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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中毒-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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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啦啦往车窗外瞧了一眼,雪停了。车流完全停止挪动了。天色很暗,但很多车子干脆熄了大灯。跑不起来,一直开着大灯只能空耗电瓶。她换了只手拿手机,也把大灯熄了。恨意袭击过来,突然有了想说的话。    
      “听说你结婚了?”    
      “是。”    
      “你曾经对我发誓你不会结婚的。”    
      “我说过这话吗?”夏城南的声音一下子显得很不耐烦了,还有一些恼怒。其实,赵啦啦也不知道夏城南是否发过这样的誓言。好像没有吧,因为完全想不起来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但为什么,赵啦啦总是觉得这是夏城南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也许有一个解释吧,那就是赵啦啦一直希望能得到这么一个许诺,希望到后来,似乎它就是真的了。就像谎言说久了就成真一样。    
      “那天的事想起来了吧?在建国门,那个饭店门口有个叫花子,唱《学习雷锋好榜样》——”赵啦啦已经顾不得自己的恍惚了,她顺手牵了个约会记忆出来。    
      “我们已经是成年人了,是吧?”夏城南不吃这一套。    
      “对,我们已经是成年人了,那我们按成年人的方式了断。你得给我一个说法,是不是?你得把这事了了,是不是?你给我许诺你不结婚,然后我陪你睡了两年,让你白睡了两年,你——”    
      “嘿,我说,你别这样,怎么这么疯啊?”    
      “我他妈就这样。我他妈就疯。我要是早点会发疯,你丫能这么称心如意?告诉你夏城南,我跟你没完。”    
          
    


第二部分第七章(2)

    赵啦啦猛地掐了电话。扔下手机后,泪水喷薄而出。她一点没想到会跟夏城南撒这趟子野,完全是计划之外的。那天听白梅说夏城南结婚了,并没有什么愤怒的感觉,也没有什么伤心的感觉。本来想通个电话建立一下联系,如果感觉合适的话,可以解释一下小说的事情。是的,是想过要和他反目为仇的,当年的分手太莫名其妙了。但是,这多多少少只是一个想法罢了。夏城南本来早就成为路人了,谁会跟一个路人翻脸?    
      赵啦啦趴在方向盘上,被一个突然袭来的念头吓住了:自己会不会还爱着他?    
      我早知道,赵啦啦还是爱夏城南。我还是暂且就用爱这个词吧。    
      当我第一次听赵啦啦讲夏城南这个人时,我就知道了。她给我讲的时候,用的是这样的开场白,“我给你讲一个我年轻时的荒唐事。”从第一句话开始,她的脸闪出晶莹的光来,跟她的年龄显得不那么协调。这是爱情的作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遇到把我搞蒙的那个人。我仔细地听了赵啦啦的荒唐事,然后,我对她说,不,啦啦,这一点不荒唐。我觉得这是个让我很感动的爱情故事。    
