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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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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欲。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拒绝李明的时候对方近乎有些愤怒的失望。 
  
 他说:“要你找男朋友的话找我不就得了!”  
  
 于雷明白他的潜台词,是说:Zuo爱找我,男朋友就找别人,纯粹就把我当成鸭来用么?但是,这就是规则,他们一开始就是遵循着这样的 

规则的。若是为遵守规则而感到不快,那是不应该的。  
  
 他抚慰了李明很久,甚至有的时候实在拗不过,也会帮他服务一两次,但再也没有做过其它只应该和男朋友做的事情。这样的状态让于雷 

心里常常很难受,觉得自己两边都对不起,而这也成了他最终作出那个决定的原因之一。  
  
 他是很爱欧阳的,很爱他。如果现在失去他,他的伤心难过一定不会亚于当时失去陈可。豆豆……于雷清楚这个昵称的来处,这个在他眼 

前的豆豆没有那位真正的豆豆博学,没有他清晰的逻辑,没有像他那样与自己倾谈时的心领神会,或许,也没有他英俊漂亮,但是,他给了他 

陈可从没有给过的幸福与温暖。 
  
 他会在半夜里发神经一样地发来短信,说他刚才又想到他们两个在一起,幸福满足地连觉都睡不着。  
  
 他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在家里熬一锅咸菜水一样的排骨汤,还不让他爸妈沾手,仔仔细细地装在保温桶里带到学校,看他一口一口地喝下去 

。 
  
 他会发短信提醒他要赶紧添衣服,或是打上一条围巾,在某一个刚刚下过雨的秋天傍晚,或寒风骤起的冬夜。 
  
 于雷珍惜他给予他的一切,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允许自己还保留那么一点点对陈可的想念。  
  
 也许是因为分开得还不够久,也许是因为时间还没能冲淡一切,但他相信,总有一天,他可以如普通朋友般地谈起陈可,想起陈可,和他 

对话。 
  
 或许,七月二日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34   回复此发言    
 

 
185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62、欧阳寒 

 他很讶异自己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这个属于自己,自己也属于他的男孩。  
 他现在终于知道那些男人把自己拥在怀里,说些不能分离的鬼话,以至于要痛哭流涕的感觉了。的确,若是真喜欢,那便是仅仅想象与对方分别都不能的。 
  
 那是他入学头一天的晚上,院里的迎新大会。欧阳走过了黑漆漆的长廊,一拐弯,到了模拟法庭。说实话,京大的模拟法庭可说是个烂得几乎发霉的地方,里面摆满了破破旧旧的桌椅,就像是个为希望小学储备教学设施的大仓库,天晓得它是模拟了哪处的法庭! 
  
 进了门,一个少年正倚在法庭破破烂烂的门框上同学生会主席说笑——那位清秀的女主席他在上午就认识了。她冲他打了个招呼,可他的眼光却在他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少年穿着短衣短袖,脚上一副大趿拉板,头发自然地蓬着,大约是烫上去过,总之青春显得有些逼人。 

 如欧阳所预料的那样,短衣少年正是他们的师兄,叫于雷,是学生会拉来的牛人,向新生介绍生活学习经验的。 

 他说话很幽默,冷嘲热讽中却带着点让人舒服的谦和,欧阳听得几乎就是要入了迷。 
  
 要他是我男朋友,那该多美啊我!他当时心想。于雷几乎就是他心目中男朋友形象的完美理型,帅气,成熟,风趣,才学过人——按照柏拉图的说法,本是不应该存在于真实世界中的。 

 而如今,他竟每天都真真切切地躺在自己身边,亲吻自己,这真是只有上天才能赐给的良缘哪! 
  
 今年六月份竞选的时候,有个王八蛋竟把他们俩的关系捅了出来,惹得于雷大动肝火,但于他倒是没有妨害的——他本就不在乎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更何况是和于雷——而且,还有好处。 
  
 那件事闹出来以后,于雷两下一琢磨,说还是搬出去自个儿住好,俩人在学校里处得久了,总还是危险的。欧阳当时那个高兴啊!天底下还能有比与自己深爱的人共同生活更幸福的事情么! 
  
