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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贱蹄子,一阵功夫还真没影了!”一个凶狠的声音说道。
“要是真让她逃回去,我们岂不是有麻烦?”一个猥琐的声音畏畏缩缩问。
先前的声音诡谲阴狠,被这句话激出了火气:“老子怕她?她有什么证据么?我他妈还就在这里等着了,看她能拿老子怎么样!走,不找了!”
“真不找了?”
“大晚上你他妈不睡了!不找了!等着!”
脚步声渐远,终于听不到了。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发现拉着姑娘的手,满是汗水。她的腿一软,也直接坐在了我身边。
“谢谢你!”她轻声说。
“别说这没用的了,你是从那里逃出来的?”
姑娘浑身一哆嗦,颤抖个不停。
“我们别在这里说了,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我拉着她就要走。
“不,不行,我不能走,我走了他们一定会找我爹娘麻烦的!”
我头大,听上去怎么那么像封建社会?我摸摸她的脸,尽力柔声说:“那我们去报警好不好,你总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啊!这样子谁能帮得了你呢?”
她哭了好久,才勉强答应跟我走,我想了想,太晚了哪里都不能去,只能先带她回我的宿舍。可是这一定会给学校带来麻烦,一个不明不白的我已经让顾松林很头痛了,再加上一个?所以,我们只能偷偷摸回去。
“你是这里的人?”她悄悄地问。
“也不算是了,我最近借宿在这里。你不要害怕,我长得还没你高,害不了你!”
她有点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好了,别说了,我们赶紧回到我住的地方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 大字报
好容易摸黑回到学校,我不敢轻易开灯,趴在顾松林那里打量了半天才确定他已经睡了。我啪的下打开灯,身边的女孩子瑟缩了一下。
我一看,吃了一惊。
这孩子相貌的确不差,肤色白皙眉清目秀,个子高挑只不过太瘦了,脸色还有点发黄。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她脸上、脖子上蜿蜒纵横的伤痕,青色紫色,下巴还肿起了一块,因为她的皮肤白,所以显得特别凄惨。一双狭长的凤目,本来很有风情,如今已经哭得肿的不成样子。
我低低惊呼了一声,大惊失色:“谁弄的啊,他们也太狠了。”
女孩的嘴巴一扁,泫然欲泣,明明还是个孩子的样子。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别哭了别哭了,我给你找个衣服换上,打点水洗一洗。一会再说,好不好?”
她点点头,欲言又止。我问:“怎么了?”
“嗯……有吃的吗?”
好容易帮她收拾干净,看她狼吞虎咽把我储藏的饼干和小苹果吃掉,我才渐渐从她断断续续的陈述里,弄懂了事情的大概。
她叫陈巧,是六十里外的溪桥村人。因为家里穷,她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帮父母做农活。一个很平静的开头,往往是脆弱的。大概是因为常年劳作拖垮了身体,在一次犁地的过程中,家里的牛忽然失控,连带着巧儿的爹也歪倒在泥地里,被踏断了两条腿。母亲忧惧之下一病不起,本就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正巧,村里来了几个穿红戴绿的城里人,招徕全村的年轻女孩子,说要带她们去发大财。很多人家都舍不得自己的姑娘,但是巧儿一咬牙一跺脚就跟他们来了!却没想到,被带到天意镇万宝酒楼的她们,经历了如此恐怖的噩梦……
美其名曰让她们做服务员,然而时间一久,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所谓的工作服越来越暴露,从一开始的闪烁其词,到后来直接逼迫她们勾引顾客,做出种种下作的姿态。巧儿不肯,于是被关了起来,没有饭吃,日日抽打,直到今天找到机会跑了出来,正好碰见了路见不平拉着你一起躲猫猫的我。
我只从烂俗了的电视剧里,看到过一样的场景,却没想到,来到天意镇以后,还真让我实实在在碰上了一出。我哑口无言,只好安慰巧儿,让她先睡觉。明天早晨天不亮,我会带她在所有人没有起床之前,到二十里外的派出所报案。
她累极抽抽搭搭睡着,我却怎么都没办法平静。看着桌子上空白的稿纸,我消停了好久的捣蛋的心又熊熊跳跃起来。
“羡此处风流雅望,落得秦汉才名,出得风流文章。却非秦淮河畔,也无论佳人相傍。哪料得清灵湖水,引来这入室豺狼:名曰鸳鸯暖被,芙蓉红妆,实际是拆人骨肉,逼良为娼!不思想,狠话儿轻易讲,这本是清平世道,那容得作乱灾殃!收起那媚骨、*笑、乱心肠;秦淮佳节,不容你虎豹,憎恨你狼心狗肠。忍心看的下妻离子散,抛得下十年糟糠?不贞者,无颜对父老,不洁者,如何见爹娘?”
