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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仪天下之风雨夺嫡路-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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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戎犬族停止了追击,抓着手中白惨惨的刀子,快速地划着,刀影笼罩了全身。

    苏墨卿再一次捻弓搭箭,拉出一个满月,箭尖指着一点,素素知道,只肖这一箭夺了某一个戎犬族之人的命,那么他们的心理防线必定被打击地一丝不剩,剩下的只有崩溃的情绪,这一战,将不战而胜。

    苏墨卿将箭尖移了移,闭上左眼,放手,雕翎箭如同索命的绳索,似长了眼睛一般钻入了绵密的刀影之中,一个人再一次倒地不起,身上流出一片乌黑的血泽,沾染在了黄沙之中。

    戎犬族们也顾不得抢劫了,一个个撒开脚丫子只顾着往回跑,士兵们看到这一副景象,连忙拔刀赶在他们身后,苏墨卿嘴角露出一丝笑纹,有他开得这个好彩头,想来必会胜利吧?唐年狸崇敬地看着他,眼神毫不掩饰。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那群士兵只是象征性地呐喊了几声,追了一段路程后,竟收了兵刃,素素瞪大眼睛,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场景。

    唐年狸倒是习以为常地道出了缘由:“这是扶箕城中最为常见的场面,对于这帮兵油子而言,只肖将戎犬族赶得远些便好了,犯不着拼了自己的命,毕竟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混碗饭吃,但凡与敌人相接在五十步之内,若是他们认为打不过敌人,必然会全军撤退,连着口号也不用喊。”

    “难怪扶箕城现如今沦落到了谈戎犬族色变的地步,原来是本该保家卫国的士兵竟然成了只会投机取巧的饭桶,”素素看着底下犹自挥舞着双臂,为己方打退了戎犬族而雀跃不已的士兵们,“我向来只听说过';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没有想到现今倒是长了眼界,原来真正的熊兵集团竟是这般的。”

    苏墨卿也颇为无奈地看着犹自欢乐庆祝的士兵们:“若是想要击退戎犬族,必须要练兵!”他收起了手中的弓箭,唐年狸见状,马上自告奋勇地帮他背,苏墨卿拗不过他,只得任由他去,尘倒是不见了踪影。

    管辖西北之地的胡侯爷早已等在了唐府中,他焦急地在花厅中来来回回地走着,时不时地朝着门口瞟上几眼,当苏墨卿一行三人回到唐府时,胡侯爷只觉得自己的脖子都快要折断了。

    唐夫人看见自己的儿子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家,眼中的泪水瞬间滚落在外,一个劲地抱着唐年狸嘴里直直地喊着“上苍保佑,上苍保佑!”

    唐漠风一看这个样子,不满地哼了一声:“慈母多败儿!”眼眶却是微微地红了,他僵着脑袋转过身去。

    胡侯爷撩起下摆,向苏墨卿跪下:“恳请苏公子救一救扶箕城!”

    “侯爷,使不得。”苏墨卿连忙伸出手扶住胡侯爷。

    “苏公子,扶箕城乃是西北之地的咽喉,若是被戎犬族攻陷了,其后果不堪设想。”

    素素在脑海中勾勒了一番紫虬国的版图,西北之地三面环山,一面临水,隔着一片涟海,便是戎犬族的故乡——桑元国,而这扶箕城虽然小,却是防守的重中之重,若是被戎犬族攻克下了,便如同被扼住了咽喉,西北之地如无人之境,任君长驱直入。

    好在戎犬族的人数并不多,他们也只是实行游击战术,抢了自己所需要的物资便走,只是苦了扶箕城的百姓,天天生活地胆战心惊,连着睡觉都是不安稳的,生怕戎犬族突然发动袭击。

    送走了胡侯爷,苏墨卿蹙着眉间坐在花厅之中,手边搁着一盏还在冒着热气的罗汉沉香。

    素素端了一碟子水晶糕搁在他手边:“墨卿,今天晚饭你都没怎么吃,可是想出了什么法子?”

