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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子训夫血汗史-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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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酒一杯推到白娟帘子下,韩辛辰伸手从缝隙中把酒杯接进来,酒未入口,人已有了七分醉意,心里空荡荡的,眼角渐渐湿润。楚王爷以为生无可恋是不怕死的,可真到了这一天,才猛地发现自己也不过是贪生怕死的宵小之辈,不甘心从此再见不到浅笑的苏美人,不甘心从此他的好坏再与自己没有拌饭瓜葛。
  一口将酒水饮尽,韩辛辰将酒杯重重摔在地上,低声道:“楚公子请回吧!从此我们两不相欠!”
  马上就到时辰了,刑部尚书挥挥手示意侍卫将家眷拖走,早已是泣不成声,苏莞烟双手紧紧抓住刑台的边缘执拗地摇摇头。
  日晷上的阴影与午时的刻痕将将重合,红头签便被丢在地上。
  “行刑!”话音才落,迸溅出的鲜红血迹便染红了白娟。苏莞烟被挤在人群中失了力气,一分悔,一分恨,八分的痛彻心扉。
  “公子!公子!”小哲抱住比自己高出一头的男人,拼了命地往人群外挤:“在这里晕了,那是会被踩死的!”
  “回锦阳府!我们回去”,苏莞烟眼中无神,伸手抓着小哲的衣袖喃喃地重复:“我答应过他的,我们回去,回王府守着他回来。”
  “他回不来了!他死了!”小哲狠狠甩开苏莞烟,从来是一脸麻木的人也红了眼睛:“他死了!”
  苏莞烟像是着了魔怔,没休息一日便吵闹着回了锦阳府,蒋崇琴对这颗棋子尚算地道,不仅没有扣留大都,反而特意安排了马车送他回去,临走时将一副画像赠与他。
  画上的人与韩辛辰有七分相似,眉眼飞扬,一身黑袍用银线滚边,手提墨色长枪很是英武的样子,落款分成两排,一排是笔走龙蛇行,另一排却不敢恭维,歪歪斜斜地写着“阿楚”。
  “原来他就是阿楚”,苏莞烟垂下眼眸,把画作小心卷起来。
  恩恩怨怨都因他而起,可那人早不知魂归何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BE的就停在这里吧,可以当楚王爷真死了,苏美人回到王府老宅子等他一世!
  小河是亲妈,下面要开始HE了!

  ☆、第七十章 霍斯仁

  三年后。
  “路廷芳你个老东西!”
  锦阳府府伊路大人正打着瞌睡,忽然被人一嗓子吼得打了个机灵,才想张口训斥定睛一看来人也只得把话又咽下去,捧着笑脸问道:“苏公子此来何事?”
  “你不知道?!”苏莞烟怒气冲冲,推开拦着他的捕役,冲进路大人办公的内堂,一双白玉似的手把桌子拍得“咣咣”响:“你凭什么征用王府的地?楚王府是你想拆就能拆的?”
  当初他带着一纸谕令回来,路廷芳还道是这苏莞烟捡了便宜,王府里七七八八的东西随便一典当,不说是富甲天下,混个膀大腰圆那是错错有余,可哪知苏莞烟进了王府把大门一关再就很少露面。
  如今偌大的王府只有苏莞烟和他的一个下人住着,少了各地的供奉,日子很是拮据。偏偏这苏公子又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死活不肯将王府的东西拿出来,他总说着这是王爷的,那是王爷的,府里的一切别人都不能动弹。起初还有人打听着上门要跟他买个一二,苏公子听闻立马变脸揭了桌子,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棒子将人打出来。
  路廷芳闻言并不生气,咧嘴一笑,搬了把凳子放到苏公子的身后,目光停在他的衣角:“苏公子莫生气!此时实在怪不得我!上头说要征用楚王府,将那一片改成店铺区的,我不过照着他们的意思来。再说了,楚王府那么大,苏公子转悠一圈都能从天亮走到天黑,房子空久了容易招惹些不干净的东西,还不如割出一半来抵出去,收些地钱,日子也好过一点。”
  “我日子过得好得很!”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的,袖口的磨开滚边被笨拙的重新缝住,苏莞烟将衣角攥进手里,瞪大眼睛与他吵:“上面哪个上面?皇上当初答应把王府留给我的!”
