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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尔斯兰战记-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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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假面……”

  斟一壶纯帕尔斯葡萄酒,倒进银杯里,吉斯卡尔一饮而尽后叹了口大气。

  现在和以后都会是个值得重用的人物。然而,使用效果佳但毒性更强的药物,总也有个底限……

  吉斯卡尔是能力远超过伊诺肯迪斯七世的政治军事的实务家,亦是鲁西达尼亚中,最有能力的男人。不仅实绩、自信、野心集于一身,同时常常盘算利用他人,却从未想过让别人利用他。

  饮罢二杯葡萄酒,吉斯卡尔步出门外。眼前重要的事,是提振因凶杀事件而人心惶惶的鲁西达尼亚全军的士气。这件事恐怕也只有吉斯卡尔才担当得起。 
 


第四章 分裂与再会(下)
 
  (六)

  席尔梅斯在离开王都前,再次前往探视万骑长沙姆的病情。

  沙姆的伤势逐渐好转,神情却很黯然。在明了原本怨恨的对象银假面真面目,是先王欧斯洛耶斯五世遗子之后,沙姆似乎一直诅咒得以残生的自己。获悉此事的席尔梅斯较不再固执已见或狂妄自傲。心中暗下决定,务必网罗沙姆作为自己的班底。

  “如何,下决心了吗?”

  银假面面向从窗外射进的阳光,显得耀眼非常。

  沙姆以沉痛的眼神望着银假面,叹了长气。半晌,好似把自己推入无底深渊般,开口说道:

  “殿下,无论如何,可否答应我除去这些入侵我领土,到处施暴的鲁西达尼亚人?”

  “当然。”

  席尔梅斯猛力点头。

  “这群废物,早该伺机斩草除根。”

  听了此番话,虽然纱布包裹全身,沙姆还是微移身子,动作迟缓地慢慢下床来,单脚跪在地毯上,恭恭敬敬行礼。

  “……赤诚效忠正统国王。”

  就这样,席尔梅斯除了卡兰父子外,又获得了一位忠心耿耿的勇士。

  叶克巴达那城内某一广场,正进行一次公开处决。

  混在众声鼎沸人群中,一名像奴隶的黑人正定睛注视全部处决过程。但是,在其像是黑奴的褴褛服装下,两眼中透出的智慧与意志力却不像是奴隶。

  不久,黑人从人群中挤出来,跑进陋巷住处。在粗糙桌面上,快速写下书信,折叠整齐。打开了一只大笼子,出来一只大鹰,大鹰就停在他手上,步出家门。

  “喂!黑奴!”

  尖叫声唤住黑人,大鹰仍在他手上。

  戴着银色假面具的男子,一直骑马监视着他。黑人连忙隐藏住手上的信纸,却被银假面男子--席尔梅斯抢先一步。

  “你不是奴隶!”

  奴隶理应不识字。席尔梅斯看见纸上满满是字。

  黑人赶紧双手一挥,放开大鹰。

  “告命天使!飞到奇斯瓦特大人那边--”

  大鹰展翅飞向天空的同时,席尔梅斯手上的刀光已划了过去。

  大鹰柔软的腹部,被席尔梅斯的短刀贯穿,发出尖锐哀鸣,在天空盘旋一回,无力地拍拍翅膀后掉落地上,在地面上又振翅二、三次才死去。

  黑人又是愤怒,又是悲哀,随即迅速取出短刀,冲向席尔梅斯。

  席尔梅斯转身,长剑一闪。

  一瞬间,黑人结实的右臂自肘上被劈为两段。黑人硕大身躯,随着惨叫声,倒卧在地。长剑剑尖对着满身是血及泥沙,屈俯在地的黑人。

  “说,你是谁的走狗?安德拉寇拉斯那小杂种的,或是南方黑人诸国家派来刺刺探军情?”

  黑人不回答,强忍住痛苦,紧咬牙根。席尔梅斯的长剑此次伸进黑人两排牙齿间。

  “既然不说话,牙齿和舌头都不需要。割掉?”

  眼见黑人还是不开口,从银假面具的细缝里,射出熊熊怒火。席尔梅斯决不允许有人对正统国王有此种反抗态度。

  席尔梅斯强劲手臂再三挥动,黑怒脸部惨遭横劈,血及牙齿碎片飞了出来,嘴角流满了血,黑人嘴巴仍然紧闭而后仰倒,至死不出一声惨叫。

  长剑又一次插入黑人下巴喉咙处。

  万骑长奇斯瓦特的忠实部下,未多说一个字,就此气绝身亡。

  “双刀将军”奇斯瓦特肩上,“告死天使”全身不停颤抖,细小尖锐的叫声断断续。

  “怎么了,告死天使?”

