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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再来-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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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根本不会设置部落安防啊,我的特长是唱歌,织毛衣还有编小辫。”

“啊!”既然你的特长在生活情调方面,那你好歹可以教教她们如何做饭啊!克拉做的饭真是太难吃了!孟九昭快忍不住了。

“我可是完全不会做饭啊,我说过,我的特长是唱歌,织毛衣还有编小辫啊,唉,你的头发虽然整齐可是没什么造型,让叔叔给你辫个麻花辫吧,你的脸很圆,梳个麻花辫最可爱了!”

 ̄▽ ̄男神夸我可爱!

受宠若惊的孟九昭兢兢业业的任由男神给自己绑了三个麻花辫,然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做了什么的孟九昭暴躁了。

现在不是编辫子的时候啊~口胡!

所以说,艺术工作者的境界真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据说拿到时空胶囊优先购买权的人无一不是行业佼佼者,他们有的是流行百年的偶像艺人,有的是一副画作价值一颗行星的画家,还有人是著名的作家……帝国给予这些人优先购买时空胶囊的特权,就是希望这些精英可以在灾难时期尽可能的保存下来,这被称为诺亚计划。

如今来看,制定这个标准的人绝逼是个逗比!

在这种废土重建的大型灾难之后,你要这帮偶像画家作者活下来做什么?

让他们画画写小说唱歌吗?

难怪发展了这么久,这里的生产力还是如此之低,一帮艺术家喂——

孟九昭郁闷了。

不过布莱克和白却很高兴。

他们仔细学习了织毛衣的方法,然后,用两个人的毛给孟九昭织了一件特别厚实的小毛衣(路易也贡献了几根毛毛)。

毛衣很丑,针脚也歪八扭七,可是等到毛衣穿在身上的时候,孟九昭的眼睛热热的。

明明自己身上的毛还没长好,却仍愿意拔掉身上的毛给他织毛衣——

“宝宝这下就不是秃毛崽喽!”看着穿着粑粑牌温暖毛衣的幼崽,布莱克眼里亮晶晶的。

孟九昭的眼里也亮晶晶的,他摸了摸身上的小毛衣,然后双手撑住地面,脚上拼命用力,他站了起来,踉踉跄跄走到布莱克身边。

“白!你看!你看宝宝会走路了!”和每个为人父母的人一样,孩子的任何微小进步在他们眼里都是举世无双的盛举。

布莱克的语气变得欢快无比,他激动的叫自己的伴侣赶紧过来看。

白很快闻讯而来,他和布莱克紧张的看孟九昭向他们走来,虽然孟九昭走的很不稳当,可是他们却忍住了想要抱起他的欲望,静静的看他努力走过来。

孟九昭摇摇晃晃的走着,终于,他坚持不住了,脚腿一软,还没等他落在草垛上,一双有力的臂膀随即接住了他,孟九昭抬头一看,就看到布莱克紧张兮兮的脸,孟九昭笑了,他笑得眉眼弯弯,眼里像有星星闪烁,他抱住布莱克的脸,在布莱克的脸上啾了一下,然后又在白的脸上啾了一下。

“啾~~~”看到一脸期待看着自己的路易,孟九昭对他招招手,最后也在颠颠跑过来的路易……的呆毛上亲了一口。

虽然上厕所没卫生纸,虽然吃的东西没有盐,虽然环境简陋危机四伏。

可是孟九昭觉得很幸福。

这辈子,他终于有了真正的家人。

上辈子他是孤儿,他嘴里的爸爸只是他所在孤儿院的院长,院长虽然对他很好,可是那种爱是博爱,和布莱克、白还有路易给他的爱是不一样的。

路易,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得到了如此珍贵的家人,谢谢——

和爸爸兄弟滚做一团,孟九昭对上辈子那个路易衷心的感谢。

新人的加入给大家带来了新的流行时尚,这让部落的雌性多少开心了很多,可是仍然掩盖不了那些怪物存在的事实。

由于缩小了狩猎范围,每天可以猎食的猎物本身就少了,随后,有部落猎手在现有的猎场发现了猎物的残骸以及奇怪的巨大脚印。

经过检查,他们发现那些残骸上的痕迹和菲尔兄弟身体上的完全一致的。

这说明了什么?

