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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国、建立法制社会秩序,还是论及社会伦理道德建设、以及执政者如何以道修身、用人、处事等方面,都与道理紧相联系,而一以贯之,堂堂正正,没有任何权谋之语;然而,老子则不然,其五千言几乎通篇都是谈统治术,以至于我们感到其很阴险。例如,他坚决反对黄帝的“重智”思想,而提出了“绝圣弃智”的口号。说: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④说到底,此种已经不符合因果关系的荒唐论调,最终还是为愚民而治的统治术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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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黄帝经·经法·道法》。
② 《黄帝经·经法·六分》。
③ 《黄帝经·称经》。
④ 《老子·第十九章》。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①
在这里,老子谈道,却绝口不言以道治国,以道立法,以道德进行教化,而是大谈如何愚民,为了推行他的愚民思想,什么法律、道德、仁、义、礼、智、圣,温、良、良、恭、俭、让,他都统统要反对,统统要抛弃、要根绝,而根本不懂得中国传统社会道德中的仁、义、礼、智、圣,都是以道学理论而生,因道理而定其义,因社会和谐、有序、文明之治所需而建立和提倡的。由此,我们知道老子口中的所谓“道”,不过是一种根本不符合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的“玄之又玄”、莫名其妙的“术”。所谓《道德经》者,实为主张“愚民”之治,既反对人类的精神文明,又反对社会的物质文明,而一味强调“愚民”、“役民”、“治民”之术的大杂烩。至少,老子是连《易》经也没有读过、或者根本就读不懂的半吊子“道家”!
“绝圣弃智”与“民利百倍”之间到底是什么“玄妙”的因果关系?“绝仁弃义”之后,人民又因为什么就恢复了“孝慈”呢?若是按着老子的逻辑,百姓贫穷,就是因为人们聪明、智慧、按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造成的;父不慈,子不孝,就是社会上因为讲仁义道德造成的。老子到底想把社会治理成什么样呢?对此,他反反复复,强调得已经很明白: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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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老子·第六十五章》。
《老子》一书中,到处都有一些直言给出定义、缺乏逻辑思维,多有似是而非的话,因之也就不是真理,甚至是明显的谬论。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明白,创造社会财富,没有智能是不行的,如果推行愚民政策,绝学,绝巧,弃利,限制劳动竞争,不贵难得之货,则社会财物奇缺,人民贫穷,如何又能够做到“实其腹”呢?吃不饱肚子,又如何能够“强其骨”?所以,老子为推行愚民之治,存心给人画饼充饥,虚构出一个乌托邦式的社会,让人民上钩。说到底,为了给统治者出愚民之治的馊主意,他是根本不管黎民百姓的死活的。
更可恶的是,为达到以上目标,还建议统治者采取“小国寡民”的治理措施:
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
这也就是说,为了彻底实行愚民之治,连文字他也主张要废除掉!这明摆着就是一种反人性、反理智、反道德、反文化、反文明、反进步、反科学的荒怪之论。
有人说,老庄一派道家是反儒学的,其实这种说法似有牵强,因为世人皆谓儒学始于孔子,而老子则是年长于孔子很多的,而孔子又是述而不作的,其言论都是他的学生记录整理后才传世的。所以,老子在世时是否读了《论语》才著《道德经》的,就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依我所见,老子的言论都是冲《黄帝经》中的哲学思想理论观点而来的,而且其言极有针对性。老子是反对黄帝的一系列治国理论而著书的。
第八节 尊圣与绝圣的睽违
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理论的又一个对立之处,就是黄帝尊圣,而老子则主张“绝圣”,这种睽违,是非常明显的。
那么,什么样的人是“圣人”呢?按着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书籍,以及古史料的记述和解释,“圣人”是指对“道理”研究阐述、彰明于世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以及执道循理,以法治理天下,使天下达到公而平之、文而明之、和而安之的人,如黄帝、尧、舜等。对此,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印证。
(一)《易》经中对“圣人”行为的论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①
夫《易》何为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②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易》)而万物覩;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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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说卦传》。
② 《周易·系辞上传》。
③ 《周易·乾·文言》。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①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②
(二)黄帝论道之证:
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故服人而不为仇,分人而不譐(似应作“蹲”)者,其惟道矣。故播之以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是以,道高比于天,道明比于日,道安比于山。故,言之者,见谓智。学之者,见谓贤。守之者,见谓信。乐之者,见谓仁。行之者,见谓圣人。故,惟道不可窃也,不可以虚为也。③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④
圣人举事也,道合天地,顺于民心,详于鬼神,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⑤
(三)圣字原始字形所示之义:
