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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权知道真相-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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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费用来维持乡镇政权的运转。”    
    □见习记者/秦岭北京报道    
    


第四部分  第三只眼睛第73节:中国惟一涉外收养机构调查(1)

    每年,他们都要搞两次涉外收养的事情。先把院里儿童的姓名、照片、来源等资料报给我国惟一负责涉外收养的组织——中国收养中心,再由中国收养中心转给美国等国家的收养组织……184/185“不送出去真不好办”    
    “这几年我们儿童福利院有300多名孩子被外国人领养走了。”2003年2月11日,东南沿海某市儿童福利院的院长说。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院长介绍,该院有250多名儿童,在院的180名左右,70多名由当地家庭“义养”。    
    这位院长回忆,前些年,一年“送出”的孩子多的时候就有七八十个,这两年稍微少了些,一年也有20个左右。    
    每年,他们都要搞两次涉外收养的事情。先把院里儿童的姓名、照片、来源等资料报给我国惟一负责涉外收养的组织——中国收养中心,再由中国收养中心转给美国等国家的收养组织,收养者根据照片等挑选,选中了后就开始办手续。在办完了本国的手续后,中国收养中心才向收养者寄发获准收养的通知书,外国人还要在我国办理一系列手续。整个国内国外的收养过程要用1~2年的时间。    
    对那些没被选中的孩子。福利院还要重新给他们体检并办一系列的手续,再把他们放入下一轮涉外收养的行动中。    
    据中国收养中心统计,送出去的90%以上都是女婴,90%以上都去了美国。最终留下来的是那些残疾或曾患重病的孩子。这位院长称,他所在的城市有220万人,一年收到的弃婴超出了100名,其中90%以上都是女孩,而男婴90%以上都是有残疾或有重病的。    
    这位院长发现,领养儿童的外国人大多是没有孩子,或者错过了生育年龄。在这位院长看来,无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收养,都是好事,孩子们能获得家庭的温暖。    
    国家民政部一位熟悉涉外收养工作的官员透露,中国目前和15个国家建立了跨国收养合作的关系,涉外收养已经成为我国抚养、安置弃婴和孤残儿童的一种重要方式。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自1992年至1998年共有2万多名儿童被外国人收养。外交部门还指出,1998年就有5200个领养个案,且正逐年递增。国家民政部一名官员说:“以此估算,中国目前至少有5万儿童被外国人收养。”    
    福利院的账    
    美国惠黎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樊英长期帮助中国贫困儿童而奔波,她个人认为,中国政府向外国人放开收养弃婴和孤儿,是一种更贴近事实和真实的态度,“外国人能帮助中国政府抚养儿童,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这是好事。”她说。    
    “这样做除了让孩子找到了家外,还能减轻儿童福利院的压力。”民政部这位官员指出,普通家庭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相对少一些,因为房子等设备都是现成的,但在福利院就不一样了,必须再盖房子、找护理员等等。我国实施涉外收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院“不堪重负”的因素。    
    据上述福利院院长估算,每名儿童每年的费用约1万元,而政府按每名儿童每月315元的生活费拨款给福利院。    
    有权威消息来源显示:中国目前有160家福利院,共收养5万多名弃婴和孤残儿童。而抚养这些儿童的费用,几乎全部由地方政府负责。    
    “中央财政没有给我们省的这些儿童下拨过直接的抚养等费用,省里也没有这方面的钱,完全是市县政府和福利机构自身解决。”我国中部某省一位相关官员称。    
    民政部一位相关官员解释说,根据财权和事权统一的原则,地方上的儿童福利事业由地方政府举办和负责,这些儿童的抚养等各种费用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国家没有对这些福利机构和儿童的直接财政支出。    
    中部某省的那位官员透露,2002年,中央只给了该省儿童福利事业方面20万多一点的钱,还是民政部的钱,来源于全国福利彩票销售中获得的福利金,主要给该省福利院的儿童治病用。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钱了。    
    但很多地方财政并没有全额负担儿童福利事业所需的经费。中部某省的那位官员介绍道,县和地这一级每年根据福利院的儿童数,给福利院一定的包干费用,大约每名儿童一年1500元左右。这自然不够实际所需的经费,不够的部分福利院只好自己想办法。    
    一些儿童福利院因此陷入财政困境。    
    而且,部分福利院面临着严重超员的问题。一位福利院院长称,随着弃婴和孤儿的增多,儿童福利院已经无法接纳一些新增的儿童。儿童福利院里抚养的儿童“人满为患”。    
    186/187于是,很多的儿童被送到家庭寄养。北方某市福利机构共有约1200名儿童,在院的只有300名左右,该市的民政官员说,约900人送到了当地的家庭寄养。    
    中部某省的那位官员也指出,家庭寄养已经占到了儿童总数的70%左右。该省共有6家儿童福利院,共收养了近1000名儿童,700多人送到了当地家庭寄养。“这样做,能缓解儿童院房舍不足的难题,还能减轻福利院的财政压力,所以我们现在主要推广这种做法。”这位官员说。    
    当然,家庭寄养所需的费用也要由儿童福利院“买单”。该官员说,在他们省,一般每个月支付寄养家庭200元左右的“劳务费”,这钱是比较少的,主要是提倡寄养家庭来献爱心。    
    在这种种情况下,涉外收养便成为一种特殊的选择。中部某省的那位官员透露,这两年,每年有700个左右的孩子被外国人收养。而该省目前在福利院的儿童只有1000名左右。    
    


