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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中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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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城南打手势让服务生过来收拾。玻璃碎片扫走,换了筷子,换了酒杯。夏城南重新给她倒上酒。这一过程,赵啦啦就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终于,她低声说:“有你这句话就行了。”    
      夏城南有点诧异地看了看赵啦啦,然后说:“说真的,有时候……”他不说了,停在那里。    
      “有时候?”    
      “有时候想,那两年,跟你在一起的那两年,真是挺愉快的。没心没肺的。”    
      “是因为跟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在一起?”    
      “我就纳闷,你怎么当上作家了?女作家都是些很神经质很怪的女人,多愁善感,无事生非。你原来不是这样的。”    
      “我原来是什么样的我自己知道。你以为你看到的就是我吗?再说,谁告诉你女作家就是神经病?”    
      夏城南笑笑,很勉强的样子。他已经完全掉进了阴沉沉的情绪里,没有一点想要打起精神的努力。    
      “夏城南,告诉我,你爱过我吗?”赵啦啦决定把这个难题直接摊给夏城南。她知道,他不会回答这句话的。    
      夏城南的表情突然又烦躁又激动。他点了一支烟,吸一口,看一眼烟头,再吸一口,再看一眼烟头。    
      他要抵死沉默的。跟赵啦啦判断的一样。    
      他像是喝多了。他的眼睛里失去了那种笃定从容的东西,变得散乱、忧郁,甚至有点无赖。他用手去捋头发,捋得乱蓬蓬的。才喝多少酒就不对了?赵啦啦记得夏城南的酒量至少半斤,还是白的。他撑不住了,比起他进宾馆大堂时,比起他到饭馆的路上。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这是个心乱如麻的男人,一个沮丧的男人,一个不快乐的男人。    
      他过得不好吗?他不是如愿以偿娶了他爱的女人吗?    
      赵啦啦看着狼狈的夏城南,平静下来。这一道坎,是自己给他设的,还得自己把他搀过去。那么多年前,她就是一个为他牺牲的人,而且她曾经习惯了这种牺牲。他们之间一直不对等,但她习惯了屈服的位置。这一刻,赵啦啦决定还是依他,像很多年前一样,依着他。    
      “我要回去了,剧组还有事。”    
      夏城南没有表情地说:“你在成都呆几天?要不要我陪你到哪儿玩?”    
      “不了,我今天晚上的飞机,要赶回去。”    
      “这么忙啊,跟明星似的,赶场走穴。”    
      “我们这就,啊,差不多了,好不好?你快回去吧。不,不,不用送我。我自己打车回宾馆。你现在酒量不怎么样了,老了。”    
      夏城南一副急于离开事发现场的模样。他在饭馆门口急急地跟赵啦啦说了声再见,就转身钻进车里,急急地发动,开走了。他没有摇下车窗跟她再打个招呼。车窗上贴了防晒膜,从外面什么也看不到。赵啦啦不知道夏城南临走时是不是还看了她一眼。    
    


第三部分第十二章(1)

