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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阳光好不好呢?我不知道。
最近在翻一本获布克奖的英国小说:保罗·斯格特的《眷恋》(书名直译应为《滞留》?),王治奎 、孙福增译, 山东大学出版社1988年12月第一版,印数20000册,定价2。80元。这本小说中的人物个个可爱,场景就固定在那三四个地方:旅馆、教堂、设拉子饭店。但是叙事却夹缠得很,叙述到一个点,马上会回溯到之前。比如说刚刚和丈夫吵完架卢西来到教堂,与鬼鬼祟祟的布拉博伊先生相遇时,时间仿佛凝滞了,视角换到了布拉博伊先生那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去解释他为什么会带有欲望地看着自己好友的妻子且年纪不小的卢西了,那里有另外一场争吵。我怀疑作者在写作之前对整个结构是否了然于心,这样写我想会吃很多亏,也处处显得笨拙。换作对技巧熟稔于心的小说家们,肯定会设置两条平行的线,而不会如此“别扭”。然而我却非常喜欢这“夹缠”与“笨拙”,不仅因为在遇到我认为是叙事困难的地方,作者总会有乍现灵光,弹指之间便轻轻化解,使得整部小说不落俗套,更多的是这让我想起自己最初写小说时的情景。
摹仿在我的生命中占据重要位置,每次我的人生似乎有那么一点小转折都是因为眼前出现一个偶像式的人物,而我又克制不住摹仿的欲望。我并不是说我很想摹仿斯格特,而我对那些“偶像”有意识的摹仿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大多数时候与初衷都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很多人怀疑我的偶像真的有那么多吗?答案是肯定的,弱水三千,吾只取一瓢饮,重点不是三千,而只是那一瓢。读《眷恋》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好久没有写小说了,有一部旧稿子在电脑里躺了好久,要是我继续感冒到寒假,一定要接着写下去。美好的时光容易让人懒散。现在我要痛定思痛了。
第三部分:脚懒人
苏德 BLOG:63773
醒过来的时候,竟然是早晨五点。
通宵一夜后,为了改签机票,“流氓”悻悻地跑来敲门,说弄了辆奔驰开往桂林。
于是一伙四人通宵达旦后开车去桂林,中山中路大邮局一楼,改签机票。接着进货,洋酒,碗碟,我在车上睡得像死猪一样。回来一碰到床就睡着了,从晚上七点开始直睡了14个小时。
是的,我有点舍不得这里。
我喜欢吃米粉加的酸萝卜,喜欢沙田柚。
每天午夜过后,我都坐在吧台里的高脚凳上做卖酒女郎,把酒价背得烂熟,调一些简单的鸡尾酒,和礼貌的老外练习口语。对于专门来找一夜情的老外,也会有合适的女人们迎合,这是个你情我愿的地方。收工后,我躲进屋子里写小说,把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记录下来。这两天来的进度还算让自己满意,每天都能写一万字。
上次那个好看的外国女人是加拿大法语区的,最后一夜,她被一个以色列男人搂在怀里离开。以色列男人长得很像《美国派》里那个专门出洋相的男人,接连几天来都蹭酒蹭歌,很让人厌恶。
小荷叶瓦,你们家的阿姨借来给我打扫房间瓦。我要一进门就看到干干净净的屋子,我讨厌灰尘满满,讨厌自己打扫。
我是个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