那些怪物开始在他们的猎场猎食了。

有了这些可怕的竞争对手,他们能够猎到的猎物也就更少了。

“啾~~~~”路易抱着自己的小肚子在地上滚动。

他最近有点没精神。

也难怪,最近由于猎到的猎物少了,大家分到的食物都少了,即使前几天饱饱的吃了一顿大餐,如今却早就消化掉了。

布莱克和白看着自己的幼崽,有点发愁。

和他同样发愁的还有兔子埃姆。

这里环境不好,只要是能吃的食物大家都会吃,所以兔子也是可以吃肉的,可是他们的主食毕竟是草,如今部落的肉还有一些,可是草却一点都不剩了。

他爸爸吃肉太多都便秘了。

当时一个人都敢跑那么远去摘嘎吱草的埃姆其实为了家人可以变得很胆大,于是,当他看到布莱克和白准备偷偷溜出部落狩猎的时候,他也毅然而然举爪报名了。

狩猎的人很多,可是像他们这样拖家带口一起狩猎的真不多。

“西塔形容的怪物听起来真可怕,真希望我们不要遇到。”埃姆小心翼翼的走着,他的爸爸哥哥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就像两个雪团子。爸爸总能找到可以吃的东西,所以埃姆放心的让爸爸带路了。

“我们过去的时候西塔周围只有三头犹他盗龙而已,所以我们也没有见过那些可怕的怪物。”布莱克皱着眉,如果可以,他也不希望自己遇到什么难以对付的怪物对手,毕竟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们并不打算在埃姆面前现出原形。而且,白的牙——

孟九昭:——///

布莱克和白至今也没有意识到别人嘴里的怪物指的就是恐龙,这——神一般的理解力。

不过也难怪他们搞不清,西塔嘴里武力值爆点的可怕怪物和在他们面前脆弱不堪一击的犹他盗龙实在不像一种生物。

“犹他盗龙一般都是群居的,上次猎到的那三头不知道还有没有同伴,如果这次能够侥幸猎到两头就能让宝宝和路易吃饱了。”布莱克心里盘算着,

“犹他盗龙是什么?”外大陆的埃姆自然不知道布莱克他们那边种族的划分与名称,听到不明白的名词就好奇的问了问。

“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请你吃过的那个肉。”

“啊!就是那个长的很可怕的家伙啊!那次我以为会死呢!”想到那次经历,埃姆心有戚戚,“幸好你们很轻易就把他杀掉了。”

“那些家伙动作很快,可是力气并不算很大,而且只要不让他们一起进攻,单只犹他盗龙很好抓哒!”白毫不吝啬的提供经验。

“真的吗?那我们今天就想法抓一条你说的那个犹他盗龙吧?你别说,他们的肉虽然有点硬,不过仔细嚼还是很有嚼头的,有点怀念哩!”埃姆认真的说。

孟九昭 ̄▽ ̄:你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的兔子,一头想抓一头恐龙吃的兔子,必须点赞!

“不过那些犹他盗龙跳来跳去很烦人,跑的又快,稍不留意很容易跑走……”布莱克却不那么乐观,他和白还是幼崽,力量并不比成年的族人,速度也是。上次是运气好,由于西塔在那里成为了犹他盗龙注意的目标,他们才能趁机抓到三头犹他盗龙,如果由他们狩猎的话,一定很难抓到一头以上。

“等到你们发现那个犹他盗龙的踪迹之后,我们来挖洞吧,别看我力气很小,不过想吃肉的时候也会捕猎的。”埃姆很有行动力,他很快开始思考捕捉猎物的方法。

“我们要准备猎物喜欢吃的东西,放在我们准备猎食它的地方,一般我会在原地挖很多洞,这样,等到猎物过来的时候,我就会跳出来追赶它,等到它踩空的时候,就被抓到了!”埃姆兴奋的提供着自己捕猎的经验。他的经验给布莱克和白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从来都不知道,捕猎还有这么多准备工作的,对于从来都是“跑→跳→扑”三个步骤补到猎物的布莱克和白来说,埃姆的经验听起来厉害极了。

听起来就很好玩!(⊙o⊙)

终于,他们找到了犹他盗龙的踪迹,根据脚印,他们发现对方的数量至少有五头。

他们准备猎杀这些犹他盗龙。

埃姆仔细询问了犹他盗龙的步伐长短和身高,然后根据这些数据,圈定了位置,然后几个人一起很多洞。这些洞挖的很深,一旦陷进去绝对是坑死你没商量。

“好了,接着就是准备他们喜欢吃的东西了,对了犹他盗龙是吃肉的还是吃素的呢?”埃姆擦着额头上的汗,问完这个问题才觉得自己大概问了个傻问题。

“长了那么厉害的牙,肯定是吃肉的吧?那么,我们就要准备肉。”

埃姆四下张望了一下,最后指了指还在努力加深洞洞深度的哥哥。

“就是你了!哥哥身上肉最多最软了!”