第四部分  第三只眼睛第74节:中国惟一涉外收养机构调查(2)

    5000美金收养一名儿童    
    “外国人领走一个孩子,应该向儿童福利院交3000美元的赞助费。”一位福利院的院长说,这钱全部用于改善院里儿童的养育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一个孩子的收费约5000美金国家民政部有关人士透露,中国收养中心还要收取365美元的审核费和200美元的翻译费,再加上办理其他手续约800美元的费用,外国人在国内收养一个孩子的收费共约5000美元左右。    
    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和人士为此称中国的涉外收养工作是“昂贵的弃婴生意”、“出口弃婴换取外汇”。一位民政官员非常气愤地说:“这完全是趁机妖魔化中国!我们决不是为了这点钱来‘出口’儿童!”    
    中国收养中心属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于1996年经国务院批注成立,由民政部“代管”。她“受中国政府委托,专门从事涉外收养服务工作,负责审查涉外收养中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外国收养人推荐中国儿童并负责涉外收养的对外联络和协调服务”。    
    根据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中国收养中心“为外国收养人提供收养服务,可以收取服务费”。    
    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新闻文化处侯乐认为,这些费用按美国标准还是比较低的,因为获准收养中国儿童的美国人都是中高层人士,几千美金只是一个比较小的数目。    
    “中国收养中心是一个为涉外收养服务的中介,涉外收养是国外收养人和国内被收养儿童的行为,我们政府只是批准登记这种收养关系,因此它是一种民间行为。”中国收养中心的一名官员解释道。    
    事实上,“中国的收养制度在世界各国堪称典范”,2002年1月16日,美国联邦众议员安妮·诺瑟普女士在受到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接见时这样表示。    
    送出去还应“管”起来    
    “我们的孩子送出去以后,国外的跟踪反馈方面应该加强一些!”一位儿童福利院的院长称。    
    按规定,国外家庭领养中国儿童一年得寄回一封有关儿童近况的报告。但1999年及2000年间,西班牙家庭领养了330名中国儿童,总计应收到660封报告,然而到2000年底仅收到185封。    
    188/189为此,当时中国收养中心寄给西班牙驻华大使馆的通知表示:自2001年12月1日起,该中心将拒收来自西班牙的领养儿童申请案,一旦收回所有领养儿童近况报告后,再考虑开放领养。    
    美国惠黎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樊英强调,政府应该把送出去后的监管系统进一步建立起来。“外国人领养我们孩子的善举,我们应当表示感谢,但我们必须知道他们出去后的真相,保证他们应有的权益。”    
    没有送出去的孩子怎么办呢?据权威资料,除了在福利院收养的5万名儿童外,中国还有10万名左右的儿童在外流浪。    
    中部某省的那位相关官员则透露道,民政部目前正在提倡和推广家庭寄养的做法。现在,家庭寄养已经成了他们省抚养、安置儿童的主要做法。寄养出的主要是婴幼儿童,福利院承担监护权。    
    不过,该官员认为这种做法最终效果不会理想。因为孩子将来还要就医、就学、就业,这些社会责任很重,一般收养家庭难以负担。    
    而在发达国家,政府对收养家庭和收养人进行经济补贴。该官员建议,希望政府能拿出一部分钱来,对被收养的孩子在生活、入学等方面予以补贴,这样,减轻收养人的社会负担,家庭收养才会多起来。    
    “我们省一年国内收养的数目很少,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收养负担过重的原因。都要收养人承担,政府不补贴,收养人承担不了,或者不愿承担。”他说。    
    最根本的是,中央财政要出钱。该官员说,现在地方上的福利院基本上都是地方负责各种经费,且随着儿童的增多,很多福利院既没有充足的房舍来收养,也没有充足的经费来保障,这是他们现在遇到的一个难题。    
    儿童福利院正面临着儿童“超员”和经费“欠缺”的两难境地。一位儿童福利院的院长说,该院有200多名儿童,但房间和床位只能容纳150人左右,便把70余人送到当地家庭寄养。而地方财政拨给每名儿童每月300元左右的生活费,按当地生活标准,可基本维持生活需要。但孩子一旦出现生病等情况,并没有专门的费用。福利院只好想办法“自己弄钱”,把几间临街的门面房租了出去。    
    这位院长呼吁,国家应从财政投入、制度建设等方面解决儿童福利事业所面临的问题。“不仅现在抚养这些孩子难,就是把孩子养大后怎么安置也难。”他说,院里有的孩子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但很难走进社会,再留在福利院也不是办法。    
    [附录]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程序    
    首先,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第二,外国收养人来华后,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收养协议书一般应当包括收养人愿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双方同意建立收养关系的内容。协议书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收养登记机关各收存一份。    
    第三,外国收养人与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登记时,外国收养人应当按规定填写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关提交“中国收养中心”签发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登记机关收到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后,应当自次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见习记者/秦岭北京报道    
    


第四部分  第三只眼睛第75节:国家速批艾滋病新药背后(1)

    “这对SDA是一个挑战,因为艾滋病是个敏感的话题,如果特批,则承认出现重大疫情或危机公众健康安全,而此前我们政府并不承认达到这种程度,如不采取特事特办,则耽误治疗时间,无法控制病毒蔓延之势头。”一位直接参与申报具体过程的知情者说。190/191东北药首开先河    
    2002年8月6日,东药集团东北制药总厂再度陷入舆论的旋涡:该厂仿制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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