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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等一下!”真是蠢到家了。约翰隐约听到他的同伴还在责骂他。
这时,鸭嘴龙的吼叫声又高了起来,而且叫得越来越频繁。
过了一会儿,约翰追上了安,她刚刚停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
“对不起,我惹你生气了。”约翰咳嗽着说。他的感冒还未痊愈,或者说,多少还有些炎症,现在感到浑身上下更加难受了。
“嘘。”安向东面指了指,似乎根本就没注意他在说什么。
约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等眼睛适应了林中的景色,他才看清是一只孤单的蜥脚类恐龙──一只和刚才见到的兽群或多或少有点不同的鸭嘴龙,多数吼声大概都是它发出的。这只鸭嘴尤显然是只雌龙,生有浅褐色的骨冠,正俯身在藏有很多幼崽的窝里。新出生的小恐龙藏在母腹下,只把狗崽一样的小脑袋从窝边露出来。约翰心想,尽管是恐龙,它们的样子也怪招人喜爱的。
一小群兽脚亚目食肉恐龙的出现使这里陷入了混乱。“恐爪龙!”安低声紧张地说。恐爪龙是一种极其凶残的食肉类恐龙,它吃所有动物的肉,现在也包括人肉!“
有4只恐爪龙在树林边缘徘徊,每只都超过5英尺,重量少说也有100磅。它们肌肉发达,四肢有力,两个前爪各有一个超长的趾形爪或称“镰形爪”。约翰心想,它们简直就是缩小的霸王龙,扫描器也显示,这种恐龙头大,前爪强壮有力,趾形爪。但直到现在,这种恐龙还没有让他感到害怕。
过了一会儿,两只凶残的蓝灰色恐爪龙从林中跃出,向母鸭嘴龙闪电般窜去,咆哮声顿时响成一片,仿佛一群疯狗在相互嘶咬。
安吓得紧紧靠在树干上,焦急地招呼约翰赶紧到她身边来。现在,连约翰也感到害怕了,尽管恐爪龙的个头和人差不”我们得想想办法,不能让这些东西去伤害那可怜的母鸭嘴龙。不知道那些恐龙崽会不会遭遇不幸?“安非常担心这些温顺的食草动物的命运,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母鸭嘴龙也不甘示弱,看到恐爪龙扑来,从窝里猛地跃出,甩起强有力的长尾,向来敌奋力扫去。两只窜上来的恐爪龙被它一下子扫到了一旁。可这胜利持续得太短。另两只恐爪龙从另一侧悄悄窜了上来,一口咬住鸭嘴龙暴露的后腿,尖利的牙齿和镰刀似的利爪深深刺人它的皮肉之中,一阵剧痛使它向前猛地一跃,发疯似的狂跳不止,一只恐爪龙被高高地甩了出去。它不停地来回摆头,想把剩下的那只恐爪龙也咬掉,狂跳之中,竟一下子窜进两棵巨树中间的夹缝里,卡在那里动弹不得。那只被甩出去的恐爪龙落地时被撞得头破血流,躺在长满蕨的林地里不停地抽搐。
鸭嘴龙奋力挣扎着想从两棵大树中间摆脱出来。另两只恐爪龙趁机向被卡在那里,比它们大四五倍的食草恐龙发起新的攻击。
“约翰!我们得动手了。”安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哭出声来,“我们得想想办法!”她挥动着手臂说。
约翰对这场战斗一直漠然置之。直到看到那只身陷囹圄的母兽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只恐爪龙扑向它窝里的幼崽时,才动了点恻隐之心。此前,约翰根本就没想去帮助这些动物,他更关心安和他自身的安全。可现在,这只恃强凌弱的家伙竟要吃掉那些小恐龙──那些他开始有点喜爱的恐龙幼崽,他改变了注意。他不能容忍类似的事情,决不能容忍。
那只恐爪龙跳进鸭嘴龙的窝,张开布满利齿的大嘴,一口衔起一只幼崽,嚼几下便吞了下去。
“噢,天哪!它会把幼崽都吃掉的!”安尖叫着说。恐爪龙又张开大嘴,另一只幼崽又消失了。
两只正在撕咬母鸭嘴龙的恐爪龙有一只突然把头转向了安。它听到了安的声音!它准备向安扑来,它要捕食更具有活力的猎物!