    “为今之计,只有重新练兵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练兵?这倒是一个好法子,只是练什么兵?难道是那一帮兵油子?”素素捻起碟子中的水晶糕,“墨卿,你看,这糕晶莹透亮,色白润滑,糯软耐嚼,食之甘美,制作过程自然也是相对地繁琐,首先,需将糯米洗净,用凉水浸泡后,连米和水一起磨成稀糊状,装入布袋吊干水分;把糯米面倒在屉布上,用旺火蒸一炷香后取出;将糯米面放在案板上,加入糖桂花、白糖,垫着屉布反复按揉;待白糖全部溶化揉匀,摊在抹花生油的盘里,放入填着冰块的盒子中镇凉成水晶糕,最后还需将金糕、青梅切成丁,撒在水晶糕块上,一道道工序繁琐,只要其中有一个小瑕疵出现,这个水晶糕便会变味或者是做不出这晶莹透亮,色白润滑的样子,做一块水晶糕便需如此,更何况早已成了型的兵油子?”

    苏墨卿仔细看着素素手中的糕点,陷入了沉思,良久,才点点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堂堂西北,岂无材勇!素素,我相信,一定能够找到真正的军队。”

    “这个是自然。”素素搜刮了一番肚肠,记得早年间她看的《明朝那些事儿》中写到戚继光,也曾经看到过类似的场景,后来,戚家军成了一个时代的传奇,记载入了史册。

    只是究竟怎样才能操练出如戚家军一般勇猛的军队呢?又有谁能如他这般幸运,竟然在快要绝望的时候,竟然真的让他找到了义乌兵,从此书写上关于自己的传奇一章?

 四,兵法

    回到房间的时候,素素搜肠刮肚了一番,于是趁着脑壳中还记着些紧要东西时,赶紧提笔一一记下,乌黑的墨渍在雪白的宣纸上刷过,留下一个一个飘逸的小字,天快要蒙蒙亮时,素素才捏了捏发硬的骨头,敲打着肩膀,松了一口气,她拿起手边厚厚的一摞纸,吹了吹还未完全干去的墨渍,烛火爆出一串霹雳巴拉的声响,便熄灭了,只余下一段烛花,伏在烛台之上。

    晨曦微微地露出一块小尖角,带着玫瑰粉色,素素揉了一下发酸发胀的额角,却是睡意全无。于是便索性摊开所有的纸页,一张一张摆放过去,一字一句地慢慢通读着,看看是否还需要修剪枝叶添加细节的地方。

    苏墨卿走进房间的时候,看见便是这一副场景,素素手中捻着三寸弱管,伏在案几之上,认真地在回忆着什么,然后再在纸上添上几笔。太阳已经升到中天,金色的光斑透在她的身上,似梦如幻,他从来都知道素素是美丽的,就算是那个破庙中的狼狈相逢,也无法遮掩去她的秀光半刻,然而,这一刻,在他眼中,这样的素素却是别有一番韵味,比起云落之地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上万分,却是与外貌无关。苏墨卿看地微微晃了神思。

    素素终于诵读完了最后一张纸:“墨卿,”素素抬起头,看见了逆光而立的男子,笑了笑,“你快来看看我写的这些可有用。”

    素素搁下手中的三寸弱管,活动了一番脖子和肩膀。

    苏墨卿随意地抽出了一张,仔细地看着。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素素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将一部《孙子兵法》从头到脚给默写了下来,就算是纸上谈兵,然而,对于苏墨卿这般聪慧的人,只肖看上一眼,便能知道如何用兵了吧?

    苏墨卿果真被这精辟的文字给吸引住了,一张接一张地看着。

    “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隆无登,此处山之军也。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渡而击之利,欲战者,无附于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绝斥泽,唯亟去无留,若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而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平陆处易,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军也。”

    苏墨卿眼中的精光愈盛,口中不自觉地念着:“兵非贵益多也,惟无武进,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夫惟无虑而易敌者,必擒于人。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合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素素,我想我知道该如何做了。”苏墨卿回过神时,却看见后者伏在手腕之上,呼吸均匀,显然是睡着了,她的下眼睑上浮现着两块明显的青影,青葱的血管攀爬在雪白的肌肤之上,苏墨卿放轻了动作,自床上取了一块毯子,披在素素的身上,一页一页收着纸,脑中却是盘旋着驱除戎犬族的计策。

