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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孔雀森林-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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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看了一眼,双脚突然变成石块,僵住了很久很久。
 
    等双脚可以移动后,我走回院子,缓缓在阶梯上坐了下来。
 
    我很清楚李珊蓝走了,是那种不回头的走法。
 
    因为小狗不见了。

  
 
 孔雀森林

65
 
  * * * * * * * *
 
    房东说,在我坐火车回台南的前一天,李珊蓝便搬走了。
 
    没说要去哪里,也没留下只字词组。
 
    我希望带着孔雀离开森林,但骄傲的孔雀却选择远远避开,
 
    不让我为难。
 
    我打包剩下的东西,打算什么东西也不留下。
 
    只剩挂在墙上,李珊蓝送我的那件蓝色夹克。
 
    拿起夹克,发现它遮住的墙上写了一些红色的字。
 
    「我会骄傲地留在森林,或是走进另一座森林。
 
     虽然我注定无法开屏,但你可以。
 
     祝你开屏。
 
                     李珊蓝 」
 
    我曾告诉她,如果遇见真正喜欢的人,我会写情书。
 
    所以我写了封情书,收信人是李珊蓝。
 
    署名不再用柯子龙,而是用本名蔡智渊。
 
    将这封情书贴在墙上,与黑色的字、蓝色的字、红色的字混在一起。
 
    临走前,顺便帮房东找新房客。
 
    只花了一天便找到新房客,是个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他一走进楼上的房间,便被那片落地窗吸引住目光。
 
    凝视落地窗许久后,他终于开口:
 
    「这片落地窗好像千年未曾有人造访的火山湖,宁静深邃、晶莹剔透。
 
     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我感觉它正浮上满满的文字静静诉说一个故事。
 
     太棒了!我一定要住这里。」
 
    他越说越兴奋,说完后转头看到一脸疑惑的我,不好意思笑了笑说:
 
    「我是写小说的,一个三流的作家。」
 
    我淡淡笑了笑,没说什么。
 
    「咦?」他注视着床边的墙,「墙上怎么会有一封信?」
 
    他转头看着我,目光正寻求解答。
 
    我看了他一会,便问了那个心理测验: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他想了很久,回答:「那我就不离开森林。」
 
    我楞了楞,又问:『如果森林发生大火,或是洪水侵袭森林呢?』
 
    「我还是不会离开森林。」他说。
 
    『为什么?』
 
    「这些动物都是我养的,不管我喜不喜欢。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彼此
 
     拥有,也只拥有彼此。我没有权利、也不想决定哪种动物可以活、
 
     哪些动物该死。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牠们,直到末日来临。」
 
    他的神情很认真,但过了一会便笑着说:「我的想法很怪吧?」
 
    『不会。』我也笑了笑。
 
    也许就像Martini先生觉得他跟我有缘于是告诉我他的故事一样,
 
    我也觉得这个年轻作家跟我有缘。
 
    『想听那封信的故事吗?』我指了指墙上。
 
    「迫不及待。」他说。
 
    我请他坐下,然后告诉他我的故事。
 
    虽然他听得津津有味,但始终没插嘴。
 
    「两年后,你会回台湾吧?」听完故事后,他问。
 
    『即使布什总统跪着求我,并抱住我大腿,我还是会回来。』
 
    「是为了李珊蓝?」
 
    『嗯。』我点点头。
 
    「是不是因为她已变成你右边的石头?」
 
    『不只是这样。』
 
    「喔?」
 
    『我选孔雀的理由是因为如果不选孔雀,牠便活不下去。但我也是只
 
     孔雀啊,如果李珊蓝没有选我,我也活不下去。』
 
    他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
 
    「我相信李珊蓝一定会再回来这里。」
 
    『为什么?』
 
    「因为她知道你也会回来这里。」
 
    我笑了笑,觉得这个年轻的三流作家有股说不出的亲切感。
 
    「如果她回来,我会帮你转交这封信。」他指了指墙上。
 
    『谢谢。』我卸下了心头重担。
 
    把身上的钥匙交给他后,我跟他握了握手,转身离开。
 
    是那种心里很清楚一定会再回来的离开。
 
    终于要离开台湾这座森林了。
 
    虽然荣安哇哇叫了半天,我还是坚持不让他到机场送我。
 
    我没带走任何一种动物,只有自己同行。
 
    天快要亮了,这时候的夜最黑。
 
    我一个人坐在空荡的机场大厅里,静静等待开屏。
 
                            jht。

                ~ The End ~
 
 
 

 

 
 
 

 
 孔雀森林

 
 
    1986年春天,我搬进一个有两面窗户的房间,度过高中最后三个学期。
 
    房间在五楼,两面窗户一面朝南,另一面向西。
 
    朝南的窗外可看见隔壁女校的学生,这是我最大的休闲活动。
 
    偶尔女孩们不经意抬头看见倚在窗前的我,便会窃窃私语。
 
    大概是说些那个无聊的男生又在偷看我们,八成是个变态之类的话。
 
    我当时丝毫不觉得羞耻,反而会得意地嘿嘿笑,还朝她们比V。
 
    年轻果然真好。
 
    向西的窗外,是海的方向,也是故乡的方向。
 
    虽然根本看不见海,但心中有海,眼中自然就会有海。
 
    (编按:此名言佳句出自《夜玫瑰》,红色出版社2002年11月初版。
 
     欲购此书请洽出版社书库东北角,爬满蜘蛛网的书堆便是。)
 
