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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我看来,桀在各个方面都应该已经可以胜任这样一项任务;然而我却依然有些犹豫,因为这次任务的对象是那个叛帮之后又从身后打死了John Jang的Karl。
Karl是桀的杀父仇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会是一个促使他更加努力完成任务的因素,但反过来也极有可能成为破坏整个行动的原因。
我不是怀疑桀的自控能力,只是这世上的事存在着太多万一;而且这次行动关乎整个帮会的利益和我六年来所有的努力,所以我必须慎之又慎。
不过最终我还是同意了由桀去出这趟任务,因为他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却又静静着等待我评估的眼神实在是让我很难说出“他不行”;而且当着他的面任命别人去做掉他的杀父仇人也实在很难说得过去,所以我点了头,同时决定由我亲自来负责行动的计划。
我把动手的地点选在老啤酒街,时间定在凌晨五点;因为Karl是个绝对的酒鬼,只要身上有钱,就一定会在老啤酒街的酒吧坊待到凌晨五点。而且这个时间正是人类所有反应都相当迟钝的时候,虽然很容易被惊醒,却很难辨别出枪声和鞭炮的声音。
我挑选了六个人配合桀的这次行动。其中两个人负责在酒吧门口制造醉酒闹事的事件分散别人的注意力,让桀可以有充分的时间把Karl逼进酒吧坊对面的巷子,并且负责善后;剩下的四个分成两组负责在桀完成任务之后堵截可能会出现的警察。而我则会亲自载着桀到现场,并且充当那个事成之后驾车带他逃跑的司机。
行动的那天是礼拜四。早上天有些阴,但是很空,没有乌云,看起来应该不至于下雨。
桀在四点整就已经穿戴整齐,在客厅的着我的时候喝了杯咖啡,精神比我想象中要好,而且显得比平时还要镇静。
我们四点半准时从家里出发,大约四点五十分左右到达老啤酒街。那时候Karl已经从酒吧坊出来了,走路歪歪斜斜,看来喝了不少酒。
“见鬼。”我念叨一声,看了桀一眼。他喘口气,伸手从坐垫底下拿出我事先准备好的大口径手枪,下车朝Karl走去。
负责制造醉酒事件的两个人在这时已经从酒吧坊走了出来,互相推搡着撞倒了门口的一辆机车,机车的主人闻声赶出来,门口一下子乱成一团。
Karl听见声音回头看了一眼,咕哝了几句脏话;桀就在这个时候逼了上去,枪口抵着他的腰,连拖带搡地把他逼进酒吧坊对面的巷子里;再接着,我就听见了枪响。
一切都像我计划的,除了行动提前了十分钟,几乎没有差池。
我舒了一口气,把车开到巷口去载桀。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却发现有些不对劲——我应该只允许桀开两枪,但是直到我将车停在巷口,那枪声还一直在响。
心里顿了一下,我促起眉看向巷内——桀依旧用枪抵着Karl,从我这个方向望过去,只能看见他小半个侧脸,很难判断他现在的状态。
“Jack!”下意识地,我叫了他一声。他猛地一震,回头的同时松开了抵着Karl的手。Karl随之沿着墙壁缓缓滑下,灰白的墙壁上留下一道一人宽的血印。
眉心突地又跳了一下,我没去看桀的表情,只叫他赶紧上车;因为枪声响了太久,很可能已经有人报了警。
桀很利索地照着我的话坐进车里。我紧跟着踩下油门,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老啤酒街。
我在城西绕了一圈,接着在城中教堂与负责掩护的另两辆车分道扬镳,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又在赛马场附近绕了两个圈,才把车丢在一个废弃的车场里,和桀一起步行回家。
桀一路都没有说话,表情和呼吸都和早上出门之前一样镇静;只是习惯性地将手插进裤兜的动作向我泄露了些微不稳定的情绪。
我明白他的感觉——第一次亲手杀人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一段好受的经历,更何况他杀的还是在他面前打死了他父亲的仇人。所以我并没打算责备他,只是接过他递过来的枪拔下弹夹——二十发子弹,他一颗都没给我剩下。
“…”他抿了抿嘴,牙根紧紧地咬了咬,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眼睛平视着我的下巴,却又好象在看另外一个空间。
