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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菲力克斯公爵的理由也很正当,如果你想要进军魔兽大陆,也要掂量掂量你们自己本身的实力,所以说你们肯定需要我们丹麦人吧!而我现在是丹麦大陆未来的继承人,如果一个闹不好损失的力量太多,那么接下来就不可能出动足够多的力量去进军魔兽大陆,因此……这件事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于是最近的这几天,矮人各个部落的长老们都聚集在一起激烈的争吵着。
正直一点的说:“如果这样做的话,违背了矮人传统道德观。”
圆滑一点的说:“事情怎么也应该变通一下。”
而中间派则一直在打酱油……
就这样,矮人们自己的国王还没有被选出来,光是被要求参与丹麦国王的选举,几乎就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了,绝大多数的人也就没有了喝酒的心情,这就是壬塞在冰狼城等待了那么多天,也没有看到矮人自己过来自投罗网的原因。
在天平保持平衡的时候,就算是一根稻草也会最终决定胜负的关键,更何况是一个拥有两千名全副武装士兵的独立城市。
而在这之后,菲力克斯公爵所获得的关于冰狼城的消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他对这个小型城市的惊叹也就越来越大。
新型的、充满活力的、富饶的、而且具备武装力量的城市,这可不单单是一根稻草能够行动的,这至少是一枚50g的砝码了。
当然,冰狼城最终还是砝码,不可能成为秤盘,更不可能是天平本身。
“派出使者,告诉那个叫做壬塞的女领主,让他全力支持我,等我当上丹麦的国王之后,就把北方那群杂种伯爵的土地全部交给他管理,并正式册封她为冰狼侯爵。”
于是,菲力克斯公爵派出了自己的得力下属,把自己的价码和条件全部都说了出来。
此时,奥拉夫三世的使者也在这时赶到了冰狼城,双方在冰狼城外围得城镇路上碰头之后,差点没打了起来,好歹最终被一对巡逻骑兵给发现了,这才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流血冲突,而巡逻骑兵的骑兵队长眼看着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便派遣巡逻骑兵去城里通风报信了。
“哎!本来想要坐山观虎斗坐收渔翁之利的,不过看样子这个计划已经行不通了。”听到下属的报告之后,壬塞叹息着说道。
“领主,我当初就提醒过你,坐山观虎斗也要有相应的实力,如果围观的是一只蛤蟆,我们是不可能胜利的。”茉莉在一旁补刀道。
“好了,你不提这一茬会死啊?那么接下来我就只能找一家阵营投靠了吧!应该选择谁才好呢?其实这两个阵营的老大都挺抠门的,难道在这之前,他们已经达成了什么共识不成?一个是公爵,一个是王子,并且都答应让我成为侯爵。真是,空手套白狼也不是这么套的吧,好歹也给我几千金币应应急啊!”
“领主,经过这段时间的劫掠,您手上不是还有一万多枚金币的积蓄吗?冰狼城的资金并不缺呀!”茉莉提醒道。
“话虽是这么说,但是谁会嫌自己钱多呢?你说是吧!”
壬塞先是派人把两个阵营的使者,全都送到了执政大厅的客房里面去,而且两个人就住在隔壁,抬头不见低头见,先恶心恶心这群混蛋,之后壬塞就又开始了合计。
从目前的形势看来,菲力克斯公爵的势力要更大一些,现年正是三十七岁的公爵,包括他本人之前的战斗经历,也被丹麦人当成茶余饭后的闲谈,而且根据茉莉的大约判断,菲力克斯公爵是具备一定指挥能力的将领。
而那位实力稍微弱一点的奥拉夫三世,现年二十二岁,据说在体型上倒是长得孔武有力,力气极大,几年前就已经颇具有名了,但这样却难免给人一种有勇无谋的感觉,不过好在这家伙手下有八百五十名链甲骑兵,尽管只是最初级的重骑,但其战斗力不可小觑。
“嗯,究竟该选哪个好呢?要不然咱们用掷硬币的方法来决定吧?”
“呵呵,我无所谓,只是领主你到时候别后悔就好。”
壬塞自然不可能真的用掷硬币的方法做出如此重要的决定来,那样除了让手底下的士兵认为自己是个傻叉之外毫无作用。
所以经过最终的判断,壬塞还是选择了那个较为年轻一点,愚蠢一点,看起来更好对付一点的奥拉夫三世!