 放假的前几天,他俩一块看了房——就在西门对面的教工宿舍楼区里,付了租金。于雷答应,要先在北京住上一个月,陪他好好享受享受二人生活,然后再回上海。 
  
 欧阳是这个样子的男孩:心里很难有别人,但若有了,那就只有那个人了。他以前是那么享受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感觉,肆意践踏那些因为陷在爱情中而智商降到50以下的人的尊严;但和这样真实的幸福比起来,他一万个心甘情愿地抛弃了那一切。 
  
 他现在的确像自己所说过的,甘做于雷的奴隶——若是被使唤得少了,反倒要不高兴,觉得对方还拿自己当外人。他要他爱的人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占据他,让他感到自己被拥有,才会安心;就像是他喜欢的Zuo爱方式,要紧紧地顶进来,涨得满满的,充溢了身体内的每一寸空间,才会觉得舒服,以至于高潮。  

 于雷是个很牛的人,也很忙,欧阳很少看他在版上和什么人混聊,据他所知,也没有发布过什么交友信息。 
  
 所以,他深信他们两个会一直就这样下去,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若是他以后要回上海,他也便一毕业就奔去,去他的身边;若是他要去美国,他就是拼了命也要搞到一张哪怕阿拉斯加的大学Offer;即便是最终于雷要结婚,他就在外面悄悄地做他的二奶,也无所谓。 
  
 反正,欧阳只要于雷也像他爱他那样地爱自己就够了,甚或不用那么多,少一点也可以,他的爱对他来说就是整个地球,而即使地球轻了一点,少了两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35   回复此发言    
 

 
186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63、陈可 
 In seperation; the one who left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ed。  

 这句话在陈可身上,不那么正确。 
  
 他现在终于到了一个若他不愿讲话,没有人会逼他的地方。和歧视无关,此间的学生还是会有意无意地回避与外国学生的交流。其实这很容易理解,除非你真的很酷、很open、愿意和人打交道、又有打交道的能力,不然谁会愿意去跟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人交谈呢?外国人这个词在外国可不吃香。 
  
 这所学校有许多草坪,与京大不同,它们之中的大部分都开放给学生踩踏,而且不会在一旁立起小木牌,告诉大家一些诸如“践踏会使青草枯萎”之类的知识——这些知识固然很重要,但大约美国人是不在乎的吧。 
  
 这次从京大一共来了八个人,都住在校内的宿舍楼里。其中的四个是光华的,陈可虽不算熟,但也都还见过;其余的四个来自经院,其中便有张韩,且就住在他隔壁的宿舍里。 
  
 宿舍楼的前面便是一片树林,或者说的夸张一点——森林。陈可很享受在春天的上午,穿过层层叠叠的枝叶,到彼端的草坪上,躺着,用书盖住头,静静地想一会儿心事。用书盖头有两个好处,一是躲避过盛的阳光,二是躲避熟人的视线——尽管他每每都会躲到离宿舍极远的草坪去,但总还是能被张韩准确地找到。 

 她是能嗅出味来还是咋的!陈可很郁忿。 
 其实他的心事很少,除了一些关于人生和宇宙的过于形而上的问题之外,也就剩两件事:他为什么来这儿?他来这这儿做什么?  
  
 对于前者,他知道的是很清楚的,至少在当时——因为他在无意间伤害了于雷,于雷不愿意再和他做朋友了,所以他伤心得要死,逃了出来。 
  
 但刚等他恍过神来,就发现了这种做法本质上的荒谬性。既然他那么喜欢于雷,会为他伤心得要死,那就应该为了不死而不惜一切代价去求得他的原谅,答应他所有的要求,做他想要做的事。这才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理性人会作出的选择! 
  