我知道他的情绪还不稳定,什么都没说地拍拍他的肩,让他先回房间去处理一下满身的血迹,自己则立刻投身于被桀搞得麻烦了许多的收尾工作。
**********
一直忙到傍晚我才终于得以长舒一口气。不知道是不是我运气好,留在现场负责善后的两个人居然找齐了所有的弹头,一颗也没有留给警察先生们。
没有弹头,自然也就找不到枪;警察就是再神通广大也很难硬把事情套在我头上。所以这次的行动虽然多了点曲折,却也没给帮会带来什么麻烦的后遗症。
卸掉了心头的包袱,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门房已经开始看电视,负责打扫的女佣也已经离开;整个屋子里空荡荡的,即使客厅的灯开着,也还是让人觉得很冷清。
我扯了扯唇角,把西装脱在沙发里,想起还不知道桀现在的情况,一边将领带拉松,一边朝他的房间走去。
他的房间里亮着灯,却没有声音。我轻轻把门推开,只见他套着浴袍平躺在床上;灯光从天花板直射下来,微微惨白,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具尸体。
轻叹一口气,我料想他是睡着了,走过去替他盖上被子;一回神看见他极不安稳的睡容,下意识地伸手拂开他遮住眼眉的前发。
他动了一下,紧皱的眉心微微跳动,痛苦的神情让我想起他刚来这儿的时候。
只是那个时候,他即使哭醒也会有Shakira在身边细心安抚;可是现在这整个屋子里只有我,而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如何安抚别人情绪的人。
有一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我有些尴尬地轻抚他的发顶,学着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看见的动作硬着头皮在他光裸额上印下一个轻吻。
他僵了一下,接着似乎放松下来。我刚觉得可以功成身退了,却在打算抬头的瞬间被他拉住了挂在脖子上的领带,动弹不得。
“你…没睡?”我看着他突然睁开的眼睛,一只手撑在他头侧。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我;琥珀色的眸子看起来比白天来的深邃,而且…透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牵引,我看着他的眼睛,再一次将唇落上他的额头。
他眯了眯眼,慢慢地换了一口气,努力仰起头试图让我的唇能接触到他额头以外的地方——眉心、眼睑、颧骨、脸颊,还有…微微开启的唇。
我被他吓了一跳,与他唇齿相接的瞬间下意识地想要往后退让。
他却紧拉着我的领带,继而将手臂环上我的颈项,拼命汲取着什么似的更深地吻住我,舌尖滑进齿缝间探寻。
脑子里突然炸开了锅,我像所有有着相似的劣根性的男人一样,经不起那冰软滑腻的撩拨,下腹的欲望渐渐窜升。但是我还有理智、我明白桀现在的思想并不清楚、他所有的反应只是在寻求一种安抚、或是一种逃避的解脱…
“Jack!”猛地推开他,我大叫一声他的名字,提醒他,同时提醒自己一些…几乎被男人本能的冲动和欲望掩盖掉的东西。
他怔怔地望着我,微张着因为之前激烈的亲吻而红肿的唇断断续续地喘着粗气,半睁的眼睑轻轻抖动,眼神依旧混乱,却又似乎在清醒的边缘游移。
长叹一口气,我努力平复快得几乎令自己窒息的心跳,转身打算离开,右手却蓦地被他扯住,紧抓着不放。
我顿了一下,回头看他——他依旧仰面躺在床上,脸色也依然苍白,但是眼神似乎比之前清醒了很多,却没有看向我,而是看着里面墙壁上某一处并不特别的地方,梦呓似的开口:“…陪我一会儿…就一会儿…”
我找不到理由拒绝,也不忍拒绝,于是站在床边任他紧抓着自己的右手,看着他细密的睫毛轻微抖动,耳边交替着他的和我自己的呼吸。
之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桀才慢慢地挨着枕头睡去;但他始终紧抓着我的右手,死死地攥着,怎么都弄不开。
无奈之下我只得就着他的坐下,靠着床沿闭了闭困顿已久的眼睛,再睁开眼睛就听见了晨鸟的欢叫。侧头看看身边的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正歪着脑袋看向窗外的某一点。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在窗帘的地方拐了个弯,斜斜地照在他细而短的睫毛上,密密地镀上一层金。
“我惹了多大的麻烦?”感觉到我醒来,他突然开口,让我微微一愣。
