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摸黑进了沈冽家的厨房,打开墙上的白炽灯开关。今天白天看到沈冽忙活的时候,我隐隐记得砧板和菜刀的位置,又在厨房里摸索了一阵,终于把煮红糖姜茶的材料找齐了。
我把半锅水架在煤气灶上烧着,操刀细细地在砧板上切着生姜丝,只是片刻的功夫,厨房间就弥漫着生姜辛辣的味道。等到锅中的水“咕嘟咕嘟”煮沸时,我将切得齐整的生姜丝全部投了进去。经过热水的蒸煮,生姜的味道够劲地刺激着我的嗅觉,平时闻起来显得刺鼻的味道,对刚淋过雨的人来说却是驱寒的良药。
除了熬姜茶,我听家中的老人说葱头的根须也有驱赶的奇效,不管是真是假,横竖也找了几根葱头洗干净切了根须一起投了进去。等到汤色开始变得微黄的时候,我在里面加了几勺红糖,和生姜一起熬了,倒到碗里盛了出来。
沈冽恰巧此时洗完澡出来,用浴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慢慢地踱了过来。他端着红糖姜茶,先是稍许闻了闻味道,接着很爽利地把整碗茶都灌下了肚。
“你喝得这么快?”我闻着生姜的味道,尚还有些犹豫,“生姜的味道太冲了。”
“什么都别管,捏着鼻子灌下去。”沈冽在一旁指导道:“快点,喝完了去冲热水澡。”
听到沈冽语气中的催促之意,我心想总不能被学生小瞧了。想到这里,我把心一横,捏着鼻子将一碗滚烫的红糖姜茶灌下了肚。
当生姜茶灌入我的食道的时候,我察觉到有一股融融的暖流缓缓流过,它带着一股辛辣炙热的温度,所过之处寒湿之气皆被驱散于无形。喝完这碗生姜茶,我额头上竟热出了一层薄汗,从背心开始升腾出一股热气来。
“好了,这里我来收拾,你去冲个热水澡。”他从我手中接过茶碗,轻声催促道:“快去。”
“这……”我支支吾吾,踌躇不前。
“嗯?”沈冽疑惑地看我,“怎么?”
我心中的顾虑是:这会儿就算我冲了个热水澡,也没有干爽的衣服换啊!到底是在别人家里,没有自己家那么方便。
“没什么,我身上也不是很湿,不用冲澡的。你找条干毛巾给我擦擦水就可以了,一会儿它自己就干了。”我当时脑子也没转,随便拿话搪塞道。
果然,沈冽听了我的话之后,用一副“你的智商是不是被雨淋坏了”的表情看我,难得言语犀利地反问道:“你以为你是电熨斗?”
我默默无言。
这真是我带出来的好徒弟,他的话竟让我无言以对。
由于不去冲澡的原因实在难以启齿,我再次垂死挣扎地推脱道:“真的不用,我身上这衣服料子干得快。”
沈冽犹疑地看了我一眼,为了检验我话中的真假,他伸手在我肩头上摸了摸,最后神情半是无奈半是恼怒地说道:“棉料子干得快?你欺负我读书少?”
“我……”沈冽揪住不放,我也急了,人一急之下嘴上就没个把门的,徘徊在嘴边的话一下子脱口而出:“就算冲了澡,我这不是没衣服换吗!”
沈冽的表情当场凝住,瞪着一双乌亮的眸子看着我,显然还没想到这个问题。
我颇为苦恼地揉揉眉心,最后想出了一个折衷的方案:“你看看……你妈妈的旧衣服能借我穿穿吗?等我明天衣服干了之后,我再给换回去。”
沈冽无奈地摊了摊手:“我妈去世的时候,衣服都已经烧掉了。”
“那算了,”我顺着他的话头接口道:“不换也没关系的,真的,你给我找一条干毛巾就好。”
沈冽将手上的毛巾递了给我,抬起眸子扫了我一眼,表情带着些许迟疑。
我看他欲言又止,示意他有话快说。
“要么……”他小心翼翼地,带着些许试探的口吻问道:“你先穿我的衣服?”
