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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晁错言于上曰:“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减汤、禹,加以无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夫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3'晁错对文帝说:“英明的君主在位,百姓不受饥寒的折磨,这并不是君主能亲自耕作供给百姓食物,亲自织布为百姓做衣服,而是君主为百姓开辟了生财之路。所以尧遇到九年的大涝灾,商汤七年的大旱灾,而全国并没有被抛弃的病饿者,其原因就在蓄 积多而预先做了充分的准备。现在海内大一统,土地之广、人口之众,不亚于商汤和夏禹时代,再加上没有持续几年的旱涝天灾,但蓄 积却没有那时多,原因何在?是因为土地还有余力没有利用,百姓还有余力没有发挥;可生长谷物的土地还没有全部开垦,山林川泽的财富还没有全部开发,不从事生产而消耗粮食的游民还没有全部回归农业生产。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之;民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
“严寒之时人们急需衣服,不求轻暖,能御寒就穿;饥饿时急需食品,不求香甜可口,能充饥就吃。饥寒临身,人们顾不得讲究廉耻。人之常情,一天不吃两餐就会挨饿,一年不做衣服就会挨冻。如果腹中饥饿却得不到食物,肌肤寒冷却得不到衣服,即便是慈父也不能保有他的儿子,君主怎么能够控制住他的百姓呢!英明的君主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引导百姓从事农桑耕织,少收赋税,多搞蓄积,用来充实府库,防备旱涝灾害,所以才能稳定对百姓的统治。百姓的善恶,就看君主如何去诱导、统治他们;百姓追求财利,就如同水只会向下流而不选择方向一样。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珠、玉、金、银等物品,饿的时候不能吃,冷的时候不能穿;但是大家都把它们视为珍宝,原因就在于君主使用它们。这些东西轻又小便于收藏,只要拿着握于手掌中的那么一点,就可以周游天下而不受饥寒之苦。这可以使臣子轻易地背叛他的君主,使百姓轻易地离开故乡,刺激了盗贼的贪欲,使逃亡者得到轻便 的资财。粟、米、布、帛等物,产于土地,按时成长,投入很多人力,不是一天就可以生产出来的;重达数石的粟、米、布、帛,价值有限,一个体力中等的人却已无法搬运,它不会成为资贼劫夺的目标,但人们一天得不到它们,就得忍受饥寒。所以英明的君主看重五谷而轻视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妻子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崐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现在家中有五口人的农民家庭,为官府服徭役的不少于两个人,能耕种的土地不过一百亩,百亩土地的收获量不超过一百石。农民春季耕种,夏季锄草,秋季收获,冬季贮藏,砍柴,修缮官府房屋,服徭役;春天不能避风尘,夏天不能避暑热,秋天不能避阴雨,冬天不能避严寒,一年四季没有休息的日子;还有民间的人情往来,吊唁死者慰问病人、赡养父母、哺育子女等负担,也得从一百石的收获物中支付。农民如此勤劳困苦,还要再蒙受旱涝灾害,官府政令严苛而赋税繁重,不按规定时间征收赋税,早上发布的政令晚上又有变化。农民家中有资财的,以半价折卖,家中贫穷的,只好去借利息双倍的高利贷,于是就有人卖土地房宅、卖妻卖子以偿还债务了。而那些行商坐贾,实力大的积贮钱财发放双倍利息的高利贷,实力小的坐在市肆中作买卖,依靠手中囤积的物品,每天游荡在都市之中,得知皇帝急需某种物品,就把价格提高到两倍以上。所以商人男的不去耕田耘草,女的不去养蚕纺织,但穿衣服却非穿华丽的绸缎不可,吃饭非吃好米好肉不可。商人不受农民那样的辛苦,却可以得到很多钱财。商人依仗手中大量的钱财,与王侯显贵结交,势力超过了一般官员,于是以财利进行倾轧;商人到千里之外遨游,车子在路上前后相望,络绎不绝。他们乘坐着坚实的车子,鞭策着肥马,踏着丝制的鞋子,穿着精美的白色绸缎衣服。这就是商人兼并农民、农民破产流亡的原因。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今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现在的当务之急,没有比使百姓从事农耕更重要的了。要想使百姓务农,关键在于使全社会把粮食看成为珍宝;使全社会把粮食看做珍宝的方法,在于朝廷 把粮食作为奖惩手段统治百姓。可以召募天下百姓向官府缴纳粮食,用以购买爵位免除罪名。这样,富人可以拥有爵位,农民可以得到钱,粮食就不会被屯积。