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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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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已经麻木到不想听了。反正在目前也没听到过JOHN表扬过哪个吉他手。

  不对,还是有一个人的!严欢慕然想起那个夜鹰乐队的吉他手,随即又不免连带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光有技术的吉他手,技术再好有什么用。不过像那种出名乐队的吉他手,一定没有他们这种小人物的烦恼。

  严欢看着周围的夜影成员,这群模仿夜鹰的名字,第一次登台表演就出了丑的年轻人,脸上此时却全是无忧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烦恼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反正他们还年轻,有无数的时间去折腾。那就尽情折腾吧!

  看完所有参赛乐队的表演后,评委们有半小时的时间做出最终评分。在这期间,他们会结合各乐队两个阶段的表演分别评价,甚至还要根据每个乐队各乐手的技巧做出评分。

  本应该是热火朝天讨论的场合,现在却是诡异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声。“我不同意!这支乐队的演奏根本不过关,不应该是这个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对,问题一直纠结不下。

  所有评委现在正为了一个乐队的排名而犹豫不决。

  “但是根据现场的观众反应,他们是反响最好的一支乐队,考虑到这些……”

  “反响好是因为后来那个主唱,而不是乐队本身。”有人道,“而且都还是一群高中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应该把他们踢回去多锻炼锻炼,免得一下子就飘起来。”

  这句话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这样一锤定音。

  结束讨论前,有人突然说了一句。

  “我觉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蛮不错。”

  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评委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那个一鸣惊人,以一首《IN THE END》夺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严欢。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给世界听。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大家去听这首歌,IN THE END 不同版本的,都很好听。

  强烈推荐Black Veil Brides 与Linkin Park两个版本的,有一种敲进你心里的感觉。

  不知道大家对于文中,英文夹杂中译的歌词适不适应??这么写主要是为了让大家既可以看原歌词,又能理解大意。

☆、奔跑

  “那么,这一次新秀乐队比赛的最终排名。”

  舞台上,主持人拿着单子大声念出。“获得第一名的,是——”

  “严欢!”

  “严欢,醒醒!”

  被人推搡着弄醒,严欢眼神迷糊,这才发觉自己刚刚是在做梦。

  新秀比赛已经过去一周了,夜影最终拿到一个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后因为于成功请吃饭回家晚了的缘故,他还被那个老爸痛揍了一顿。怎么今天,又梦到了那时候的事情?

  “严欢,你最近怎么老是没精打采?”李波奇怪。“不会是和于成功那批人混到什么不好的场所去了吧?”

  “别胡说。”严欢皱眉,“他们没带我去哪。”

  “那你怎么老没精神,看起来都快要精尽人亡了。”

  “……”

  严欢无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绝对不是李波这混小子说的什么精尽人亡。

  只是从那次比赛结束后,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么劲,做什么都没有兴致。唯一有精神的时候,就是晚上跟着JOHN学吉他的那半个小时。

  “这是上瘾了。”意识里,JOHN颇为欣慰道:“你也终于到这个阶段了。”

  “上瘾?”严欢默念。学吉他玩摇滚也有上瘾这回事吗?

  “上瘾!”李波听他喃喃自语,却是大为紧张。

  连忙把严欢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对着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严欢奇怪。

  “就是、就是那个啊。”

  李波比了几个奇怪的姿势,严欢恍然大悟,顿时气恼道:“你说吸毒?我怎么会去做这种事!”

  “嘘,嘘!小声点。”李波见他脸色不好,赔笑道:“当然我也知道你严欢不会是这种人。可是听我爸和其他叔说,混酒吧玩乐队的人,都有喜欢吸上几口这个的。我这不是怕你也被带入歧途了吗?”

  严欢不悦,觉得他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欢的摇滚。对于他来说,摇滚是一种崭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够让他从压抑的现实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欢有人随意践踏自己的信仰。

  于是他问JOHN,想找到几个例子来反驳李波。

  “JOHN,这小子说玩摇滚的人嗜好吸毒,这是歧视吧?”

