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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景笑而不语,秦俊重新坐下,“那我等他走了再说。”他主要是想看看乐杨的朋友,乐杨是他认识的富二代里性格最好的,照理人缘应该不错,但大学里除了他和陆景,他几乎没别的朋友,而他俩,多半也是因为同寝室关系。
后来出去了就更夸张了,陆景回国后,秦俊去过几次,乐杨一个人住,他好像不怎么出去,大多时候都孤身一人,早饭后上班,晚饭前回家,生活规律到枯燥,但他不觉得,还总说自己过的挺好的。
秦俊看不惯他年纪轻轻这么老态龙钟的,威逼利诱下,带他去了几次夜店,乐杨从来撑不过半小时,他宁可坐在车里等,时间再久也没关系。
秦俊有次豁出去,带他去了个同志酒吧,他以为他会生气,结果乐杨什么都没说,但回去后,秦俊就疯了,他时不时会收到一些露骨短信,内容黄暴简直不堪入目,他说这小子对那些前来搭讪的人怎么这么宽容呢,要电话就留,还以为他想通了,结果他妈留的全是他的!
陆景看时间差不多了,示意秦俊坐他对面去,他把乐杨的椅子往他这边拉,直到两张椅子的扶手完全贴合在一起,这是正常人不太会考虑的距离,如果三个人是朋友,一般来说,坐的位置应该是呈三角形,而如果其中有两个人特意坐的很近,那表明这两个人关系特殊,秦俊看着这种一对二的排列组合,一脸疑惑,不知道他搞什么鬼,陆景对他做了个别问等着的手势。
一刻钟后,一人出现在门口,这种店,越晚人越多,秦俊没在意,陆景却拿起乐杨的电话挥了挥。
秦俊小声道,“你认识?”
陆景摇头,他其实没见过曹易,但因为一直有合作,知道这个人,之前跟他们副院长聊天的时候,也听他提起过,言语之间多有赞赏之意。
如果只是这样,他对这人的印象最多停留在是个青年才俊上,然而这么多年,虽然乐杨说的不多,还是能从他的言语中间接感受到,那是个做事很绝也很狠的人。以前怎样他不知道,认识乐杨后,他几乎是一点一点看着他被这个人虐到麻木。
所以刚才他出现的时候,陆景没有任何怀疑,就是他,除了长相,还有气质,与这里所有人都不同。
秦俊一个劲的推他,“这人好面熟,我们是不是见过?!”他敢确定,这张面孔他肯定在哪里看到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说话间,那人已到跟前,目光未曾离开乐杨半步,在看到他现在的状态后,眉头微皱,顺着他看向陆景,陆景一笑,简单的做了自我介绍,看似不经意,实则无半点遗漏的透露了自己和乐杨长达五六年的同窗之谊,并且他两现在仍一起共事的事实。
秦俊在听他报了名字后还是一脸茫然,想问,但碍于不知从何时起已变得十分微妙的气氛,忍住了没开口。
曹易自动过滤了他,对陆景道,“我带他回去。”
“公司有安排酒店,我可以送他过去。”
“不用了。”曹易扶起乐杨,走之前又看了陆景一眼,象征性的道了声谢。
“这人到底是谁啊。”秦俊道:“把乐杨交给他安全吗,我怎么觉着这么不友善,特别是对你,感觉到了吗。”
陆景道:“怎么说呢,这种感觉你可能没怎么体会过,以后有机会,你听他自己说吧。”
买单的时候,服务生说他们这桌刚才有位先生已经买过了,陆景看着确认单,笑道:“按这种过法,其实一年真的不长。”
秦俊跟在后面,突然啊啊啊啊的叫了起来,“我想起来了!”他追上陆景,朝他竖大拇指,“干得漂亮!”