我眼不斜脚不歪,眼观鼻鼻观心,端端正正地踏过万宝酒楼跟前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得意地忽略掉人们喃喃念完之后的惊叹声,开开心心地往回走。
什么大字报?什么唾骂词?跟我有关系吗?是我写的吗?写我的名字了吗?哼哼,今天一大早,我就起床和陈巧一起偷偷乘最早的一班车,到县公安局报了案。确定她现在真的安全了,我才回到了天意镇。太阳才刚出来,顾松林不会发现我这一晚上的历险。哼哼,不过我走的时候,把我辛苦一晚的大字报,悄悄贴在了万宝酒楼不远的电线杆上……如今我才回来,是我写的吗?是我写的吗?哼哼哈哈……
只不过我没有想到,会聚集那么多的人。原来书写愤懑的词句,真的会一炮而红,看来万宝酒楼这个地方,早就激起民愤了。
我严肃着一张脸,回到了学校。一进校门,木虎就蹦蹦哒哒地跳到我跟前。“喂,那个大字报是不是你写的啊?”
“什么叫喂啊,叫老师!”
木虎一瘪嘴:“切!不过你太厉害了,上面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哎!顾大叔周大婶陈姨他们早起去打鱼,回来都说这张纸的事,都说你给天意镇出了一口恶气呢!”
我得意地挑挑眉毛。
“既然你这么厉害……我就勉勉强强把老大让给你做几天好了!”木虎大义凛然地说。
我朝天空翻翻白眼,说:“区区不才,本王登基已经很久了。”
“……”
路过泥人阿福的摊子,他难得理我一次,居然这次冲我眨了眨眼睛,我乐颠颠地跑过去。阿福嘿嘿笑了两声,把一个泥人塞到我手里。我一看,居然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我大惑不解,望着他——阿福并没理我,只是照常发出一声感叹:“这个玉帝啊,何其无辜哟,白白收留了一个惹事精,闹得全家不得安生,偏偏换到人身上,还有人乐得不得了哟……”
我脸色微微一变,心里好像沉了一沉。
顾松林夹着一本书,脸色很黑地冲我迎面走来。
“沫儿,你干嘛去了?”
“嗯?我去跑步了啊!早起,晨练,身体好!”我脸不红心不跳。
顾松林冷笑一声:“是哦,没发现你其实那么勤快呢!咳咳……你院子里的破衣服怎么回事?”
我心里一哆嗦,果真瞒不过他,苦着一张脸不说话。
顾松林敲敲我的头,无奈:“罢了,随你吧。最近这两天千万别出门!”
“怎么?”我犹自大惑不解。
“傻姑娘,这天意镇,写得出那样一手文章的人,一共有几个?”
☆、第一百一十九章 买醉
林子然把车停在了以前路过的一个酒吧门口。
这样久过去;他以为自己不会再如此失态。当失去她;已经的的确确变成生命的一种常态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习惯失望;也习惯想念。外人都道他无情;因为他每天沉默着把公司的事情处理地井井有条;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实际上他只不过是努力让自己正常地去生活;等到岑若真的回来的那一天,看到的会是一个有条不紊的世界和有条不紊的她。她才会安心地继续活下去。
可是他还是失态了。下班后习惯性地去派出所问一下她的情况,年轻的民警总是摇头。他本来准备好像从前一样面无表情地离开,警察的一句话却让他瞬间暴怒。
他说:“都八十多天了,人到这个时候没有线索,一般也就没什么希望了……算了吧。”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句话,也是他盘旋于心中无法消散的阴影,像是被说中了心事一样,恐惧的字眼一经入耳,沉默的林子然慌乱之下终于爆发。他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抓住民警的衣领,狠声说,一字一顿:“你,他,妈,放,屁!”
