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若笑着道了:“喂,你不是陪过好多人睡觉吗?你还在乎这个?你看,这多容易,你陪我一次,咱们就两清了,不用你卖力做工还钱了,这多好!”
“你,你……我,我……”马大秋一下词穷了。脸窘迫的更甚了。
叶若却是一下不笑地道了:“行了,别你你我我的了。一个可能手都没被人摸过的大姑娘,因为出入灵野混佣兵界的关系,见过几次因为经常出生入死便是淡泊道德观念的男女佣兵随便野合,就把自己也想象成特别看得开的女孩子了?你哄谁啊。也不想想我像是没见过多少女人的男人吗?女人是不是处子,我会看不出来?你也太小看我了吧?”
“你,流氓!”马大秋这才知道,原来她之前故意说的谎话,唬不了叶若的了。
被人骂做流氓,叶若却是一下笑开了地道了:“真要是流氓,现在就以强欺弱,以男欺女,把你给拉到野外,趁着黑灯瞎火,没人能够看见的把你给办了。知道什么是流氓吗?这才是流氓。”
说着,叶若拉起了马大秋的手,轻轻的攥在手心里。
大少威武!
拉女孩子手,果然拉的果决,拉的帅气。
“你别乱动啊。小心,你越挣扎,我会更流氓。”叶若笑着地道了,威胁马大秋不许挣扎。
马大秋果然没有挣扎了。不过,没过一会,叶若就是感觉到了这马大秋的不对劲了。不说话了,沉默了,脸色也黑的看不清了,甚至是,落泪了。
叶若便是马上松开她的手,然后对她道了:“对不起啊。我不该趁机欺负你的。我这人,就是这样,不正经。要不,大秋,你打我一顿出气?”
听到叶若这欠打的话,马大秋原本黑着的脸,竟然忍不住一下破功,差点笑出来。
不过之后,叶若却没有多少轻松,因为这今晚的马大秋,好像真的有心事,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心情好像并不多好。
叶若看出来了,便是不再招惹马大秋道了:“心情不好?能跟我说说吗?跟不太熟悉你生活的我说起来,会让你没有多少压力,可能会让你轻松一些的?”
跟他说吗?
当然不。
她可没有把心事说给人听的习惯。
马大秋默不作声,只是低头往家里走去。
叶若却是不慌不忙的跟着。
就这样一路跟着马大秋到了她的家。
突然看到家门口,马大秋有些意外,然后马上就是失落了!这么就到家了啊?还想多跟叶若多走一会呢!(虽然这个家伙挺讨女孩子厌的。)现在却是不可能了。哎。马大秋在心里失落的叹了口气,却是马上对叶若冷着脸地道了:“我到家了。你可以放心了。你可以走了。”
叶若却是一屁股坐在了马大秋家门口的一块用来舂米的石臼上。
马大秋立即奇怪的看着叶若了:“你坐在我家门口,做什么?你不走啊?”
叶若却是不回答马大秋的话,不止如此,叶若还一把把马大秋拉进了怀里,抱着她起来了。
“你干什么啊?”马大秋立即大惊失色。
叶若却是不慌,温柔的对她道:“别说话。真想欺负你,你连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没有。让我抱会。我不会乱来的。你乖乖的。”
一句你乖乖的,突然让马大秋想笑,可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却是酸涩了起来,突然间虚弱的不想挣扎了,便是让这个抱着她起来。
第一次被男人这么的抱,感觉好奇怪,一点不习惯,但是慢慢的,感觉出来一点不一样了。有一种安心的感觉,生起在心头。这种感受,是曾经照顾她的哥哥,都没有曾给过她的。这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又非常新鲜的感觉。会让身为姑娘的她,心跳的好快,却又不那么的心慌,甜蜜之中却也带着一点酸涩。总之,这是一种好新鲜又好奇怪的感觉。
而她的心情,她今晚的情绪低落,在这一刻,已经不知不觉的完全被叶若治愈了。
“晚上,你想留下吗?”马大秋闭着眼睛,趴在叶若的怀里,突然问起叶若愿意不愿意留下在她这里过夜:“你之前说的,陪你睡觉来报答你,我愿意了。你也不用担心我哥。我哥自己跟我嫂子两个不知道在房间里做什么呢。大概根本顾不上管我了。只要你愿意,咱们就去我的屋子。我今天就是你的了。你做什么都可以。”(未完待续。)
1306。马大秋开花结果
马大秋的身材,真的很好,很棒。
别问叶若是怎么知道的。
马大秋脱下劣质皮盔,露出里面的女子裙装的时候,也真的很漂亮,甚至是让叶若都会觉得惊艳,虽然叶若早就看出这个女孩子天生丽质了,但还是被惊艳到了。
马大秋不止是看起来让人惊艳,她表里如一。也许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子的关系,又是低级佣兵的关系,算是习过武,所以她的肌肤比一般的女孩子要结实一些,但是却一点也没有失去女孩子应该有的柔软。
一切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
果然是一个极品的女孩子。不,现在是女人了。叶若的女人了。
当马大秋问起叶若愿意不愿意留下来的时候,叶若能够怎么说?说不留下吗?这让身为姑娘的马大秋,如何下得了台。可是说留下,明明知道马大秋只是一时冲动,脑袋一热,不想欠他情,只是报答于他,才是愿意献身的,那叶若还能留下吗?留下了,心会安吗?
