架的次数倒是很多,又不守规矩,我爸就把我送来当兵了。
    倒是执行过几次任务,比较惊险的一次是在一个村子里搜捕逃犯,我从房顶上跳下去把他压住了,其他战友一拥而上,我的功夫也没用出来。”
    说完就扭头跑掉了,留着吴放歌在那儿发愣,过了阵子才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就划拉到我这儿来了?”吴放歌对这些‘赚’回来的时间也安排的挺慢,毕竟除了要好好的应对学业,还要看些自考的书,另外这么难得的不多认识几个人怎么行呢?不光是本年级的,高年级的同学要是有机会也要多结识一些,特别是本地的,毕竟要在这里生活三年,多个本地朋友总没有坏处的。
    糟糕的是结识朋友最快捷有效的方法就是吃饭喝酒,吴放歌不缺钱,但是若要一直泡在酒局饭局里要耗费大把的时间,这可真是一对矛盾的问题呀。
    好在当初崔明丽拉他进散打队,这里可是各年级的人都有,大家在业余时间一起训练,时间长了也就慢慢的熟了。
    “你杀过人吗?”吴放歌缓缓地问。
    鮑杰笑道:“书香门第呀,好啊,我就是书少了,不然就直接上军校了,不过现在也不错,连考试都不用就能上大学,我们家祖坟一定是冒青烟了。”
    吴放歌听了他这句话后差点没晕过去,原来十几年后的网络流行语最早居然是源自于这里的,真是人才啊。
    不过当后来余峰无意中听说珍珍是市长千金之后,就在也不对吴放歌说类似的话了。
    #文#字#阅###。##虽说余峰是已婚人士,可他四下看了看,别说高年级的,就是和他们一学年的家伙们,不知从合适开始,已经变成一对一对的了,虽说没谁敢打着恋爱的幌子,可那份暧昧的劲头儿却是分毫不差的,所以照葫芦画瓢,他也寻了一个,整日里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闲暇时就跑到宿舍里来聊天,倒也悠然自得。
    散打队是崔明丽硬拉吴放歌进来的,而吴放歌虽说平时也爱练拳,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吴放歌发现自己特别的不喜欢这种激烈的对抗性运动,别说自己参与,就是看都不愿意看,社团活动训练的时候,他只是跟大家一起练习一下基本动作,体能什么的,最多也就踢踢沙袋,打打拳靶,至于对练那就是免了。
    才入社团的时候,到也有几个人主动邀请和他一起做对抗练习,但是都被他婉拒了,时间一长,大家也都知道他不喜欢这个,并且大家也都是成年了,在这方面也都没什么争强好斗之心了,也就由得他去,然而崔明丽就不同了。
    吴放歌点点头说:“有的人杀人杀着杀着就成习惯了,不杀还难受,有的人就永远也习惯不了,慢慢的,连看功夫电影都没兴趣了。”
    崔明丽从衣袋里拿出两张卫生纸来,卷吧卷吧往鼻孔里一塞说:“要你管!全天下男人都死绝了也不会嫁给你!你这个****加奸商!”一时间,两个人都沉默了,此后一直都没说话,默默的把活动室的地板擦的亮亮的,连食堂的晚饭都没赶得上吃。
    “哦……你是奇怪这个事呀……”吴放歌放下手中的拖布,目光一向了窗外,已经十一月了,天黑的早,晚饭时间还没到,天就已经擦黑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女孩子也是有好朋友,崔明丽的好朋友也是他们这一期的军事教官之一,是个女特警,才提了干,来深造的,估计回去后要当行政干部,她比崔明丽小两岁,今年才22,到和吴放歌同年,叫任一灵,也是个争强好胜不服输的性子,因此和崔明丽很是合得来,另外也是后期唯一愿意和崔明丽进行对抗练习的人。
    吴放歌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很紧,邱千重更是一个书虫,虽然这里是成*人学校,人人都是带着基本工资来书的,可吴放歌还是私下想了些办法,让学生会安排邱千重在图书馆做管理,多少有些补贴,而且还有大把的免费书看,也算是一种福利了。
    崔明丽入队没多久就成了万人敌。
    这到不是说她有多厉害,正相反,在对抗练习中她总是输多赢少,但是她这人太好强,每次联系的时候都跟拼命一般,久而久之人人都怕了她,套用一句资深队员的话说:“大家本来就是图个消遣,谁伤了谁都不合适呀。”
    学校对学员们这种“准恋爱”的行为多数时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周会班会的时候会说一下,大家也都认认真真的听,但下来后依旧我行我素,也难怪,人在异乡,寂寞难耐,有个说话的人也是好的,而且大家都是成年人,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各自有各自的事业,绝少有人会为了儿女私情而坏了自己的仕途的。
    另类倒也有一两个,不过都成了前车之覆,后来的人都引以为戒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了。
    吴放歌对鮑杰的来历早就查了个门儿清,虽说他是武警,自己是陆军,但毕竟都是吃军灶出来的,鮑杰又是个武术世家子弟,无形中让他想起了同样武艺高强,豪侠任性的周海和何健等人,于是觉得很是亲切,也就实打实的说:“是呀,我们家上几辈子都是书人出身,就我,吃了几年军灶儿,我的拳法是一个战友教的,我挺懒的,也没好好练。”
    邱千重在图书室做的很开心,因为到图书室里来借阅图书的人不多,大家都忙着拉人脉,谈恋爱,好学的连本门书都看不过来,又哪里会来图书室呢?因此邱千重过的很清闲,又有大把的时间给他书,自己找资料又方便,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差事。