  “……”

  “JOHN”

  “我认识的乐手,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它而死。”JOHN以一种难以言述的语气道:“我只希望你以后永远也不要碰它。”

  严欢一愣,好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棒!

  “我……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

  “我说过,最开始的时候外界把我们称为荼毒青年的毒品。这不仅仅因为摇滚乐特立独行的曲风,有很多乐手的确一直都在吸毒。”

  毒品,滥交,暴力。这是摇滚身上无论怎么抹也抹不去的一道阴影。

  爱上摇滚的青年大多对生活有很多不满,或者长期处于某种压抑之中,他们会染上一两种恶习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严欢本来不应该这么惊讶,因为他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看待摇滚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已经彻底爱上了这个能振奋灵魂的音乐,这个能唤醒他的音乐!现在听到JOHN亲口承认摇滚龃龉的一面,对他很是一个打击。就像是看到心爱的姑娘原来没有那么美好,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娼妓!

  “严欢!”

  JOHN看出他的动摇,厉声道:“我想让你明白,摇滚本来就不那么干净,但是它从来也不肮脏!”

  “它不是彻底的白,但也不是彻底的黑。”

  “你要学会接受它的所有。记住,你的音乐只属于你自己,而不是那些毒品或别的什么!”

  JOHN的呵斥让严欢清醒过来。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听到JOHN的弹奏,那时候他还不清楚什么是摇滚、什么是乐队。他记得的,只有那支流入心底的曲子。

  这就是属于他的摇滚,属于他的音乐。无论这世上拥有着无数面的摇滚究竟是哪一副模样,他只要记得自己心中的歌声就可以。

  “我明白,JOHN。”他道:“或许有乐手吸毒或做别的什么,但是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不会去做那些。我清楚自己的音乐是什么模样。”

  JOHN笑了。“要一直记得。”

  “恩。”

  在他们一人一鬼在脑内交流的时候李波可是被晾在旁边,见严欢一直没有出声,有些担心他是受打击过大。

  “喂,严欢!在么,回神啊!那啥,虽然有很多玩摇滚的不是什么好鸟,但我还是相信你的人品的,你不是会自甘堕落的那种人。所以刚才的话就当我没说吧。”

  “不,你说了。”严欢停止脑内交流,直直盯着他。“我听得清清楚楚。”

  李波被他看的心里发毛,“那、那算我口误!总之你要明白,我是不会那么看你的!”

  “我很难过。”严欢捂着心口,“没想到你之前竟然会这么怀疑我。”

  “那你说吧,要怎么样才能弥补你!”李波豁出去了。

  “请我吃校门口的小王家烤肉我就可以考虑当没听过你刚才那句话。”

  严欢一口气道出真实目的,李波含泪认亏。

  “……”JOHN。

  不过严欢敲诈的计划,却在放学后夭折了。倒不是李波赖账,而是他们走出校门的时候严欢被一群人给盯上了。

  那是一群一看就不是正经人的小混混,他们三五一群守在校门口。

  一开始的时候,严欢并没有意识到这群人的目标是自己。因为这个年纪的学生,尤其是男高中生经常会在外面惹一些麻烦回来。基本上每天放学,都能看到一帮小混混在校门口候着“等人”。对于这种现象,学校和其他学生都已经习以为常。

  可就在严欢准备从他们面前走过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喊住了。

  “喂,就是你!小子!怎么,现在倒想装乌龟了?”

  严欢闻声望去,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黄毛。那竹竿一样瘦的黄毛晃着腿看他,吊儿郎当道:“小子,还记得你哥我说过的话吗?迟早会来找你算账!”

