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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的灵骨塔,她也要花钱为爸爸妈妈买一个合住的塔位——他的心情,她懂。
「每次董事长找我过去谈财产规画,他一定会算你一份,在法律上,你仍是他合法的长子。」
「以前我签过一份放弃遗产同意书。」
「你应该知道,生前抛弃并没有法律效力。好几年前董事长就连同检验报告烧掉了。至於明灌会知道,应该是董事长跟夫人说,夫人又透露给明鸿和明灌知道。」
王夫人端庄贤淑,萧若屏却感觉她是王家里算计最多的女人。当年为了「对抗」王明瀚,联合姊夫派培植势力,後来怕长子回来,又刻意搬弄;但最後还是忖度情势,依附最有能力的前妻长子来维护亲生长子。
唉,母爱啊。
「夫人也辛苦了,我不止一次看到董事长将夫人当作你的亲妈妈。家里本来只有夫人知道董事长得了阿兹海默症,今天一闹开,恐怕没完没了——唉,一个家不能穷得只剩下钱啊。」
「我会常常回去看爸爸的。」
「你的事他做绝了,我事前事後劝了又劝,他也不听。这两年生病,脾气变得更坏,顽固是顽固,却也不再那麽爱面子,比较会显露出真性情。有时候我隔不到几天去他办公室,他还是会再一次拿你寄给他的圣诞卡给我看,很高兴的跟我说,明瀚今年又寄卡片来了。」
王明瀚抿紧唇瓣,抬眼看停车场上的管线,再用力眨了眨眼。
「他对你的亲生妈妈爱得太深,也恨得太重,却拿你来惩罚她,也惩罚了自己。唉,他现在这样也好,不必再去坚持什麽了。」何律师又是轻叹一声。
「我六十岁了,不想再做无血无泪的律师工作,这回处理完你们家的事,我就要退休了。」
两部车陆续离开,驶出暗无天日的停车场,回到了真实人间。
***
他一路上还是保持沉默。她尽责地当一个司机,任他去沉淀思绪,最後将车子停在一处空地停车场,再陪他走路回去。
不同於许多公寓一楼住户将前面院子改成停车空间,他的庭院简直是座小型的植物园,一开门便是清凉绿意,瞬间化开了郁闷心隋。
今天,她一步步走进他的秘密花园,越是深入,越是无法回头。
「我头痛。」走进客厅後,王明瀚整个人松卸了下来。
「你常常头痛吗?」
「很累很累的时候才会,吃药就好。」他勉强撑出微笑,坐到沙发。
这孩子!其实他还有时差,却舍命陪小姐出游,晚上又碰到这事,连她这个局外人也很头痛啊。
「我去帮你买药。」
「不用了,那边柜子右边抽屉有药。」
第十二章
她帮他找出止痛药,再去厨房倒一杯开水,送到他手上。
「车钥匙要放哪里?」她看着他吞下药。
「你开我的车回去,反正我接下来一个星期用不到。」他神色疲惫,声音变低:「我是应该送你回去,可是……」
「我明白,你累了,我陪你。」
「这麽晚了,你该回去了。」
「是啊,都这麽晚了,十一点了耶。」她掏出手机看时间。
「你需要一支手表。」
「咦!怎麽讲到手表?」
「从你拿手机出来,到按出看时间,最快也要一秒钟,慢的话更要好几秒,可是看手表不用半秒钟,很久以前我就想指正你这种浪费时间的行为。」
他很正经地说着。
他还有心情说这个?她哑然失笑。「王顾问,你恢复正常了?」
「所以我很好,我没事。」
「我都说十一点了,我们那边很难找停车位,找到近的算是幸运,如果找到很远,还要走回去,这麽晚你不怕我一个女生遇到坏人?」
「那我送你。」他说着就起身。
「你都吃止痛药了,吃那个会爱睡觉,我才不敢让你送。」她顺势推着他的背部往房间走。「赶快去睡,你就让我窝一晚会怎样?又不是没窝过。」说着她脸就热了,幸好她是躲在他身後。
「你来房间睡。」他打开房间电灯。
「去!那是你的床,你後天还要出差,要补个好眠才行。」
「我没客房,只有沙发。」他的神情很抱歉。
「知道啦。」她继续推他,将他推到床边,按他坐下来,笑说:「你借我浴室洗个澡,借我一套衣服穿,再借我一条被子。快,睡了啦。」
「我还没洗澡。」
「要洗澡,要睡觉,快决定,二选一。」
他原已累到弯腰驼背的身板挺直起来,一双眼睛盯着她看,嘴角也缓缓地勾起一抹微笑。
「你喔……」
「我怎样?」那微笑太魅惑人心,明明累得快睡着了,那眸光怎能瞬间变得如此幽深难测……这个房间太危险,她谨慎地退後一步。
看到她的动作,他仍是微笑,开始解开衬衫扣子。
「吓!」她瞪大眼,明明是儿童不宜的画面,她合是吞了口水。
「我还是先睡,我怕会洗澡洗到睡着。」他的声音明显透露出倦意,慢慢地,悠悠地,好似讲到一半就会不见了。「衣橱里你自己找适合的衣服,毯子在这里,自己来,恕不招待。」
「喔。」她趁机转到衣橱前,拉开拉门。「我先拿好了。」
翻呀翻,找呀找,全是男人的衣服,可见他很乖的……嘻!
