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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大掌柜-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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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盆大小的陶盆,装了大半盆油汪汪的不只是什么的肉,闻着还挺香。

朱俊

拿筷子翻了翻,问小儿,“这是什么肉?”

“回客官,这可是咱们老板家祖传的秘制狗肉,在这***县,那可是有名的美味。”小儿道。

这也就在古代,要搁朱俊那个时代,若让那些爱狗人士知道了,天天堵你们家门口,看你们还敢不敢卖了。

“那这个呢?”跟着朱俊又指着旁边碗里黑乎乎的肉片问道。

“酱驴肉。”

朱俊点了点头,便不再说什么,招呼孟姜女赶紧多吃点,特别是鸡汤,他一口没喝,愣是逼着孟姜女一个人全给喝光了。

饭后,朱俊又找老板打包了几斤狗肉路上吃,但给钱的时候,却傻眼了。

钱不多,也就是几个铜板,可他却没有秦朝的钱。

华夏不是产银国,所以银子在明清时期才作为货币存在,在之前基本上都是用的铜币,或者黄金交易。

而秦汉事情的主要货币就是铜板和刀币,白银主要是大户人家才用的起的装饰品。

更可气的是,店小二不认识白银,他没见过,“客官,恕小的眼拙,不识得白银,您还是给小的小钱吧!”

“你到底懂不懂,算了,把你们掌柜的叫来,我到要看看,今天这白花花的银子还使不出去了怎么着?”朱俊心里发苦,但也知道这个时代也没个钱庄什么的,家里能用的起白银做装饰品的,那个不是家财万贯的主,店小二不认识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很快掌柜的来了,先是朝朱俊拱了拱手,又将桌上的银元宝拿在手里看了看,很干脆的摇了摇头,“老朽眼拙,乔不错此乃何物。小本买卖,还请客官莫要为难。”

“我说各位,你们这就没人使得白眼吗?”朱俊没脾气了,只能拿着白银想周围食客求助。

但不巧的是,他不是在拍电视剧,所以也没什么侠客相助什么,满屋子食客愣是没有一个人认识的。

“白银我等都听过,可谁也没见过呀!要不你们去找找太爷吧!兴许他能认出。”这是,一个矮瘦食客站出来替他们出主意。

“太爷?太爷是谁?”朱俊对这个“太爷”一时没闹明白,还当是什么学识渊博的老者。

话落,满堂食客顿时失笑。

听孟姜女一说,朱俊才知太爷不是什么学识渊博的人,而是本地的父母官,本地的县太爷。

其实他完全可以动用水龙之力溜走,但想了想,为了一顿饭钱,六个铜板,不至于。

若是真的做了,简直就是丢现代人的脸。

。。。。。。。。。

见到八字胡县令,朱俊也入乡随俗跟着掌柜的行了一个跪拜礼,并将刚才之事说了一遍,然后拿出银元宝。

县令拿出银元宝在手上掂量了一番,又伸手捋了捋本来就没几根毛的胡须,道:“没错,此物却为白银。”

话落,朱俊还没来及说话,只听县令继续说道:“不过,这白银怎会出现在你一寻常百姓的身上,莫不是你偷来的?”

朱俊顿时一愣,就算白银稀缺,老家伙你也不能随便乱扣帽子呀,“此乃祖传之物。。。。。。。。”

朱俊刚一开口,就被县令打断,“胡说八道,我看定是你偷盗之物,来人呀!重打五十大板,然后轰出县衙,退堂。。。。。。。”(未完待续。)

0262章爷们不如娘们/三更】

难怪自古就流传着这么一句老话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鼠尾胡的县令甚至连骗都懒得骗,上来就直接明抢,也难怪秦不过二世而灭,六国不归心,皇帝昏庸,超纲不正,但最大的原因或许还是下面这些无法无天的父母官了。

要不是他们胡作非为,欺压百姓,百姓有好好的日子不过,会跟着造反才怪。

“此事与你无关,诺,给你的饭钱,多的就算爷赏你的。”朱俊没理会一左一右要来拿自己打板子的衙役,掏出一锭银子丢给了饭店掌柜。

再他看来,这是两码子事,饭钱还是得给的,何况那狗肉真是不错,一锭银子,值。

跟着,朱俊定住了衙差,冲眼睛直愣愣盯着掌柜怀里白眼放光的鼠尾县令说道:“狗官,你知道什么叫剥皮,点天灯吗?”