  奇斯瓦特问道,一道莫名不祥之感掠过心头。

  “你的兄弟遭遇了什么事?告命天使出了什么事?……”

  大鹰无法回答。只是紧靠住主人,想守护着主人,或者希望主人保护它。大鹰感应到人类无法感应的讯息,在离培沙华尔极远的王都叶克巴达那,它的兄弟已遭横死。

  (七)

  培沙华尔城就在眼前。达龙与法兰吉丝,曾数度与敌人交手,那是十二月十二日的事情。山里头阵阵寒气逼人,连呼出的气息都是白色,寒气毫不留情地割过人们的脸颊。

  “你们已经没救了。乖乖地下马,跪地求饶吧!”

  二人遭半包围,队长自信满满地放言道。也因为他的嘴巴张得太大,很快就被夺去了生命。他的嘴巴,遭法兰吉丝射出的箭贯穿,使得他就此永远沉默。

  “我不喜欢多话的人。”

  脸上无一丝笑意,法兰吉丝道。

  一瞬间寒颤后,敌兵蜂拥而至。人数看来为百对二。

  达龙与法兰吉丝极其巧妙地利用无法二人并骑的山路,迎向前来的敌兵。

  达龙的剑每一挥动,对方的马便先失去了骑士,鞍上无人,就此迅速逃回同伴身边。

  如此,达龙的长剑沾染十数位骑兵的鲜血,其余的敌兵见状,士气大为动摇。就在此时,另一队骑兵赶到。

  “这家伙让给我!”

  声如轰天雷响,似曾相识。

  正如达龙及法兰吉丝所料,出现在两人面前的乃是卡兰之子查迪。法兰吉丝甩甩头,状似无奈,乌黑长发随风飘扬。

  “真不死心,但奉陪的人可就有些累了。”

  “我来就好。女神官在一旁观看。”

  达龙的黑马才进一步,查迪一口气跃马猛扑向黑衣骑士。

  “今天,就要拿下你的脑袋,祭奉先父在天之灵。”

  “真是孝子。不过,我并不想与你较量。”

  “你是杀父仇人。”

  “但令尊和我是公公开平一决胜负。”

  达龙接着说道:

  “令尊是帕尔斯万骑长,却宁可沦为鲁西达尼亚人手下,出卖国家在先。你身为人子,难道不为其行径感觉耻辱?”

  “我父亲是鲁西达尼亚人的手下?”查迪大吼。

  “先父和我都是为了恢复正统王位,一时屈居于鲁西达尼亚人之下委曲求全。将来,你和我谁是皇家真正忠臣自可判明。”

  “正统王位,所指何意?”

  “想知道吗?”

  查迪露出如白刃般的牙齿大笑。他明了银假面的身世,而达龙并不了解,因此深有先知先觉之感,故而大笑。

  “要知道的话,就先与我一战,果真你赢了,才告诉你真相。”

  “那我就不客气了。”

  才刚吸吮过十数位骑兵鲜血的达龙挥起长剑,如冰霜般闪闪发光。

  查迪跃马向前,首开攻击。

  仅只一交手。头盔便遭猛力一击,从马背飞落下来的正是查迪。龟裂的头盔,一半已成碎片,随狂风卷去,查迪的坐马则惊慌而逃。

  查迪呆坐在沙地上。前几天才与达龙交手,颇令对方招架不住,而今天才仅一招,就被他从马上打落下来,真令查迪不解。达龙向前以沉稳口气喊道:

  “能让八分的实力变成十分的迫力及斗志,的确是了不起,但第二次可就不管用了。”

  “什么?”

  耐不住对方刺激,查迪抡起大剑,平飞直上,欲斩击黑马前腿。只一转眼,达龙快速提起马缰,黑马一跃而上,闪躲过大剑一击。

  “太小人了吧,查迪!你忘了你先前说的话?”

  “罗嗦!”

  查迪想再挥剑时,法兰吉丝满弓发箭。

  查迪右手腕中箭,大剑铿锵落地。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先前所说的话何解了吧?”

  查迪无视一切,皱眉拔去手腕上的箭,向达龙脸上投掷过去。黑衣骑士才一闪身,查迪即迅速逃离。

  法兰吉丝第二枝箭,循流星轨迹般射中查迪背部。

  身上虽穿着甲胄,但背部遭强烈一击,一时间,查迪显得招架不住,摇摇晃晃,失去了平衡。身体加上甲胄的重量,走路走调完全紊乱。

  随着狼犬般的嗷嚷声,查迪硕大的身躯消失在崖边,跌落到崖坡下的灌木丛里。

  驱马向前的法兰吉丝,立于崖边探个究竟。

  “死了吧?”

