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形酝猓托形坏愎叵刀济挥小�
以弗所书二章八至十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第八、九节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神所赐的信,并不是因着自己的行为。第十节又告诉我们,神救了我们,是要叫我们行神所预备要我们行的善。我们是因着恩典,是因着信而得救的;得救之后要有好的行为,这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不是信加上祷告
有人想,人要得救,祷告总是一个条件吧。岂知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着祷告,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罪,神已经把耶稣基督审判了,我们不需要祷告了,只要信就够了。祷告是求神去作,信是信神已经作成了。我们是信神审判了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了。十字架已经完全成功了救赎的工作,人只要信神所作的就必得救。
有人就想,罗马书十章十三节不是说「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么?这不就是说必须祷告才能得救,不然就不行么?但是我们看第十四节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是先信而后求,有了信才有求。求是信的一个表现,求不是独立的、另外的条件。信包括了求,信自然就产生求。同时,这里的求不是普通的祈求,乃是求告、称呼主的名,就是上文所说的口里认耶稣为主的呼叫主的名,也就是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三节所说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称呼主的名。主的名就是拯救。凡呼叫主的名的,凡称呼耶稣为主的,就必得救。怎能没有信耶稣是主而称呼耶稣是主呢?怎能信了耶稣是主而不称呼耶稣是主,不求告主的名呢?所以祷告不是得救的条件,信,只有信是得救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受浸
有人想,得救不是靠希望,不是靠承认,不是靠行为,不是靠祷告,这话是对的,但人乃是信而受浸然后得救。这种思想也是不对的。不错,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是有「信而受浸必然得救」的话,但是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得救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在圣经中曾说到有好几种的得救,有得永生的永远的得救,有信徒天天的得救,有患难中的得救,有身体的得救,有在天国中与主一同作王的魂的得救。至于与受浸有关的得救,那是指着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救出来说的,这与得永生是不同的。得永生是个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受浸是从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一个人光是相信,没有受浸,在他里面虽然是已经有了永生,但从世人看来,他还是一个没有得救的人。必须他起来受浸,宣告他与罪恶的范围脱离关系,才能使人认识他是一个得救的人。至于得永生,不定罪,永远的得救,只要信就够了,不需要加上任何其它的条件。就是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这里,上一句是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下一句就说「不信的必被定罪」。并没有说不信、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是需要信而受浸。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够,换句话说,不定罪的条件只是信,不是信而受浸。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没有受浸,但主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40…43)他信了,他就不被定罪,他就得救,得了永生。所以受浸并不是得永生的条件。
不是信加上认罪
有人说,我的罪像字条一样,一条一条挂在十字架上面,我认了一件罪,字条就减少一条,我没有认过的罪,仍旧挂在那里。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讲过。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当认罪,基督徒是应当认罪的,但是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
有人说,约翰一书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岂不是说我们要认罪么?不错,圣经里有这一节。但约翰一书并不是写给未信的人的,这里的「我们」是指基督徒,所以是写给基督徒的。这卷书说到三等基督徒:一、小子,是有生命的;二、少年人,是有能力的;三、父老,是有经历的。全部约翰一书是对基督徒说话,与罗马书不同。这卷书是讲交通的书。基督徒若犯罪,是要认罪的;若不认罪,与神的交通就有拦阻。你要与神恢复交通,就必须认罪。如果对未信的人说要认罪才得救,那就错了。一个罪人是圣灵使他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相信神的儿子所已经成功的工作,他的罪在神面前就得着赦免。一个罪人在神面前得赦免的条件是信。全部圣经中找不到罪人应当信加上认罪才得救的话。耶稣基督已经成功了救赎,人只要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必得救。
不是信加上悔改
多少人说,得救是靠悔改。罗马书讲救恩最清楚,但是罗马书并没有一次提到当靠行为得救。讲福音最清楚的是约翰福音,但是约翰福音没有一次说到靠悔改得救。得救是靠着信,不是靠着悔改。
那么,悔改就用不着么?按圣经来看,信的人必先悔改,得救的人也必有悔改。在信之前有悔改,在信之后也有悔改。若是一个人对罪的看法、对自己的看法、对世界的看法、对主的看法没有改变,他就不可能得救的。「悔改」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心思的转变。就如人得救之前所看为宝贵的东西,得救之后就看为不宝贵了。所以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是附属于信的,是附属于得救的。
什么叫信呢?信,并不是信几段神学的道理。听是听道,信是信基督。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节:「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听是听的道,听是听的福音,信却是信基督。有人说他自己是信了,其实他是赞成道理,他不是信基督。或者有人有别的企图,也说自己信了,但他从来不认识基督。这样的人是不能得救的。所以,讲道并不是我们的目的,目的是要人信基督。
什么叫信基督呢?约翰一书五章九至十二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所以,信,没有别的,信,就是领受神对祂儿子作的见证。人只要信祂的儿子就有永生。
我们今天快乐,因为是因信而得救的,不是因别的事而得救的。我们应当有好行为,应当在人面前承认基督,应当认罪,应当悔改,应当受浸,应当多祷告,叫神喜悦我们。我们不应当不作这些,以致神不喜悦我们。但我们并不是靠着这些事得救。我们得救,只是因着信。
上章目录下章
四十四什么罪是不能赦免的,犯了这个罪的人是不能得救的?