穿沈冽的衣服?我被他的建议惊到了。穿男人的衣服,这种事情似乎只有关系亲密的情侣间才会发生,男人喜欢让女人沾染上自己身上的味道,就像标志着自己的所有物一样,让别的男人不要觊觎。这种过分狎昵的举动,极大程度地满足了男人对爱侣的幻想。
但我和沈冽,首先我们不是情侣的关系,再者随便穿上别的男人衣服也显得太过轻浮。别的不说,就说我和陈置玉。我们结婚那么多年,我也没做过这种事。
以我和沈冽的师生关系,孤男寡女同在一个屋檐下就已经足够窘迫,再让我穿上他的衣服,这样的举动未免太过桃色,我过不了自己心理上一关。
沈冽看到我的表情,自知失言,很快否决了自己的提议。
我看着沈冽有些抱歉的神情,摆了摆手对他道:“不要紧,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感冒,但我身体好着呐,没那么容易受凉。你家里有电吹风没有?我先把头发吹吹干。”
“有的。”沈冽闻言,转身去卫生间里找电吹风。
他一走,我整个人立刻被抽空了力气般跌坐在凳子上。虽然不愿承认,但是沈冽的靠近的确给我心脏带来了一种负荷感,它莫名其妙地跳得很快,似乎沈冽身上有一种特殊的东西,让它感到亲近和雀跃。
我将这种反应解释为微妙环境之下气氛发酵的结果,如果换一个场景,肯定不会这样难以招架。
就在我为这尴尬的气氛感到手足无措的时候,我的手机来电如救世主般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正是我亲爱的好闺蜜王沁。
小剧场:我选沈冽
当我决定要和沈冽在一起,别的谁也没告诉,头一个将这儿消息告诉了王沁。作为我最铁杆的闺蜜,她理所应当在第一时间知道。
谁知我对王沁坦白之后,她的反应竟是这样的——
“不行,我坚决不同意!”王沁斩钉截铁地反对道。
我冲她眨了眨眼,“我说……你是不是暗恋我啊?不然为什么我喜欢谁你都要跳出来反对呢?”
“我呸,去你的公举病!”王沁啐我一口,毫不客气地指着我的鼻子教训道:“你也不看看你这都什么奇葩的眼光,要么就找个比自己大五岁的,要么就找比自己小五岁的,你就不能找个和你同一个年龄层次、交流起来没有代沟的吗?我承认,沈冽是又帅又有才华,可是你也不想想你多大了,沈冽多大了!等他意气风发事业有成的时候,你都快老成一朵黄花菜了,他还会爱你吗?”话说到这里,王沁把自己的脑门凑上来,扒开一头黑发,指着某处絮絮叨叨地道:“你看看我新长出来的白头发,我真是为你操碎了心!”
白头发在哪里?我表示真的没看见。
一开始王沁还背着沈冽偷偷策反我,事情发展到后面,她都敢当着沈冽的面挖墙脚了。某日王沁到我们家做客,沈冽坐在窗台边采风,王沁手里握着一把相片,鬼鬼祟祟地凑到我的跟前。
“荇儿,你看看这个,他事业有成,年薪五十万,关键他是个it男,到现在恋爱史还一片空白好拿捏,怎么样,是不是不错?”
我看了看他的照片,点头道:“是不错。”
王沁面色一喜:“那沈冽和他你选谁?”
“我选沈冽。”
王沁瞪我半天,不甘心地再翻出一张照片,一副媒婆的嘴脸卖力推销道:“这个是企业高管,有车有房,虽然有个小拖油瓶,但是长相英俊会疼人,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我回给她一个淡笑:“我选沈冽。”
王沁咬牙切齿半天,抛出一张杀手锏,“这个是我堂弟,月薪两万,不打老婆,房产证上写你名,他妈会游泳,你若难产他保大,要不要考虑让他做你的小走狗?”
我被王沁逗笑,接过照片看了半天,最后摊了摊手:“我选沈冽。”
☆、第六十一章 无法入眠
“喂?”我接起王沁电话的时候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你怎么忽然想起来给我打电话?”
