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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莫非日记-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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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陡峭的山崖形成一条直线,像铜墙铁壁一样分隔开了阳光和黑暗。山那边是彩霞满天,山这边却已夜色深沉。山梁上那只活灵活现的石猴正襟危坐,懊恼地沉思,眼光究竟该看向哪边?这样想了千年万年,终究没想出一个所以然。直到今天,才被我发现——选择,无论对于人,还是自然,都是同样艰难,甚至是无法跨越的艰难。    
    也只有在这华山之巅,也只有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松涛拍岸,我才敢做出这样一个决定。    
    许多年前,具体地说,应该是十六年前,就在这华山之巅,我就曾经做出过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虽然没有夸父勇士那样的伟大,却有着夸父追日那样的固执,因而也就具有了夸父的悲壮。今天,我不得不这么想。    
    我也不得不再一次回想起那曾经远逝了的岁月,而那远逝了的岁月,我曾以为再不会萦绕心房、萦绕未来的,不成想,终点又回到起点。就像当初是站在一个岔路口,要么往左,要么往右,我选择了左,结果今天又站在了这里,我只能选择右一样。很荒唐?我也这么想。十六年啊!难道仅仅是荒唐?不!我不能这么想!这其间多少故事,多少悲欢离合,多少痛苦惆怅,爱恨情仇像血液一样在体内流淌,那更加坚韧了的心脏抑或脆弱了的心脏,十六年前的某个夜晚,就在这乌云盖顶的山崖上,曾经是那么柔软。这一点一滴的岁月怎么可能会像根本没存在过一样没有留下痕迹呢?那爱,还有那痛,这一刻正因为我的抉择,在无限制地膨胀,以至于像山一样压在胸口,让我无力抵挡。    
    黑暗之中,夜风呼啸着席卷了大山经世的苍凉。    
    紫烟和我是追着太阳跑上来的,这是我们生平第三次一起登华山,只有这一次步调一致。    
    紫烟拍了很多夕阳的照片,她的相机很专业,就是块头又大又笨重的那种,和她娇小玲珑的身材很不相称。娇小玲珑只是人们对她的感觉,她和我几乎是一样高、一样胖瘦、一样骨架,一米六五,一百斤的体重,但她看起来总是那么弱不禁风,也比我更清秀。她曾经跟我说过,她中学时就受过专业摄影训练,我还不信,现在真是信了,只不过她那一丝不苟的样子令人发笑。这不是小题大做吗?    
    天好像是一瞬间黑下来的,当彩霞坠入山背后的时候。    
    然后,她拉着我的手走在风中,我居然忘了反抗、忘了说话。    
    我想这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和女人这样牵手,好像我是个孩子,而且是在这样的境况之下,背景是这奇险的华山、永恒的黑夜,脚下是需步步为营、脚踏实地的山路,两个人一律一脸肃穆的表情。好像看见了她的笑容,似有似无的笑容,在黑暗中若隐若现,闪着青光,有几分诡秘、几分自嘲、几分骄傲、几分纯净、几分落寞、几分恬淡,说不清。    
    我们似在山脊上行走,整座山好似一块巨石,台阶是巨石上凹陷的石窝窝,两旁是向下一泻千里的石壁,没有树,没有栏杆,只有一条铁索链,有的地方是两条。山风越刮越大,借着深沉的黑夜,肆意狂欢,誓要把人吹落的样子。虽然手电筒只能照在脚下方圆三尺的位置,并看不到山路的凶险,但呼号的山风却旨在提醒我这样一种凶险,远远近近直立的山体以一种未可知的力量慢慢倾轧而下。    
    


第六部分:刑天夸父追日(2)

    翻过一道山梁又一道山梁,这条路好像根本没有尽头,我们好像一直行走在这山脊之上,从古至今都这么走着。所有的山体、山林、山风,所有有分量感的东西,都沉在脚下,而人却飘在这分量之上。恐惧是隐藏在血液里的,而血液在这一刻是轻飘飘的,风一吹就会吹散似的,只因了这一身皮囊凝聚在一起,这皮囊便也是失却了分量感。偶尔身体也会下降,当身旁出现巨石,或石缝里固执生长着的松柏,才会生出几分真实存在的感觉。一拐弯,这些又都不见了,人又走在了半空中。    
    忽然喜欢上了这种既真实存在又根本不存在的感觉,而身边这个人,这个牵着我的手的女人,却旨在提醒我一个事实: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毋庸置疑!心中隐隐生出一丝怨愤,或许就是因为她的存在才破坏了我和自然的沟通。在山下,他们都在暗示并让我承认这个事实: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物质一样存在的!不容分辩地存在!坚实地存在!我的过去、现在、未来,一早就被禁锢在了这真实存在的世界中了,也就是说,一切都是被预知的:出生、上学、工作、结婚、生孩子、离婚、老去、逝世,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无论我怎样努力,也无法逃脱这预定了的命运了!这,或许就是我一直拒绝长大的原因吧。如果说故事从一开始就被确定了,那么,再精彩又有什么意思呢?现在,她竟然也在提醒我这样一个事实!    
