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不可宽恕。
林小蕾这个傻逼竟然没走,并且还一手肥皂泡沫,阳台上拉的铁丝还挂着一只湿漉漉的乳罩和一个碎花图案的内裤。
这个意想不到的场面让我和宗恒两口子同时愣了一下。
我以为林小蕾可能是因为洗衣服没来及看手机短信,谁知道她彬彬有礼地对他们说:你好,你好。经常听王小明说
你们,高中最好的哥们,这么多年真不容易。
我向天发誓在发短信之前从未向林小蕾提过宗恒的名字,我觉得宗恒和林小蕾本来就生活在我的两个世界上,就像
两页纸,我和宗恒的那一页虽然旧的已经发黄,但上面写的字清晰隽永;而我和林小蕾的那一页纯属涂鸦,潦草的记录
了我后来的荒唐和痛苦。我不愿意把第一页翻给林小蕾看,更不愿意让宗恒发现我那无法涂改的第二页。
宗恒两口子客气的对林小蕾说:你好,你好。
为了迅速打破这个尴尬的场面,我赶紧提议出去吃饭,然后给林小蕾找了个可以全身而退的台阶:你晚上几点去参
加英语辅导班?
一个人一旦傻逼了,就喜欢将自己的傻逼坚持到底,林小蕾依然破釜沉舟的傻逼下去:今天没课。
宗恒的老婆说:那就一起去吃饭吧。
我们就在附近找了家酒店,这家酒店最有名的菜是炒全鸡,我点了一只大的,服务员称好说是三斤半,这么重的鸡
让人感叹如今物质的丰盈。宗恒点了两个凉菜,其中有一个是他老婆喜欢吃的蜜汁三果,林小蕾没点菜,她把每个人的
杯子用开水烫了一遍,又都倒上开水放在每个人面前。宗恒和他老婆都说谢谢,我说别给我倒,我只喝酒。
我让服务员先搬来一箱啤酒,服务员问要喝什么的,我说趵突泉吧。服务员说没有趵突泉又问青岛可不可以?我对
宗恒说你在部队上肯定成天喝青岛,来济南了不如换换口味还是喝过去一直喝的趵突泉怎么样?宗恒客气的对服务员说
要不麻烦你出去买一箱吧?
没成箱的就抱桶扎啤过来。我补充道。
一会功夫,服务员撅着嘴抱过来一箱趵突泉,这一箱一共十二瓶,宗恒的老婆不喝,林小蕾说她身体不舒服也不喝
了。我和宗恒就每人拿着一瓶自斟对饮,一瓶完了就叫服务员开下一瓶,后来干脆把服务员的开瓶器留下了,由林小蕾
充当服务员的角色。不知不觉一箱酒就没了,我喊再来一箱,服务员过来说现在晚了,外面没有卖趵突泉的了,我说少
废话,那就青岛。
宗恒喝酒的时候他的老婆一点也不阻拦,从眉来眼去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们两个人的恩爱。第二箱啤酒上来的时候,
宗恒的老婆对我说:你们今天怎么喝我都不管,因为来之前宗恒就给我交代了,你们关系不一般。
林小蕾却不识趣,接过话来说:那也最好别喝太多,伤了身体不好。
你懂个屁!林小蕾被我骂的不吭声了。
第二箱也快喝完的时候,宗恒控制不住情绪当众哭起来:我结婚的时候,你怎么没去呢?你没去,我很伤心。
这句话宗恒重复了很多次,宗恒的老婆在旁边扶着他,冲我笑着:没事,他喝多了都这样。
直到第二箱也统统喝光,我们几个人趟着地上的啤酒瓶走出酒店,宗恒的老婆把宗恒架上一辆出租车,宗恒的眼睛
都睁不开了,嘴里还在说着:王小明,我结婚的时候,找不到你,你没去,我很伤心,你怎么没去呢?