那些能够缴纳粮食换取爵位的人,都是粮食有余的,收取余粮供给国家使用,就可以减少对贫困百姓收取的赋税,这就是所说的‘损有余,补不足’,政令一公布就可以给百姓带来利益。现行的律令规定:有一匹战马的人家,可免除三人的兵役;战马,是天下的重要军事装备,所以给予免除兵役的优待。神农的教令说:‘有高达十仞的石砌城墙,有宽达一百步的滚沸的护城河,有一百万全副武装的士兵,但没有粮食,那无法守住城池。’由此看来,粮食是君主的重要资本,是国家政治的根本所在。现在百姓缴纳粮食要得到五大夫以上的爵位,才能免除一人的兵役,这与对有战马的人的优待相比较,差得太远了。封爵的权力,是君主所专有的,由口而出可以无穷无尽;粮食,是百姓所种的,生长于土地而不会缺乏。得到高等爵位和免除罪名,是天下百姓最迫切的欲望;让天下人输送粮食到边境地区,以换取爵位、免除罪名,不用三年时间,边塞的粮食储备就必定会很多了。”
帝从之,令民入粟于边,拜爵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文帝采纳晁错的意见,下令规定:百姓输送粮食到边塞,依据输送粮食的多少,分别授给高低不同的爵位。
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郡县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愈勤农,大富乐矣。”
晁错又上奏说:“陛下降恩,让天下人输送粮食去边塞,以授给爵位,这是对百姓的很大恩德。我私下担忧边塞驻军的粮食不够吃,所以让天下的屯粮崐大批流入边塞。如果边塞积粮足够使用五年,就可以让百姓向内地各郡县输送粮食了;如果郡县积粮足够使用一年以上,可以随时下诏书,不收农民的土地税。这样,陛下的恩德雨露普降于天下万民,百姓就会更积极地投身农业生产,天下就会十分富庶安乐了。”
上复从其言,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岁一不登,民有饥色;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且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劝焉!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说:“引导百姓的正确道路,在于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朕亲自率领天下人务农耕种,至今已有十年了,但荒地的开垦没有增加,一年收成不好,百姓就有饥饿之色;这是从事农耕的人还不多,而官吏没有切实发展农业。朕屡次颁下诏书,每年都鼓励百姓种植,至今未见成效,这就证明官吏没有认真地执行诏令去勉励百姓。况且朕的农民生活很苦而官吏并不去照顾他们,又怎么能勉励他们从事农业呢!今年把原定征收的土地税的的一半赐给农民。”
十三年(甲戌、前167)
前十三年(甲戌,公元前167年)
'1'春,二月,甲寅,诏曰:“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供祭服;其具礼仪!”
'1'春季,二月,甲寅(十六日),文帝下诏说:“朕亲自率领天下臣民进行农耕,供应宗庙祭祀的粮食,皇后亲自采桑养蚕,供应祭祀的祭服;制定有关此事的礼仪!”
'2'初,秦时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移过于下。夏,诏曰:“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秘祝之官移过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弗取。其除之!”
'2'当初,秦朝的祝官中有秘祝,一旦出现了灾异,就把造成过失的责任从皇帝身上移到臣子身上。夏季,文帝下诏书说:“朕听说天之道,祸从怨而起,福由德而兴,百官的过失,都应该由朕一人负责。现在秘祝官员把过失的责任推给臣下,是显扬了朕的失德,朕很不赞成。应予废除!”
'3'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3'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当处以肉刑,被逮捕拘压在长安诏狱。他的小女儿缇萦向皇帝上书说:“我父亲做官,齐国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他犯了罪,按法律应判处肉刑。我感到悲痛伤心的是,死人不能复生,受刑者残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没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赎我父亲该受的刑罚,使他得以改过自新。”
天子怜悲其意,五月,诏曰:“《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文帝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