年轻的警察呆住,张口想喊,却终究被他嗜血的眼神吓住。温文尔雅的年轻男子,瞬间变成失去理智的狂徒。但是他没有打他,因为他知道这谁也怪不得。林子然漠然松开手,开着车绝尘而去。
他毫不犹豫地停下车,行尸走肉一样跌跌撞撞进了这家隐藏在弄堂深处的酒吧。
依旧喧闹,依旧沉迷,依旧灯红酒绿不知疲倦,然而闯进来的这个人,那么累,那么倦。林子然叫了酒,不要命一样地喝着,简直是往里灌。
酒吧里气氛沉迷,还没有到午夜时分最为狂荡的时刻,所有人只是慵懒地喝着酒,间或调调情。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和狂欢的舞蹈,舞台上低低唱歌的歌手,也是疲倦慵懒的。
他突然很热,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焦躁和委屈,已经忍了太久太久的焦躁和委屈,随着酒水一起涌上了喉咙,顷刻之间便要喷薄而出。
酒吧的大堂经理,是一个优柔妖娆的女子,每天混迹于夜晚的酒吧,跟大大小小的男人谈着暧昧的情。看到这个面容清俊眼神阴鹜的男人,终究忍不住要挑战一下的欲望——忧伤绝望的气质,偏偏周身又笼罩着一般的买醉男人没有的清澈气息,这个男子身上的气场,太有诱惑力了……她端着一杯酒,一步三摇来到他身边。
“帅哥,要喝一杯吗?”
浓郁的香水味道悠远而魅惑,林子然不耐地抬起头皱了皱眉,把手里的酒一泼。
女子吓了一跳,有点瞠目结舌。
林子然低低地说:“我要唱歌。”
她这才渐渐辨识出来,这是颂旻烜赫一时的林子然啊!S城一带最有影响力和最为矜贵的音乐人,一个微笑就倾绝一世的林总监。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问道:“您说什么?”
“我要唱歌!”林子然醉眼朦胧。
女子被他绝然的眼神看的心里一阵说不出的震慑与悲凉,她愣了一下,慌忙说:“好,好,您等下,我让歌手下来。”
林子然不耐烦地站起来,跌跌撞撞冲向舞台,一把抓过歌手手里的吉他,坐在了他的位子上。歌手一惊,刚要怒骂,看到经理惊喜的眼光在冲他示意,才忍了回去悄悄退场,把整个舞台留给了林子然。
一腔哀情,他出口却并没有火山喷发的热烈狂怒,情到深处,痛到极致,哀伤的男子,一张嘴便是辗转情思。
“买醉过几个夜晚,喝几杯咖啡,和几个人聊天。我搬过几个地址,谈几次恋爱,偶尔给你邮件。”
尽管人人认识他,但是林子然很少自己登台唱歌。他参加大大小小的活动,也只是矜贵地做着一个上位者该做的优雅。像这样,衣衫凌乱眼神散漫,在酒吧拥挤的舞台上唱歌的林子然,这么多年来是第一次出现。然而他一开口,本来微微有些嘈杂的酒吧立刻安静下来——
“我听过几种音乐,配几种画面,偶尔还是流泪,放纵过几个黑夜,尽力的狂欢,在青春快逝去。”
这是她还在的时候,自己唱过的一首歌。歌词哀婉凄楚,是一种年华逝去之时,依旧无法释怀的沉郁的伤痛,是独属于一个人的悲伤。当时岑若歪着脑袋,轻轻笑着,笑他一脸冷酷无情偏偏唱歌这样深情凄楚,倒是不像资本家了。
这个傻丫头啊,总是觉得自己欠他的:不是她自己搏来的实习机会,不是她拼命争取来的合作契机,不是她应该享受的尊荣权力,于是她强颜欢笑勉强接受,但是总是拼命以为自己不配。她说是他对她太好了,而她对他不够好,所以她一定要离开,一定要把自己以为的最好的留给他。
可是,多傻,她对他有多好,她自己不知道。
那个站在办公室门口,回绝了借口送文件骚扰的女同事的丫头,
那个跑到城市的另一端去给一天不吃饭的他买外卖的丫头,
那个把他的香烟拙劣地藏起来的丫头,
那个光着脚在自己的房子里跑来跑去的丫头,
那个絮絮叨叨念着“worktodeath”的丫头,
那个在大火里把要死去的自己背出来的傻丫头!
像毒品一样,侵蚀于他的生命,从此心甘情愿沉迷,再也不想挣脱。
可是,你在哪儿呢?
☆、第一百二十章 买醉2
“车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