      在我遇到那个人之后,我有一天对赵啦啦说,那天你给我讲梦到夏城南的事后,好几天我都在想,也许,你们俩之间冥冥之中有一种割不断的东西。这是神的安排。赵啦啦看着我,愣愣的。我已经预感到对赵啦啦强调她和夏城南这段感情的结果,我看得到那个结局。这里面,有一种明显的不善,但我无法自控。    
      当然,这里面还有我的好奇。我的爱情被强行堵住了,被一种看不清说不清的东西给堵住了,我没有路了。我很想看看赵啦啦如何把她的爱情走穿。她不会有事的,我了解她,她是非常强壮的。    
      赵啦啦掐了手机后十几分钟,她的泪水干在脸上,整个人处于痛哭后大脑缺氧的状态,有点怔怔的。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啦啦。”是夏城南。夏城南很少这样叫赵啦啦,基本上都是叫全名。    
      “你现在在哪儿?”夏城南柔情似水。    
      赵啦啦轻轻地乖乖地说:“在开车。堵在路上了,堵了快三个小时了。今天北京下雪了。”    
      “雪大吗?”    
      “现在停了。开始挺大,小孩巴掌那么大。突然就下雪了,事先一点不知道,连天气预报也没报。”    
      “开什么车?自己的?”    
      “自己的。富康。”    
      “什么颜色的?”    
      “白的。”    
      “下雪天开白色的车?”    
      “是啊,挺不会搭配的。”    
      “我记得你的书里有一句话,下雪的日子,总要想起那个不该想起的人,仇恨满腔,欲火焚烧。”    
      赵啦啦的脸蓦地一下就烫了。天!他怎么就突然想起这句话了!是,是有这句话,在《挥泪》里面。她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句话,被迫沉默。    
      “成都冬天没有雪,我现在真还有点不习惯了,毕竟在北京那么多年了。”夏城南清淡地将话头转了,“我觉得冬天要是不下雪——”    
      通话突然断了。赵啦啦一看,手机没电了。    
      抬头望去,车流停滞依旧。赵啦啦有一种永远回不了家的感觉。    
      一个城市居然是这么脆弱,一场雪就可以把偌大的北京搞得动弹不了。    
      她看了看手机,有点庆幸它没有电了,夏城南这个人以及他的声音因此被阻隔在遥远的西南。幸亏不能再通话了,她已经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潮湿。欲火虽然没有熊熊燃烧起来,但已经被点着了,暗红的火星子,撒在身体的各个角落,甚至头发根里都有。    
      他还是像以前那样深谙男女之道,擅长撩拨女人。赵啦啦想,可他为什么要撩拨我呢?愤怒让他兴奋?是有这种男人。曾经有一个朋友讲他的性爱好,说是如果一个中意的女人对他破口大骂,他就非常想干她。但是,夏城南好像没有这种爱好,以前她冲他稍微发点脾气,他转身就走,不疾不徐地走,背影里有一种轻蔑的味道。    
      也许,他并没有多少风情流转的意图,只是正好在说下雪,他想起这段话。也许他变了?年岁增长,也懂得怜爱女人?以前的夏城南是冷血的。他长得很符合一个冷血人的标准,冷血的人都有一个完美无瑕的漂亮面孔。也正是因为这张面孔,女人可以原谅他的一切。    
      为他记得书里的那段话,还记得那么准确,也应该谢谢他,现在,只要是读了自己书的读者,都应该谢谢。赵啦啦这么想,心情暗淡无光,像车窗外的天色。世上的书浩如烟海,人家却读了你这本,这就是恩情了。何况,夏城南还算是一个专心细致的读者。