    对当时未满十七岁的我而言,对家乡仍然有一份强烈的依恋。
 
    所以我想家时,就会站在向西的窗口,凝目眺望。
 
    后来家不见了,我便关上这扇窗,不再开启。
 
    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由于具有写作者的身份,我最害怕被问到灵感来源之类的问题。
 
    我无法说出灵感来源是青春少女亮丽脸庞所荡漾出的灿烂笑靥;
 
    或是佝偻老妇垂头白发也掩不住的斑驳沧桑等等美丽的话。
 
    只能说出我的灵感是源自对生活的感受这种烂答案。
 
    因为搬进那个房间后,我便习惯与自己相处,生活里没别人的影子。
 
    我开始用心感受每天经历的人事物。
 
    这十九年来,只要生活中让我起了从头开始的念头时,
 
    我心里便会试着回到那个房间,找寻「头」。
 
    某种意义上,那是我生命的起点。
 
    我大概是属于那种长不大的人,或者说根本无法长大。
 
    因为我生命的原型已在十九年前的那个房间里被塑造完成。
 
    之后或许可以被修饰,但样子不会改变多少。
 
    在我写作的历程中,「从头开始」的想法一共有两次。
 
    第一次是写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半年。
 
    因为写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不断读到别人对我的看法。
 
    但别人口中的我或我的作品,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
 
    我开始感到慌乱与不知所措。
 
    因为害怕迷路,所以选择站在原地。
 
    直到我回到那个房间,重新找到不曾改变的自己。
 
    也彷佛闻到熟悉的洛神红茶味道,那是那阵子生活中的唯一味道。
 
    现在生活中的味道,或者说是生活本身,根本不可能会跟以前一样了。
 
    只剩自己是不变的。
 
    于是我用很简单的文字,写下《洛神红茶》。
 
    第二次也就是这一次想从头开始的念头,
 
    是动笔写《孔雀森林》前一个月。
 
    原因很简单:我累了。
 
    再怎么贪玩的小孩子累了也想回家,所以我想回到那个房间。
 
    《孔雀森林》其实应该叫《孔雀》,我计算机里的原稿一直是这么叫的。
 
    动笔之初曾暂取名为:心理测验,以便能够继续往下写。
 
    但写了五百字,挣扎了五天,还是宣告放弃。
 
    我无法用暂时的取名善意欺骗自己,即使是为了完成作品的不得不。
 
    我当然不是暗示自己是个正直的人,虽然这是事实。
 
    最后我想到:孔雀,感觉对了,可以再提起笔。
 
    才写了一万字,从飞机上的报纸得知有部电影也叫孔雀。
 
    下机后到餐馆吃饭,餐桌上有张广告纸:智利孔雀酒厂推出新酒!
 
    隔天走进水族馆,在数十种观赏鱼中指出一种并问老板:
 
    「这是什么鱼?」
 
    「孔雀鱼。」老板回答。
 
    我意识到孔雀应该很容易跟别种形式的创作品撞名,上网搜寻后,
 
    果然发现同名的小说早已出版。
 
    这是写作者的第二大恨事。
 
    (第一大恨是肠枯思竭多时好不容易有个绝佳的灵感自动找上门,
 
     于是太兴奋跑到韩国去玩却发生车祸失去记忆。
 
     韩国车祸多,君不见韩剧充斥发生车祸而失去记忆的情节?)
 
    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沮丧感,便停下笔,一停就是一个月。
 
    为了尊重别人也为了避免困扰,我试着更改名字。
 
    可惜孔雀这意象早已深植脑海,我无法也不愿改变,宁可干脆放弃。
 
    但小说开了头,死也要把它完成,这是我的信念。
 
    我当然不是暗示自己是个坚忍不拔贯彻始终的人,虽然这还是事实。
 
    硬着头皮完成十万字的孔雀,在出版前夕狗尾续貂加上森林。
 
    我一向不擅长帮小说取名字,甚至常因取名而出状况。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像色情小说,被归为性教育保健类,
 
    台北市的警察局有次查获了一堆色情书刊,里面就包括这一本。
 
    《爱尔兰咖啡》介绍咖啡煮法,被归为咖啡器材用品类,
 
    小说中编造的咖啡馆名称,竟然与某咖啡馆同名,而且地点也相近。
 
    《檞寄生》像植物百科全书,还因为檞和槲的争议,
 
    有人建议我先弄懂汉字,再来写小说。
 
    《夜玫瑰》听起来则像一位酒店女子的回忆录。
 
    因为是我写的小说,所以理所当然的会被视为爱情小说。
 
    我甚至怀疑如果将来有天我写了一部外星人来到地球的小说,
 
    只要里面有外星人爱上地球生物的情节,那么它也会被视为爱情小说。
 
    即使如此,在这部将被定义为爱情小说的作品中,
 
    某种程度上却是反爱情的。
 
    爱情对所有人都很重要,但未必是最重要。
 
    这部小说中不断提到的那个心理测验,
 
    只是说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或选择。
 
    领先时代五年叫先知,备受推崇和尊敬;
 
    但领先时代五十年则被视为妖孽,人人得而诛之。
 
    价值观是时代的函数,用科学的话讲,叫unsteady。
 
    有时这东西的对与错,在不同的年代或地点会有不同的评价。
 
    通常序都是写点感言或是关于内文的种种,我好像有点离题。
 
    有朋友说,我写的序很像小说。
 
    「那我写的小说呢?」我满怀期待地问。
 
    「很啰唆。」他一脸不屑地回答。
 
    我有信心这部小说绝不啰唆,因为它是我想象中的网络小说。
 
    「网络小说」是个很奇怪的归类,它的最大特色是:
 
    不在网络上写小说的人往往能很清楚明确果决地告诉你它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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