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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想去,这应该就是温暖的味道吧。
这位婶婶家是四口人,一位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孩,还有一位十多岁的男孩。
很热情,由其是两个孩子,围着冷暖问东问西,眼眸里,尽是好奇。
她们除了上学就是家里,并没有接触到很多的人,对冷暖这个美丽的东方女孩,自然充满了兴趣。
这种浓浓的家庭氛围,是冷暖从未感受到过的。
很温馨,很舒服。
原来,这就是家庭的味道?
说不上心里什么滋味,冷暖从妇人家中出来的时候,天色很蓝。
空气很清新。
秋风卷着泥土的芬芳,洁白的鞋底踩在土地上,踏实而平静。
一缕枯叶旋转。
轻飘飘的落在冷暖的发梢。
轻笑,抬眸。
一抹高大的身影落入眼底。
男人俊脸的憔悴,可看着冷暖的深邃眸光却有星光聚拢,熠熠发亮。
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还能活着,还能找到你。
生离死别,他们不需要任何言语。
一高一矮,一深一浅。
就这样缓缓的对视着。
她的眼珠安静而温柔。
他的轮廓内敛而情深。
风吹乱的发梢,迈出一步,便是紧紧缠绕。
“暖暖,我来接你”。
男人的喉咙滚动,朝着冷暖迈动一步,渐渐的拉进的距离。
男人的身后有霞光万丈,仿佛踏破星辰。
“我们离婚了”,一句话打破了这暧昧的平静,冷暖的脚步没有动。
一尺的距离,是安全的距离,只有完全依赖之人,方能靠近。
夜暮深邃的眉眼弯弯,伸手将冷暖拉入怀中,
下巴磨蹭在女子幽香的发顶,男人淡淡的开口。
“从来都没有”。
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那个,不做数的”,没有说太多,其中的事由他来解决就好。
“怎么找到我的”,鼻息间熟悉的气息,恍若昨日,一直紧绷的神经,也只有在他的面前,才会放缓。
“暖暖,我一直都在”,夜暮一手抚摸上女子凉凉的脸颊,目光一寸一寸,认真的凝视。
他一直都在的,在她雷厉风行之时,在她推着那个男人针锋相对时,他都在默默地关注。
他曾说过,只要她活,他愿意躲在她看不见的地方。
“傻瓜”。
冷暖伸手握住男人温热的手,一如曾经,隔空相触,十指相扣。
“暖暖,你知道吗?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活了多久,一半前生,一半今世,在那个虚无的等待中,我不是没有绝望过,可最终,我熬过来了,因为我相信我爱的女孩,我相信她,会找到我的,所以,我愿意一直等下去”。
“夜,对不起”,想起曾经,她无法不自责。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夜暮拥过冷暖,用自己温热的身体,为女子撑起一个安全的屏障。
“傻瓜,我心疼你还来不及,”,为他舍命奔波,为他受尽艰辛。
还为他生下孩子,九死一生。
“暖暖,和我回家好不好”,夜暮的手落在冷暖的发间,温柔缱倦。
他们分开的够久了。
男人小心翼翼的眼眸,生怕错过她的任何动作。
风声依旧。
几秒的时间,冷暖睫羽煽动,突然伸手回抱了夜暮。
低低一声,却清晰无比,“好”。
不想再放手。
男人动容,一吻落在女子的额间,绵延向下,唇齿相依,寒风簌簌,怎么也吹不散彼此的柔情与绵长。
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一世深情,两世纠缠。
只愿从此,执彼之手,永不分离。
两个月后。
一向没有任何秘密的上流社会,发生了一件轰动全球的大事。
一场盛世婚礼。
能够前去观礼之人,无不咂舌感叹,第一世家的底蕴果然不同。
婚礼的场地是一座岛屿。
鲜花为阶,白玉为地,如九天走下来的璧人,在漫天轰隆的机桨下,缓缓而行。
海水倒退成行,层层泛着心形的浪花,闪着点点的金花荡漾。
一条长长的甬道两侧,咧着笑脸的蓝色身影,游龙摆尾,舞动着,恭祝着这一场世纪婚礼。
众人惊艳的新人身后,有两个小小的身影跟随。
搭配的礼服下,男孩淡定而妖孽,女孩灵动而可爱。
新人在台上接受牧师的祝福。
台下。
冷小曦撤掉了让他呼吸不畅的蝴蝶结,朝角落里走去。
他腹黑的爹地终于和妈咪在一起了,可是,他却更惆怅了。
因为,冷小暖陪他的时间更少了!