第二部分第八章

    晚上八点,赵啦啦终于回到了家。很险,油箱已经没油了,警示红灯亮的时候,她正好把车开进小区的地下车库。赵啦啦算了算,还可以开几公里,明天一早上班加油还可以。加油站不远,就一站地的样子。    
      大雪后的城市有一种清冽的气味和同样清冽的模样,很好闻也很好看。赵啦啦进屋后开了窗户,让那股雪后的气息进来。她没开灯,站在窗前,并不觉得冷。从窗口可以看见一角立交桥,立交桥像是臃肿了许多,橘黄色的光把桥身上下的雪镀成蛋塔的颜色,她甚至觉得已经嗅到了蛋塔特有的焦糖的气味。    
      关上窗,赵啦啦听到肚子里大叫了好几声。真是饿得够呛,在车上呆了差不多五个小时。本来应该在小区门口的小馆吃了再上来,但想着没电了的手机,想尽快回家充电,也就径直上来了。    
      给手机插好充电器,然后开机。    
      家里有吃的,挂面、鸡蛋,还有一棵白菜和几个西红柿,足够做一碗舒舒服服的汤面了。烧水的时候,她去看了两次手机,以为自己可能不小心弄到了振动挡。强迫症又来了。    
      水烧开,把挂面放下去的一瞬间,她被一种屈辱感给突然袭击了。袭击来得很猛,手抖了一下,挂面撒了一些在锅的外面。怎么居然会等他再来电话?他不可能再来电话的,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要是没有什么应酬,他现在应该正和妻子在一起。    
      赵啦啦熟悉这种感觉。自从和王健翻脸分手之后,这些年里,她跟一个有妇之夫交往过。应该说,当初是喜欢的,但因为对这个男人之后的记忆实在不舒服,她便说服自己用“交往”这个词来界定那段感情。那段感情有一点让赵啦啦记忆深刻,那就是从一开头,打电话的时间就是有规定的,他可能在家和肯定在家的时候,她绝不能主动去电话。同样,她也不会接到电话。    
      这种感觉就是屈辱。产生屈辱感其实要不了什么大事,就是一些细小的水滴在心上,而你觉得这水不那么干净,有点黏糊糊的。为什么当情人的女人最后都要进入一个丧心病狂的地步,就是那种细微的屈辱感堆积起来了,最后,它活了,呼啦一下扑过来,女人就疯了。    
      但在我看来,这种屈辱感简直太小儿科了。如果这叫做屈辱,那我遭受的是什么?我的邮件已经写了四个月了,我的骚扰电话也已经打了有一个月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是没有想过放弃,我打不过,我撤还不行吗?趁着月黑风高,咱跑了,咱不守这阵地了,不行吗?可是,在别人那里叫分手吧,我却跟这个词沾不上边。是我上赶着要和他上床的,是我不停地说“我爱你”“我爱你”,直到把这个词说得麻木,跟嚼过的甘蔗屑一样。可我怎么撤啊?谁给我命令撤呢?这阵地是我自己要守的。那么,我就守下去吧,说不定哪天敌人疏忽了伸个懒腰,把身子露在壕沟外面,那时,我就一枪撂了他。    
      赵啦啦跟我说她的屈辱。我听得五脏六腑都泡在了醋里。这像一个穿着棉鞋的女人对另一个光着脚的女人说,你看,我今年冬天没钱买一双靴子。    
      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镜子里面的女人眼睛里闪出的是一种亢奋的光,嘴唇似乎比以前薄了,脸颊也瘦削了好多。不用称体重我也知道自己瘦了很多。 巫婆聚会时有人问我吃了什么减肥药。    
      镜子里的这个女人,她还是叫周晓,从表面上讲,她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活,上班、下班,和同事聊天,和朋友聚会,听到好玩的段子大笑,人前从不流泪,她晚上一点前入睡,睡前看十几页书。她还买了几件新衣服,一件烟灰色的大衣,两件毛衣,酒红色的和黑色的,还有一条黑色的薄呢西裤。她又买了两双靴子。柜子里已经有差不多十双靴子了。周末和母亲通通电话,告诉母亲自己很好,已经存了不少钱了,如果顺利的话,明年可以买房子了。身体很好,经常都煲仔鸡当归汤喝。问弟弟是不是懂事点了,不那么混账了。母亲从来不问她是不是有男朋友了,想来她知道女儿有积蓄、有仔鸡当归汤喝就行了。母亲自己现在就是这个样子。也和父亲通通电话,很多时候是父亲的妻子先接的,然后热情地喊父亲,快来快来,晓晓的电话。    
      这个周晓,我喜欢她,也痛恨她。她永远也不会发疯,她最多只是把自己憋死。    
      赵啦啦从来没有想过会在夏城南那里体会到婚外恋的屈辱。他是一个旧人,他甚至从和她第一次上床后就宣称他们之间不是恋爱。他叫做“搭档”。后来这几年才有另外一个比较正式的词出现,叫做“性伙伴”。    
      赵啦啦也一直用“搭档”这个词来说服自己。那个时候,太爱他,除了顺从他没有其他的办法得到他。那时还小,得意忘形的事情很多,“搭档”就“搭档”吧,不过就是一个说法而已,而且,这说法还蛮别致的。在自己的感觉里和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一对璧人,招来无数羡慕的或嫉恨的眼光。在羡慕和嫉恨的强光里出出进进,犹如置身正午的太阳下面,没有一丝屈辱的阴影。    
      到了一九九三年,赵啦啦开始长成一个女人,很多青春期鲜亮的念头都像一次性成像的那种照片,渐渐地黑了,模糊了。赵啦啦开始承受不起“性伙伴”这玩意儿了。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名不正言不顺。这个时候,王健承诺,说:“我这辈子就想和你结婚。”王健把一切安排好了,先到了美国,然后很快地帮赵啦啦办好自费留学的手续。赵啦啦想了一晚上就决定了——到美国去,读书,奔前程,嫁给王健。王健比赵啦啦大五岁,两人的父亲是同事,也是朋友,彼此家境知根知底门当户对。王健从赵啦啦上大学后就开始追她,不紧不慢但持之以恒地追。他是一个在生活中极聪明极务实的人。当他给她办手续的时候,他已经在美国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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