留与不留,都是错误。
既然如此,叶若只能选择了一种他来承受后果的选择了。那就是留下。让马大秋能够下得了台,他自己来承受他内心的谴责。
这总比让人家一个姑娘来承受失去颜面和自尊的后果,要好。
这依旧是男人的担当。
虽然这样说起来,叶若依旧有些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嫌疑。
可是,真的只有叶若知道,倘若能够不留下来,他真的愿意不留下来的。因为还有沐成雪在家里熬着夜盼着他出现呢。他都说过了,今晚无论如何要去她那里的。叶若不会食言,所以叶若的内心是有些计算时间的。
做男人真难。做个不想让身边每个女人都伤心,都不对她们食言的男人,更难。
像叶若这样,看似福艳无双,让人艳羡,但是,谁人知道,在那光鲜的背后,叶若为此的付出。
虽然艰难,但是叶若依旧无悔。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岂能庸庸碌碌,岂能无所贡献。自私自利醉生梦死的活着,那样也算活着?
人这个字,一撇一捺,意思就是说人活着,就是要顶天立地的!
这是叶若的选择。无悔,并且不改的选择。
马大秋其实也不容易。经历过,才是知道叶若真能折腾,中途想反悔,都是碍于她是一个女佣兵,不能随便向人低头,那是有苦,也要打掉牙吞进肚子里忍着,这才是坚持下来的。现在,看着她睡在叶若的身边了,其实她根本没有一点儿睡意。虽然,她是真的累了,所以就算是她没睡意,也是在闭目养神。但是,她真正不愿意睁开眼睛的原因,是她不知道怎么面对叶若。
就这么认识一天,就跟叶若睡觉了,马大秋怎么可能不觉得怪怪的。
马大秋也感觉到了,其实叶若也是在硬着头皮跟她睡觉了,因为她就是感觉到了。
说来,这都是她把叶若给架在火上烤,逼的叶若没有其他选择的缘故了。她是女佣兵,脑袋不笨,现在想的清楚,大概叶若今天陪她出来,心里根本没有跟她睡觉的想法,更别说准备了。这些都是她自作自受引来的苦果啊。
既然是自己招的苦果,那也只能她自己和着泪水也要吞进肚子里去了。
身边的男人拥着她一会,大概是以为她睡着了,便是掀开被子起身了。听悉悉索索的声音,马大秋闭上眼睛,都是能够知道,这个男人是在拿起床头边,她们放在板凳上的衣服,在穿衣服了。
他肯定是要走了。
虽然并不多稀罕叶若,可是突然知道这个男人吃干抹净就要走了,马大秋的心里,依旧是一下就是不是滋味起来。
突然想哭,突然觉得委屈。
也恨这个男人,竟然不愿意留下来陪她说说话,不安慰安慰她受伤的心理。
叮——
突然,一声清脆,而又悠长的叮声,彻响在这个静谧的夜里,响彻在这个小小的土坯屋子里。
这种清脆的叮声,让装睡的马大秋一下激灵的睁开了眼睛。
因为作为佣兵的马大秋,做梦都想听到这样声音。因为这种叮之声,是宝物,准确的说是宝石出世的声音。她是佣兵,出入灵野,舍生忘死,图的就是得到这样一枚宝物,然后就赚下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一辈子的衣食住行钱了。
“给你的。”叶若其实一直知道这个女人是在装睡。此刻,见马大秋也主动睁开眼睛了,叶若就更加没必要装着不知道这个女人在装睡了。
醒悟过来,这个叮之声是叶若拿出来宝石,而不是从天上或者哪里掉落在地上的宝物才是发出的声音了,马大秋便是一下转过身去,背对着叶若一下委屈的落泪道:“不要。我陪你睡觉,是报答你对我哥的救命之恩,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我不要你的钱。你滚。不要欺负人欺负的太过分了。”