    素素醒过来时,整条臂膀都是又酸又麻的,还有蚂蚁在啃噬着血肉的感觉,素素小心翼翼地用另一只手托起早已频临“报废”边缘的手臂,一点一点地按压着,身上披着的毯子倒是滑落了下去,原本烘烘的暖意尽数随着毯子而去,素素从地面上撩起带着自己温度的毯子,等酸麻之意消散的时候,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打开门,却是看到了苏墨卿闭目靠在竹篾编织出的躺椅上,手边搁着自己写的那些《孙子兵法》,苏墨卿许是听见了动静,抬起眼:“素素。”那一声呼唤如同清泉刷过她的心尖,泛起阵阵的涟漪,素素忽然觉得有些刺眼,阳光下的苏墨卿只是随意地披了一件墨色的外袍,宽大的下摆垂落在地面之上,头发未挽,只是用一根暗金色的流纹丝带给束了,连着发梢也流转着金子般的色泽。

    素素随意地坐在一把椅子上,看着苏墨卿玉石般的指尖捻着一叠粹白的纸,有一道朱色的笔墨流淌在其上,素素看了看,原来是“勿击堂堂之阵”。

    “墨卿可是有了什么对策?”

    “我想了一夜,觉得若要取胜,必定得练兵,只是,这新兵却是难找,市井之徒不可用,脾气暴躁动不动便打架的不可用,胆子小的不可用,热衷于吹牛之人不可用,须得身强体壮,且手脚灵活。”

    素素想了想,苏墨卿提出的这些要求倒是有90%与戚继光当年寻找戚家军时很是相似,于是便将戚继光操练义乌兵的事和苏墨卿一一讲了,末了,还说了一句:“戚将军是不世出的军事奇才,对于这一部兵法,更是有着自己独到的间接,譬如说,兵法上说';勿击堂堂之阵';,而他却认为';当以数万之众,堂堂正正,彼来我往,短兵相接';,他懂得因地制宜,终于操练出了戚家军。”

    苏墨卿静静地听着素素的话:“有生之年,若是能见到戚将军一面,当是无限荣光。”

    素素却是不答话,拿起石桌上水壶,倒了一盏茶汤:“若是能找到你心目中的士兵人选,我们倒也是可以参照戚家军的方法来操练,墨卿,你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堂堂西北,岂无材勇';,所以我相信,我们是能够找到这么一群人的。”

    “素素,这叠可以送给我吗?”苏墨卿拿着手中的纸扬了扬。

    “自然,我对于用兵之道向来是一知半解的,那兵法在墨卿手中才能发挥它最大的效应。”

    然而,就在他们苦苦地寻找合适的士兵时,胡侯爷倒是喜滋滋地捻着胡子来了唐府:“天大的好事啊,这年头可真是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唐年狸倒是不高兴地插了一句嘴:“难道那个人比墨卿哥哥还要厉害?”自从苏墨卿拉开弓箭,连射三个戎犬族的那一刻起,在他的心中,苏墨卿早已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年狸,不得无礼!”唐漠风自然是斥责自己的儿子的。

    “倒不是这般说,”胡侯爷不以为意,啜了一口水,“这个年轻人竟然向鲁都督提议练兵,且他的方案十分不错。”

    “苏某洗耳恭听。”

    “他这个练兵不是普通地练兵,而是每个月须得摆出一个擂台,一群士兵们抽签来决定谁和谁对打,倘若打赢了,便能升一级,而升一级便可以得一两纹银的赏钱,倘若打输了,便不得不降级,而降级的后果就是主动领五辊军棍。如此一来,那些士兵便每日都生活在高压之下,就算是你不逼着他们训练,他们也会勤加练习,毫不懈怠。”

    “这果真是一个好法子。”苏墨卿颔首称赞。

    素素的心中却是“咯噔”了一下,这个方案竟然和自己跟苏墨卿讲得有九成相似,而一成的差异则是在于赏钱的多少上,她握紧了双拳,苏醇塬,难道也来了这西北之地了吗?

    记得上一世,素素还和苏醇塬一起探讨过这一方案,当时,他便说了,如若是我的话,便会赏一两纹银,毕竟一文太少了,而素素却是很支持这点赏钱,这些军饷都是老百姓的纳税钱,来之不易,理应珍惜,更何况,军队中的士兵这般多,单单赏赐一事,每个月便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苏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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