    这些天实在太冷。我每天下班回家都几乎冻僵。我不知道天气到底是几度,我不看报也不看电视。反正,超出了我能忍受的那种冷。    
      上班路上要经过一家大超市。这些天它的门口放了两个大笼子,里面一只老虎,一只狮子。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很恐惧,总觉得那笼子不结实,那两只猛兽会蹿出来。    
      有时候,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小说里的人物,或者电影里的人物。一个不断写信但收不到回信的女人。这种感觉倒也挺好的。我是那种被称做表演人格的人,经常有白日梦,经常把自己置于一种表演的幻觉里面。以前更厉害,现在,毕竟不年轻了,好了不少。但很奇怪,从来给别人的感觉是现实感很准确。    
      昨天,午休时和几个同事翻一本杂志。这本杂志搞了一个主题:情书。登了好些名人的情书。其中一封是郁达夫写给王映霞的。我看了非常感动,但那几个同事却哈哈大笑。我问他们为什么笑?他们说,好肉麻啊,简直搞笑,你不觉得?    
      我当时手脚冰凉。我想,你看我的信时,会不会哈哈大笑?    
      我觉得这种想象实在是太可怕了。    
      从大兴回来后,我就一直在我的念头和姑姑的话里面穿梭。这中间是一面柔软的玻璃,像一块布一样柔软。我穿梭其中,很想让自己停下来,也很想碎掉这块玻璃。砸它,撕它,都没有作用。    
      我有起码的理智,知道这样去爱一个人对我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不是一种正常的行走,我是走在墙上的,迟早会跌下去,虽然现在我走得好像还挺安全的。有时候,我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什么样的人生不是人生呢?什么样的行走不是行走呢?好在人生很短。    
      如果我放弃了邮件和电话,他就真的消失了。我现在还没有力气把这个人从我的生命中排出去,我无法忍受他和我分别淹没在人群中,必须用一种方式来抓住他。    
      我是被一个人唱的歌给吓住的。那天我进音像店去挑点CD,店里在放一个歌手的歌。他的嗓子很舒服,我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我问店员,谁呀?店员说,阿杜。正说着,阿杜正在唱的那首歌里面有歌词像一块砖头一样砸中了我,“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种撕裂的感觉;嘴里泛起血腥滋味……我再也不是你的谁,想到就会心碎……”阿杜吐词很清晰,我听得明明白白的。砸中我的是“我再也不是你的谁”这句。    
      我狼狈不堪地逃出音像店,因为马上要哭了。    
      可是,我本来就不是他的谁,哪里谈得上再也不是你的谁。    
      我想直接走到他的面前,想把这一切当面了断。了断一个东西,有一个形式感会好过一点。我想当面告诉他,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从我的生命里清除出去。我非常想说这句话。我觉得心里是一大团淤血,现在需要刀,把这团淤血放出去。    
      可是,除了电话,我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联系到他。想到电话,我却非常害怕。我已经被他的声音给吓坏了。我想,哪怕我鼓起勇气给他电话,请他和我见一面,但我能想到他的回答是:对不起,我现在很忙,等我有空时再和你联系,好不好?    
      我毫无办法,除了发一次疯。    
      我就不能疯一次吗?生活让人难以忍受,上班,中午的快餐,全是菜帮子和肥肉;旁边办公桌老王午休时的鼾声和口水;空荡荡的阳光;时不时有作者坐在我办公桌对面,递上一大叠油腻腻的手写稿,正色说,这是一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周编辑您先看第一部,五十万字,还有第二部和第三部,我放在家里了。    
      我寂寞得像一只甲壳虫。    
      总是独自一人打开家门,厨房插座坏了,杀不完的蟑螂,最近蚂蚁也来了,钻进白糖罐子里。    
      我怎么就不能疯上一次呢?    
      夏城南走了后,赵啦啦的脑子空空如洗。望着陌生的成都,不知去向。看了看表,下午三点四十五分。    
      这里有个叫“白夜”的酒吧挺有名的。在北京就听说过。她叫了一辆出租车,坐上去跟师傅说去白夜酒吧。像个老工人模样的师傅问在什么街,赵啦啦说不知道。师傅说,那没法去了。她说,就是你们成都很有名的一个诗人,叫翟永明,她开的酒吧。师傅说,翟永明?是朱永明吧?赵啦啦问谁是朱永明?师傅说,成都以前的一个副市长,未必他开了个酒吧?    
          
    


第三部分第十二章(2)