电话那头王沁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含糊不清地说道:“想你了呗。我之前想着你要收拾东西就没打扰你,现在估摸着你也安顿好了,本首长就特意来慰问一下,看你住得习不习惯。”
“习惯啊,怎么不习惯。”我毫无心理压力地对着王沁满嘴跑马,“我现在住的地方挺好的,小区环境不错,地方还挺宽敞。”
“哦,那就好。”王沁理所当然地对我的话信以为真,接下来就问道:“话说你家新小区在哪儿啊,改天我去你家串串门。”
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现在住学校,总不能让她参观职工宿舍吧?想到这里,我眼睛环视着沈冽家的屋子,再顺嘴瞎编道:“行啊,不过我住的地方有点儿远,在城北。”
恰在此时,沈冽拿了电吹风从卫生间里出来。他不小心把我同王沁的对话听入耳中,用怪异的眼光瞥了我一眼。
扯谎被沈冽听到了,我面皮一紧,又怕他多想,赶紧对他打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误会。
“城北?城北怎么了,就算你搬到天涯海角去,我也得把你给找着啊!”王沁的语气中带着些鼻音,语气也开始愈发慵懒。我猜她现在这个状态,约莫是躺在床上和我电话煲,迷迷糊糊得快要睡着了。既然如此,还是快点结束对话,让她去睡觉为好。
“成成成,改天我把屋子收拾干净了,请你到家里来吃饭。”说到这里,我愈发放缓了语气,用轻柔的声音劝她道:“时间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
“唔……”王沁挤出了一个细碎的鼻音,“那好吧。”
正当我快要哄着王沁去睡觉的时候,厨房却忽然发出“乒乒乓乓”的巨大声响,锅碗瓢盆齐齐奏响了一出高分贝的奏鸣曲。我听了心头猛地一跳,更不用说王沁那点儿瞌睡虫了,想必一下子被都赶走了。
“什么动静!”电话那头王沁的声音陡然来了劲,“你现在不在厨房呢吧,怎么我听到了碗碎的声音?你家是不是遭贼了!”
我家怎么可能遭贼,我根本就是在别人家里啊!
我捂着手机跑到厨房看了一眼,不成想却看到了一屋子的狼藉。装菜的盘子被打翻在地,几个洗干净的碗都碎成了渣。我瞪着眼睛用眼神问沈冽:“什么情况?”
沈冽皱了皱眉头,用食指在空中画出一个大饼脸,再添上两个尖尖的耳朵,几根长长的胡须:有猫!
“没有没有,就是有猫。”我赶紧对王沁解释道。
“什么!”王沁立刻咋咋呼呼地道:“你不是不喜欢养小动物吗?现在竟然在家里养猫?你是不是太寂寞了!”
我一排额头,脑门上垂下三根黑线,今天这事儿怎么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不是我养猫,我家住一楼,刚才猫从外面的窗格子里跳进来了。”今天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编一个谎要用无数的谎去圆,仅仅面对王沁随意几个问题,我就有些招架不住了,“现在没事了。”
“你怎么租了个一楼的房子,你知不知道一楼夏天蚊虫多啊,你不是最怕虫子吗?”王沁听了之后一开始唠叨就刹不住,“你这住的什么小区啊,还有这些流浪猫,下次要记得物业那里投诉!”
我赶在王沁滔滔不绝之前先打断她:“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我先去收拾残局了,你先去睡觉吧。”
“好吧。”王沁吐槽得意犹未尽,颇有些悻悻然地说道:“屋子收拾好了一定要告诉我,我总要亲自去考察考察的……”
当我好不容易结束了和王沁的对话,沈冽已经拿着笤帚在扫地上的碎瓷片了。我放下手机想要上去帮忙,却被沈冽拦住:“电吹风我放在洗衣机上了。”言下之意,这里不需要我来清扫,我应该赶紧去吹头发。
我领了沈冽的情,头发湿漉漉的确实不舒服。当我拿着电吹风进入卫生间的时候,刚插上插头,却发现水池边上摆着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这套衣服并不是沈冽衣服中常见的黑色t恤,而是上次他生病住院无衣可换时,我给他买的一身白色棉麻。
想到之前也是沈冽浑身湿透了没衣服穿,我才给他买的这身衣服。用一句颇有文艺范儿的话来说,那就是现实的轨迹再一次和历史发生了惊人的重合。
沈冽一声不吭地将这套衣服放在这里,足见他心思的细腻:衣服提供好了,选择权在我。万一过会儿我忍受不了潮湿寒冷,想要反悔又不好意思开口,就可以自行过来换。更何况他挑的这一身衣服,想必是他所有衣服中穿的次数最少的,将我心理上的不适感降到了最低。
体会着沈冽细心的关照,我才愈发觉当初选择帮助沈冽是个非常正确的选择。只要得到沈冽的认可,那做任何事情都会得到他悉心的照顾,给人一种体贴入微的感觉。
不过我虽然感谢沈冽的好意,但最终还是没把这一身衣服换上。
吹好头发后,我从卫生间出去,沈冽已经把客厅和厨房的灯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