乐杨酒品如人品,上车后就窝在后座睡觉,一声不吭,偶尔吐几个无意义的单音节词,中英皆有。曹易不敢开太快,从后视镜里看着他,目光不断加深,他开了车窗,让晚风吹进来,左手撑在窗沿上,想到刚才的事,他用力捏了捏额角,突然笑了。
乐杨睡的很深,回忆起了那年初三,他好像喜欢过他们班一个成绩优异,性格内向的女生,他能感觉到那个女生也喜欢他,两人前后桌,相处的机会多,其实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谁也没那样做,后来她高中去了别的城市,渐渐也没联系了。前段时间他听人说她结婚了,生了对龙凤胎,日子很幸福,虽然偶尔也会为柴米油盐的琐事烦恼。
乐杨骨子里其实挺传统的,男人要有自己的事业,也要有自己的家庭,这才是正确的人生轨迹,所以他不会选择过秦俊的生活,他希望能像陆景一样,选择了一个人,就一辈子跟她走下去。
他确实也是这样打算的,只可惜他选错了人,一念之差,如果当时开了口,也许现在儿女成群的人就是他了。
可人生就是这样,有趣就有趣在没有如果。
他突然醒了,想吐,起身往外跑,头不知道撞在哪里,更晕了,意识混乱间感觉有人拉了他一把,轻拍他的背,乐杨吐的七荤八素的,胃里绞痛,一阵一阵,疼的他冷汗直冒。
有人给他漱口,又用温水喂他吃药,他就着吃了,吃完躺下。
他整个人蜷着,头在枕头上动来动去,一只手从背后紧紧抱着他,拉向他所在的方向,摸他的额头,轻声道:“睡吧。”
乐杨绷紧的神经逐渐松了下来,药效上来后,就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乐杨睁开眼,眼珠转了两圈,猛的坐起来,卧槽怎么又是这里,他不是决定不过来了吗!发生了什么,难道说昨晚喝多了又跑回来了,这不是印证了那句话,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嘛!
他开门出去,曹易房门关着,还在睡觉,现在才六点,他应该不会那么早起。
乐杨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准备好好想想昨晚发生的事,他到底是怎么过来的!衣服也换了,这衣服不是他的,姓曹的换的?!
他想到陆景,给他发微信,【我昨晚去哪了?】
十分钟后,陆景回【我不是送你回酒店了吗。】
过了一会,他又发了条【你现在在哪?!】,后面跟了个双手捧脸的惊恐小人脸。
乐杨:“……”
他朝曹易的房间又看了一眼,飞快的冲回去,关了门,倒在床上,真的是自己跑过来的!而且他昨晚好像还吐了,就是说他大半夜的跑到曹易家,吐了他一地,完了还让他照顾自己!乐杨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特么的他到底为什么要来这边,他应该在酒店里好好待着,难道说他潜意识里是想回这边的,所以就算是深更半夜喝的烂醉如泥他也要来找他!
那他是怎么过来的,开车?别开玩笑了,那种状态下,没车毁人亡那是老天爷爱他,坐地铁?天哪!乐杨不敢想,他不会是一路躺车厢里过来的吧,会上头条吗。
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还要回来!他已经不喜欢他了,为什么还控制不了自己!乐杨倒在床上,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中,他没救了!
曹易推门进来,见他睁着眼发呆,“我以为你还没起,好点了?”
乐杨什么话都不想说,挺尸。曹易过来,伸手摸他额头,被他打开了,他绕过他去洗漱。
曹易煮了两个鸡蛋,热了些牛奶,乐杨磨磨蹭蹭的挪到饭桌边,他好饿,先让他吃饱再说。曹易先吃完,坐着看他吃,乐杨不紧不慢的,吃了个鸡蛋,还吃了三片面包。
曹易把昨天那把钥匙给他,乐杨看了一眼,无动于衷。
“为什么拒绝?”
“我有地方住。”
“你难道准备一直住那种地方?”
“也不是一直吧,就一年,我还要回去的。”
乐杨以为说出这种话,姓曹的至少会有点不一样的反应,但他从始至终都冷静的看着他,好像他的去留根本与他无关。他还是以前的样子,这么多年一点没变,他居然痴心妄想他会有那么一点在乎自己,乐杨头也没抬,继续吃东西。
“那至少这一年……”
“你不是想说这些吧。”乐杨打断他 ,“我住酒店有多不合适,而你这里刚好有间空房,如果这些是你想说的,那我只能说声谢谢,我也是这样拒绝陆景的,他的理由跟你一样,我没道理拒绝他选择你。”
“你那时候走是因为他?”
乐杨突然笑道:“你是不是从来没搞清楚状况,我为什么走,你心里清楚。”
“那最好,我希望你住过来。”
“……”
乐杨喝完最后一口牛奶,“有多希望?”
