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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夫银妇-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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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对星研的了解,他肯定会纯真无赖地说:龙儿,做我岸上的妻子吧,我会负责的。
    然后,我肯定会说:孩子,不用负责了。跨种族,跨区域夫妻神马的最麻烦了。以后:
    你还是在海里游,
    我在岸上走,
    继续只做好朋友,
    昨晚的事,
    只当大家在梦游。
    星研一定会不开心,他会觉得是我抛弃他。不是我不相信他,但自从神秘恩人说人鱼会因为爱人容颜老去而抛弃的时候,我心里就从未想过会与一条人鱼有什么结局。尽管他可爱地让人喜爱,美得让人心动。曼陀罗也很美,可谁敢吃?
    所以,现在这样很好,我们以后相见还是朋友。只是暂时不要面对。所以“熟人不会下手”说得就是这种情况。
三十二章 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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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把他完全拖入海水时,他的身体随着海水的波浪起伏,银色的长发也在海水中飞扬。大海才是他的天空,他在水中,才会呈现出最美的状态。
    我半身没在海水里,静静地看平躺在水面上的他。不知怎么,很想吻他。想到,便真的吻了下去。若是上辈子的我,肯定不敢这么做。所以,这辈子我不想再有任何遗憾。轻轻地在他唇上留下一吻:“小鱼,我们以后再见了。”
    忽的,一道蓝光从海水里折射出来划过我的眼角,我往他下身看去,只见他腰线以下开始渐渐出现我熟悉的宝蓝色的鳞片。它们一片接着一片隐出,直到遍及他的双腿,如同是潜意识驱使,他的双腿开始并拢,拉长,眨眼之间,他的双腿已经彻底消失,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是我熟悉的那条长长的,宝蓝色的鱼尾。我竟是亲眼目睹了他双腿化为鱼尾的过程。立时,觉得昨晚的一切变得值得。因为这样美丽的腿是我给他的!
    回头再看星研,依然没有醒转的迹象。
    双眉一收,决定离去。
    扬手召唤海豚,它们将小船拉近,我放开了一条海豚:“请你把你们的王子送回去吧。”海豚似是听懂了我的话,贴在星研的身边,将他引入了大海。
    平静地目送他离开,然后,从小船的包袱里取出衣衫换上。常年在海边,衣物都是短衫中裤,收拾包袱时,看到了《异世志》。忽然间,来了一阵海风,本子随风哗啦啦的翻页,最后,停在了我记录星研的那一页。上面,还有我画的星研画像。
    久久地看着那一页,然后,利落地拿出本子和简易毛笔,回到已经被海水彻底包围的那棵棕榈树下。盘腿而坐,开始画星研变腿后的形象。
    本着尊重人鱼这种生物的态度,以及对科研工作的严谨,我将星研的生理图画得非常详细。再次申明,这是生理图,不是裸男图。
    然后,在星研的记录下加注:人鱼化腿,精力耗尽,昏睡许久,八个小时依然没有醒转的迹象。而与人鱼欢爱……笔顿在了手中,胸口有些发闷,几番挣扎都无法落笔。
    深吸一口气,仰面朝天。天空已经彻底放晴,蓝天白云之间,是刺眼的太阳。棕榈树的叶子在海风中摇动,将直射在我身上的阳光打碎,可是,我依然感觉到来自于太阳的,灼热的温度,宛如昨晚的星研。
    闭眸,深吸一口气。再次睁开时,我在本子上一口气写完了那些字:“……会神清气爽,毫无疲倦之感。疑是精气外泄,漏于对方体内。”合上本子,大大呼出一口气,忽然间,感觉心境从未有现在这般开阔,有如面前的碧海蓝天。瞬间超脱了色之狭隘观念,整个人如同心灵重生,内心宽广。
    古有释迦摩尼在菩提树下悟禅,今有殷素素在棕榈树下悟色。手中的《异世志》将成为记录这个世界非人生物的小本本,我接下去的目标除了游历各岛,还有就是把这些隐藏于凡人之间的妖类全部找出来!小鱼说过,它们海族只是其中之一,陆地上的妖类更多。只是,他们用人形来掩藏。
    想到此,浑身热血沸腾。迫不及待地爬上了船:“海豚,走!”
    然而,半天小海豚依然不动,他转过头无辜地看我,仿佛在问去哪儿?