  “我知道!我知道!”路廷芳依旧是笑呵呵,从桌子上抽出公文递给苏莞烟道:“可是苏公子,现在皇上把王府划给京城一个新兴的‘霍’姓皇商了!你在我这儿发脾气也没用,真要想保住王府,你得上京找陛下说理去。”
  苏莞烟草草瞥了一眼红了眼睛,气得两只手不断发抖,一甩袍袖走出去:“好!我找他们说理去!我离开的个把月里你可不能动王府的一草一木。”
  看着他急匆匆奔出去,路廷芳摇头轻叹口气,天底下哪来那么多讲理的地方,他有点弄不清这个苏公子究竟是痴呢?还是傻。
  小哲还是不爱说话的老样子,他说去大都便随他启程。好在三年前蒋崇琴给他们的马车还在,稍一收拾正好派上用场。
  三年不出大门,到了大都,苏莞烟才知道曾经风光一时的蒋崇琴蒋公子早已不知所踪。有人说“鸟尽弓藏,兔死犬烹”怕是被皇上连着自己兄弟一并料理了;有人说蒋公子是急流勇退,人家那是归隐山林;更有甚者声称看见有祥云来,一头白发的老者带着那姿容俊美的翩翩公子离开了这乌七八糟的凡间。
  唯一能帮得上自己的人没了踪迹,苏莞烟在大都兜兜转转一圈,莫说是正英皇帝,就是丞相尚书也见不到一眼,到头来只能硬着头皮去直接找那姓“霍”的商人。
  酒楼从外看并没有多么华丽,进了里面才发现是别有洞天,跑堂的小二各个眉清目秀,用的摆的亦是样样珍奇,甚至连从三楼垂下的妃色幔帐都是地道的江东锦绣。
  二楼具是包厢,悠悠琴声混着呢喃笑语不断隔着木门传进耳朵里,苏莞烟一路走来,心里默默唾弃:“呸!酒楼?小倌馆还差不多!”
  “我家老板在里面”,带路的小二弯弯腰,手指轻轻敲了敲精细雕花的木门。
  “进来!”
  熟悉的声音吓了苏莞烟一跳,搭在门边的手有些犹豫,呼吸变得急促,只得安慰着自己许只是声音像罢了。
  “公子进屋吧!”小哲拉拉他的袖口,伸手推开了虚掩着的大门,檀香扑鼻,坐在躺椅上的人高冠束发,一袭华袍,只是脸上青黄,一双豆豆眼歪斜着,怎么看怎么猥琐。霍老板看着苏莞烟歪嘴笑笑,站起身拱手道:“在下姓霍,名斯仁,霍斯仁。敢问公子找霍某有何贵干?”
  霍斯仁,活死人,倒真是对得起这个名字。那张脸别人不认得,苏莞烟可记得一清二楚,点点头,张开口却说不出一句话,逐渐模糊的视野他却看得分明,这“大尾巴狼”身后的尾巴可甩得欢腾着呢!
  ===============================================《完》==========================
  后记
  怨不得人气惨淡,扪心自问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写的并不好。
  自认小说要有笑有泪,一张一弛才好看。纵观本文二十万字愣是没有让小河自己笑出来,唯一的两次难过一次是凌大人死了,一次是苏美人看着楚王爷被“斩首”。没有感动自己的小说怎么能感染别人呢?全文不该啰嗦的地方写啰嗦了,应该仔细刻画的地方反而被一笔带过,人物性格要么飘忽不定,要么被刻意地脸谱化,总之,塑造的不好,只能勉强算是没有完全崩坏。相比于我的第一篇《一世荒唐》,这篇的感情本身就不浓烈,基本处于一种模糊潦草的状态,笑无笑点,悲缺乏厚重的感情积淀,总有种预后发劲而内无力的状态。基友说这文也就属于看着不难受,不别扭,但同样也不怎么吸引人。况且同类题材已经被写烂了,小说设定本身缺乏新意,文笔又算不得十分上乘,《苏公子》的冷几乎成了必然。
  文章一字一句都是心血,我自己吐槽它的时候比谁都心疼,就像一手养大的小动物别人说它身上有病我不愿意,但抱回来自己看看却不得不承认是不好。捂着、盖着,玻璃心不允许别人说只会使情况越来越糟糕,最后只有遗憾的死路一条,出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才是正道。“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写小说的哪个不想成为大神,但大神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我有一个梦想希望有一天能给更多的人讲故事,然后攒一点小钱请那些一直支持我、鼓励我、毒舌我的好基友们吃顿饭,买件小礼物。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新文《末世猎人》正在存稿中,3月左右开坑。新文努力克服出现在本文中的毛病,目标笑着讲一个不怎么轻松的故事。小河自己学医药生化出身,所以此末世非彼末世,有脑洞大开,但出现的情节基本科学,有瘟疫(非丧尸文),有兽人(此兽人非彼兽人,兽人类似哥斯拉、金刚等,全文CP非兽人、人兽,攻受及相关都是正常 人类),有高层(非黑非粉,攻受草根)。既然是末世文,轻松只能是表象,我不相信当活着成为一种奢侈,有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搞笑,脑残似地欢脱,笑是咬紧牙关硬撑后的片刻轻松,泪是失去妻儿、父母、朋友的万般无奈。当大难来临,看似脆弱的人们将如蒲草般坚韧,他们能够坦然地面朝黑暗,不是堕落与放弃,而是因为心中对光明的信仰与坚持。
  最后,再次谢谢大家!祝身体健康,学业有成!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不算是烂尾吧!嗯,肯定不是!
  祝大家祝身体健康,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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