    不过虽然这是吴放歌帮了大忙的,他却连个谢字也没有说过,见面了只是点头一下就算打过了招呼,然后和吴放歌各看各的书,互不打扰。
    不过在很多时间里,偌大的图书室经常只有邱千重一个人,因为吴放歌还有社团活动。
    一次社团活动完毕后,轮到吴放歌值班打扫活动场所,鮑杰找了个借口也留下来帮他,顺便好像很随意地问了一句:“对了放歌,我看你拳法不错,应该是有人指点过,可惜下盘不稳,你不是从小练的功夫吧。”
    鮑杰既是散打队的队长,同时也是学生会的干部,又是高年级,在学院中有很高的声望,但是他为人谦和,言谈举止又颇具古风,看来自小受的武德侠义道教育匪浅。
    同时武警出身的他又心细如发,他发现崔明丽虽然几乎向散打队所有人都挑战过,却唯独没有挑战过吴放歌,而吴放歌又从没和别人做过对抗练习,并且这两人又都是来自于一座城市,据说还是好友,那可真是有意思了,难道这玩意也互补或者搞什么平均数吗?一时间他对吴放歌也产生了兴趣。
    除了任一灵,还有一个人和崔明丽也比较谈得来。
    他也是武警战士提的干,三河行政学院的首届学员,叫鮑杰,河北沧州人,出身于武术世家,学院散打社团的创始人之一。
    崔明丽找人做对抗练习时也找过他,他笑嘻嘻的拿跟带子把自己的一只胳膊绑在身后,又允诺站在远地不挪动半步,一动就算输。
    结果牛皮好像吹大了,还是动了一动,算输了。
    不过大家也看见他仅仅用了一只手就把崔明丽耍的团团转。
    崔明丽当即就要拜他为师,被婉拒了。
    从此后除了崔明丽除了任一灵,就是和鮑杰在一起呆的时间最久,发誓要学完他的功夫,由于在一起时间长了,以至于好多人都误以为鮑杰和崔明丽也有那种暧昧的准恋爱关系呢。
    其实这两个人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年龄也相当,要是真的情投意合凑成一对也是无可厚非的。
    只是日后结了婚,夫妻不在一起工作就有点麻烦了。
    不过既然一开始就猜错了关系,这些担心也就成为多余的了。
    由于余峰的“女朋友”经常来宿舍和余峰谈心,所以弄的吴放歌在很多时候不能安安心心地待在宿舍里书或者做自己的事情,所以他只得把一些事情带着去自习室或者图书室去做。
第九十四章 豌豆黄
    邱千重用手指着门,吴放歌见那门上有个虫洞,原本是用漆封住了的,可是因为年久,油漆脱落,那个洞就又露出来了。
    邱千重闻言,笑容中带了三分诡异。
    如此又过了几天,有一日吴放歌才进行完了社团活动,正要去食堂吃饭,迎头被余峰拦住说:“老吃食堂你不腻啊,走,今天哥哥请你吃个新鲜的。”
    回到宿舍,老余那厮正在卫生间洗澡,邱千重就和平时一样,回自己的书桌那儿看书,吴放歌则脱了鞋,到了自己的床上躺着。
    少顷,余峰擦着头出来了,边走边说:“咱们得跟生活班主任反应反应了,天越来越冷了,怎么洗澡水反到越来越凉了?”路上,吴放歌问道:“老余,你打算请我吃什么好的啊。”
    吴放歌说:“我知道你心气高,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可是大家同学一场,就是缘分,有什么需要你尽管开口吧。
    我也是苦孩子出身,只是运气比你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所以你千万不要客气。”
    邱千重休息了一两分钟,才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处理后事,可要命的是,这家伙回来后也不上床睡觉,大冷的天,就披了外衣,穿着内衣裤,站在窗前抽他的劣质烟,而且这一抽就是半个多小时,最后还用夹着烟的手时不时的去抹眼睛,估计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流泪了。
    邱千重面无表情的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嘘,然后又指指宿舍的门,并不说话。
    邱千重显然给吓着了,但总算不太厉害,慌忙扔了烟说:“就睡,就睡。”
    于是叫了四碗饭来,点了一个鸡蛋粉丝汤,又一小碟咸菜丝。
    咸菜丝上面又滴几滴芝麻辣椒油。
    两人各要了一个大空碗,用汤泡了饭,呼噜呼噜的吃了,鮑杰又说:“我得去准备论文选题了。”
    邱千重笑了一下,并不答话。
    看来他还是委婉地拒绝了吴放歌的好意。
    其实象他这种人,看起来老实本分,其实是最最可怕的,他从不欠人的情,万不得已欠了,也是欠一分还一分,感恩之类的事在这种人身上是不会发生的,换句话说,这种人其实除了自己谁都不爱,也谁都不信。
    吴放歌猜到了一两分,就说:“老余的那个“好朋友”又来了?嗨,那也不用在这儿干耗着啊,走!一块儿进去!”说着就要推门进去,却被邱千重一把抓的死死的,吴放歌的心一跳,压低声音坏笑着问:“不会是老余在干坏事吧……”刚才是没往这方面想,这一想还真好像隐隐的听到屋里传出了一点声音。
    邱千重长叹一声说:“其实我真羡慕你呀,年纪轻轻,荣誉有了,钱有了,仕途也一片光明。
    哪像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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