突然间,9毫米脉冲步枪的子弹射向鸭嘴龙窝里的那只恐爪龙,强劲的弹丸把它从窝里掀了出来。
“夥计,这是给你吃的最后一只小恐龙。”约翰冷酷地说。用眼角的余光,他看到安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
剩下的两只恐爪龙现在一同转向约翰。它们从未见过这样快的对手。恐爪龙是白垩纪的“猎豹”,是行动最敏捷的动物,直到此前,它们还从未遇到比它更快的对手。
前面的一只恐爪龙未来得及跃起,就被子弹击中,翻倒在地,抽搐起来。殷红的血喷射而出,染红了旁边的蕨。
最后一只恐爪龙嗥叫着跳起10英尺高,跃过倒下的同伴,直奔约翰扑来,使他猝不及防,他没料到其动作会如此之快。“糟了!”他赶忙向左一闪,但身体还是被这怪魔撞得飞起来,肩头也被利爪抓开一道口子。等他落地时,脉冲步枪被摔出好远,隐没在没膝高的蕨丛里,“见鬼!”
强大的冲力使恐爪龙在空中也折了个筋斗。一落到地面,立即折过身来,向这个奇怪的动物──人重新扑来。恐爪龙在猎取食物时,向来无所畏惧。
约翰意识到,如果自己的动作稍微慢一点点,就要成为这怪物的晚餐。他迅速拔掉手雷的保险针,在恐爪龙重新跃起的同时,把手雷猛力向怪魔掷去。在这一瞬间,他心想,上帝保佑要快!我瞄准了吗?
手雷的出手和恐爪龙的跃起几乎同时发生。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震撼了周围的原始森林。蕨的枝叶、泥土、苔藓和枯死的树枝连同恐爪龙的身躯一道飞上了天。强烈的爆炸以千钧之力推动着已跃起的怪庞朝着一棵大树的树干急速撞去,落下来后重重地砸在约翰伸出去的一条腿上,把他砸倒在地,动弹不得。
“安!快帮我把这个东西搬开!”失去知觉的恐爪龙仍在痉挛着。安手忙脚乱地要帮约翰把腿从怪魔的身下抽出来,费了好大的劲,他俩才把怪魔的身体翻到一边。
“去把步枪找回来,我得把这个东西杀死。”约翰命令道。他挣扎着站起身来,从腰里抽出匕首。虽然腿还有点麻,可他的胳膊和手仍可以战斗。他们得赶紧把失去的步枪找回来,手雷已用去了一枚。约翰向失去知觉的恐爪龙用力捅了几刀,直到把它完全杀死。
过了一会儿,安带着脉冲步枪回来了。“枪似乎没坏。你干得太漂亮了。”一丝微笑在她的脸上闪过,“肩膀伤得怎样?”
“没关系,回去后再包扎一下。”约翰向树的对面望去。另一只受伤的恐爪龙还在那里喘着气,不时地蹬两下腿儿,但已跑不了了。遍体鳞伤的母鸭嘴龙仍被夹在大树中间,舌头已从嘴里耷拉了出来,看来伤得不轻,另两只恐爪龙已不再动弹了。
“扫描器在工作吗?”他问。
“是的,可是……我们……”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想让我把那东西救下来,对不对?”
“对,能帮忙吗?除非我们帮它一把,不然它就没命了。你看,它多可怜。”安以期待的目光注视着约翰。
安并不知道,约翰这个人用不着说很多话去激他。要是她不说这些乞求话,约翰也许立即就同意了。可现在,他却摆出了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好吧,不过我得先确保这家伙不再站起来。”约翰指了指仍在抽搐着的一只恐爪龙说道。他摇了摇头,又把匕首抽出来。真要命,怎样才能把被卡住的鸭嘴龙救出来呢?“这类事干起来真让人恶心!”
德拉盖默站在外间的拱道下面,让自动门完全敞开。虽然发电机已停止工作,但安装在自动门上的强力弹簧仍能产生足够的弹力使门闭合,这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此刻,德拉盖默更加烦躁不安。这儿的一切都让他感到厌恶,他讨厌这里的一切!他心焦如焚,忐忑不安。洛林和马特怎么走了这么久?难道他们还看不出A站正处在原始的过去──处在恐龙时代?难道洛林还不承认这套装置已跃回到了过去?他算哪门子专家呢?算得上考古学家吗?他究竟算是什么?
“连我都看出来了,我们正处在恐龙时代的某个时期,”德拉盖默低声自语,“……不论是哪个时期,这儿是几百万年前的过去,这是无疑的。那么,什么才是最要紧的事?是赶紧修好设备,然后把精确记时计定在50,不,定在7000万年后的将来。要做的事就是这么简单。等那两个笨蛋回来我得告诉他们。是的,我得告诉他们,什么是我们最需要做的事!我一定要让他们按我说的去做!”