他爹地是这世上最粘人的男人,简直太可恶了。
“小曦,要不要吃?”,身后突然响起一道甜甜的声音,回头,只见刚刚和他一起走台的女孩,手里拿着一个圆圆的糯米团子,嘴里还塞着一个。
难怪声音有些奇怪。
他并不认识她,真不知道修叔叔从哪里拐来的。
粉嫩的小手上都是面粉,冷小曦美丽的小脸一皱,嫌弃的暼了她一眼,转身走了。
又脏又丑,真不知道妈咪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夸她可爱。
冷小曦记仇的想着。
不同于订婚宴,婚礼如此盛大,邀请的客人也自然多些。
应酬下来,难免有些疲惫。
“我先送你回房”,夜暮看时间差不多,拉着冷暖朝后台走去。
反正重要点的客人,她都见过了,冷暖也没有推辞,任由男人拉着。
“对了,小曦呢?”,突然想起自己的这个儿子,冷暖顿住了脚。
今天人多,虽然小曦实力不弱,但终究是个孩子。
“我应该知道他在哪里,”,夜暮神秘莫测的笑,冷暖心中有种毛毛的感觉。
“在哪里?”,冷暖犹豫,有种怪怪的感觉。
“这两个月,他都干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夜暮低头耳语,轻轻的咬了下冷暖的耳朵,暧昧流转。
“喂!有人呢!”,冷暖瞪他一眼,揉揉发痒的耳朵。
知道小曦的去向,也算放了心。
“那回房?”
“不要!”
“你不是喜欢那个小女孩,叫什么来着?要不我们为小曦生个妹妹吧”。
“···”
走远的人影,依稀听到男人蛊惑的声音。
又被爹地坑了一把的冷小曦,此时正面无表情的坐在椅子上。
对面是荀·肯尼斯。
一老一小,举止神态倒是如出一辙。
“小曦?”,荀·肯尼斯胡子抽动,看着小家伙开口。
“是冷曦”,冷小曦挑眉,认真的纠正。
老人一头黑线,有怒气不能发。
“祖父!”,一个比冷小曦大一点的男孩突然跑进来,白白净净的脸,看着上座的老人,明媚一笑。
“嗯,还是我们芮儿懂事”,荀·肯尼斯看着另一张不削的小脸,故意这么说。
听闻这话,男孩得意的瞪了冷小曦一眼,背着荀·肯尼斯的角度。
“虚伪”,冷小曦嗤鼻,和他玩这招,他在冷小暖肚子里的时候,就看腻了。
芮儿,正是尤凤与地·肯尼斯的儿子!
按辈分,冷小曦还要叫他一声小叔叔。
只不过冷小曦并不承认这一家族里的任何人,包括老太爷,在把对方气翻几次以后,更是懒得搭理他们。
芮儿白白静静地脸看着冷小曦,乖巧不在,变得怨恨和扭曲。
如果不是他们一家,她母亲也不会遭受到那样的待遇。
冷小曦坦然接受,看着他突然咧唇一笑,有什么,就放马过来吧。
两个小小的孩童,暗地里,却有风云暗涌。
这一幕,似多么的熟悉。
荀·肯尼斯突然摇摇头,眼里的精光褪去,渐渐染上层层的惆怅。
站在权利的巅峰,注定恩恩怨怨,一代又一代,永无休止。
朱红的门,一道白色的身影闪过。
无意的卷入这无形的战场,他们,又将发生什么?
当然,这是下一个故事了。
……
翌日一大早。
冷暖还没有睡醒,迷迷糊糊间,便被人打包带走。
摇摇晃晃中,女子不满的嘟囔道:“夜,你作什么呢?天还没亮呢!”。
昨天折腾她还不够,今天这是玩哪样。
“嘘!别被那小子听道”,夜暮轻轻的拍了下冷暖的挺俏臀部,一本正经的说。
哈?!