 可现在呢?他一个人躲在谁也看不见的地方,自然,也就是看不见任何人了,包括于雷在内。这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加遥远的地方让他想念罢了,而且因为无法在反悔的时候立刻回去找到对方,说:我也喜欢你,还是让我们在一起吧,而更加懊恼。 
  
 他痛恨自己的一生,痛恨它在不断向前中产生的惯性。如果别人不理我,那么不去理他就好了;如果别人要追着我打,那么躲到不会受伤的地方就好了。他不习惯反击,也不习惯为了别人调整自己,因为做那样的事都过于困难,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但谁能想到,有一天,居然连逃避本身都变成了一种痛苦!  
  
 其实,并没有经过很久,就在他们决裂后的几个礼拜,当于雷送张树回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之间有一些东西,是没有变,也不会变的。 
  
 除夕夜,他从寂寥的图书馆里出来,走过三角地。他站得远远的,在寒风中,等待一个个漫长而又无趣的节目完毕,看那个男孩神采飞扬的样子。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喜欢我。 
  
 虽然直到现在陈可也不是很确定“喜欢”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这么用,但他知道在当时,他的心里是很温暖的。而且,如果仅仅把喜欢作为一切好的、正面感觉的总的概括,那他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啊,我喜欢于雷。可当他想到这一节的时候,他的签证申请已经被送到了美国大使馆。 
  
 我真的是一个有缺陷的人,他想着。在他自以为可以得出一个好的答案,对未来充满了憧憬的时候,于雷却已经受到伤害,并且决心要离开自己,让自己“一个人待着”;而当他明白事情绝没有到无可转回,而且自己也无法容忍事情走到无可转回的地步时,他却又要被自己的愚蠢送上飞机,送到大洋彼岸去了。 
  
 在美国的时候,他也写过好几封信,并且一改再改,想要用文字向于雷忏悔自己的糊涂、懦弱和却缩,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他,但最终,都被送进了教授办公室里的碎纸机。因为,要想解释清楚他伤害于雷,又喜欢于雷的原因,那就和要解释清楚他的整个生命一样,是太过困难,以至于不可能的。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0:35   回复此发言    
 

 
187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陈可站在美国的土地上,深刻地感到,自己在这里的唯一原因——便是愚蠢。因为愚蠢,所以犯错;因为犯错,所以受到惩罚,这便是问题的答案。 
  
 可我们从小就知道,摔倒了,就应该爬起来,看看为什么会摔倒,以避免重蹈覆辙;单是哭,或者单是爬起来接着傻走,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这就牵涉到第二个问题:他来这里做什么? 
  
 仅仅是吃饭睡觉听听英语,便和在国内也没有什么不同,既然难得来一趟这么远的地方,那就要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他真得下了决心,这回要彻底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他决定要变成一个符合社会主流价值标准的人,要变成一个可以被大众理解的人——即使变不成,没法让他们理解,至少也要表现成这样。今后,如果有人来不知所谓地搭讪,那么,他也一定会很有礼貌,很有耐心地和他攀谈;如果对方为了表示亲热要勾肩搭背的,那么,他也会忍着天生的不快,让他勾搭勾搭,毕竟最多也就是十来分钟,忍过去也就算了。 
  
 活着就是要让别人开心,他认识到,否则,没准有一天就会伤到自己,除非从此归隐山林,再也不与外界接触。而且,这样一来,他就会更贴近于雷的价值观——从一个非常实质性的角度,而不再仅仅是二三十号人的棒球队! 

 但是(长舒口气),这里是美国,没什么人认得他,所以,他还尽可以过两天那种躲避人群的清静日子,只要他愿意的话。  

 陈可交换去的这所学校一向有接受中国留学生的传统,它的商学院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的教授是中国人。  
  
 这所商学院早在半个世纪前前便已名满全球,培养商界领袖对于它来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事实。它今年头一次和京大进行学生交流,交流对象自然是商科和经济科的学生。竞争是相当激烈的,除了一两个像陈可这样有教授推荐的关系生,其他人都是经过三次面试才最终取得的资格。 
  
 因此,可以想见,这些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远大理想和细致规划的人与陈可的性格定然是南辕北辙,但他既然下了决心要做一个让大众理解的人,便失去了嫌弃人家的前提。 

 其实这并不难——时常参加大家的活动,且对每个人微笑,也就够了。一个美丽如他的男孩子,不需要说太多的话,自会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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