大秦起用法家思想,虽然刑法严苛,但却并没什么酷罚。相反,东方六国以儒治国,却酷罚层出不穷。

大秦统一六国废除各种严刑酷罚,县令已有十多年没听过剥皮之刑了,至于点天灯,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于是冷笑道:“怎么着?你想剥本官的皮?”

“不,我突然有点想点你的天灯了。”朱俊微笑道。

县令顿时一皱眉,冷言道:“何为点天灯?”

“你还真是枉费了寒窗十年,连天灯这么高大上的东东都没听说过,真是孤陋寡闻,不学无术。”朱俊说了一通废话之后,才接着说道:“点天灯可好玩了,就是在你的天灵盖儿上挖个小眼,然后放上灯芯点燃就好了。哎呀!到那时,你想死都难了,它会像烛光一样慢慢把你身上的脂肪烧干净,最快也要一两天才死的了吧!越说,我就越想看看,你能烧几天呀!”

“哈哈哈。。。。。。好一个点天灯,你说的本官都有些好奇了,也想看看你这贱民能烧几天。”县令并不知道自己手底下的衙役们已经被定住不能动弹,不能出声。他见点天灯如此有趣,便也起了想在朱俊身上试一试的念头,“来呀!把这个贱民给本官绑咯,咱们今天也涨涨见识。。。。。。。哈哈哈。。。。。。。。”

笑罢,见衙役们仍旧一动不动,不由‘啪’的一声,把手按在桌面,怒道:“怎么还不动手?难道要本官亲自动手吗?”

“嘿嘿。”朱俊抱着膀子嘿嘿直笑,“你是叫不动他们的,现在你应该担心的是你自己个儿。”

“你,你,你使了什么妖法?你,你想杀害朝廷命官,你要造反吗?”县令显然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一见小弟们都不能动弹,立马抬起朝廷,想要吓退朱俊。

“朝廷算个鸟。过来吧你!”朱俊一抬手,县令的双腿就不听使唤的跑到朱俊面前。

县令顿时吓坏了,连连告饶,“哎呀!活神仙啊!您老心心好放了小的狗命吧!”

“要我放了你也成,说说吧!你当官这些年,收刮了多少民脂民膏?你最好想清楚了回答,否则,哼哼。。。。。。。。”朱俊冷笑道。

“下,下,下官,没。。。。。。。。”县令本想说谎,可突然感觉身上犹如针扎一样,忙大喊道:“我说,我说,下官,这,这些,些年,贪,贪污了十多万贯,只要神仙爷爷饶,饶了我,这,这些钱,全部给您。。。。。。。。啊!真的就,就这么多。”

“软骨头。”朱俊嘀咕了一句,这才点了点头,“那这些钱都放那了?”

“后,后院花园的假山里。”县令忙老实答道。

“掌柜的,你去把全县的乡亲父老都叫来,就说太爷发钱了。”朱俊回头冲已经吓的腿软的老掌柜说道。

他原本以为老掌柜会因为有钱赚而高兴,却不成想他却摇了摇头,“老朽多谢公子为我县黎民着想,但老朽却不敢这么做,若是朝廷知晓,全县百姓都将被处死。。。。。。。。。。”

朱俊点了点头,也承认自己想的太简单了,他看似帮了此地百姓,实际上却是害了他们。到时他拍拍屁股走了,但百姓们却会遭受兵祸。

想到这,朱俊抬手在手心画了一道符纸,拍进了县令的脑门里,道:“我现在不杀你,但在你的脑子里放了一道符,若你再敢干坏事,立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县令那知道朱俊其实是故弄玄虚,忙一个劲的点头保证,还千恩万谢的感谢朱俊的不杀之恩。

最后,朱俊在县令那拿了十斤重的刀币作为路上的盘缠之用,又牵走两匹驿马当脚力。

可他却忽略了一个问题。

孟姜女不会骑马。。。。。。。。

咋弄?

现学恐怕是来不及了。

两人骑一匹马?

孟姜女要真是那种不拘俗礼的人,也不会为只结婚才三天的丈夫就跋山涉水,找了丈夫十年。为此,她还差点搭上了性命。

至于雇佣轿夫抬轿还是算了吧!

就那一步三摇的速度,范喜良早死的连渣都不剩了。

无奈,朱俊只好带着孟姜女来到城外一座庄园,想跟这家员外买一辆马车。

人都员外了,是缺那钱的人吗?