我的大脑也被酒精冲击的出现幻觉,浮现出一幅幅婚礼的画面,婚礼上宗恒穿着当年踢球时候的运动衫,和新娘并
肩站着,新娘子并不是宗恒的老婆,而是高中的语文老师,身材丰满,把婚纱撑的鼓鼓的。很多我熟悉的人都在婚礼上
和宗恒喝酒,有马小刚、冯小彬甚至还有校警苏三,他们说着大声各种祝福的话,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
我的头很重,脖子越来越难以支撑,只好无力地垂着。我听到出租车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然后扶着墙,走进酒店
边的一条黑胡同里,努力让自己背靠墙壁,然而身子却慢慢滑下去,直至屁股坐到冰冷的地上,我睁着眼睛,却什么也
看不见,我想:我的肉体大概早要在这种黑暗里消失了。
十七
关于喝酒喝多了的说法有很多种,比如醉了、高了,意思大概为喝下的酒已经超出了身体所能承载的酒量,但再多
一点,用词就可以更夸张一点,就是烂醉或者酩酊,但有一个成语要区别于这些词,并且具有极形象极贴切的效果,力
度也达到巅峰,这个成语就是“不省人事”。以前我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不省人事,还一直为此感到骄傲。这回我总算
明白,不会不省人事的真正原因还是酒不够多。这回彻底喝多了,彻底喝的不省人事。第二天下午才醒来,感到每处关
节都万分酸痛。并且对酒后的很多事情产生失忆,这一点是很可怕的,我越是记不清如何回的房间,越是要努力的去回
忆,越是回忆不出来,大脑就越是一片空白。
大学时看王家卫的电影《东邪西毒》,上面黄药师从白驼山带来一坛醉生梦死酒,说喝了这坛酒的人可以忘记自己
的过去。我一直还很羡慕他,现在才明白所谓的醉生梦死,一箱趵突泉就打发了。
我努力梳理整个事件的过程,力图用一条清晰的线索把昨天晚上串起来,即使这个线索是曲折的,它划出的轨迹也
可以缝合我因失忆而留下的伤口。
宗恒来了——去喝酒——宗恒走了——我去哪里了?
喝酒的有四个人:宗恒、宗恒老婆、我、林小蕾。宗恒和他老婆回去了,我躺在房间里,我怎么回的房间?怎么脱
去酒气熏天的外套?怎么甩掉溅上鸡汤的鞋子?林小蕾……林小蕾去了哪里?
我从床上挣扎起来,在房间里转一圈,发现林小蕾的毛巾、牙刷、化妆品衣服都变戏法一样没了。
如果林小蕾是个女贼的话,这一切大概还可以解释。可她不是,并且贼都是图钱的,我根本就没钱,我不相信哪个
女贼为了个穷光蛋还舍得付出牺牲色相的代价。根据我的观察,她最终结果是一无所获,只是带走了她自己所有的东西。
本来她的毛巾和我的毛巾挂在一起,可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毛巾随风飘荡;本来她的牙刷和我的牙刷插在一个玻璃杯
里,现在我的一只牙刷在玻璃杯里颇为孤单;本来她的化妆品放在我的书橱上,我曾一再责令她把化妆品拿开,别熏坏
了我的书,现在,那些书很慌张的探出了头,却好像因为突然失去了好闻的香味而不知所措;本来她整理出了我的半个
橱子放她的衣服,现在这半个橱子空空如也,我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可以把它重新塞满,让它恢复短暂而又美好的繁荣。
我冲了个澡,毛巾上还有一些林小蕾的唇膏痕迹,她已经不止一次用错毛巾了,无论我一再警告她我的毛巾洗脸洗
脚洗澡通用,她都毫不嫌弃,也毫不客气,临走前还不忘再将错就错一把。
林小蕾去了哪里?
我努力地想,喝酒的过程中,我和林小蕾坐在桌子一旁,宗恒夫妻坐在另一旁,我滔滔不绝地和宗恒说话,忆往昔、
看今朝,还逗三星级女军官笑,林小蕾只要一插话我要不就冷冷地骂,要不就沉默不语,我没用正眼瞟一下林小蕾,在
昨天晚上,林小蕾是我最厌恶的女人。
我好像是上了五次厕所,第三次上厕所时林小蕾跟了出来,她说我还想再说一遍,你别喝那么多了。
我在马路边解开裤子就尿:你这个傻逼管的着吗?
林小蕾生气了:你才是傻什么呢!
我的尿在冬天的夜晚散发着热气,我因为撒尿而打了一个冷战,胃里的秽物翻江倒海,涌到嘴里,化做几句喷向林
小蕾的话:林小蕾,我告诉你,今天我让你滚你不滚,装什么呀装?你以为你是谁?你也就是我用过的一条阴道,你明
白吗?宗恒是我的朋友,朋友如手足,女人如内裤,趁你这条内裤还没烂到必须要扔的地步,赶紧滚蛋吧。
你喝多了。
我王小明只有操多的时候,没有喝多的时候。你这傻逼也不想想,你父母养你这么多年才把你发育成这样,就是让
你整天缠着一个把你当条阴道的男人操吗?
