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那“拢月”,决心占下上原所有玉石矿脉?
“这一打起仗来生意就难做了。”用膝盖承载着倚云头部重量的慕家主夫缓缓梳理她因病修短了的秀发,在一旁发出了感叹——据说他是位叱咤风云的江湖人士,平常时不时还要外出处理些帮派事务,直到妻子出事之后才日日守护在侧。
“也没什么难的,”我顺口应了过去,难得主动替别人出谋划策,“越是这种时候人们越是需要一些发泄的途径。依在下之见,不妨请些说书说得好的先生在餐馆和夜店讲讲什么经典战役、英雄故事还有前线战况,一定有人捧场。至于珠宝买卖——顺应潮流打些兵器形状的饰物,再贴出告示去,每卖出一件这样的饰品,慕家就捐出一定数额的钱粮至前方或是伤亡士兵家属。弄得好的话,这战事应该不至于影响到慕家的生意。”
“岂止是不影响!璃璃真是我的宝贝啊!”倚云激动地扑过来抱住,如蝶舞翩然;我顺势恶作剧般地往她脸上啄了两口,乐呵呵地说道,“是啊是啊,你也是我的宝贝。”——只见舱内的另两名男士完全目光呆滞,有神经受损之嫌。
美人在我怀中碎声而笑,甲盖在我颈边轻轻划动,似乎极其享受这会儿的气氛,“璃璃好可爱——不过这种话还是对浅华说去吧。”就那性格,不恼羞成怒得在你身上试药就好了——我在心里摇了摇头,目光不由自主地瞟向最远的那个洁白身影,出声反驳道,“你觉得他听到这种话会高兴么?”
“会。”——这言简意赅的一个字叫我哭笑不得,好在并不缺乏对付他们家人的经验,所以当即自如地回了一句,“那日后我心情好也这么唤您的时候,可不能生气。”——如果没看错的话,那明眸中飘过来的是挑战——我即刻扬眉回了个满不在乎的笑容。
倚云坐直身子,双手搭上我的膝盖,任凭正夫爱宠地为她略略整了整鬓发,喉间发出稍含暧昧的软笑。“看你们俩这样我就放心了,过几年我也好放下所有俗事带上夫君们尽情游山玩水去。”
“倚云正当盛年,还能工作上几、十年呢。”想叫我当替补劳力,没门儿。
“要趁年轻到处走走啊。”美人儿发出一声感概,“等到七老八十就走不动了——想我十五岁时才出第一趟远门就和这冤家缠上有了浅华。”她回首嗔了一眼,与身旁男子相视而笑,“自那以后一直为家族奔波,也就这月算得清闲。”
这么说,那个人果然就是浅华的老爹咯(因为觉得与我无干,一直懒得探究他的品种来源,所以这时候才知道很正常),仔细看看——觉得幸好儿子遗传的是母亲:正夫大人国字脸鹰钩鼻,虽然很有几分英伟,却是杀气浓浓,无论如何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是个闲惯了的人,云云可要体谅我。”
倚云唇线一紧,笑得有些坏,“我看哪,你不是闲惯了,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句话可真是说中了我的心思——没错儿,我就是不知道自己现在想要些什么:家财万贯?单单只是绯璃名下的财产恐怕我这辈子就挥霍不完;位极人臣?太累了,权力在任何时候都是一把双刃剑;术法盖世?火焰的颜色随温度而变,能发出橙色烈火便已是万中无一,更何况我还有祖婆婆加持过的风力——绯璃留下了可以说是值得绝大多数人奋斗一生的能力和财富;可我真正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家,父母俱在的家,可以放下一切伪装一切顾虑的家——可那却是一个永远也不能达成的梦想。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倚云知道是为什么吗?”我竭力维持着面上的笑容,遮掩住胸中凄凉。“是因为有一只凤凰涅磐的时候,将梧桐树上的那个鹊巢一并毁去了。”
浅华淡淡的嗓音从那一头穿过来,简单而有力。“重新建一个不就好了。”
“乌鹊飞了太久,已经累了。”刻意去忽略新年、元宵还有中秋这些容易引发愁思的节日;把唯一一个同乡“发配”到外面眼不见为净;用钱物打通楼家只为得在这边留下本名;努力扮演绯璃?赤馀又坚决不能成为绯璃?赤馀——真的已经很累、很累了。
“只有一个的话,自然会累;若有两个,便不同了吧。”
两个么?——邦德已经回国了,天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境况,我提的唯一一个要求是活着,只要做到这一点就算满足了。“其实无枝可依也没什么不好——逍遥乘风,自在无忧。”正午阳光下的金色水波绚烂而耀眼,仿佛无数锦鲤在炫耀它们美丽的金鳞,我一直看着那夺目的色彩,直至眼睛酸痛。她承诺过会善待他们,我信的;看不见爸爸妈妈的慢慢衰老,可以想象成永远与当年一样年轻——这也许是这次穿越最大的好处。
“我说你!”倚云用魔掌生生扯散了我的小脸,满面怒容,眉眼一直在跳,“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放不下!我不是早就说过当你的亲娘吗!你说,我有哪一点做得不够!”