  严欢花了一秒钟去想这个人是谁。

  “是你。”

  他想起这个人是谁了,正是那个在新秀比赛的时候和他们结下梁子的黄毛,当时放过狠话,没想到真的被他找上门。

  黄毛得瑟得瑟,“小子是不是怕了?你现在跪下来叫声爷爷,我就可以考虑考虑原谅你。”

  “叫声什么?”

  “爷爷啊!”

  “孙子乖。”严欢都为他的智商着急,笑。“爷爷许你免礼。”

  “你这混蛋!”黄毛恼羞成怒,对着身后一帮人道:“给我上,把他给揍趴下!”那群人一哄而上。

  “走!”

  严欢大喝一声,一把将背上的书包扔到其中一个人脑袋上,对着身后的李波道:“你先跑!”

  这件事与李波无关,他不想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然后他猛地冲向这帮人的包围圈,冲着对面那个人下身狠狠一脚踹了过去,对方躲开了,严欢背后却挨了一记阴的。他咬紧牙,不顾那些落在身上的拳头,用胳膊肘狠狠地击在挡他路的那人脑袋上!

  对方痛呼一身,严欢抓紧时间脱离!

  “追!”后面的黄毛一伙人气急败坏,向他追过来。

  这时候正值放学高峰,校门口的人有些多,逃起来不方便。严欢为了给李波殿后又耽搁了时间,眼看就要被那帮人给抓到。这个时候,他恰好看到于成功他们也放学了,该死的,怎么偏偏在这时候!

  “那边还有几个,和他是一伙的!”黄毛显然也看到了。

  “于成功!快走!”严欢大喝一声,那边于成功一愣,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他们几个显然是有经验的,撸起袖子就冲了过来。

  “这不是上次比赛遇到的那个傻逼么!”于成功也认出黄毛了。

  “废话!不是让你走的吗?”

  “这时候逃跑没用!”经验丰富的于成功道:“而且总不能看着你一个人挨打,当缩头乌龟吧!”

  两人隔空大喊也就是几秒钟的事,那帮追击的小混混分成两批向他们追去。于成功几人一边向另一边躲一边对严欢喊话。

  “我们分开跑,严欢!一定要革命成功,胜利会师啊!”

  这家伙,这时候还不忘搞笑!

  严欢苦笑一声,带着身后几个甩不掉的尾巴向另一头跑去。冰冷的空气灌入肺中,让他有一种被灼烧的错觉。

  仿佛他并不是在狼狈地逃跑,而是一直以来就跑在这条路上,没有尽头的路!

  夕阳下,满头大汗的少年气喘吁吁。

  一直奔跑,向前。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首歌,比较具有传奇色彩——Seasons in the sun

  这首歌,原是一位死刑犯人的遗书。

  这位作者是一名货车司机,发现了背着自己偷情的妻子与好友,冲动之下杀死了他们,被判死刑。在情感上人们能理解他,在法律上当时的欧美还没有免除死刑,他必死无疑。

  在遗书里,他提到了三个人,他的父亲,女儿,还有——背叛他的那个挚友,直到此时他依旧将其看作是自己最真挚的朋友。

  仔细听歌,再看一看歌词,不由让人心里充满了潸然之感。

  同样是一首有很多人翻唱过的歌曲,最出名的版本应该是西城男孩所演绎的,但是他们把这首歌唱的太过活泼,失去了原味。

  最原汁原味的版本,绝对是涅槃乐队的柯特·科本所唱,这位吉他手兼主唱也是一神人也,之后会提。(这个版本的也比较难找,只有QQ音乐里有MV版本,不能算特别好听,但是绝对是诠释的最佳的,我想这与科本自己的经历也有关系。)

  但是我觉得最好听的版本,莫过于Black Box Recorder的这首Seasons in the sun。

  在这里附一句歌词,致女儿: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

  PS:不要去看百度百科里关于这首歌的翻译,那简直让我无语,意译也不带你这样的大哥。有时候英文歌还是直接看原词,比翻译有味道多了。

☆、意外

  跑得时间长了,严欢渐渐有些体力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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