德拉盖默长长地深叹了口气,向黄昏的天空瞥了一眼。他现在已经不那么紧张了,因为那巨大的、长相跟老鼠差不多的翼指龙已经飞走。他开始想到他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才能跟伊万娜再拥抱一次呢……
“该死的机器!”德拉盖默攥起拳头用力敲打钛制墙壁,他真后悔当初不该加入怪魔实验室。实在无事可做了,他又接着去想眼下的处境。洛林和马特现在在哪儿?在哪儿呢?没有他们,我就得在这可怕的地方待一辈子了。他们究竟在哪儿!要是都像我这样倒酶,他们现在说不定已经死了,那我就回不了家了。
“该死的机器!”
一只巨大的蜻蜓在洛林面前飞来飞去,吓得他有好一会儿一动都不敢动。等看清那只不过是一只昆虫,而不是远古时期的食肉动物,他才松了一口气。然而,飞来的一只鹰──或者说一只小鹰──又让他吃了一惊。鹰闪电般地飞来,直奔它的食物──那只大蜻蜓。
“我真有点憎恨这地方了。”马特摇着头承认道。9毫米手枪在对付巨大的恐龙时所起的作用,多少让他感到安慰。
“噢,这地方还不算太坏。”洛林说。可没走几步,他一脚踏进了一滩新拉的恐龙粪里,连忙改口道,“真见鬼!”
马特大笑起来,洛林也跟着笑起来。
洛林抬起腿,白色的膏样粪便像胶水一样黏糊糊地沾了他一脚。粪便中还搀杂着许多植物的种子,会使新生的植物更加茂盛,为巨大的食草类恐龙提供更多的食物。
“这摊屎是什么动物留下的?”马特问。他还没有分辨出屎里的那些星星点点的东西是植物种子,他最怕听到这摊屎是霸王龙留下的。
“从数量上看,我判断,这是一只鸟脚亚目恐龙或者是一只年龄尚幼的鸭嘴龙留下的,因为我们是在白垩纪。这位曾一度是古生物学家的年轻人对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有点信心不足。不过,我的判断也许不对,许多其他恐龙也会留下这样的屎,譬如甲龙。也许是一只不太大的蜥脚类动物。”洛林停了一下,又补充说,“妈的,我也搞不清到底是什么留下的,马特。”
他对自己分不清这堆臭气熏天的粪便究竟是食草类恐龙的,还是食肉类恐龙感到可笑。回想过去在蒙大拿时,自己13岁就涉足古生物学领域,可现在却连这摊屎到底是哪种恐龙的都搞不清,不禁嘿嘿笑了起来。
他继续边走边回忆着过去。甚至在进入STCD物理学领域之前,洛林一直还在做着古生物学家的梦,梦想成为一名恐龙世界的探索者。因为,早在孩提时代,他就知道“恐龙”一词在拉丁语中的含义是“恐怖的蜥蜴”.到了少年时代,他才知道作为一名古生物学家,要掌握许许多多的知识,要在野外进行多种考察工作,要付出大量劳动但未必能取得成绩。他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现实。完成速成学习后,他在古生物学课程上只取得一个很低的学位。通过几次参加在蒙大拿山区进行的短期考察,他才真正认识古生物学家是一批什么样的人。他看到这群特殊的男女,不怕风吹日晒雨淋,终年翻山越岭,在野外进行没完没了的考察。洛林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次野外发现。那是在世界闻名的化石宝库蒙大拿山,他偶然发现了一处恐爪龙遗迹。恐爪龙是白垩纪晚期的兽脚亚国恐龙,常把卵产在被其捕食的鸭嘴龙等食草类恐龙的窝里。洛林的这一罕见发现,是在对蒙大拿山区展开考察几个月后发生的,它成为在这一地区曾存在恐爪龙的难得证据之一,并最终导致了完整化石的发现。这一发现极为重要,因为一种被人们广为接受的看法认为,恐爪龙是恐龙时代最聪明的动物,其原因在于它有巨大的颅内腔和发达的脑组织。这种脑组织的体积是其他任何已知恐龙脑组织的三倍。而且,这种巨大的脑已能控制三维视觉,并具有控制前爪抓取物体的能力。脑组织内还有一条通过颅顶连接内耳的通道,此前人们认为只有鸟类和鳄鱼的脑组织才有这种通道。洛林正专心致志地回忆着过去,他的思路却被打断了。
“我觉得这一天看到的东西已经足够了,你说呢,洛林?我们往回走吧。霸王龙的存在就很说明问题。”马特停下来伸伸胳膊。他感到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