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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李昌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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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答说:“是的。”
  接着查理士凶器刀柄取得的指纹照片,与罗纳的指纹照片并列。他问道:“李博士,你能否向陪审员解释一下这两个指纹的对比结果?”
  我好像是在课堂上向学生讲解指纹对比一样,用简明易懂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解释两者间的相同之处,并清楚地表示:“这两个指纹是出自同一人的手指。”
  查理士问道:“指纹相同的比例是多少?”
  我答道:“几乎是零,目前仍未发现指纹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原来无精打采的大陪审员开始仔细端详这些照片,好像小学生看着老师做实验一样全神贯注地听着我的解说和示范。
  查理士发现陪审员对检方的证词越来越感兴趣,赶紧趁热打铁地展示一张放大的照片,问道:“李博士,这是何物?”
  我答道:“这是在乔安娜尸体旁发现的火柴棒。”
  他接着展示另一张放大照片:“这又是什么?”
  “这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火柴盒。”
  他将这两张照片放在一起,问道:“李博士,你能否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关系?”
  我将现场收集到的火柴照片叠在火柴盒照片上解释说:“从这根火柴棒末端的纸张纤维,纹路及撕痕可以看出,它与火柴盒片上的第三根火柴棒断头原来是连在一起的,进一步的化验还显示出它们的纸质及酸度都是一样,也就是说现场的火柴棒是从这个纸板火柴盒上撕下来的。”
  查理士看到陪审员关注的神情,更加兴奋,又接着向陪审员展示装在透明塑胶袋里的鞋带,问道:“李博士,袋里装着的是何物?”
  “这是绑着乔安娜手脚的鞋带。”
  “鞋带上红色的东西是什么?”查理士问道。
  “红色的东西是一种红色的油漆。”
  接着他又拿出另一个透明的塑胶袋,问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警察在罗纳家找到的另一条鞋带。”
  “上面红色的东西又是什么?”
  我答道:“也是红色的油漆。”
  “它们的的化学成份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
  查理士停顿片刻,接着问道:“从这些证据对比来看,罗纳一定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是不是?”
  我以肯定的语气答道:“科学化验的结果,所有物证都与罗纳有关。”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结束了检方的直接盘问,在座的陪审员也友善地向我点头示意告别。
  我心里想,他们一定理解了我所解释的这些科学证据。
  刚刚走出法庭外,成群记者就围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询问我的证词。我向这群在门外苦苦等候多时记者微笑地回答说:“很抱歉,我不想为难你们,但是我在法庭上宣誓过,不向外界透露在大陪审团的作证内容,所以不便提供任何消息。”
  这群记者发现我不肯透露任何消息,也渐渐散开,我正准备离开法院大楼时,一位女记者仍跟着我,她走上前来,自我介绍是康州《名人杂志》的记者,她已在法庭外等了半天,我脸带歉容地表示:“我真的不方便透露案件的内容。”
  她倒爽快地说:“我不是问有关乔安娜这一案件的,我想写一篇有关你个人的故事。”
  我答道:“我并不是什么名人,没什么好写的。”
  “不,”她快语地打断我的说话,“您从台湾到美国,从学生变成教授,再从教授变成现在州政府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的主管,你本人的奋斗经历足以写成一本书。”
  她搬出一大堆理由,最后我发现难以拒绝她的采访,便和她走到法院外的椅子旁,向她介绍我在美国的经历。
 





 神探李昌钰
李昌钰 口述
邓 洪 整理
 第七节 赴美奋斗
 
  一九六五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姐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们刚到美国时居住在纽约,付完机票及房租后身上只剩下五十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学生,很难在经济上支助我们。我们一安定下来就马上出去找工作,终于在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找到一份化验员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样起早摸黑,兼差替别人带小孩,有时到餐馆做服务生。
  在台湾的我虽然化了很大工夫学英文,并且在阅读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毕竟没有受过正式的训练,刚到美国听到别人叽哩咕噜地说话,我听得都呆住了,虽然听懂一两个字,但是仍难以理解别人说些什么。自己要跟别人说英文时,也总是在脑中想了老半天,将想说的话想好才敢开口,有时开口,说了别人也听不懂,只好比手画脚地慢慢向人解释老半天。我发现自己英语的听说能力仍须加强,便在大学选修一些英文课,在课余及上班时一有空就训练自己的听说能力。刚开始会说错一些句子,但经过多次训练,慢慢地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在脑子里先翻译好才开口说英语。
  我们住的地方很狭窄,公寓内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这些简陋的家俱都是从救世军的廉价商店购买来的。有一次,在砂唠越就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马来西亚众议院院长到纽约顺道来探访我们时,摇着头说:“亨利,为什么你们要选择离开砂唠越,您已经是一家颇有影响力的报纸的总编辑,您太太也升任妇女部的部长,你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十分看好,你们在砂唠越的住宅这么宽阔,依山傍水,而现在这里如此简陋,你们何必自讨苦吃?”