  “不清楚。”

  达龙耸耸宽阔肩膀。

  “问一下和你打交道的精灵如何?”

  “精灵在夕阳未沉之前是不会醒来的。而且……”

  法兰吉丝绿色眼珠里,闪烁着讽刺的眼光。

  “像他那种嘈杂不休的男人,精灵们都不想接近。无论如何,那人早已不是你的对手。不要管他,我们走吧!”

  “也好。”

  查迪部下个个逃之夭夭,不见踪影。达龙及法兰吉丝松开亮丽的马缰,迳自往培沙华尔山路前进。只是,达龙脑中,仍不断浮现查迪所反驳的话。

  正统国王--究竟所指何意?

  此时,亚尔斯兰、奇夫、耶拉姆三人,若论直线距离,与达龙一行人仅只相差半法尔桑(约二·五公里)的距离,即可会合同往一方向前进。

  亚尔斯兰经常与耶拉姆交谈,耶拉姆亦逐渐解开心理武装,与亚尔斯兰侃侃而谈。奇夫心想,两人友谊渐渐孕育。当中足以证明的即是耶拉姆所提出的一段话。

  “在帕尔斯西南……”

  耶拉姆黑眼珠投向远方遥远的地平线。

  “一望无际的沙漠绵延三百法尔桑,传说中,有青铜市与圆柱市两座城市。多年以前,我的主人那尔撒斯曾提起过。我一直在想,等到长大成年后,很想去走访一趟。然后,向其他人转述那段已经被遗忘的历史或传说。”

  “等你回来之后,也可以告诉我那段历史传说吗?”

  “只要殿下想知道的话。”

  “那就一言为定。”

  “遵命。”

  耶拉姆将自己将来愿望告知亚尔斯兰,使得亚尔斯兰雀跃不已。能在此艰难危险旅程中,结为患难之交是再快乐不过的事。

  兼为“保姆”的奇夫,虽然唠叨“为什么叫我?”但是,除了保护这两位小孩与敌兵交战外,还须为他们打点睡觉场所及粮食。自己回首这一路艰辛,一半是感动,一半却是无可奈何。

  正在想着今天的粮食有何着落时,突然发现山间草地上,有匹栗棕马正低头吃草。奇夫不禁拍手叫好。如果马肉能够到手,这几天的粮食就不成问题了。

  只是,看起来好像是别人的马。

  “不是野马吗?”

  “不是,殿下。”

  奇夫摇头说道:

  “野马不会走侧对步。虽然没有配上马鞍及马辔,不过那却是训练有素的马。”

  所谓的“侧对步”,是指马匹在奔驰时,能够右前脚与左后脚,右前脚与右后脚,同时往同一方向前进。如此走法,与普通马匹行进时,马的姿势更为安定,行走速度更快,骑士与马匹都较不易疲劳。然而,此种走法并非马匹天生就会。无论是骑士或马匹本身,都必须具备相当素质与训练。

  “烹来吃,太可惜了。”

  不愧是一流骑士。不过奇夫止不住饥饿,倒也想入非非起来。那么,该如何是好?活捉住马匹,与交换食物?因为,自从数天前,奇夫很慷慨大方地抛出那些金币银币之后,身上只剩几枚铜币。培沙华尔城就在眼前,如此在这之前饿死,实在也太逊了。

  “是被取下了马鞍及马辔在休息吧?这么不小心,可不会有好下场的。”

  说罢,奇夫为实现他那“不好的下场”,于是做好一连串准备,躲在丈高的草丛里,一步步接近,手里拿着绑好的马头套绳。

  接着在及丈的草丛中,伺机行动。

  不久,踏草而来的马蹄声渐渐逼近,奇夫瞄准目标,马头套绳投掷过去。

  马声嘶鸣,奇夫赶紧勒住绳索。

  “成功了!”奇夫不禁心中叫绝。突然一个失势,他很俐落地向一旁侧滚,因为,好似有人自空中割断绳索。奇夫于地上翻滚一圈,正想立身起来的同时也拔出刀剑,因为意识到剑气杀来。

  “光天化日之下,偷人家的马匹!可真有胆量!”

  “达龙!”

  “奇夫吗?”

  两把剑就在激撞之前打住。

  草丛里,又出现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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