曹易突然倾身上前,乐杨警惕的看着他,曹易在距离他半个手掌的地方停住,两人呼吸相闻,“有多希望,我那天应该已经告诉过你了。”
曹易上班比乐杨早,今天已经晚了,他一般不会在家吃早饭,医院有食堂,应该说他很少在家吃饭,多数时候他都很忙。
临出门前,他把车钥匙留给乐杨。
乐杨收拾完,看着一身睡衣,又要回酒店换衣服,连时间都跟昨天一样,不同的是,带上门后,他从外面把门锁了,钥匙放进了口袋里。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鸟,我每次都说来不及,但我每次都更了,我简直太言而无信,太丧心病狂了!
不行,我要做个有道德的人!
今天晚上肯定更不了了,因为我要加班!哭成狗!!
☆、第四十七章 花还是不花
乐杨总感觉曹易憋着一股气,从在医院遇到他一直到现在,包括那天留他住下来的时候也是,如果说是因为他的不辞而别,那这口气从六年前酝酿到现在,都快赶上世仇了,曹易应该没那么小气。真要说是能惹恼他的,除了他跑路还有一件,那件年代更久,何况大仇已报,他不至于还耿耿于怀。
曹易很忙,忙到乐杨都觉得夸张的地步,他也会为赶项目通宵加班,但都是偶发性的,通常情况下朝九晚五,最多把工作带回来做。而曹易,早上走的比他早,晚上回的比他晚,他动作又轻,通常乐杨什么都没感觉到,人已经不见了。
他试过熬到很晚等他,结果发现除了早出晚归,他还有夜不归宿的情况,比例还不低,有时候甚至连着几个晚上都不回来,回来了就睡,叫也叫不醒,可以一整天不吃东西。
乐杨没想到他过的这么水深火热,忙成这样,还有自己的生活吗,不过他这种人,应该也不需要生活,活着就够了。
住在他这里,除了多了个厨房和偶尔会冒出一个喘气的分掉他一半的菜外,跟住酒店其实没区别。乐杨没他这么丧心病狂,不加班的情况下,他都会去下面超市买新鲜的菜回来,主要是之前胃出血过一次,医生让他一定不要大意,所以这几年吃饭规律了许多,只要有时间,他都会自己做,简单复杂无所谓。
曹易这种活法,早晚步他后尘。
乐杨一般煮两人份,分开装盘,一份自己吃掉,一份放桌上留给曹易,如果他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东西没动,说明他又没回来,这份菜就得倒掉。这种情况出现的多了,乐杨觉得太浪费,他给曹易发微信,问他晚上回不回来,不回来就不做他那份了。所以打开他俩的聊天记录,基本都是【回吗?】【回】【回】【不回】【回吗?】【晚点回】,偶尔曹易会说一句【早点休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乐杨真想去他跟前晃悠三圈,问问他到底在气啥,你有本事生气,你有本事说出来啊!你一毛钱不花雇了个烧菜工你还有理了!
他虽然这样想,却不敢这样去质问他,最多腹诽几句,把曹易惹毛的后果,几年前他有幸见识过,并且再也不想体验了。
有天早上,乐杨在门口柜子上发现了一个盒子,是曹易用来装零钱的,里面放了一叠百元大钞,数数有三十几张,这盒子他在张明珍家看到过,是用来装菜钱的。
乐杨:“……”
捧着铁盒,他连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都不知道了,都下楼了,又重新跑上来,从里面抽了一张,晚上回来时买了一斤排骨,熬汤喝,用曹易的血汗钱换来的排骨汤,味道比任何时候都好,乐杨一连喝了三碗,一滴都没给曹易留。
周末他回去看他姥爷,前一天晚上,郑晓新叫了以前球队的几个一起出来聚聚,乐杨说他请,让他先订好地方。
结果一进去,他一眼就看到了李正,坐在郑晓新旁边,两人四目相对,周围人个个表情古怪,司旭东起身,刻意解释说这几年大家关系都还不错,以前的事就让他过去吧。
乐杨点点头,在他旁边坐下,“怎么到哪都能遇见你,冤家路窄。”
“我现在跟着队长混,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着呢,别一惊一乍的。”李正道。
见两人相处还算正常,众人放下心的同时又不免诧异,是不是太自然了点,倒像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