    我想了想,说:“去平阳岛。”
    小海豚点点头,双眼露出认真的神情,宛如今天他也被我强大的重生气场感染,对未来充满希望!
    平阳岛是这片海域里一个港口性质的岛屿。整个岛的沿岸都可以停泊船只,然后岛上有补给站,还有妓寨,是集补给与发泄的综合性岛屿。所以,平阳岛附近船多,人多,方便我搭顺风船。本想在海上搭船,既然月牙岛离那里很近,不如前往那里。
    很快,就进入了前往平阳到的航道,本来一望无际,罕见人迹的海面上开始出现一艘又一艘海船。海豚不再靠近,它会被那些贪婪的渔船猎杀的。我解开缆绳,放开他:“回去告诉星研,我安全了。”
    他点点头,潜入海水。
    拿出双桨,开始划呀划。
    “喂!小妞!要不要搭个船啊~~”身边经过一艘渔船,上面的四个渔民靠在船边,黑黑的脸上是带着玩笑的笑容。
    我仰起脸,抬手遮挡阳光,笑道:“好啊,求之不得。”
    渔民哥哥很善良,他们扔下了勾绳,我勾在船头,于是优哉游哉躺在船上被他们拉着走。
    “喂,妹子,我们帮你拉船,你好歹也唱个曲儿报答一下我们呐。”他们在船上哄笑,我在船下爽快答应:“好啊!”于是,我唱起了《纤夫的爱》:“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经过我们身旁的商船,渔船,客船上的人,纷纷聚拢在船边,羡慕地看惬意的我们。出海枯燥,少有女孩跟着出海,尤其还会为他们唱歌解闷。
    上辈子做人过于拘谨,很多事敢想不敢做,所以这辈子,我要敢想敢做,敢爱敢恨,活出一个潇洒来。男人敢劈腿?甩。三妻四妾?也甩。旧情不断?更要甩。总之是甩甩甩,此生不再被男人所累。
    身边缓缓行过一只喜船,从窗口探出了一个小媳妇的脑袋。我朝她看去,小媳妇立刻扭头,将满是红花的后脑勺对着我。小媳妇还不好意思了。
    海国嫁娶,如果是同岛,倒是与陆地上嫁娶一样方便。但若是此岛嫁到彼岛,路途又再遥远些,会在海上耗去许多时间。当中还会遇上海盗,小媳妇被抢的也有不少。还有被海员侮辱的,或是跟海员好上了私奔的,反正海上奇事不少。
    在渔民将我的小船拉上岸后,主动问我要去哪儿,他们如果顺路就带上我。
    我一想,千岛国的皇都还没去过,想到那里瞧瞧。他们一听,不顺路,只有遗憾地离去。
    *****************************
    小鱼的戏并没完,接下去巫医族将会出场。
第三十三章 巫医渊卿
    在岸上稍作休息,开始找适合的,去皇都的船。这里肯定有不少去皇都的船,所以要小心挑选,船上的船员品质很重要。漫漫长路,不像陆地,发现不妙你还能跑路,这是大海,你只有跳海的份。
    经过刚才看到的喜船时,船上正巧走下一位红衣男子。我顿住了脚步,因为男子的容貌吸引了我的目光。
    男子高挑却有些纤瘦,纤细的脸比星研更加瘦削,因此显得脸比星研长上半分。那已经是一张成年男子的脸,年纪应是二十出头。柳叶细长的眉下,是飞挑拉长的眼睛,因为他整张脸窄细,所以眉眼的末端都微微上斜,飞出双鬓。
    鼻梁挺直纤细,少见的男人中的滴水鼻,唇也格外小巧,如果他的脸再短上一分,双眉略作修饰,相信没有人能分辨他是男是女。这是一个雌雄莫辩的男子。
    只是,男子脸色苍白,唇色也有些发白。憔悴之余,还显出一丝病容。这不奇怪,很多人在长久的海上旅行后都会生病疲倦。
    他真的很瘦,似是长期的旅行让他营养不良。修长的脖子上可以明显看到喉结凸起,脖领里,也可见凸起的锁骨。他一身红衣喜服,但却不是新郎的款式,因为新郎的喜服是长袍,而送亲的娘家人的喜服是短衫。
    他一身青色长袍,外罩红色黑边短衫,袖子为七分,方形袖口,露出里面青衣的长袖。短套内的青衫用红色的丝绦系出腰身,一个双喜结挂在腰带之上,漂亮的穗子挂落腰带,帖服在青衫之上。窄细的腰身,在红色短衫若隐若现,短衫衣摆飘扬,越发称出他腰身的纤细,宛如盈盈一握。加上他瘦削的脸,带着几分病容的脸庞,让人我见犹怜。
    一头如墨长发,长发披散在背后,从鬓角两边各挑一束系在脑后,盘成了一个小髻,用红色的方巾包裹。全身上下带出了喜气。