结果不用说,被哄了出来,气的朱俊差点就硬抢了。

但山无绝人之路,他们从员外家出来时,正巧赶上一赶着牛车出城回家的老农。

朱俊二话不说,掏出两条刀币,从老农手上买来牛车的车架,套在马上扬长而去。

。。。。。。。。。。。。。。。。。

马车就算快,一口气就跑出去三十余里。

一开始,朱俊觉得这颠簸的感觉就像是在荡秋千一样,贲爽。

可时间一久,他就受不了了,这骨头都快散架了。

他的骨头都快散架了,就更别提孟姜女这个弱女子了。

果然,朱俊一回头,就见孟姜女早就没了个人样了,但还是在咬牙坚持,可见在她的心里,现在快一分,就能早一点和丈夫团聚。

。。。。。。。。。。。。。。。。。尼玛,一个大老爷们还比不上一个娘们。

(未完待续。)

0263章老秦人/四更】

一路颠簸,终于在傍晚时分来到一个坐落在小溪边的小村庄。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人呢!

朱俊只用了几个铜板,就跟村里人换了两床被子和一顿丰盛的晚餐。

只是这里没有找到有钱人家,否则急红眼的朱俊一定会不折手段弄到一辆马车。

休息一夜,次日朱俊先生用干草铺在木板上,然后又放了一床被子,试了试感觉好多了,然后才叫孟姜女上车,剩下的那床被子就给她盖。

毕竟,朱俊抗的住,他真担心孟姜女抗不抗的住,别范喜良还没找到,自己就先撒手人寰了,那他的罪过就大发了。

。。。。。。。。。。。。。。。。。。。。

两人每日白天赶路,晚上找村落歇脚,一连走了五天,终于来到了一个修建长城的营地。

朱俊掏出身上的地图,发现这里距离目的地还有好几百里,肯定不是这里。但孟姜女还是坚持进去撞撞运气,毕竟她都能来找朱俊,范喜良也有可能被换地方。

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范喜良的身影,但孟姜女见劳工们要辛苦干活,非但连口饱饭都没的吃,动不动还要挨监工的鞭打。

于是想为劳工们做一顿好的,让他们吃口饱饭。

朱俊虽然嫌孟姜女多事,但也明白她的心思,于是和孟姜女一道,赶着马车进县城买了慢慢一车的白面和肉,后面还跟着十几个厨子。

孟姜女是想干些力所能及的事儿,但朱俊却知道,这些修长城的劳工没准哪天就饿死,病死,或者被监工鞭打死。与其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还不如索性吃顿好的,就算死了也没遗憾。

监工是秦军士兵,他们也是人,也明白劳工们的苦,若不是上面不但不派人,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工期,他们也不愿意做这恶人。所以,对于孟姜女和朱俊的所作所为,也都当什么也没看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十几个厨子加上工地上的厨子,一共有二十多个人,不到一共时辰,就准备了上万个馒头和十几锅各种炖肉,香气顺着微风飘向远处的工地,不但劳工们不停的咽口水,就连士兵们也不停的回头往营地望去。

也许实在是受不肚子造反,负责监工的小校终于大发慈悲,提前一个时辰宣布开饭。

跟着,不管是劳工或士兵,发了疯似得往营地跑去。

其实大家都一样,在这边陲之地,那能吃的到饱饭,就算是当官的,一顿也就只比其他人多个馒头罢了。

当上前劳工狼吞虎咽的吃着白面馒头和油汪汪的肉时,很多人都哭了。

他们当中,也许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吃到肉,也有几年,甚至十年没有吃过的。不管是劳工还是士兵,他们这个时候都一样。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一队骑着高头大马的士兵护着一辆华丽的马车进了营地。

正在享受美食的所有人都傻眼了,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巡城御史,代表始皇陛下巡游长城进度的将军。

每个人心里都在想,迟不来,早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完蛋了。。。。。。。

胆子小的,甚至下意识的松开了手,陶碗掉到脚下,滚烫的肉汤烫的脚趾红肿都不知道。

特别是小校,他知道他现在已经没有了活命的机会,运气好了杀头,运气不好就是夷灭九族。

但他恰恰运气有很好,他从小就是个孤儿,没有族可灭。

所以,想比其他人的胆战心惊,他是唯一一个和朱俊一样漫不经心,继续用肉汤泡着馒头吃,没心没肺的家伙。

很快,马车进入营地,从上面走下了一个大腹便便,衣着华丽的胖子,他先是皱了皱眉,跟着小声叮嘱了旁边一个亲兵一番,然后便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亲兵上前,扯开嗓子喊道:“何人是主官?巡城御史大人到此,还不速速上前参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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