“混蛋,他是你儿子!”,冷暖咬牙,不知道为什么,这父子俩的关系越来越怪异。
夜暮无奈,他已经感觉到那小子的深深恶意,尤其不能忍的是,小家伙居然拿他干爹来刺激他,简直不能再纵容了。
冷暖反抗无用,只能被带上了飞机。
就这样的,开始了他们没有向任何人告别的蜜月之旅,其实没告别的,也只有冷小曦一个而已。
果然还是女儿好,儿子就知道和自己抢老婆。
夜暮笑的一脸得意。
一巴掌拍到他的脑门上,冷暖不悦的斥道:“和自己儿子斤斤计较!真本事了你”。
简直幼稚到不行。
“还不是你教的,这么小就这么有心计”,男人幽怨的一把拉过冷暖,以着求安慰的撒娇姿态,再次的她压在身下。
又一波春水荡漾,一室旖旎。
另一头。
推开空空的房门,冷小曦揉着眼睛,不可置信的长大了嘴巴!
“夜暮!你这个无赖!”。
欺骗小孩子真的好嘛!说好了公平竞争,这样拐走他妈咪算什么本事!
果然,男人的话就不能相信!
“小少爷,您还是消消火吧”,无声无息出现在身后的李管家,忍着笑意,劝慰说。
“哼!”。
小人抿着红唇,抬腿就朝楼上跑去!
来日方长!
夜暮,我们梁子结大了!暮光晨曦
属于他们父子的故事,扔在上演。
------题外话------
属于冷暖与夜暮的故事结束了,香爷暂时也写到了这里,这本文从三月开始,到今天结束,经过了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路磕磕绊绊,迷茫过,孤独过,也消沉过,不过还好,一直有支持我的宝贝们,你们在看,我就在写,默默地陪伴与支持,我也在尽力的诉说一个美丽的故事,香爷是新人,数据不好,或许是功夫不到,写文是爱好,也是梦想,不管未来多么艰难,我都想坚持下去,主线就这样了,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凤隐,会在番外更新。
另外,一直在构思的新文,也会在近期,挑个良辰吉日开坑。
香爷在这里等你们,下一个故事,我们不见不散!
第一百七十四章 凤隐的回忆1
我,是凤隐。
血族最后一位血统纯正的嫡出子嗣,阿尔巴凤家的最小王子。
阿尔巴是位于古欧洲北部的隐世家族,也是是众人口出神秘的血族。
说起血族,众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曾活跃于中世纪初的四五百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血族就像突然消失一般,沉寂在这片土地上。
血统纯正的血族子孙,并不需要像传言一样,以吸食鲜血为生,他们有传承圣物,可以吸日月精华为一身,也可以行走在阳光之下,这便是灵修。
是贵族特有的象征。
而以吸食献血来维持自己的功力,只能生活在阴暗之中为血修。
是为下等,供贵族所驱使。
灵修与血修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之下,一个为他们提供事物,一个为他们免费劳力,就这样,也安然的生活了几百年。
直到有一日,不再甘心屈居人下的血修之人,吸掉了一位灵修贵族的血液,并偷走了圣物,机缘巧合,倒也修炼出一套另类的功法。
不用吸食献血,不再惧怕阳光。
因此,在他的蛊惑下,血修之人贪婪野心被激发,他们不再甘心被人驱使,不再情愿为人奴仆!
于是,大战一触即发!
一向安逸没有防备的灵修,当真损失惨重,越来越激烈的内战之中,只有少数的灵修人,能够真正的对抗。
经过一阵漫长的战乱,灵修的几位贵族统领最终剿灭了所有异心的血修之人!
只剩几位老弱妇小,在最后的刑判之中,贵族当时的首领突然心生不忍,免了死刑,将所有没有犯错的血修后人,囚禁于一栋古堡之中,画地为牢,限制了他们的自由。
而伤伤残残的灵修贵族,也实力大损,以监管为由,在古堡的对面地界上,立地为城,隐世不出,修身养性。
漫长的岁月,就那样缓缓而过,这位最后取得胜利的贵族,便是阿尔巴血族,凤家。
在几百年以后,凤家沉寂良久,终于迎来了一位新生命的诞临,血统纯正的最小王子。
据说这位小王子出生之时,天生异象,彩霞降临,星光倒退。
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孩子,会是血族灵修后人的希望,老统领也是欣喜万分,只不过,在掐指一算时,突然叹了口气,取名为,凤隐。
凤隐其实是一位遗腹子,他父亲是老统领的第六子,当初一战,伤了根本,在凤隐来不及降临之时,便已经离去。
血族的人寿命很长,若是修为得当,甚至可以达成人类口中的几百年。
当然,生长期也是缓慢的。
凤隐从小就生的好看,加上天赋禀异,自然是集万般宠爱于一身。
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