“没有哪里不好,只是我念旧。”
“你呀——”大概第一次把我的脸颊给揪红了,倚云略有愧色地揉搓了几下,“就是想醉一次也会先锁好门的那种人!”
“云云好聪明。”她不满我逗弄一般的态度,吆喝着让侍人们取出好酒来,却被我不慌不忙掏出来的一瓶“解酒金丹”彻底打败,再加上夫君和儿子的劝说,不甘不愿地浅酌两口就明智地选择了放弃。我当然也没好意思骗她到最后,及时说明了那小玉瓶里装的其实就是慕家产的珍珠粉,把她气得牙痒痒,算是出口憋了好久的恶气。
……回到炎都的第二天起,我开始偶尔出席内阁的战争研讨会:上原居安已久,自然是重文轻武的,现下朝中几乎没什么有经验的将材,最后拜年近五旬的兵部尚书为征西大将军,安冉为副,先领十万大军赴关;又发征兵令,聚集十五岁上、四十岁下的男女入伍,豪门大户尚有家奴从者可充人数,门户低的就挡不住这骨肉分离了。
国都的舆论健康,民众中没滋长出什么厌战消极风气,反而情绪激昂、一致对外,倒是没让我们在这方面费心。书院里有不少学生是到了年纪的,训导时我就说了一句话——不论处于什么位置,在战场上最重要的就是冷静判断形势——只盼这些孩子能听得明白。
应着皇帝对游贵侍的喜爱,竹君现在也被提到郎中了,当了七年差,绝对不算破格。半个月后的大典照常进行,被选中教导女皇的是现已加封的唯一一名侍君,本姓姬原,据说胜在知书识礼才得到众人的赏识,女方并不是太中意的。为着那及笄礼,莹瘦了一圈,身边更多了个秦姓男子,说是等忙完这一段后要和锦祺一起迎进门,言语间甚是恩爱,把我气得半死。面上不好说什么,人一走我就摔了两个靠垫,原本想多摔几个茶杯,结果半道上舍不得,自己用风力截回来了——稍微消气之后我开始恶狠狠地和阿蝠一起嚼小鱼干,有些不厚道地发起了牢骚,“尚书都那么大年纪了,这般讨好一点儿都不值嘛!”
“这么说,若是尚书大人年轻些便值了?”浅华仍是待客时的笔直模样,连一根头发丝儿都没乱,面色虽比常人苍白,却与装病时不同,润而有光,只是血色全无,加上夜一般的眸子里透出不一般的清冷,犹如冰雕玉像。
“我是替锦祺不值,好好的婚礼,平白突然多出一个人来!若是早有苗头也罢,偏偏又是最后关头插进来的,还要把正夫的名号分出一半去,气都气死了!”政治婚姻我在这边是见多了,就没见过这么憋气的。
“谢大人身处边关,不能陪伴娇妻,允个兄弟同时进门是理所应当的,何况你不是说过,名分没什么重要的么。”
我当然不会以为他私下写了本人语录这么自大,不过这人的记性也实在太好了。“上次听了你对休弃夫君的那一番言论,我特地查了遍法典,这正室和侧室的权利可是天差地别的。”除了不能赶人出门之外,正夫时时都可以压侧夫一头,无论是衣食起居还是子女教养。“若我是锦祺,再怎么也要先保住自己的权位——至少搞不好一拍两散时还能多分些家产。”
“你不是还说过——”
“是、是,我还说过钱财是过眼云烟!”忍不住白他一眼才继续往下说,“这不是站在他的立场上么——倘若按我的脾气就换人了。”一妻多夫制虽然是法定的,可既然在情感上接受了他人,就不能欺负老实人到那份儿上吧。
“谢公子想来是死心塌地的。”他似乎也有点感触,凝凝无波的眼眸有了些松动。
“所以啊,你就不觉得自己不值吗?”我顺势把话题拐了过去,“听说姬原家的舞小姐对你——”
“如何?”他眼皮一抬,好似放出两道暗器般犀利——不过不怕,我已经练出来了。“舞可为了你在祥王面前向我挑衅呢,而且以她本人的条件加上你们两家的熟络程度,不至于是贪图家产或美貌的人。”