    或许是太悲哀了,脚下一滑,我差点儿从山脊上滚下去,紫烟及时制止住了危险的发生,但我的脚踝扭伤了。我们不得不在狭窄的台阶上坐下来。    
    背靠苍山,面朝五岳,我真的被自己未来的命运打动了。    
    当火红的太阳从云海里喷薄而出的时候,我看见紫烟正一边意气风发地愉悦于日出的壮观,一边摆弄着手中那个笨重的相机,秀美的脸庞上却夹杂着说不清的淡漠。是啊,有日出,必然有日落。夸父不是死在渭水边了吗?他追上了太阳又如何呢?夸父树如果果真够到了星星,神仙们还会有安全感吗?神仙们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吗?或许,紫烟早就看明白了这一点吧!或许我应该同情的是自己,而不是夸父。    
    深秋的华山是五彩斑斓的,红的、黄的、绿的叶片迎风飘舞,不知从哪里传来一个人的呼号,“哦——哦——”的,顺风而来,惊起几只鹞子,飞下山去了。    
    “无限风光在险峰”,的确如此!越是险峻,越有鬼斧神工的绝色美景。    
    在路边休息的时候,遇见一个清洁工,这时我正感叹说,“真美啊!”那人就坐在不远的青石上休息,松林散发着好闻的馨香,他突然开口接话道,“觉得好为什么不留下呢?”    
    我恍恍惚惚地说,“怎么留下呢?”    
    他说,“世人只道神仙好,只是情字忘不了,你忘了吗?”    
    我说,“忘了。”    
    他说,“忘了,你还会烦恼吗?”    
    我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莫不是山中真有高人吗?    
    我说,“如果我真的忘了呢?”    
    他笑道,“怎么可能呢?你没有丈夫吗?没有家吗?”    
    我说,“没有。”    
    他又问,“你没有男朋友吗?”    
    我说,“没有。”    
    他又说,“难道明的没有,暗的也没有吗?”    
    我语塞。    
    他又说,“算了吧!看看这世道吧!小姑娘傍大款,到处都是,以你这样的条件,情人的条件也应该很好吧。”    
    我突然想哭!我遇见的不是高人,恰巧是一个俗人,一个深谙俗事之人!如果让一个山野村夫都能感悟到的世态,必定是被山外的人早已证明了的有效定律。悲哀啊!毒素已深入人的七经八脉,连最细微的一个毛孔都不放过啊!    
    我无话可说,我想我从此都将无话可说。    
    可我必须得说!正因为如此,我才必须得说!如果我还有一点人的良心,我就必须得说!    
    即使我不是那妙手回春的神医,根本救助不了这病入膏肓的乱世,即使我不能口吐莲花,救赎业已沉沦的众生,但我得救我自己!尽我所能救赎自己!除了爱,我早已无事可做,我必须得找一件事儿填充我空洞的生命。那就是——我要说!    
    紫烟微笑地看着我。    
    这一刻,我突然看清了她的笑容,不是迷人,而是淡漠,是洞悉了我的心事之后的淡漠,洞悉了世事之后的淡漠。而在这一刻,我也终于洞悉了她的淡漠。    
    再握她的手时,我感觉到了来自于她手掌的温暖,一种来自于她内心的淡漠。自愧不如啊!但是,我想,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要走的路,无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只有走过才能知道。我想,我已经荒废了太多年,的确不能再荒废下去了。我想,我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只有追随自己的爱情而去,不管这爱情在哪里,在这世上它能否找到可依的枝桠,只要它还没死,我就会让它绽放出世间最美丽的花朵!就像那夸父吧,要让那夸父树直达天庭,我只有追随夸父,才能让我的爱情之花开放在天穹。    
    祝福我吧!    