在中国的历史上,由于是先有中国的古典哲学理论形成和广为传播,后创造文字以作语言的载体述史记事,这不仅使中文从其一开始就形、音、义俱全,而且极具规律性,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中文易学、易记、易懂,言简意赅的本质性特点。更加重要的是,由于先有哲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广为传播,后产生文字。这就使得中文之中,有了很多哲学专用字、词,这不仅使中华文化由此而博大精深,从语言文字上就能够充分地体现出来,而且还有助于我们了解产生于上古时代的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如:“道”、“德”、“教”、“学”、“卦”等字例,就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同样,“圣”字之造的原始字形,也使我们一看就能正确地理解其要表达的本质意义。“圣”字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侧面站立的人形,在人首部位突出地画了一只大耳朵和一个“口”。“大耳朵”与站立的人形是连着的“ ”,这表明了“听”是主体,来自“口”中的不同意见乃为客体。因此,“圣”字从字形上直接表达出来的意义就是强调:一个人想办法、做事情,能够不固执己见,特别注意倾听别人的不同意见,而又见著自己的言行者,就是“圣”智的人。此字在文字简化之前为〔圣〕,除了“人”形稍有讹变之外,其“耳”、“口”原样不变,大体上未失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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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咸·彖传》。
② 《周易·豫·彖传》。
③ 贾谊:《新书·修政语》引。
④ 《黄帝经·经法·道法》。
⑤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四)古人的解说:
《孟子·尽心下》云:“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赵岐注曰:“大行其道,使天下化之,是为圣人;有圣知之明,其道不可得知,是谓神人。”
从以上记载、论述、注释可知,尊圣,事实上是尊道贵德的一种具体体现,而尤为看重的是以道治理天下,使之文明化。
然而,以谈道论德,故弄玄虚,亦奓言“尊道贵德”的老子,却高喊“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此又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其为一个假道学家,而事实上却是不懂“道理”之真义的人。
在老子的口中,所谓“圣人”者,是不懂学哲学而用的人(圣人处无为之事),是成天只知吃饭的人(圣人为腹不为目),是不仁不义,将百姓当作杂草与狗的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由老子言“圣人”相互矛盾之点,我们可以从中看出,老子所著的《道德经》并不是要普及哲学道理,使天下百姓学道以有德,尊道而贵德,由此变得聪明、智慧、大有作为,而从骨子里借谈道德之名义,神道设教,愚化人民,以有利于君主独裁统治者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老子根本就不是什么“智慧之父”,而是奴隶制独裁统治者的御用文人,老子著书的全部目的,就是替统治者愚民。
就是到了今天,是尊圣重智?还是贬圣任愚?亦依然是一个应当辨明是非的重大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学不学习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关系到是否尊知识、重用人才,以更好地发展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是否发展科学技术,以促进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大问题!
第九节 重利与弃利的相异
黄帝治国注重兴利,老子谈治国主张弃利,这是黄帝与老子哲学思想理论中又一个最大的不同点。
什么叫做“利”?“利”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理论重要用辞,就是阴阳交和而生利,故言“利者,义之和也”① 什么是义之和呢?黄帝在《道原经》中说得也极为明白:“一度不变,能适跂蛲:鸟得而飞,鱼得而游,兽得而走,万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见其形。一者,其名也,虚其舍也;无为,其素也;和,其用也。”
这一段话变成现在的通俗之语,就是这样:道,也就是客观自然规律,它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它却适应于不论是用肢腿走或蠕动爬行的世间万物:鸟得其规律而飞,鱼得其规律而游,兽得其规律而走,万物适其规律而生,百事应其规律而成……人人都得顺其规律而生,却不知道其名;人人都得以其规律办事,却根本看不到它是个什么样子。其所以被称作太一者,是言其大可达到无外、小可小到无内,虚无而无居住之所;无思、无想、没想有什么作为,是它朴素的本来之性;而阴阳相交和,它就产生巨大的作用。因此,学道、用道,就是为了顺道而做成事业,以收到更大的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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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易·乾·文言》。
正因为如此,《易》经就将“利”作为学道、积德的四大德性之一:元,亨,利,贞。“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阴阳和,则家道兴旺,国运昌隆,万事繁荣昌盛,故中国古典哲学就提出了和则生财,以和为贵的哲学命题;利为阴阳交和的结果,就是用道的结果,故以“利”连“用”而为词,“利用”就是强调用道之理;大地生发万物、承载万物以利于民,故《易》经将象征大地的《坤》卦看作“主利”之卦;将“厚德载物”作为君子之德。君子者,就是要学道、用道、行道、以道施行教化而利于民;阴阳相交而生利,故《易》经将阴阳相交之卦命称曰《泰》,以言:“天地〔阴阳〕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通也。……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①
我为了说明《易》经原本不是占卜书,而是中国古典哲学经典,曾经说过:“以今本《周易》而言,‘道’字之用在90次以上,‘德’字的出现至少有60多次”②。而要说用字最多的,就当数“利”字了,全书所用至少有180多次!因为用道就生利,利就是吉,不利就为凶,利就是益,不利就是损。《易》之为书,就是要画以图案,命以名称,取象拟物,以喻事理,以明道德,传其意义,使人聪明,变而通之以尽利,通而行之以为功。故《易》经讲功利,但教人以道义取功利,先义而后利。黄帝治国,也是教人如何尊道、贵德,以道义而取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