马大秋哭了,叶若却是笑着使劲掰过马大秋的手,然后霸道的强硬的在她的手上套上那个宝石一样声音的宝物。
“我哪有花钱买你身子的意思。这是我给我女人的定情信物。你仔细想想,你今天在我家的时候,见没见到戴这样戒指的漂亮女子?想起来了,你就知道,我没骗你了。”
听叶若这样说,也真的感受到了,那不是什么宝石,而是能够戴在手指上的戒指了,那马大秋便是立即一下激动地又自己转过身子来了,然后首先就是抹了下迷蒙眼睛的泪水,好能清楚的看清楚那枚珍贵的戒指了。说戒指珍贵,不是说戒指的价格珍贵,而是说,它是一枚他的女人身份的信物,定情戒指的意义而珍贵。对于她这样一个刚刚**给叶若的女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获得叶若的承认更珍贵的东西了。
“很贵重吧?”看到了,看清楚了,明明心里喜欢,可是马大秋却是有些故作姿态的觉得礼物太贵重了,有些她不能收的意思了。
不过,这种故作姿态,却是小女儿家天真的故作姿态,跟那种做作,完全不是一回事。这是好的故作姿态。
叶若明白,便是笑着道了:“是贵重,不贵重,我怎么能拿它做定情信物。我要是拿狗尾巴草给你编个戒指,做定情信物,你还不得明天就跟别的男人跑了啊。”
“你才跟别的男人跑了呢!你以为我是你啊。那么滥……不专一。”本来想说叶若是个女人很多的滥情的滥人的,但是话到了嘴边,突然不舍得这么臭骂他,贬低他了。瞬间,就自觉的改了口。(未完待续。)
1307。马大秋开花结果下
人家骂的有理,叶若也不想多做无谓的解释,只是淡淡的笑着道了:“随你怎么说好了。那,现在我要跟你多说几句了。这枚戒指,给你,其实是想保护你的安全。你啊,虽然是个经验不错的佣兵了,但是,你毕竟是女人,做事那就难免也有些冒冒失失,像个马大虎的女人似的。有了这枚戒指,她能让你等于多一条命。但是,有了这多一条的命,你也别轻易冒险。再保险的戒指,都不是万能的。你可要时刻脑袋清醒,别让人偷袭了。”
“这么厉害的戒指,能当做一条命来用?那它是什么级的,一定是玄级戒指了吧?”马大秋好像很关心这枚戒指的等级,便是马上追着叶若问道了。
大概这跟马大秋是个佣兵的关系有关吧。作为佣兵,都对宝物有天然的好奇和追求,那既然现在得到了一个宝物了,自然要问清楚宝物的等级了。
“你啊,真是没什么见识的低级佣兵。你没见过玄级的宝物,就以为玄机的宝物很厉害,就以为玄级的宝物就能顶一条命来用了?天,地,玄,黄。这枚炼灵还血戒,是一枚能够炼化灵气瞬间回复血气的天级守护戒指。你看,当她是红色的时候,就表示她吸收了足够多的灵气,可以随时起到守护的作用了。灵气的吸收,可以来自灵野,也可以来自佩戴之人。就算是以你不怎么样的实力,她也能够做到一天充满一次灵气,保护你一次。因为她自己也会吸收灵野里的灵气,土城坐落在灵野里,灵气就比较充足,所以,她可以做到了。”叶若不想让马大秋对这枚戒指了解的稀里糊涂的,哪怕拿到手里都不知道怎么用,哪怕他自己时间都觉得紧迫,因为不能对沐成雪食言,更舍不得让她等的焦急了,叶若都是仔细耐心的给马大秋讲解这枚戒指是怎么一回事。
“天级的?天啊,这么贵重啊!那我就不能要了!我还以为就只是个黄级,玄级的呢。要是玄级的,那我能要,我也乐意要。但这是天级的。天啊,我就是做梦都没敢梦见过我能见到天级的宝物。大少,这太贵重了,您还是收回去吧。您要是真心疼我,就给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