她又想到了电影里常看到女人穿男人的衬衫以表示登堂入室,不觉抓住了一只衬衫袖子发呆。
她不知道两度来到他家代表的是什麽意义,但她已经有点了解他为何要亲近她、待她好的原因了。
他们都有过类似的遭遇,他们太像,同是天涯沦落人,她自然而然吸引了他的亲近,他一方面补偿她,一方面也寻求她的陪伴来取暖。
就是如此吗?她说不上心底涌起的那股落寞戚。
而她今晚执意留下陪伴他,又是为了什麽?难道只是还他上回照顾的「恩情」?不,不只!还有……
答案呼之欲出,她心脏怦怦乱跳,赶紧随便挑了他一套内衣裤和休闲服,再转过身,他已经躺到床上,侧着身子,一双黑眸还是直直瞅着她,外套衬衫裤子袜子随便丢在地上,好像等着她去收拾似地。
「还不睡?」她轻扯微笑,真是标准的单身汉,东西乱丢一地。
「若屏,对不起。」
「怎麽了?」她走过去帮他捡起衣裤。
「今天本来是帮你庆生,不该让你承担我家的事。」
「没关系。」
「若屏,听我说话好吗?」
「好啊。」
「若屏……嘿呵……」
俊脸眯了眼,张了嘴,竟露出憨笑,好天真,好可爱,像个傻呼呼的大婴儿,她目瞪口呆,这是常常板着脸孔、面露凶光的王顾问吗?
「对不起,我真的头痛。」大婴儿好无辜。
「吼,头痛就赶快闭上眼睛睡觉,不要一直想讲话、说对不起的,听了很腻耶。」
他又笑了,想再说话,但实在太累,眼皮率先盖下,转身过去摆平。
怎麽他睡觉的样子也那麽帅气啦
一咪咪的喜欢,而是爱上他了。
完了,真的完了,她阵亡了,不再只是怎麽办?感情放出去了,还能收回来吗?尤其对象是他,本来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高贵王子,即便曾经离开,但他回去後,又是宫廷里的王子,又能开始结交名媛公主,不再需要找她取暖,她算什麽呀。
她不自卑,若他奠因为她的出身而不把她当朋友,她也会唾弃他。
如果他有更好的对象,她是该祝福他,然後转身,离去……
切!她自己是在演什麽悲情单恋小剧场啦!难得两人独处的夜里,她不该拿来想这些有的没的庸人自扰,徒然破坏情调。
手上抱了一堆衣服沉甸甸的,她先将换洗衣物放在一边,再找出衣架,挂起他的衣裤,掏出重要的皮夹和手机,放到床头柜上。
转头看他。瞧这家伙,刚刚顾着侧身跟她说话,被子也没盖好,右手习惯性地放在被子外面摸肚子,让只着汗衫的他露出结实饱满的手臂肌肉,令她好想拿手指去弹一弹喔。
「喂?」她轻唤他,见他没回应,又唤一声:「王明瀚?睡着了?」
夜深人静,疲惫的身心加上药效催眠,他很快入眠了。
辛苦了,我的王子。她为他拉整好被子,盖住那双长脚,把他裸露在被外的右手放进被里,目光始终眷恋在他那张熟睡的俊脸上。
颤骨上的淡疤是缺憾,却也是生命的印记,见证着他的成长和改变;他一个被放逐的王子,寂寞孤独,纵有满腔心事,又要跟谁说?她让他取暖又如何?她很庆幸能陪伴他走过今晚,她更愿意承担他的一切。
她终於放纵自己,俯身轻轻吻了那道疤,再抚了抚他的头发,摸了摸他的脸颊,最後吻上他的唇,停留了好久、好久,直到屏住的呼吸再也撑不过来,这才满足地嘻嘻笑了。
哇!亲到她的白马王子了!她乾脆坐到地板,将双臂搁上床垫,下巴枕上去,眯着眼睛,继续欣赏王子熟睡的英姿了。
若屏小姐你好:
很冒昧写这封信给你,因为不知道你的地址,所以请郑老师转交。
我是王明瀚,你还记得我吗;三年前的暑假,我大学毕业到王业电子财务处实习,就坐在你的旁边,你教过我会计,我每天下午都会帮你登记挂号信,印象中你是一个很爱笑的女孩。
算算时间,你应该毕业两年了,不知道你现在念哪间学校;还是直接出来工作——或者像以前一样半工半读:希望你目前一切顺利如意。
信里附上八月十五日的报纸影印,你看了就知道闹出事情的男女主角是罗志兴和林秀云。我八月底回公司,听同事说,原来他们婚外情很多年了,一直隐瞒得很好,最近才被李惠君揭发出来,结果闹出了这麽大的社会新闻。
李惠君还说出一仵事,那就是你是被冤枉的。
当年罗志兴和林秀云以为你撞见他们约会,害怕婚外情曝光,因此设计将林秀云的手机放进你的书包,再由李惠君指认你,罗织罪名将你赶出王业电子。
当我听到这事时,我很震惊,也很难过,第一个念头就是要跟你说:
对不起。
若屏小姐,我真的很感抱歉。首先是王业电子人谋不臧,雇用这种心术不正的员工,严重伤害到你的名誉,如果你愿意回来王业,请告诉我,我会想办法请内部主管恢复你应有的工作权益。
再来,我要为我当天的傲慢态度,郑重向你道歉。
我以为「罪证确凿」,我就有权利指责你的犯行。但我忘了,我不是法官,我也没有经过严谨的调查,我甚至没有好好听你的辩白,我只是前一天晚上看到你把玩小海豚,正好又发生这桩失窃事件,便将你对「新手机的好奇心」直接等於「偷来自己用」,这是一个致命的刻板印象。
若屏小姐,对不起,我太自以为是了。
我以为自己眼睛所见的就是事实,殊不知除了老天以外,没人能做出最公正的判断。然而就算是老天也会捉弄人,袍不是当裁判,而是安排最诡谲可笑的命运,当你以为安安稳稳地往前走时,突然被判出局,再也不能回去原有的正常道路,我想这是谁也无法接受的。
我曾经以为,万事万物皆有他正常运行的轨道,但就是有星球会遭受撞击,远逮地飞出他的太阳系,生命在一夕之间变成虚无,我又要如何在废墟里找回自我:
我不知道。
这两年来,我经历了一些事情,我问过无数个为什麽,也曾絰想尽办法寻求解答,但我无能为力,既定的事实已经无法挽回,我就像是不断推着巨石上山的薛西弗斯,再怎麽努力推上去,最後还是会滚下来,所做的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当我听到你是被陷害後,我深刻了解到你当时的心情了。
明明不是自己的错,为什麽要去承受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什麽叫做百口莫辩;就是想为自己辩白,却没人听,而是直接判你死刑,丢你下去无问地狱,任你怎麽呼喊也没用,不是沉沦死亡,就是带着满身伤痕挣扎爬起,在茫茫迷雾之中再为自己找出一条生路。
我回头想,那时你刚升高三,才十七岁吧,我今年已经二十五岁,犹困在自己纠结难解的情绪里,那时的你又是如何度过漫漫长夜呢?
真的很抱歉,我竟是迟了三年才能体会到你的痛苦。若屏小姐,我还是要再跟你说声:对不起。
我去年退伍後赴美念书,已於月初拿到企管硕士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