这个罪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
这个罪就是亵渎圣灵的罪。魔鬼从来不懒惰,圣灵在哪里作工,它也要在那里作工。有的时候,它就是把圣经的道理拉长一点,叫人吃苦。当圣灵作工叫人为罪自责时,魔鬼就要对这个人说,你是个罪人,你是个大罪人,你是个特别的罪人,你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的,你是一个永远不能得赦免的人。有许多人在那里怕——怕犯了亵渎圣灵的罪。我们先要把这个罪的意思说明,后来可以得到一个断案,就是在今天没有一个人是可能犯这个罪的。我们现在来读马可福音三章二十八至三十节。
二十八节:「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这里有音乐!这是一句最好听的话!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这是福音的一个大宣告!一切的罪,包括了大罪、小罪,文雅的罪、粗野的罪,人觉得能赦免的罪、人觉得不能赦免的罪,昨天的罪、今天的罪,连明天的罪也都包括了。阿利路亚!一切的罪都赦免了!一切亵渎的话是对神说的,也可以得赦免;就是骂过主,也可以得赦免。一切的罪,是你的行为;一切亵渎的话,就是对不起神的话,是你在还作罪人的时候说的;这些都可得赦免。没有一样罪是不能赦免的,没有一句亵渎神的话是不能赦免的,这是主说的。
你不要想,你犯了不能赦免的罪了。说话顶撞神,不是亵渎圣灵;说话顶撞基督,不是亵渎圣灵。不能赦免的罪,是亵渎圣灵,不是亵渎基督。不是扑灭圣灵,乃是亵渎圣灵;不是拒绝圣灵,乃是亵渎圣灵;不是反抗圣灵,乃是亵渎圣灵。
二十九节:「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可见这个罪是一个专一的罪,是一个特别的罪。
什么叫亵渎圣灵呢?乃是口里说出了话亵渎圣灵。怎能知道这个罪是口里说出来的呢?请读第三十节:「这话是因为他们说,祂是被污鬼附着的。」这个罪,不是像今天许多人所想的那样容易犯。犯这个罪的人是明明看见主在地上藉着神的灵赶鬼,行了神迹奇事,他们虽然知道,却偏要说主是被污鬼附着的。
所以,凡犯这个罪的,一、必须亲眼看见主耶稣,二、必须看见主亲自在他们中间行了神迹奇事,三、明明知道是圣灵作的,四、却偏要说是鬼作的。反之,我们没有亲眼看见主,我们没有看见主亲自在我们中间行神迹奇事,我们没有明明知道是圣灵作的,就我们怎能犯亵渎圣灵的罪呢?这样,就可以断定说,我们没有机会犯这个罪,没有犯这个罪的可能。如果有什么人,或者是魔鬼,来对你说,你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你这个人永不能得赦免,你立刻可以回答说,没有这件事,因为我没有亲眼看见主,没有看见主亲自行神迹奇事,没有明明知道是圣灵作的却偏说是鬼作的。
有一个弟兄才得救的时候,曾问一个老弟兄说:「我犯了亵渎圣灵的罪没有?」他回答得顶好,他说:「如果你曾为罪忧愁,就是说,你没有犯过亵渎圣灵的罪。」真的,这是一定的。并且我们可以加上一句说,今天即使是一个不觉得自己有罪的人,也不能说他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
我们看马太福音对这件事怎样记载:「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2)这是主耶稣对犹太人说的。这是指犹太人在第十二章里所犯的罪。他们明明看见主是靠着圣灵赶鬼,却偏说祂是靠鬼王别西卜赶鬼。这一等人,圣经怎样说他们呢?「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太十三14…15)这叫我们看见,如果有一个人,是曾犯了亵渎圣灵的罪的,无论如何,他不会感觉罪,他不会要得救,因为他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
有两处圣经说的话很有意思。一处是路加福音八章十二节:「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听了道,随后魔鬼来,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魔鬼也知道人一信就得救,所以它怕人信了得救。一处是马太福音十三章十一至十五节:「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这一种亵渎圣灵的人,神也怕他们得救,所以主就用比喻讲,免得他们回转过来,得着医治。阿利路亚!信就得救,是一件了不得的事。
亵渎圣灵的人得不着赦免,就是因为他「要担当永远的罪」;这一句话根据有的圣经字学家的意见,也可译作「他要永远犯罪」。为什么今世来世都得不着赦免呢?因为他要永远犯罪。他到了地狱里怎能犯罪呢?地狱里最苦的,乃是虫,乃是火。不只有叫人连一指头尖的水都不可得的苦,乃是有私欲的火在那里烧。地狱是一个罪恶、私欲得不着满足的地方,这是一个最苦的地方。但是,我们可以感谢赞美神,只要我们肯信,就没有一样罪能拦阻我们得救。因为主说,「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所以,我们可以放心。
我们虽然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但是,碰着圣灵作工的时候,总是小心的好,不要轻易说,某人的工作是圣灵作的,某人的工作是邪灵作的。
上章目录下章
四十五什么叫作从恩典中坠落(加五 4)?从恩典中坠落的人能不能得救?
答:
新约中有好几卷书,读起来总好像差不多;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好像差不多,加拉太书和罗马书好像差不多。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一个是从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