    他也看到了我,我一身整洁的白衣在穿着凌乱的海员中很是惹眼。他微笑上前,笑容让他病态的容颜少许增添了几分精神,他双手作揖:“姑娘方才的歌唱得真是好听。”温文尔雅的语气,亲和的声音,还有彬彬有礼的举止都显示出这位公子出身良好。
    “多谢这位公子夸奖。请问公子是谁有喜事?”我也难得八卦一下。
    “舍妹。”他笑答,眼神有些漂移,似乎在留意是否有人在看我们说话,“姑娘是一人?”他关心地问。
    我点点头,注视他的眼睛,他温和平静的眸中带出一缕急色,似是急着要做什么事情。
    “在下渊卿,请问姑娘芳名。”他彬彬有礼地问。
    我笑答:“殷素素。”
    “哦……咳咳。”他咳嗽两声,右手自然而然地抬起微微遮唇,他的手中,执有一块绣有米兰小白花的丝绢,“在下冒昧请问,姑娘要去何地?”
    见他咳嗽,让我想起西施捧心,他有她的病态之美,让人心生疼惜。答道:“皇都。”
    他笑了,笑得很是友善:“舍妹正好嫁去皇都,不知姑娘可愿同行?方才舍妹听到姑娘歌声,想请姑娘与她作伴。”他在我还没怀疑这个渊卿为何如此盛情时,他却已经事先做出解释。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这个渊卿有问题,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而且,他的话过于滴水不漏,甚至在我没怀疑前,便已经给出合理答案。一百多岁不是白活的。然而,我又心生好奇。(这辈子早晚被好奇害死)好奇他对我有何目的?见他俊美地雌雄磨边,气质温文儒雅,不像是缺财缺色之徒。而且,这是一艘喜船。
    我看向那艘喜船,喜船上插着一面我先前没看到的旗帜,旗帜是了解这艘船主人最好,最快的方法。千岛国有许多家族,每个家族也都有自己独特的旗帜,插上旗帜也便于我们海盗辩认。
    而当我看到旗帜上所绣的图纹时,心中暗惊。那是一株草药,草药如同新芽,浅绿的颜色喻意生命的蓬勃。那是巫医家族的族徽!这可真是奇了。
    之所以如此惊奇,是因为那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家族,他们的医术天下第一。他们宛如具有天生有草药沟通的本事,无论拿到任何即使从没见过的草药,他们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它的性状,功用和性味。
    奇怪,巫医族很少会与外界通婚,因为他们自认为是神的仆人,高于我们普通人类的存在。也就是有点特异功能就自认为了不起了。所以他们看不起人类,自然不会与人类通婚。他们为人类治病,纯粹是为了练手。也就是把人类当小白鼠。无病可医,如何精湛医术?
    可这渊卿分分明明说要把妹妹嫁到皇都。我的好奇心又开始抓挠胸口:“恕我冒昧,请问舍妹这是要嫁给皇都哪位贵人?”皇都岛上住的不是皇族就是三品以上的大员,普通百姓住不了。
    “咳咳。舍妹……嫁的是九千岁……”
    “什么?!那个老太监!”我惊呼起来,立时,他有些吃惊地看向四周,幸好周围的人都忙忙碌碌走自己的路,没有人注意这里。他的脸上略带尴尬,“这位姑娘,请慎言。”
    他的提醒出于常情。九千岁一手遮天,仗着老皇帝对他的宠信,满朝都是他的人,就连祈麟辉登基后,也不能将他这位元老如何。因为他的身上有先皇御赐的免死铁卷。
    于是,他肆无忌惮地敛财敛色,我想,这或许与他悲惨的过去有关。但是,他与和煌瞳|贪地百姓皆恨。而九千岁是看事而贪。不触碰皇族利益的贪,利人利己的贪,无关社稷江山的贪。说起来,他贪地很聪明,有时哪里海啸了,他还会把钱拿出来捐赠。
    九千岁不是大恶人,但也绝对不是大善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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