“没事,已经全部解决了。”我顿了一下,转过头看向天花板,“不过你得记住这次教训,如果再有下一次,我就不敢保证有这么幸运了。”
他应了一声,没再说话,转过脸来看了我一会儿,想要说什么却没说,接着重新闭上眼睛。
我继续看着他,看他光裸的额头紧贴着我的胸膛,正在猜测他可能是想说些什么,就听见门房突然在外面敲门说Steve在客厅等我。我这才想起来自己原本和他有约,而现在已经比约定的时间整整晚了三个钟头。
**********
“你还真是忙啊。”刚走出桀的房间,Steve就看见了我,微挑着唇角,眼底藏着些微不耐。
“Sorry,不是忙,是彻底忘记了。”我耸耸肩,快步下楼来到他面前,吩咐女佣替我准备一杯浓咖啡,接着将自己扔进沙发里。
“这就叫贵人多忘事吧——哎,有黑眼圈啊,干吗的累成这样?”Steve偏了偏头,把手里的茶碟搁在茶几上。
我笑而不答,引得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却也没有多问。
这也算是道上的另一条守则吧——即使是亲兄弟,也不能过多地过问别人的事情;因为在礼貌之外,这还是避免帮会中机密泄露的一个最好方法,也算是一种反卧底的手段。只是有的时候面对自己的亲人或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依然会忍不住想要追问,就好象我一直想问Steve左手那枚乌金戒指的来历。
端过女佣送来的咖啡,我喝了一口,直接切入正题——13号街在John死后就被Martin依照许诺送给了Karl,现在Karl一死,那条街在名义上就变成了无主的地盘;虽说其实大家都很清楚那条街送给Karl的这几年,所有的税费和保护费都还是Martin在收,但是只要名义上是无主,就会有人忍不住想要沾这块肉。
“Martin不会白放在那儿让人捡的。”Steve一边说一边斜斜往沙发里一歪,手脚都随意地放着,却丝毫不显得懒散。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觉得他提到Martin的时候眼神与平时不大一样;像是尽力在敛藏着什么,却又由于一些原因而难以控制地外泄。
“我明白,不过就算他真的白放了,能伸手的也没几个人。”我说着,顿了一下,在脑海中把城里所有的帮会过滤了一遍,“越南人和泰国人对那儿不会有太大兴趣,法国人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算起来到最后还是只有我们和Martin在争。”
“镇长可能会参一脚…”Steve说着,重新端起茶杯,听口气该是绝对可靠的消息。
“是吗?不过他也不可能直接伸手吧,总要假以别人的名义的——不过,他绝对不会找我们。”说着,我努了努嘴——Steve明白我的意思,因为镇长的儿子一年前在赛马场赊帐被我们教训过一次,所以那老家伙一直耿耿于怀。
“所以我们得找个合适的人——能不站在Martin那边的,又能让镇长不讨厌,最好…还要有绝对的优势。”他说着,意有所指地扫了楼上一眼。
我知道他是在指桀,因为桀绝对不会站在Martin那边,而且由于是生面孔,所以镇长一定不会讨厌。而此外的最重要一点,就是他是Jack Jang,John Jang的亲生儿子——如果他去13号街,相信会有很大一批人会情愿跟着他而不是Martin和镇长中的任何一个。
这一点,就是华人帮会里所谓传统的重情重义,也是桀的绝对优势。但是我却不能就此而决定让桀去13号街——除去其它的不谈,单就头一天杀Karl的行动来看,他在心理上就仍然不够成熟;要他离开我们单独去13号街接触那些老奸巨滑的家伙们,恐怕还有困难。
Steve明白我的顾虑,也没急着要得出结论,但是提醒我这件事情越快决定越好。接着,他像突然想起什么,有些匆忙的离开,说是要到城郊的公墓去。
我让门房替他叫了车,自己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喝完咖啡,却依旧没有得出结论,便打算先去叫桀起床,吃过饭再接着考虑。
谁知桀在我和Steve谈话的时候就已经起了身,我推开房门的时候他正坐在窗边的竹椅里,手里端着杯刚泡的咖啡,杯子的边缘还在缓缓升腾着雾气——那一瞬间,我居然觉得在他身上同时看见了John和Steve两个人的身影。
听见我推门的声音,他转过头,盯着我许久,像在努力决定着什么事情;接着,他好象下定了决心了,深吸一口气一字字吐字清晰地对我说:“我去13号街。”
我一下子明白他听见了我和Steve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