    师傅很客气地跟赵啦啦说请另换一辆车。她掏出五块钱给起步价,师傅拒绝了,还说,小姐对不起了。成都的出租车司机素质不错。    
      再上一辆车,师傅是个小伙子,一听去白夜,什么话都没说就开起来。赵啦啦问:你经常去白夜啊?小伙子很有礼貌地用普通话说:拉过好几个去白夜的客人。    
      白夜这么小啊,最多三十平米,赵啦啦没有想到。这么小的酒吧在北京可能找不到。不过,她对北京的酒吧也不熟,已经很久没有泡过吧了,平时跟同事朋友吃了饭,他们去泡吧,她就径直回家了,每次都被人骂煞风景。    
      下午的白夜没人,只有一个小弟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地翻杂志。赵啦啦问他翟永明什么时候可能来?小弟说,翟姐到北京去了,要过两天才回来。她有点遗憾。听说翟永明长得很美,像个印度人,她很想看看她本人。赵啦啦没有读过翟永明的诗,她出道很早,成名的时候赵啦啦还在上中学。    
      赵啦啦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要了一瓶云南干红,想把刚才和夏城南的那顿酒继续喝下去。    
      还是很少有这样的时候,一个人,作为一个路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做短暂停留,一个人独自坐在酒吧里。她努力回想以前类似的场景。那年,一九九三年,应该算在华盛顿,就待了一天,在一个咖啡馆里坐了四个小时,等王健办完事,然后一起回了纽约。    
      王健现在早就结婚生孩子了。有一次听父亲讲过,他有一儿一女,他妻子好像心脏不太好,前两年还回北京住过院。跟王健分手,连累到两家父母都很尴尬,交情也一下子就淡了,只是泛泛的礼节。    
      王健说赵啦啦跟他分手,你是存心的,是找茬儿。    
      这有点冤枉她。她不是存心的,也不是找茬儿,她只是失控,心理背景是对要嫁给王健这个人的恐惧和不甘。王健应该说很好,但是,她不爱他。去美国之前还以为自己可以心如止水地准备嫁人了,结果发现自己不能够。她没办法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    
      事情是突发的。赵啦啦到美国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帮王健收拾房间时,偶然发现了他跟一个女人搂抱在一起的照片。王健很不好意思,说是过去的事了。她要问个究竟。王健说留学生都这样,比较投脾气的,就暂时搬在一起过,要不然太孤单了。谁的老婆、未婚妻或者丈夫、未婚夫来了,该走的那位干脆地走,大家各自过自己的日子。赵啦啦开始还笑嘻嘻地问那位女士是不是她到美国的前一天才搬走的。王健说,怎么会这样?人家早就搬走了,好久的事情了。她继续笑着问:搬走那天两人抱头痛哭吧?王健也笑,笑得很憨厚,说,不至于吧?大家也就一搭档。    
      赵啦啦被搭档这个词给刺激了,像被烙铁烫了,突然垮下脸指着王健大骂:你们这些男人狗日的是些什么东西?全是流氓。什么狗屁搭档?你们这些无赖,又不给人名分又不给人钞票。女人也真他妈贱,跟你们这种臭男人混,还不如当鸡呢……    
      王健被赵啦啦给吓坏了。他是看着她长大的,但对她其实一无所知,这只是一桩家族安排的婚姻。赵啦啦想起当时的一幕不禁哑然失笑。都记不得还骂了些什么,反正她的污言秽语滔滔不绝。她把在夏城南那里受的所有的屈辱全部倾倒给了无辜的王健。赵啦啦后来分析王健,这是个蛮温和也可以说是很规矩的男人,但也极聪明,他立马明白不能娶她:这个女人有很深的隐痛,且神经质,说翻脸就翻脸,以后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王健也很绝,第二天就另外帮赵啦啦租了房子,预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帮她安顿好之后,王健说,我早看出你不情愿,一直在装。好,现在你自由了。    
      不知道王健怎么跟他父母解释的。赵啦啦跟父母说,他另外有女人。父亲问,是以前有还是现在有?她说,以前。父亲说,那你胡闹什么?母亲嚷道,啦啦是对的,以前也不行。我们家给的可是黄花闺女……电话那头用的是免提键,赵啦啦听到父母在那头吵起来,就说,爸、妈,这是国际长途,我挂了啊。    
      后来回国了,有一次她跟父亲聊天,问父亲是不是很喜欢王健。父亲说,其实也谈不上多喜欢,不过那孩子很稳当,让人很放心,可惜你没有这个福气。父亲长叹一口气,说,你跟你妈一个模子倒出来的,看上去好像挺聪明,其实是个白痴。    
      母亲后来跟赵啦啦根本不提王健这个人,她以为这是她宝贝女儿的伤口。赵啦啦有时想,母亲可能最想不过的是,她把她的黄花闺女送到美国去,让别人白睡了。    
      在白夜坐到快七点时,赵啦啦的酒已经下去一大半了,一帮男男女女来到白夜。她数了数,有七个人。他们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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