    


第六部分:刑天绝望与希望(1)

    2002年10月18日  晴  绝望与希望    
    休息了一晚,感觉小腿有点疼,这在以前根本是不应该发生的。现代人的身体已经退化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们不应该把责任全部归咎于城市,是人们自己建立了城市把自己圈养起的。野猪和猪的区别仅仅在于有没有圈,但,生杀大权掌握在上天手里,终归有一死,有什么不同呢?舒适的生存总比冒险犯难的生存更具诱惑力。总有那么几个另类不这么想,有几只圈里的猪想出去,有几只圈外的猪想进来。想进来容易,想出去可就难了。实际上,进了圈就没可能出来了,除非大限到了。即使出去了,仍旧难免被宰杀,可能更快。即使到了旷野,却不会自己谋食,生生饿死也是可能的。但说这圈里看透了自己命运的猪吧,要么选择快乐的生活,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那么,干吗不快乐呢?所以,那些快乐的猪总是哼着曲儿、撒着欢儿。要么,钻到牛角尖里去痛苦吧!无论你怎么痛苦,痛苦到绝望,也是改变不了命运的!于是,有的猪,疯了!    
    王昊疯了!紫烟一本正经对我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笑了!怎么可能呢?他可不像那只不明智的猪,如果是我,倒是没什么可稀奇的。    
    紫烟说,“我们去看看他吧!无论怎么说他也算是我们的同学吧!”她避重就轻,故意没说他是我前夫的话,当然也没说她是他的偶像的话。    
    如果是往常,我想我还是一个颇有慈悲心的人,见了乞丐也总是会施舍一点儿小钱的,但是现在,谁又来救赎我呢?这世界谁也救赎不了谁,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外人是只能帮倒忙的!就像摔倒的孩子吧,你越哄他,他就越哭,越不起来。如果你不管他,他也就哭那么两嗓子,看看没人理,自己也就爬起来了。没什么!    
    况且,明天晚上我就要走了,自己还前途未卜,哪有心情管别人的事儿呢?当然,他并不算外人,他是我的前夫,我孩子的爸爸,我的确应该去看看他的。但是,我更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然后,我就打电话给王洁,王昊的大姐,大姐平常是最疼爱这个弟弟的。    
    王洁说,“你跟他离婚之后,他就每天喝酒,后来越喝越凶,把报社新买的摄像器材都弄丢了,十几万呢!单位领导对他挺好,也没怪他,只说让他戒了酒吧!谁知越喝越厉害,连工作时间也没见他清醒过了,酒后驾车又差点儿送了命。所有的工资都买了酒,后来,没钱去大饭店了,就去小酒馆,再没钱就赊,一来二往,就跟小酒馆的服务员混在一起了。稀里糊涂也就成了无业游民。没办法,我们把他送进医院戒酒,好了,出来又喝。再送进去,又好了,出来还喝。说实话,我们也无能为力了。没错,我挺恨他的,我们都挺恨他,虽然我们不能说是他把妈妈气死的,但妈妈去世前拉着他的手说,‘儿啊,以后千万不要再喝酒了。’他说好。可是呢?他还是喝!他们领导对他真是很好,至今,他不上班都快两年了,每个月还给他发三千块钱工资呢,可是,他全喝了酒了!你回你们家看看去吧,去了你就知道了!”    
    我说,“他现在的手机号是多少呢?”    
    她说,“没手机了,丢了。你们家电话也早就停了。”    
    我说,“那我怎样才能找到他呢?”    
    她说,“白天他不出家门,在睡觉。晚上喝一夜,也起不来了。”    
    我说,“他的精神没毛病吧?”    
    她说,“我想有,查是没查出什么来,只不过,喝了酒他什么事儿都能做出来的,不说人话,有暴力倾向……”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此事和我不无关联。原本我就了解他的性格的,敏感、忧郁、固执、天真、书生意气、渴望美好的感情,这一切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在明了世事之后发疯的!世界原本就没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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