林小蕾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盯着我。
我要进厕所了,你他妈的敢跟我进来我就叫抓流氓。
我回到座位上继续喝酒,以后的事就开始模糊,林小蕾始终在我旁边坐着,我看都没看她。只知道宗恒哭成了泪人。
下面的事源自我的推断:林小蕾把我送回了家,扶到床上,盖好被子,然后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了。
林小蕾终于走了。
十八
冲完澡,我赶紧到宾馆里找宗恒,他们也是刚刚起床。宗恒老婆头发还没梳,乱糟糟地束着,宗恒的脸色苍白,表
情很木然,似乎面部神经还在被残余的酒精麻醉着。我知道宗恒从来都不抽烟,但还是习惯性地抽出一根递给他,宗恒
摇摇手,拒绝了我。
我笑着对宗恒的老婆说:对不起,昨天让宗恒喝多了,估计回来又得酒后驾车。
宗恒老婆笑笑:难得嘛,你们这么多年的朋友。
宗恒说:这小子这么多年都没变样。
宗恒老婆问:林小蕾没和你一起过来?
我笑笑。
其实她还挺不错的,看的出来,对你挺好。
我笑笑宗恒问:张小洁现在怎么样了?
去瑞士了。
宗恒老婆:你要是结婚可别忘了告诉我们,我们一定要喝你的喜酒!
惭愧,惭愧。
午饭后,我把又他们送到长途车站。上车后,他们还一再邀请让我有时间去找他们玩,我说有时间一定去。
紧接着的几天我几乎全是在昏睡中度过,每次准备写作,打开电脑就只能看着屏幕发呆,我把所有的游戏都从电脑
里删除,电脑的速度仍然像染上病毒那样奇慢无比。我出去买了些熟食、啤酒和馒头,租了十几张香港警匪片,躺在床
上看困了就睡,睡醒了就看,饿了就吃,渴了就喝,电视机24小时开着,黑白人物追来追去,枪声此起彼伏。我怀疑自
己生物钟已经紊乱了,厚厚的窗帘把我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每次醒来我都不知道是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
我曾产生要给林小蕾打电话的念头,但在我打开手机的时候这个念头就灭绝了。我的开机画面是蜡笔小新,我一开
机这个小傻逼就自言自语的说:“我是色狼。”
偶然翻到严卫东带来的一本诗集,有个和我年龄相同的诗人的一首诗让我心痛欲绝,题目为《我爱上了一只老鼠》,
其中有两句:“假如你死了,我也只能伏在洞口奄奄一息。”
十九
严卫东发短信说他现在某某宾馆的夜总会,让我速来,他请客,然后是一个醒目的感叹号。从电视台编导到自由撰
稿人,严卫东最大的变化就是成为了短信高手,真是不辞职不知道电话费贵。只是在电视台上班的时候,他也没有慷慨
到请客到夜总会玩的地步,所以我猜他十有八九是喝大了。
是不是在《家庭》上发了千字千元的稿子?我回复。
NO,体验生活,准备写一写三陪小姐的故事。
我一下楼,就觉得晕头转向,我甚至都想不起来有几天都没有接地气了,腿肚子轻飘飘的,用了一刻钟才从小区走
出来。幸好一出小区,就拦到一辆出租车,我告诉司机那个宾馆的名字,司机说他不知道,我只好打电话给严卫东,他
在电话里说在什么路和什么路的路口,已经快11点了,街上的车不太多,很快就到了严卫东说的地方,我下了车,环顾
四周,也没发现那个宾馆,又给严卫东打电话,他又说了一遍,和刚才说的有很大出入,我说你再问问别人到底是什么
地方。电话那头换成了一个女声,说是那个路和那个路的路口,和严卫东两次说的都不一样。我对那女人说:你告诉那
小子,我马上去给他收尸。
这个宾馆不算大,只有四层楼,下面三层是客房,顶层是夜总会,我气喘吁吁地上去,没等站稳,就被一个动静吓
一跳:哥哥!欢迎光临!
我定睛一看,一个穿得像马戏团里的小丑般的小伙子正冲我深度鞠躬,我以前还真没到这种场合来过,不知道说什
么好,一拱手,说:平身,快平身。
哥哥您几位?
好像已经来了一位。我拿起手机,拨了严卫东的号码,响了好几声,无人接听。这时候,一个包间的门开了,严卫
东拿着手机探出脑袋,向我挥手。
昏暗的包间里除严卫东外,还坐着一个女人,见我气势汹汹,她说:你总算来收尸了。
我笑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可能是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