  我回答说:“您可能永远不能理解我们的决定,我们的前途就在于充实自己,多念点书。”说实在的,我很怀念在马来西亚的日子,生活很清闲,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东南亚,虽然华人有经济实力,但是并没有任何政治及社会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挤,歧视和打击的对象,而美国生活虽然艰辛一些,但是毕竟有海阔天高任鸟飞的空间。
  院长见我们毫无返回马来西亚的意愿,就顺水推舟地说:“我想你们宁愿做大海里的小鱼,也不愿意做小池塘里的大鱼。”
  留学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贵的学费更让我们捉襟见肘。有时,为了节省五分钱的地铁车票,下班和下课后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走在路灯暗淡的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楼,路显得格外的长,走累时停下来喘口气,心情十分低沉,总是自问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段路?”但是我总是鼓励着自己,路虽然很漫长,很孤单,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离目标地就走近一步,千万不能留在原地叹息,否则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但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未久太太怀孕了,为了赚钱养家及缴学费,我不断加班,别人不愿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来做。幸好我在警校与服役时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只需要睡三到四个小时就起床读书,然后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课,回家后又埋头读书。
  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后经济压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小孩脸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劳累就烟消云散了。
  尽管生活艰苦,但是我始终没有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年头,但攻读那一门科目,让我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决定到纽约市立大学化学系从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象普通大学生一样慢慢念,因为毕竟时不我与,与其他学生相比,我的起步明显晚了许多,同时没有人帮我付学费,我没有足够的钱来让我慢慢念。大部份学生每个学期都选十二到十四个学分,我决定赶紧将课程念完便注册登记二十到二十六个学分。注册组的职员说:“没有人能在一个学期念完二十个学分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说:“让我试一试,如果你不让我试,你怎么知道我办不到呢?”经过我的一番苦求,这位职员勉强让我注册二十个学分。
  我知道我在和时间与金钱赛跑,我在第一个学期念得很好,成绩全都是A□第二学期注册时学校就不再找我麻烦。从此之后,我体会到千万不能因为别人说“不可能”就放弃自己的目标,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情变得可能。
  在六十年代后期,美国学术界开始流行一门名叫法庭科学的学科,后来被惯称为“刑事鉴识科”,它将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这门应用科学颇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视,因为它是通过先进的科学方法来进行刑事鉴识,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此外,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嫌犯在未经陪审团的审判前都被视为清白,检方必须在十二名陪审员之前提出不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说服所有陪审员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一位陪审员不为说服,整个案件就会流审,检方就得重审或决定不起诉。这种制度与中国历史上的“宁枉勿纵”截然不同,美国十分尊重宪法给予被告的权利,有人称这个制度就是“宁可误放四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因而,检方要起诉被告,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
  以往主要证据就是目击证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单薄,证人频遭报复,越来越多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许多案件根本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只能依靠在现场留下的间接证据来追索犯罪事实。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刑事鉴识能籍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证据说话,提出被告有罪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被告不在现场或被告无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对这门新兴学科的需求越来越大其实,早在十四世纪,中国就有一本名为《洗冤录》的著作,为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医专书。到了十七世纪,欧洲开始盛行以法医手法来作刑事鉴识;十八世纪时,尸体解剖已成为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科学研究的突破性成果开始沿用到刑事案件的侦察上。
  血型及指纹辨别的侦查方法逐渐在刑事界使用。而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刑事鉴识的技术也越来越准确,越来越能见微知着。
  这门学科的难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外,还要全盘了解美国的刑事系统,法律系统,以及警方的作业方式,但是这门真正成为显学是在一九六五年以后才开始的。在三十年代,全美只有三个刑事鉴识化验室,到了一九六五年时全美的化验室增加到一百多家,用科学方法在法庭上鉴识物证越来越盛行,但是当时只有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设有刑事科学系,后来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随后跟进,设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学系。
  由于我在台湾曾受过警官的训练,也参与过初步刑事鉴识,觉得这一专业既能让我发挥专长,又能满足自己的兴趣,便决定去提出申请。过了不久,我顺利地申请到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新设立的法庭科学奖学金,正式攻读学士学位。另一方面我并没有辞去化验员的工作,仍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课。
  从化学系转到法庭科学系后,功课更加繁重。系里有一位名叫彼德。迪佛斯特(PeterDeForest)的教授。学生都称他是全校最凶,最严格的教授,每次考试都是几百题,班上的平均成绩是四十分,但是我每次考试都得到八、九十分,每次考完试后,其他美国学生都很佩服我这个中国学生,偏偏我的高分拉高了平均分数,害得他们的成绩受到影响。后来我与迪佛斯特合着多本刑事科学方面的教科书。
  由于学士学位除要求选修本科系的课程外,还必须选修一些通识课。我对每一门专业科目都十分认真,但对必修的音乐课一点也不感兴趣,学期末学生要写一份音乐欣赏报告,我听完音乐后发觉一窍不通,便写了一份乐曲声纹报告,用科学方法来分析音乐节目内的音波音调,结果教授发现我的被告与众不同,这门我也得了个A。
  另一门必修的通识课是体育,我选了武术课。在第一次上课时,教练让我按照他的示范动作完成一组动作,我只好亮一手,表演的动作比教练还好,同学都看得拍手叫好,最后这位教练告诉我可以免修体育课了,直接做他的助理教练了。
  教授基础生物的甘斯兰教授在上完几堂课后也跟我,说我所掌握的生物知识已超越了该门课的内容,可以免修这门课。但是我觉得甘斯兰教授的学识渊博,十分愿意替学生解疑排惑,我仍坚持选修这门课。除完成他指定的作业外,我还化很多时间在化验室里做更进一步的实验,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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