第51章

肥软的兔哥往前跳了几步,然后紧张的回头望向自己的兄弟。

无声的对自己的哥哥做了一个勇往直前的手势,埃姆继续缩在雪堆后面。兔哥只好硬着头皮勇往直前了。

“他看起来很紧张。”躲在埃姆旁边,布莱克悄悄问他,“你确认他可以?”

“放心交给哥哥好了!我们一起狩猎有五年了,除了最初的时候由于配合不熟练失败过几次,后来几乎没有失手的时候。”埃姆没心没肺的拍胸脯了,“哥哥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一定会把那些家伙吸引过来的!”

颤巍巍的大兔子正在一点一点往前跳,每当他跳起来落下的时候,那肥肥的屁股肉就和他的大耳朵一起抖一下……

孟九昭忍不住吸了吸口水。

真的,看起来真是特别好吃。

雪白的大兔子最终跳到了那群犹他盗龙的地盘。

在那里,五头犹他盗龙正在为了争夺一条兽腿打斗。雪白的地面上到处都是喷射状的血迹,显然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凶残的屠杀。

兔子哥哥颤的更厉害了。

不过他总算还记得自己的使命,于是,像往常一样,他慢慢靠近了试图引诱的对象,在对方面前跳过。

往常每当他跳过的时候,对方一定会注意到他,继而飞快的开始疯狂的追逐他。

兔子哥哥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结果对方看都没看他一眼。

他看了看弟弟躲藏的方向,回过头,再一次从犹他盗龙面前跳过。

对方仍然没反应……

难以置信的兔子哥哥又跳了两遍,犹他盗龙只顾争夺只剩下一半的兽腿,理都不理他。

半条后腿很快被抢夺一空,犹他盗龙准备离开了。

一只好吃看得见的肥兔子就站在你们面前,你们居然要、离、开、了——

自、己、的、魅、力、居、然、遭、到、了、如、此、的、无、视?!

兔哥的自信被严重打击到了。

(⊙o⊙)

“哥哥……太小了……”等了半天也不见猎物跑过来的埃姆忍不住尾随了上来,看到了猎物和哥哥的体型差距,埃姆忍不住有点退缩,“你觉得……我们真的能抓住他们吗?那些家伙,比我们大多啦……”

作为还在发育中的幼崽,布莱克和白现在的原型确实和这些犹他盗龙差不多,甚至比他们中最健壮的一头还小上一圈。

“而且你看他们的牙齿,好锋利啊……”即使不用离得很近,也能看清对方的一口利牙,那密密麻麻的牙齿让埃姆越看越心惊。

“我们的牙齿可比他锋利多了!”白反驳道,原本他想亮一亮自己漂亮的大牙,可刚一张口就想起来自己的牙前几天又掉了两颗,他只好闷闷不乐的闭上了嘴巴。

“我们的力量比他们大,他们虽然擅长奔跑,可是耐力却远不如我们,而且我们还有那些陷阱。”感受到伴侣的沮丧,布莱克不着痕迹的列举己方的优势,看到白很快又振作起来,他小小舒了一口气。

“你说得对!我们的耐力可好了!而且,我们的陷阱也是最棒哒!”比白更快振作起来的,是刚刚还在害怕的埃姆。

看着满眼放光盯着那群犹他盗龙的埃姆,孟九昭傻眼了:喂!布莱克、白的“我们”和你嘴里的“我们”根本不是一个物种,醒醒啊兔砸!你被骗了!

“怎么办,他们要离开了。”看到那些犹他盗龙越走越远,埃姆有点着急了。

挖陷阱捕猎这个方法虽然听起来不错,可是美中不足的就是必须把猎物吸引到陷阱设置点,如果猎物走了,一切努力就都打水漂了。

“我去当诱饵好了。”埃姆站了起来。

挑剔的上下打量了一遍,白摇了摇头,“不行,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

作为资深荤菜鉴赏专家(雾),白的评论还是很中肯的。

“瘦的皮包骨头,就胳膊有点肉还是筋多肉少,最好吃的屁股上更是一点油水都没有,除了饿花了眼的老犹他盗龙,大概没人愿意打你的注意。”

白的评论深深打击了埃姆。

如果可以,他也想当一只皮光水滑的肥兔子,看起来就很好吃(雾)呀!可是,天生长不胖怎么破!

埃姆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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