“我对她,从来就没兴趣。”他的唇角竟扬起一缕轻笑,“还有,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值,毕竟像你这么有趣的女子实属罕见。”我的阿蝠也很有趣,会打滚儿跳高转体两周半,你怎么不嫁给它去!“浅华啊,我若是能找到个更有趣的,你愿不愿……”
“五十大板,免除公职,查抄家产——”
“除了这些,你还会不会别的。”虽然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是一件好事,是社会进步和人本身素质提高的表现,不过用在其他方面就更好了。“真是太不公平了,凭什么——”
“男方若是婚后与她人有染可是要判一百大板,十年流刑的,有何不公。”
“不是说那个,我是说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不公平。”还是摆在台面上说开好了,我本来就不是能憋住话的人:你好歹还有二十几人可以挑,我呢,一转身就被姑母给卖了;若是纯粹利益关系也还好处理,倚云偏偏又待如亲女,叫我没法子使狠手段——眼看日子一天比一天近,心里窝火得要命。“仅凭父母之命就要把两个人拴在一起,简直是儿戏,亏得你这么不在乎。”
浅华微微挑眉,墨黑双瞳深不见底,“儿戏?三媒六证样样俱全,哪里儿戏。”
看来稍微曲折的言辞他都是听不明白的,我得慢慢吐气,力求字正腔圆。“我是说,我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我,硬要凑在一起,这就是儿戏!”
“谁说我不喜欢你。”
迟疑几秒钟,我理了个头绪出来,满腹狐疑地问,“没有‘啊——呸’么?”
“那又是什么?”他眉宇间纹路更深,唇线发紧,果然是听不懂的样子。
“就是吃了吐,表示否定。”我开始声情并茂地演示,“‘谁说我不喜欢你,啊——呸’,意思就是我不喜欢你!”
“没有。”——接收到这两个字,我马上松了口气,开始自言自语,“还好你没有喜欢我,要不然——”
轻微的破裂之声传到耳边,同时面前那心爱的云石茶几碎成平均直径不超过两厘米的块块,肇事者面上还带着貌似温和无伤的笑容,“璃璃,那五十大板是可以由下堂之夫亲手打的,你可知晓?”——我颊上的肌肉跳了两跳,终是没敢接茬儿……
前方第一次交锋,上原不曾赢;
第二次交锋,敌方不曾输;
第三次交锋,我军想要打和,他们不让。
——经过这几次战事,我开始忧心忡忡,安冉这家伙平时看兵书看得不少啊,咋啥都没发挥出来呢,士气损得太厉害,后期就难提起精神了呀。上原盛行水术,西垣人大多属火,在兵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这水克火是理所当然的吧,我方又有城墙保护,连经验丰富的前国师都已经潜回徒弟身边埋伏,怎么可能居于绝对下风。
还有那小乌龟,也不知是哪条脑筋搭错了,竟然以前些日子被前国师“强行”带走传授衣钵为由,申明自己其实一直心属家妻(顺便说一句,他“家妻”还在异国大牢里关着,生死未卜),日前竟然光明正大地住回了左相府。过门拜访时气得我直想跟小时候一样在沙地里刨个坑把他给埋了——你以为间谍是容易当的,英雄是容易逞的么?一千米达标补考过两次还没学过女子防身术连浅华一招都挡不住的人就敢在这种敏感时刻进那深宅大院?说得倒是堂皇——这个角色舍我其谁——也不怕把小命搭进去。
仗着身体的“优势”,开会时我一般不怎么发言,任凭内阁其他成员唇枪舌剑,唯一的建树就是鼓动侍郎大人往前方多调了些火漆油(也就是咱们这边的石油),在防守时起了不小的作用。上原胜在水路顺畅,物资运输方便,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