毕竟自己也想成为丹麦国王,那么趁早将菲力克斯这种更加厉害一些的对手灭掉,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那个现年二十二岁,看起来肌肉发达和普通丹麦战士没什么区别的奥拉夫三世,壬塞觉得这样的对手更加好对付一些。
“茉莉,冰狼城的金库里还有一万金币的库存对吧?”
“是的,领主!”
“那就都花掉吧,给我从冰狼城公民里在招募六岁步兵,四队巡逻骑兵,以及一队狂热宗教教团信徒。”
“冰狼城步兵估计招募费用为600金币,巡逻骑兵估计招募费用为800金币,另外修道院里能否有100名天主教信徒狂热者还尚且未知,不过初步估计招募费用至少在1000金币以上,领主您真的要招募吗?”
“嗯!招募!”
“那好,这批军队估计在三天之后就能招募完成,这样一来冰狼城的总兵力就会增加900人,加上之前的2500名驻军,冰狼城军队总人数已经扩张至3000多人,冰狼城如今的月税率已经无法再供养这些军队,领主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放轻松,再过几天我们就养得起这么多军队了!”壬塞坏笑着说道。
第313章 :北海新大陆(8)
在含糊其辞了几天之后,壬塞仍旧没有做出最终的决定。
究其原因,就是冰狼城的地理位置虽然靠海,但却刚刚处于双方势力边境线上,无论壬塞答应加入哪一股势力,都会在瞬间成为第一线的炮灰。
考虑到这一点,虽然壬塞心中已经想好要支持奥拉夫三世,但是壬塞却并没有明说,而是一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态度,两边的使者催促了很多次,和各自的老大也通报了很多次,双方的价码也加了不少,但壬塞的表态,仍旧如石沉大海一般。
真是两个吝啬到极点的混蛋!
壬塞在内心之中咒骂着,虽然她自己的吝啬程度对比他们两个而言,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局面就这样僵持一个星期之后,菲力克斯公爵最终还是坐不住了,对于一个已经掌握大局的人来说,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变数,就好比壬塞这样子的情况。
原本菲力克斯公爵在得知冰狼城的存在以前,就已经制定好了攻击奥拉夫三世的计划,但是因为冰狼城的突然出现,这些计划全部都废掉了。再加上壬塞一拖就是一个星期的时间,如果说壬塞肯投降,那么看在他拥有至少两千名士兵的面子上,自己说不定会原谅这个女人。
但是看起来,那个名叫壬塞的臭女人,是不想得到自己的原谅了。
那既然如此,就用暴力手段来打服她好了!
菲力克斯公爵这样想到,同时就立刻动员了自己领地内的大军。
除却少量的守备军,以及海军用来防御海面之外,领地兵力几乎全部都带上了。
一共一万五千大军,其中包括四百名骑士、两千丹麦武士、四千矛盾兵、弓箭手、轻装剑士、轻装骑兵。
除以上这些兵种外,其余全都是临时征召的部队,连最为基本的皮甲都没有,随便发一根长矛和一面木盾就被驱赶上阵了。
但尽管只是这样简陋的军队,却仍旧是一支人数为一万五千的大军,比冰狼城的兵力多了五倍!
“投降!别打!我投降!”
大丈夫能屈能伸,更何况壬塞还是一个女人,在茉莉的建议之下,壬塞果断投降了。
一封措辞极为谦卑的信件,直接送到了菲力克斯的手中,之后便是冰狼城大开城门****三日。
而菲力克斯也很满意壬塞识时务的态度,心里不禁想到:果然还是暴力手段最管用。
作为壬塞如今的老大,菲力克斯也没有过多的为难壬塞,只是稍微告诫了一番又好言慰问了一番。
看着壬塞将自己的领地治理得不错,军队也有模有样的,菲力克斯在暗暗咋舌的同时,也稍微收起了一点轻视之心,对于这个一战未打就投降的女人,稍微有些刮目相看了。
毕竟此时此刻的丹麦大陆,还处在一个极度封建的环境统治下,菲力克斯公爵麾下的军队,其中大部分都是他的附庸,和支持他成为丹麦国王的贵族们提供的,这个时候如果处置了壬塞,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还会使得那些原本支持自己的家伙产生一些想法。
虽然冰狼城并没有建设所谓的城墙,但是光凭那两千名装备精良的守军,就至少要让自己付出五千条生命的代价,尽管自己可以围困冰狼城,对方无法获得外援的情况下断掉冰狼城的粮食储备,但是现在看到壬塞拿出大量的粮食出来****,菲力克斯就果断刨除了围困这种想法,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周边数十个部落的粮食储备,现在应该全归壬塞所有了。
“所以说,今后就有劳你了。”
在壬塞所举办的盛大宴会上,菲力克斯公爵直接被加了香料的美味给征服了,喝多了麦芽酒之后哈哈大笑着,不断调戏着壬塞和站在壬塞身边的茉莉说着无关痛痒的废话。
临近晚上,把大部分的军队都安排在周边村落里之后,壬塞让出了自己的领主官邸给菲力克斯居住,自己又去军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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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在冰狼城休整三天之后,菲力克斯的军队再一次得到加强。
壬塞出兵三千,正好是菲力克斯军队的五分之一随军出征,去进攻奥拉夫三世的领地去了!
然而和壬塞的军队略显不同,菲力克斯这支绝大多数由征召农民组成的军队,看起来就好像是个猪一样,或者说是个垃圾堆更为准确一些,双眼无神胆怯的要死的农民,以及傲慢到不可一世的封建骑士团,脾气暴躁的丹麦战士,军营里面每天要是不死几个人都不正常。
而做着皮肉生意的低级妓女,以及叫卖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小贩,还有推着大篷车买卖面包和熏肠的商人,也时不时的在军队四周出没,让军营里面显得乌烟瘴气恶心的很。
“该死,我突然觉得加入这支军队是个错误了!”
眼看着周围乱七八糟的一切,壬塞这样抱怨着,同时将自己军队的军营建立,尽量远离其他人。
而那些丹麦贵族们,对于壬塞这样的胆小鬼也没什么兴趣,所以壬塞这一边的帐篷群,就好像是完全被遗忘了的角落一样,任凭军营之中如何喧嚣,都保持着寂静,冰冷的寂静……
再次行军了一天后,菲力克斯公爵的军队已经彻底踏入了奥拉夫三世的领地范围之内。
在这之后军队里的轻装骑兵,就好像蝗虫一样四散开来,奔袭奥拉夫三世的村庄,烧杀抢掠,之后再将粮食、物资、以及人口当作战利品夺回自己的军营当中。
壬塞对烧杀抢掠这种事情一向非常积极,毕竟谁都不会嫌自己的钱多!
比如那些抢劫回来的毛皮、器物、人口之类的东西,直接被壬塞以极端低廉的价格,卖给了其他的贵族,拖延对方军队的同时,也稍微扳回了一点壬塞在丹麦贵族口中的评价,而拿了壬塞好处的丹麦贵族,也选择性的遗忘了她那胆小的行为,纷纷夸奖起她的大方来
当然,至于有没有人在暗地里叫她傻瓜,就不得而知了!
还有,因为现在整个势力就她一个将领,所以壬塞还真有点吃不消呢,什么事情都得他自己来解决。
就好比今天晚上壬塞安排好军营的防备岗哨,正准备睡觉的时候,白天因为几头羊的关系,自家的巡逻骑兵和另外几家的骑士打了起来,双方先是冷嘲热讽了一顿,紧接着就从嘴炮上升到了拳头,最后差点没上升到动刀子的地步。
“该死的,怎么又是这些屁事?”
壬塞自然知道那几只羊,的确是己方效率较高的巡逻骑兵抢过来的,对方只是眼红己方的丰富收获,再加上传言中自己的胆子很小,所以才会上来争抢。
而最后的结果,壬塞果断选择了忍气吞声,将那几头羊再加上用来赔礼道歉的两头骡子,两头绵羊和两匹马送给了对方,回到军营之后又对着巡逻骑兵的好像安抚了一番,这才算解决了这件事。
说起来己方的巡逻骑兵,之所以能有这么好的战绩,自然是靠着茉莉的亲自挑选和招募,以及冰狼城较为先进的体能训练设施的功劳,平均素质普遍比其他贵族的轻骑兵要好上一点,五十人一队的巡逻骑兵,在数量上刚刚能够将一个小型村落洗劫个精光。
然而这样的数量若是放在正规战上,确实稍微有些不足了。
五十名骑兵一组的配置和一百五十名步兵一组的配置,在双方参战人未破万的情况下的确很好用,但是在这种两万多人的大规模会战